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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后不好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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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我们这是去唱大戏吗?”

翌日,清晨,阁楼内,囡囡看了看身上穿的衣裳,又看看母亲所穿,母女俩的着装几乎一样:麻裙,素色,布鞋,半新不旧,发际,没配一支首饰。

这打扮,清寒之极。

虽然衣裳上没有什么破洞,虽然那打扮,看上去很清秀,站在花花草草边上,嫣然一笑,便有一种洗尽铅华的美,干净的的犹如是深山上流下来的清泉,纵没有华服明珠,也能令天地为之黯然失色。

但是,囡囡的娘亲却恶意扼杀了那样一份美:往脸上抹了一层黄黄的液体。

一经上妆,整体变模样:白玉肌肤,又黄又糙,美丽大大打折,露出了一副穷酸气,显得面黄肌瘦,就好像已经大半年没有好吃好睡,看到一个馒头,就能扑上去,狼吞虎咽下肚。

囡囡脸上也给抹了一点,漂漂亮亮的小模样全给糟踏了,成了一只丑小鸭。

小姑娘纳闷呀,好奇的问。

“对,唱大戏。戏名就叫做:落魄小姐回娘家!”

云沁笑着说,努力往女儿脸上刷了又刷。

“娘亲,我觉得我们会被赶出来的。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云家堡那么高的门坎,狗仗人势的太多!这是小罗子说的。”

小娃娃挑挑小眉头。

“囡囡不是最爱驯狗狗了么?”

云沁放下手中的刷子,揉揉娃娃的头:“给你一根打狗棒,遇上看不顺眼的,咱们就打!”

所谓打狗棒,是一根青翠的竹子。

囡囡接在手上,往地上敲了几下,笑弯着脸,摆了一个POSS,软软的叫道:

“娘亲,你看你看,这样是不是更像是小叫花了?……嗯,不对,还得配一个破碗,然后,见人就说:大爷,可怜可怜我吧,我家遭了水灾,已经有五天五夜没吃东西,大爷,赏个肉骨头吧……我要饿死了……”

云沁笑,敲娃娃的额头,纠正她:

“哪个大爷乐意赏人肉骨头的!”

“那是不是应该说:大爷,赏口饭吧,半口也行啊……过期的馒头也行……只要以填饱肚子,小的愿意做牛做马来报答大爷……”

小丫头一把扑倒在地,抱住云沁的大腿,扮小可怜。

云沁大笑,低头看这唱作俱佳的娃娃,这丫头,真是一点即通呢!

边上的清袖明月掩嘴轻笑,她们家小小姐,最能演戏了。

一干人说说笑笑罢,云沁辞别她们,着牵女儿的手往外去,坐上一辆破马车,赶车的是清绣,穿的也是布衣,打扮的土头土脑,几个人慢悠悠的往云城赶。

这一次,云沁没有带子渊,那孩子站在高楼远送。

***

以前的云家堡,座落在南燕北部的朔城,因为有云氏的驻扎,那地处偏远的朔城,在云氏兴起的二十年间,成为了南燕三大繁华城市之一,人口之众,商贩之多,富贾之密,与骊州之骊城,西楚之洛城,并称为九洲三天堂。

自六年前,云家闹婚变,云佰万羞于在朔城立足,举家北迁来到西楚洛京南边的小城云城,那里离京都不过半天路程。

在云城,多年前,云佰万在那边造了一座大园子,堪比大观园,有时,他来西楚,会落榻那边。

云家搬迁至此,紧跟过来的是,云家六六三十六行的买卖总铺。

后,云城得楚帝允许,开始兴百业,引客流,纳天下商旅于一城。

这六年,云城在云佰万的扩张之下,已比原来的规模大了不止一倍,短短五年半时间,云城一举成为西楚国内第三大繁华锦城,若再经营个十年二十年,云城或能为九洲大陆上第一繁华地。

在行商方面,云家不得不说,自己的父亲,云佰万有着非常的手段,但是他的崛起,与楚帝的扶植,也是脱不了干系的,毕竟,天下之大,莫非皇城,皇帝可以兴一族,也可以毁一族。在权利之上,云家堡,纵有自己的堡卫,也无法与一个国家抗衡,而这就是云氏最最薄弱的地方。

或许,这就是近来父亲改变态度,开始让儿子们去从政的原因吧!

原本,之前在南燕的时候,便有二哥入南燕的朝堂,这自是秦逍引荐上去的,起初的官位,自不可能很大,任的是执掌朔城的城主一职,仅仅是文职。塑城的守军,依旧是朝中派来的重臣。

自她悔婚,二哥就辞了那城主一职,一并来了西楚,由西楚帝亲自任命为云城的督统,统摄城内五千侍卫,大哥为城主,掌管城中大小事务,给了云家最大的政治地位,还允许云氏与朝中权贵通婚。

比如大哥云征,娶的就是一个娇滴滴的郡主。

其实云征原本有妻子,云沁在家时,和大嫂有往来,那位在南燕,也是大族出身,还给大哥生了一个儿子,名叫云灿,搬来西楚没几个月,不服水土,大嫂就一病而亡。

没一个月,云征就吹吹打打娶了一个小郡主。云家人的薄幸,可见一般。

那时,云沁身在东越,听得这消息,无限感慨。

以她看来,大嫂的死,有蹊跷,可能是被害死的。

***

车子在晌午过后,进了云城。

云城的热闹景像,如一幅清明上河图,徐徐的呈现在云沁和囡囡面前,果然得用“车水马龙”这样一个字眼才能来形容这里的繁华:城内,街道很宽阔,两边的楼阁店铺,挨挨紧紧,人声鼎沸,络绎不绝。

行经多时,来到一座巨大的城堡面前,红墙绿瓦,高高的堡墙,堆起的是一种贫寒之家所奢望的锦绣人生,连绵的围墙通向远方,圈出的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华屋琼殿。

他们说,纵然能进云家堡做奴做婢,也是一件幸事。

若是哪一天,被主子看上,男的,前途无限,女的,若能爬上人家的床,怀个一男半女,便可以飞上枝头,从此锦衣玉食,享尽荣华富贵。

但荣华与富贵,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享有的,要忍受得了寂寞,还得长一身刺,不仅要懂得讨男人的欢心,还得会生养,要不然,就只会被淹没在女人堆里,或是清寡寡的度日,或是默默然的等待青春的消逝。

在云家堡,从来不缺女人。

她的父亲,云佰万,除却嫡妻,还纳了一共二十一房小妾,最小一房,如今,十八岁,比她还小,今年刚娶的,据说已经怀上,不久的将来,某个小弟弟或是小妹妹,即将降世。

“吁……”

马车停了下来,车外青袖低低道:

“到了!”

“嗯!”

云沁应声下车,抬头,日头有些大,那金光闪闪的三个字“云家堡”,扑闪扑闪的,真是耀人眼。

囡囡跟在身边,摸着小小下巴,看,眨眨眼,轻轻问:

“我听海伯伯说这云家堡,可是西楚第一堡,娘亲,比起东越国的淮府,您说,哪个更有名。”

“没法比!”

“为何?”

“你淮伯伯是从军,云家堡从商。古有名,民不和官斗,商不和军为仇。两个概念。”

“哦!”

云沁牵着囡囡的手,往高高的台阶上走去,清袖紧跟其后。

巨大的堡门前,五步一岗,林立着身着银甲的堡卫,一个个手执长枪,将脊梁挺的直直,正守卫着这一座充满各种欲~望的城堡,银色的甲衣,令他们在这座城里拥有着非凡的地位,这些人,皆是父亲云佰万的亲信。

“站住。云堡重地,谁敢乱闯!”

这是一个陌生的堡卫长,年纪在二三十岁左右。

在朔城时,云家堡的堡卫分四纵队,上午,下午,上半夜,下半夜,各有一列,轮留守卫。每一纵队都有一个堡卫长。

云沁和这些堡卫长都熟。

这也是六年前,她化作清袖,顺利离开云家堡的原因所在。

那时,所有人都会卖她账,对她的婢女出入云家堡,查的比较松。

原因在于,她有一个名声响当当的未婚夫。

如今,眼前这人,云沁却不认得,不过,生的倒是相貌堂堂,看上去也挺人模人样。

这人走了过来,身后还跟了一个堡卫,看人家袖子上的标识,应是副队领,也面生,生的较为流气:云家堡的堡卫当中,有些人就爱对外挟势凌人,对上,就只会逢迎拍马。用人方面,良莠极为的不齐,不像军队,纪律严明。

云沁打住了步子,想要怎么应付,

这二人已在那边打量起她三人,神情是睥睨的,可以解读为:喂喂喂,眼睛都长哪了,一副穷酸相,敢往这地方走?

囡囡蹙了蹙小眉儿,摸了摸小脸儿,突然发现肤色好或不好,穿的好或是不好,差距真是天地之别,若是以前,她云歌儿出马,只要甜甜一笑,就能令侍卫大哥们神魂颠倒,现在没用。

瞧,他们那一道道眼神,带着多大鄙夷。

哼,神气什么嘛,不就是走狗一只!

“看什么看,问你们话呢,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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