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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的小女儿生病了,越付山大怒,还将她给骂了一顿,她还得忙着平复越付山的怒气呢。
总之笙歌的这次长公主府之行,让许多人都睡不着觉了。
京城郊外的山庄,凉风习习,花香阵阵,偶有蝉鸣数声,屋里的主人表示,他们现在的心情好的想要去放几串鞭炮!
真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来着。
第二天,在京城最繁华的地段,早市已经摆起,人流量也渐渐大了起来,一间铺子门口便噼噼啪啪的响起了鞭炮声。
“各位父老乡亲,在下国公府的越墨华,今日我千金堂开张大喜,里面的成品药一律半卖半送。”
“成品药?什么是成品药?”
人群中,有不少人都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忽然,有人道:“啊,千金堂啊,我知道我知道,原先开在平城的,里面【'文'】卖的【'人'】都是【'书'】对症【'屋'】的药丸药散,买回家放着,等需要了再用也行,在平城,这千金堂的药可真是千金难买了呢。”
那人停了停道:“不知道,这个千金堂是不是就是平城那儿的?”
旁边有人发问,“这里面的药,当真那么神奇?”
那人给问话的人翻了个白眼,眼神鄙视,几乎是赤果果的就说人家是土包子了。
最后有人总结性发言:“我知道,平城那里的千金堂似乎就有这位国公府的公子,所以我想,肯定是那千金堂开到了京城了,这下咱们京城的百姓有福了!”
鞭炮还在燃放,也有不少人进去开始买药了,现在上柜的药也都是些清热解毒祛火,解个头痛脑热什么的,都是些基础药。可依旧阻挡不住京城百姓购药的狂热劲儿!
就在此时,一个衣衫褴褛的人看到了千金堂的牌匾,顿时双眼放光起来,她不顾众人嫌恶厌弃的目光,挤着人群往店里走。
“唉唉,你这小叫花子,怎么这样啊?”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一边道歉,一边不断的往前挤。
可人实在是太多,她只好扯着嗓子喊道:“夫人,夫人,我是想容啊,夫人。”
笙歌原本是坐在药堂内屋歇息的,可熟悉的声音让瞬间变得清醒起来,她几乎是跳起身子,迈开步子就往屋外走去。
在人堆里扫视一番,才发现想容的影子。
她的衣服破破烂烂,已经脏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头发也是乱糟糟的,脸上还有几道伤痕,笙歌心里一阵酸涩。
“大家请让一让。”笙歌一边说着,一边朝着想容走过去。
她扶着她,进了内屋。春杏儿给她倒了满满一杯水,她接连喝了两杯这才停下。
春杏儿心疼的看着想容,问道:“你怎么,怎么就将自己弄成了这副模样?”
想容一听,却是哭着跪了下来,“夫人,求求您,赶紧去救救佟庆和弄影吧。佟庆被他们送到了别院,到现在不知生死,而弄影,她,她——她被张贵那个畜生给……”
笙歌心里窜出一股怒火!佟庆的事她是早就知道的,可弄影,那个花一样的女孩子,怎么可以,遭受这些?
越墨华握着她的手,轻拍道:“别再自责,这不是你的错。”
笙歌摇摇头,而后对想容道:“我们今晚便回去!”
然后又吩咐春杏儿道:“你先带着想容回去,给她梳洗一下。”
“是,夫人。”
☆、第三卷 妻居一品 084 在乎值得的人
第二天一早,越墨华与笙歌便驾着牛车朝着越府进发。从城郊一路到了京城内城,路上花费了不少的时间,笙歌和越墨华都是俊男美女,一路上得到了别人不少的侧目。
街市繁华的时候,一辆牛车停在了越府的门口。
守在门口的俩侍卫正想过来赶人,不想定睛一看,牛车上坐着的赫然正是自己府里的大少爷,这位少爷脾气可不太好,两人赶紧上前问候。
“给大少爷请安,少爷吉祥。”
越墨华脸色一冷,“吉祥?我吉祥个屁,吉祥了回个家还能坐这个破玩意儿?”
两人顿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了,但心里却都偷偷的问候了越墨华十万八千遍!
越墨华一指身边站着的笙歌,道:“还不快过来行礼,这是你们的大少奶奶!都是什么规矩!”
笙歌手一抬,说道:“不用了,我可当不起你们的大礼,这表面恭敬,心里指不定怎么诅咒呢,我呢出身也不高,往后能在这府里过什么样的日子,全看府里的规矩如何了,反正我也是没有娘家撑腰的。”
这周围还围着不少人呢。都在看越府的热闹。
在京城,越府已经算是权势熏天富贵泼天的人家了,百姓们虽说心里敬畏着,但看起热闹来也是不含糊的,更别说你要是出点什么不好的事情,那谣言传起来,也是如疯草一般的。
越府让一个小妾当家,这在京城的权贵圈子里,都是大家心知肚明并且暗暗鄙视的是轻轻,不过是看在府上老爷子的面子,才没有说破罢了,但私底下谁都是不屑的。
笙歌跟在越墨华身后,微微落后半步的距离。既然来到这样一个时代,既然选择和这个人在一起,那么有些妥协让步,她也愿意做出,日子是两个人在过,到底幸不幸福,也只有自己知道罢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进了越府,笙歌感觉到一丝丝压抑的气息,路上的婢女小厮很少,几乎不见。偶尔碰见那么几个也是行色匆匆,低头敛眉。
越墨华抓住一个经过的婢女问道:“怎么回事?府里可是出事了?”
那婢女一看是府上的大少爷,眼底先是闪过一丝不以为然,而后回道:“是二姑娘生病了,昨儿就病了,今儿也不见好,老爷发了好一通火气了。”
越墨华点点头,笑的没心没肺,“原来是这么回事,如果那边有空当的话,你就给老爷回个话,说我和大少奶奶回来了。”
那婢女看了笙歌一眼,眼底闪过惊艳,和一抹嫉妒,低头应道:“是,大少爷。”
越墨华带着笙歌回了墨华居,里面的布置很是浮华,风格很符合越墨华这个纨绔大少的作风。
外院的花草都是极尽名贵的,但照料的却很不得当,简直就是糟蹋!这要是让真正爱花的人看到,定是要吐血三升,化成厉鬼也要为这些花草讨回公道的。
院子里的屋子很多,里面的东西也极尽华美,后进的院子里,居然还有一个温房,里面种着各式各样的兰花,与前院的糟践不同,这温房里的兰花却是被护养的非常好,每天都有人精心照料。
笙歌道:“原来你是个喜欢兰花的人?”
越墨华摇头道:“非也非也,我是喜欢美丽美好的事物。外院内院的花草我都喜欢,不过我是全都不会照料的,是花房的老胡,我这里的花,都是他照料的。”
笙歌奇怪道:“老胡?”
“估计这会儿,在什么地方喝酒的吧。”
两人在花房里的长凳上坐下,越墨华手里把玩着一盆兰花,看不出品种。
“这一盆是长在空谷的一支兰花,是老胡一次进山的时候挖回来的。老胡说,这个,不过是最普通的兰花。可老胡却是照顾的最为尽心。”
“老胡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其实很会照顾花草,可却独独只愿意照顾兰花,而其他的花草,任你再名贵,他也只是保证它们活着罢了。”
笙歌听罢莞尔一笑,“还真是古怪有意思。”
越墨华也表示赞同,接着又满是兴味的拉着笙歌的手道:“哎,你知道吗,老胡还说我这样的喜欢所有美丽美好事物的人,总有一天会后悔的。你知道老胡说的是什么意思吗?”
“噗嗤!”笙歌笑出声,道:“你——你当真不知?”
越墨华道:“你肯定知道,说说看。”
笙歌神秘一笑,“老胡,是个有故事的人!”
笙歌的八卦基因忽然汹涌表达,她做出一副神棍的模样,在那儿掐指一算,而后说道:“话说在十几二十年前,老胡还是一位风度翩翩的少年郎,模样俊俏,风流多金,便处处留情。他同你一样,喜欢所有美丽且美好的事物。终于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位姑娘,那姑娘长的极美,老胡几乎是一眼便陷入其中,可姑娘终是知道他多情风流的性格,忍受不了,终于弃他而去。而老胡彼时还以为自己对那姑娘,不过像是对待其他所有美丽美好的东西一样。可脑子和心却是不由自主的想念着姑娘。”
越墨华已经听的目瞪口呆了,笙歌继续:“在经受一番折磨之后,老胡幡然醒悟,那位姑娘,对她来说,终究是不一样的。可惜姑娘已经嫁作他人妇。从此老胡收敛心性,只对真正放在心里的事物表现出在乎。”
越墨华愣愣的问道:“你,你怎么知道?”
他知道笙歌身体里住着的已经不再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