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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他说:“我最近很忙。”
他说的是实话,团子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盛赞觉得自己做的很对,既然做不到,就别答应。
但,好像是丑团子脸上的表情太难看了,他在她关上房门前,问她:“几号?”
团子的眼睛亮了亮,她藏在厚肿眼皮下的眼睛,一直很会发光。
盛赞说:“只是问问,不保证会去。”
团子晚上做梦了,梦见盛赞去看她的比赛。
决赛那天早晨,团子背着书包离开时,显得有些依恋,她悄悄站在盛赞腿边,看他咬着一根油条往卤锅里加水。
他今天在家吃早饭呢,应该是有空的吧?团子这样想,然后就很安心的去上学了。
川芎在校门口等她,发现她今天心情很好。
盛赞吃完油条看了看时间,今天确实不怎么忙,那就去吧?
店里一直很清闲,过了中午,他甚至回房间换了一身好一点的衣服,再怎么说,他总是要比隔壁那二货毛来的有档次的。
那丑团子六年级的毕业典礼,他的缺席,成为了二货毛一直念念不忘的遗憾。
大概,是毛毛的口气太欠扁了,一遍一遍的不断提及,“妈呦,阿赞,你真应该去看看,我们团子站在舞台上闪闪发光呢!”
那就去看看吧,丑团子再怎么发光,也还是丑团子,难道会变天鹅吗?
然后,他要回来一遍遍的朝毛毛炫耀:哎,你怎么没去?我去了,我都看到了。
当然,盛爷刻意封锁了这个消息,如果没有意外,毛毛是不会知道他的团子宝宝居然有唱歌比赛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泪目,我团子宝宝终于有盆友了!!亲妈没说的!!
我一直想写这样的友情,在你读书的时候,有这样的朋友陪在身边,校园里的一切,十年后回想起来,所学的那些知识其实已经记不起多少,好朋友的脸,会一直是暖暖的橙色。
☆、第27章 想让你看见1
但;意外还是发生了,盛赞穿着一身正装听完小弟的来报,离开前给毛毛打了一个电话:“团子今天在学校有唱歌比赛;你代我去吧。”
毛毛在电话里咆哮:“阿赞!偶尔关心一下宝宝的校园生活你是会过敏还是会过敏?”
盛赞说:“秦岚不见了。”
“……”
在三千港;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谁敢绑架秦五爷的女儿?整个三千港都是海龙帮的;谁敢?
这种事情,绝对不能在盛赞手里开先河。
他要做的;就是找到秦岚,再把那不长眼的东西扔进海里喂鱼。
盛赞吩咐手下:“瞒着秦五爷;谁说漏了嘴后果自负。”
秦五爷的身体一直不太好,这几天季节交替;更是过的辛苦;盛赞不敢保证他知道了这件事,会不会再进一次医院。
原本,生病了去医院治疗这件事是非常正常的,但因为他是秦五爷,他的身份是三千港海龙帮舵主,他的手里掌握数不清的资源和人脉,所以,这件事变得非常复杂。
盛赞一直以来靠的是自己的能力,他尊重秦五爷,全心全意替他做事,不稀罕那种下三滥的手段。
他希望秦五爷活着,越久越好。
他握着秦岚的手机,坐上巷口的黑车,他曾经渴望的黑车,现在是属于他的,他自认是他应得的。
可发现前座的人被换掉以后,他立刻想跳窗,但开车的人按下了中控键,车窗是加厚的防弹玻璃,他不可能成功,唯一的办法,就是杀了车里的人。
他的身上永远藏着一把称手的刀,他从小腿拔*出那锋利的刀刃,猛虎般弓起身用手臂夹住了开车人脆弱的脖子。
只需要一刀,血就会从大动脉喷出来,然后溅得满车都是,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个人了,前座局限了他的行动,给了盛赞有利的条件,他可以选择用手折断那人的脖子,或者还是一刀,或者,是留下一条小命,问出幕后到底是谁。
但此刻,其实不用问,他已经猜到,所以拿刀的手慢了两秒,给了开车人张口的时间。
***
“盛哥饶命!是大小姐让我们这么做的!”
盛赞将那人的脖子使劲挤了挤,问:“她在哪里!”
“大小姐让我们带您过去……”
这是一场反劫持。
盛赞松开手,坐回位置上,看着车前闪过的树。
秦岚订了一间总统套房,她穿着蕾丝来开门,已经喝过一点酒了,微醺时居然有勇气抱住了盛赞。
她说:“盛哥,我等了你好久。”
她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等了盛赞好久。
那天,只有毛毛过来,解释说:“盛赞家里有事,不能前来请美女多多包涵。”
有什么事能比她的生日来的更重要?她派人去查,原来,是那样……
“秦岚你喝醉了。”盛赞想把这女人从自己身上弄开。
“叫我小岚。”秦岚死死攥住盛赞的西装,同时两腿夹住了他的窄腰。
这里的房门口,她迫切的将自己揉进他的怀里,想要用这具身体挑*逗起他的欲*望。
房间里有一座英式座钟,盛赞干脆将人抱进去,看了看时间。
快开始了,丑团子的比赛。
秦岚的内心小小疯狂,看,我是魅力是无敌的,男人都一样!
下一秒,她被摔在总统套房柔软的大床上,男人站在床尾,看着她几乎透明的蕾丝,一点兴趣都没有。
这是无声的羞辱!但因为太爱了,所以她不在乎,她爬过去,想吻上盛赞的唇。
盛赞在海龙帮十几年,从她还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女到现在她三十岁了,她一直喜欢他,喜欢到不敢跟他说太多的话,怕他会发现她的羞涩。
她想要再更大方一些,再更完美一些,让他先爱上她。
他与帮会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一样,他对权利有很大的欲*望,所以她愿意依附于他,给他她的全部。
全部,包括爸爸手里的权利。
***
“盛哥我,我喜欢你。”她大胆的说出爱语,却发现盛赞一直在看那座座钟。
“我有点事,先走了。”盛赞转身的时候一点都不留恋,这伤了一个女人的尊严。
秦岚是从小被宠到大的人,她虽然对着盛赞是这样,但她从来不是一个软弱的女人,她甚至比别的男人更强硬。
她说:“你今天要是走了会后悔的!”
盛赞不经意皱起了眉头,他本不想做绝,但无可奈何,“秦岚,我不喜欢你。”
事实上,盛爷从没有喜欢过姑娘。
秦岚抱着一团被子,看盛赞就这么头也不回的走掉。
一出来,盛赞就脱了身上的西装,衣服已经被秦岚弄的皱巴巴,上面还有她的口红。
盛赞其实不喜欢大红色的口红,太像血了,他不喜欢。
他没有时间找那些人算账,拿走车钥匙开去学校。
彼时,还是顶楼的多媒体教室,轮到团子上场。
团子穿着毛毛送给她的成人礼物——那条色彩很诡异的裙子。她很小的眼睛很忙碌的在寻找台下的盛赞,可并没有找到。
心里一直揣着的小小期望被残忍地变成了失落,当音乐响起时,团子错过了第一拍,接着,错过了第二拍。
凤凰在下面捂额,如果可以,她想大叫:木兰同学,你给姐姐我清醒一点!
整个初一一班的同学们都来加油打气了,可他们看到的却是在发呆的团子。
总有人是长舌妇,她们说:“看吧,一个结巴还想唱歌?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川乌按住要跳起来揍人的凤凰,慢慢站到了那些人身前,他的个子比普通人高一些,挡在前面,无形中就有镇压的效果。
然后,团子慌乱的唱起了那首童谣。
所有三千巷的孩子都会唱的一首歌,凤凰无师自通的做了伴奏带,还为团子升了两个半的音调。
***
记得选歌时,凤凰罗列了长长一张纸的歌单,但团子一个也没听过,被凤凰取笑是外星人,凤凰让团子带上耳机,一一听过那些歌,要从中选一首。
可只听了三首,团子就说:“不好听。”
正流行的小天王小天后们要是听见了,估计会哭吧。
最后,他们选了这首童谣,团子说:“好听。”
可盛赞没有来听,她唱的很乱,很糟糕,知道凤凰一定生气了。
发挥失常的团子低低埋着头,看起来就像一个木偶娃娃断掉了脖子。
明明一首歌只有两分钟,还是她不断哀求凤凰才缩减的两分钟,却其实那么的漫长,长久到她已经可以唱得比较好了,恩,她只是错过了开头的拍子而已。
终于唱完了,团子长长的吁了口气,一刻也不想多留的从台上下来,并且决定从今以后再也不唱歌了。
可,为什么大家这样看着我?是我唱的太难听所以想揍我吗?
她问川芎:“我脸上有什么?”
川芎说:“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