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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之间又想起四阿哥的字体来:“你写的字,和我认识的一个人有些相像。”
“喔?”
“他是个了不起的人,”铃兰说完这话,这才意识到跟他说现代社会的人,等于是有些发神经,忙又补道,“不过,现在他已经不在世上了。”
四阿哥看她似有心事,不像平日那么多话,这便出了后院来到前面正屋。见十三阿哥和敦琳公主仍是没有回来,这才离了这澄心斋,一路去了……
57。…西瓜汁
这场大雨过后,一连几天仍是大热。温琳公主自前几日病后,接着又中了暑,药汁儿自是不断,焦的十三阿哥和敦琳公主又是一阵好跑,所以铃兰也不像往日那样常见到他们。
好在她现在有好多针线活儿要赶,倒也不觉得寂寞无聊。白日里就呆在那后院中的松树底下,也不到那前面正屋里去。
这日下午,她刚把一件衣服的纽扣完工,正准备换了别的来做,就听见前面一阵人声。猜想是帘秀她们回来了,便丢了手头的针线往前面赶去。
正要出后院角门,帘秀果真从对面迎过来,拉了铃兰的胳膊就往前面走去:“快,那些太监们给咱们斋里送了大大的西瓜来,说这是皇上的恩典但凡是宫里的人,每人一个!”
铃兰听了倒不觉得有什么,但见帘秀一副积极的样子,也不好扫了她的兴头,便随她三步两步朝正屋里去。
到了那里,帘秀为铃兰打了竹帘子起来,随后自己这才入内。铃兰一看,屋中间地上果然放了几排圆溜溜的花皮西瓜。
敦琳公主许是刚回来的缘故,还正由两个姑娘伏侍着净手洗脸。洗擦完后,也来不及喝茶水,就笑着对铃兰说:“你和帘秀先挑,过后帮我做个监官,省得那些替人代领的弄错了。”
铃兰知道她是在开玩笑,就这一个破西瓜,哪里还值得别人上来领错的?于是也笑说:“那就让帘秀先挑,随后真有弄错的,把我的那个充上就是了!”
两分钟不到就分瓜完毕,斋里的人没有不喜盈盈的,谢过恩后都各自回屋消受去了。
西瓜性凉,铃兰现在身有寒毒,所以夏日里就不怎么吃这西瓜,于是便要把自己的一份让予帘秀。
谁知帘秀也不领情:“我的这个还吃不完呢,哪能再要你的?既然是皇上的恩典,你还是自己带回去吧!”
敦琳见铃兰的西瓜送不出去,不由抿了嘴笑:“我这刚回来 ,身上还是困乏的很,还得小睡一会儿。你们两个啊,我看还是各自回去吧!”
铃兰无法,只得抱了那西瓜回来,一路上想着该怎么处置它。扔掉的话有些可惜,让别人知道的话,又有点不识抬举的嫌疑;但自己一个人吃吧 ,又处理不完。
正在犯难时,忽然想起妈妈夏日里常喝的西瓜汁儿。如果把它弄成汁儿,肯定要比啃着吃的好。
心里这样想,一回屋便动起手来。虽然没有榨汁机,但她还是想足了办法。她把那瓜瓤用调羹弄成细块,一点点弟放进一块较大的干净纱布内包好,随后搁在一个大碗内用工具慢慢细研……
最后出来,效果还是不错的西瓜籽全部留在了纱布内,碗内的却是纯纯正正的西瓜汁儿。
红艳艳的一大碗,将一齐进房的四阿哥和十三阿哥吓了一跳。待看过桌上的半个西瓜皮后,这才明白过来,尝过后都笑说:“难为你想了这么个方法。把西瓜弄成汤水来喝,这也是你们山上的经常吃法?”
铃兰听了也不回话,又听他们说“感觉不错”,自己也尝了一口。味道自是没有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好喝,但也觉得很是满意。
天气热,三人稍稍说一会儿闲话,那哥儿俩又一起走了。
反正她现在也再没什么心思做针线活儿,便想着把那另一半儿也给弄了,当个饮料送给帘秀她们也是可以的。正要动手,十三阿哥的脚步声却又一路响起,他隔着窗纱叫铃兰,说是忘了东西在这儿。
铃兰一听,在里面走到他刚刚坐的地方,还真看见一块翠绿色的方形碧玉,只是那上面牵的络子太过陈旧,本来的颜色已经褪的看不清楚了。她抚弄了一把笑着递过去:“隔日有空,我帮你打一个新的上去。”
他想了想,这才点头说好,即刻就要把玉给留下来,又交待:“旧络子的线还是给我留着吧。”
铃兰听过,就知道这对他一定有什么纪念意义,便又递给他:“东西新不如旧,你还是戴着的好。”
抬眼见他走这回头路又是满头汗,忙用手帕给他沾了沾汗珠子,这才看着他顺着游廊出了后院角门。
她现正在屋内忙着弄西瓜,忽然间觉得有人在自己背后轻轻拍了一掌,回头一看,见是碧默。因为一时腾不开手,只得让她自己先坐。
碧默一个人干坐着,觉得没什么意思,见铃兰做事,也忍不住凑上前来看。
铃兰斟了一杯西瓜汁儿给碧默:“刚刚他们尝过,都说不错,你也试试口!”
两人个把月没见,亲热之状自然不用提及。说话期间,铃兰见碧默有时望着自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便伸手推了她说:“你这人平日里虽然话少,但现在到了我这里,还有什么是不能说的?”
碧默听过,端起面前的瓜汁又轻轻抿了一口,这才低了声说道:“铃兰,昨晚饭后我去奉茶,听见十四爷和我们主子谈起了你。我也就听见你的名字,随后就出去了。你想,会不会是求我们主子将你指给他?”
铃兰之前就听过十四阿哥的话。现在听了碧默说,心里倒稍稍有了些灵机:“这倒不怕,我们钱家门第不高,根基又浅,你们主子是断然不肯答应帮忙的……”
一语未了,就被碧默从中截断:“我看你是个明白人,今儿这话却是不通的很!”
铃兰一脸讶异:“怎么不通了?”
“你也不想想,如果当不上什么嫡福晋、侧福晋,难道就不能让你去他那里做个侍妾什么的?我们主子那么疼十四爷,如果他铁了心的要你,就是你门第再低,哪会有不答应的道理?”
一席话完后,碧默见铃兰整个面孔发白,之后又是很懊恼的模样,忙站起身告辞:“我今儿来这里,就是想告诉你一声,好让你心里有个准备。如果你对他真是无意,还是尽快想个法子才是。”
铃兰这几天一直被这事烦着,见碧默要走,也就不再强加挽留,送了她出去。
58。…心事
十四阿哥那天送了她一对淡绿色的翡翠耳环,像初春时节悄悄冒出的两片嫩芽,小巧玲珑,甚是好看。但他那带有暗示性的话语却让她一阵惊心,他说:“不管你是哪副面孔,我都觉得很适合你……”
他早已经知道她改变面容的事。如果捅到德妃那儿,随便一句“欺君之罪”就可以拿下她的性命。
还有五阿哥,上次回家时他也知晓了。不过这人甚是稳健,过去了两个多月也没见有什么动静。如果有的话,生日那天到延禧宫谢恩时,宜妃娘娘应该也会露个神色提醒一下什么的。
碧默的话很有道理。如果对十四阿哥没有什么心思,是应该早点想办法解决。以前他来,她的言谈举止都很规矩,更是很少抬头去看他的面容。一是因为宫女应用的礼仪,二是为了少想起少君撞车时那满是鲜血的脸庞。
十三阿哥对自己如何,铃兰心里更是清楚的很。与少君相比,除了那件豁出性命那件事,他对她的好只有过而无不及,所以她才会答应和他定了一年之约。
至于十四阿哥,又因为少君和胤祥,之前除了明白他和少君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外,从来就没有往男女情意上面想过。如果不是那天他忽然明确地扔了一个炸弹过来,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莫名惊慌。
如果没有先遇上十三阿哥胤祥,与他相遇,或许她会把这当成是老天爷给她和少君重续前缘的机会。
可现在,想想碧默口中所说的“侍妾”二字,更是觉得刺心的厉害。让她给一个没有明确感受的人做侍妾,简直比她穿越时空还要可怕。此刻,她只觉得自己像一个无皮之人不经意间被人狠狠地刺了一刀,血流不止。
如果是在现代 ,这样的事倒用不着她来犯难。只用和那个人明明白白地说清楚,如果他想继续自讨没趣,那就不关她的事了。
但是现在情况复杂,对十四阿哥她总不能这样说:“哎,十四爷,真是不好意思 ,我已经有心仪的人了,还是请你放手吧!”
这样说,若是能打消他的念头倒也罢了,但依她的直觉,他不可能就这么算了。更何况他和十三阿哥是亲兄弟,她选择了胤祥,那他或许会觉得在兄弟面前失了面子。
他让她好好想想清楚,无非是在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