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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日春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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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葛甫见风转舵地投降后,秦杰也在半路中带了四百余人投降,胡经已经无力再战,只好回军遁逃。

考虑到其于两路人马的推进仍颇具威胁,樊英花并没有紧跟猛打,只是让陆川几个率领没有怎么参战的队伍,回军支援,而留下一些损失巨大的人马,在寨里野地庆功,也权作几日的休整,一回头就有再战能力。

从官军的战斗力上讲,这支军队绝对是朝廷的精锐嫡系,凭其它两路人马,还是有实力推进到郡城的。一旦推进到那儿,所有的胜利都微不足道的闹剧。

她心中一片雪亮,清醒地认识到仍然环裹在身的重重危机。

所以,目前所做的文章一是放到联络盟友上,二是在胜利上大做文章,给没能体验这场战斗的后方描绘出必胜的前景,断绝他们左右摇摆的决心。战斗一结束,她就表露出对投诚的队伍的重视,派遣秦杰和葛甫回郡面圣,全盘接受他们的精锐。为了打消军士们的疑虑,她做了相当大的努力来阐述正义的己方,还委婉地提到他们的弃暗投明已经不容于敌方了,但究竟是否奏效却很难说。

稍候,她又见到沙通天带着几十残兵败将的惨象,并相信,这个一手葬送自己威信,又损失不轻的龙头已经彻底失去了自己的本钱。

她走了主人的欢迎之道,并没有深谈,只是指使姬康,暗地里以合适的口吻给他探听,究竟能不能联络上合适的外援。

打昨夜姬康私下里和他谈起这事,他手下的人就少了几个。这几个人去哪了?!姬康分析说:“将军。他的口风很严,到底也没吐口,看来对主子忠心耿耿。我看这是向主子回报去了。”

樊英花点点头,她不太习惯当众说出自己的推测,只微微沉吟。几个心腹家将对坐着那里,相互看来看去,却没有什么说法。樊英花看了一周,不再就这个事说下去,而是说:“从骑将那里调点人手,和郡里紧密联络,及时把郡里组织起来的庆祝回报给我,并打探和北面几郡的交涉。”

在众人纷纷答应的时候,樊英花站起身,想了一下,不禁一笑,回头说:“我去看看我们的福将醒了没有。”

说完,她便带着护卫出门。刚走到门边,她就又回头,安排一个家臣说:“另外,派人回咱们那,把家里那匹灰白色的马带过来。”

她很想知道自己告诉飞鸟将守约还他的马,他会怎样感激自己,但一回去并没见到飞鸟,只看到手时收拾一堆骨头的丫环春棠。

“他呢?!”樊英花环视了一下,问。

“醒来了。吃了些肉就出去了。”春棠边说边比划,“临走还拿了一只猪腿,简直跟饿死鬼一样!”

“嗯!回来后跟他说,过两天,我会把他的马弄过来。”樊英花有点失望,也不知道为何还要让春棠转达,但还是补充说,“看住他,别让他乱跑。”

飞鸟已经先一步摸出来,他骑了只马走在寨里,打算看过赵过,唐凯再去找自己的刀。正走着,几个背着袋子的大汉堵上了他,其中一个还带了伤。

看他们都盯住猪腿,眼里都带了馋意,飞鸟连忙把肉藏到背后。一个汉子挠首笑笑,随手递了一把剑,说:“呃!兄弟,我们这有几样不错的东西,给你换这只猪腿,好吗?”

剑装饰得非常华贵。飞鸟看也不看就知道,这肯定是他们在战场上捡的。他的猪腿是打算给唐凯和赵过解馋的,自然不太情愿,便摇摇头,说:“这是送别人的,不然,我就拿上它给几位大哥蹭酒喝。”

“哪有送人送肉的?!我们哥几个分别多年了,今天重聚,心里图个欢喜。眼下只有酒,没有点可下口的菜。你拿了这把剑送人吧。”汉子边说边递过剑。飞鸟有点心动了,但还是摇摇头,勒索说:“我要送好几个人的,一把剑怎么送?”

这么一说,大汉只好撑开袋子和飞鸟换。飞鸟挑了一通,抱着两把剑一把刀离开。

找到赵过和唐凯之后,他便送了赵过一把刀,送了唐凯一把剑,却半点不提是猪腿换来的。

男人很少没有不喜欢兵器的,尤其是这两个。

他们也都缠了身白,却争问完狄阿鸟伤势要不要紧,就迫不及待看自己的礼物。

唐凯的剑大约两尺,前半身并不光亮,锋刃处留下打磨的痕迹,吐着寒芒。他用手指小心地抚过剑刃,最终抚在剑柄上,言及其它说:“都说美女爱英雄,这下打了这么大的胜仗。你说咱们回郡,那些漂亮的少女会不会欢迎我们?!”

“妈妈的!”飞鸟给了他一下,自己也忍不住想到遭遇鲜花美女的香艳场面,便咯咯地笑,对她们冲自己翘首以待,秋波频频的场面当然满意。可他还是想起自己的刀,便请求说:“快跟我回去,找我的刀!”

“我们正在说鲜花和美女!一把刀,别要了!”唐凯打岔说,说完指指飞鸟手里的剑,又晃晃自己的,感兴趣地问,“那是小姐送的吧?!小姐也是美女呢!”

“小姐送的?”赵过瞪大眼睛问,他看看自己的刀,轮刀劈在一块木头上,笑耸了肩膀后问,“送三把?!砍破了换,破了再换?!”

飞鸟怕自己的刀被别人捡去,心里不安,便拿出颇生气的样子说:“你们到底跟不跟我去不去?”

“一把刀,不要了吧。”唐凯依然是一句老话。

飞鸟给了他一脚,假装生气说:“别‘不要了,不要了’的。你们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找。”说完,他转身假走。

赵过看看飞鸟,以意料中的口气给唐凯说:“看!生气了吧?!”

飞鸟正要从假走中回身,唐凯连忙拉他,说:“哥,哥!你别生气。不就一把刀吗,要不如不要!”

“你为什么老说要它不如不要?!”飞鸟哭笑不得地说,“它是我——,丢了就会惹火上身的。”

赵过没有唐凯有耐心,干脆就在唐凯的铺盖下摸出一把刀,肯定地说:“你看,刀刃全卷了!我们俩打算弄点钱给你修一修,但不知道修了你还要不要。”

看刀刃卷翘不说,还有因和别人的撞击的大豁子,飞鸟一下明白,他们是试探自己会不会嫌弃它现在的样子,顿时想了许多。他看住两人,评价说:“这一定是唐凯捡回来的吧。你真是一个细心的人!”

“我呢?”赵过询问。

“你!?好意思问?!看到一只倒地不起的马,爬上去就不下来,打着马屁股,大声地‘驾’——”飞鸟说到这里,唐凯已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事不要给你姐姐说!”赵过严肃地安排唐凯说,接着又补充,“跟欢迎我们得胜回去的少女也不能说。我就是偶尔有点粗心而已。”

几人又说又争,最后带了几个弟兄,出去找了家老军户开的酒肆,大吃大喝。吃饱喝足出来,天已经黑了。

大孤寨南低北高,几乎相当于一个城塞,东西两面均为高山,前面被加固的山石垒墙和半环形的建筑,正背后是个大坪子,侧后是个山谷。因它的军事地位渐渐磨灭,日子久了,便处于半荒废状态,连驻军都没有了。

这里落户的百余家军户因产业大部分被豪强侵吞,反成了养土匪的地方,“一只虎”杨过就是从这里逃亡出去的,所以,这里的男人混不下去了,就上山。如今樊英花的到来,不但没有引起他们的反感,反引出男人们自愿入军的意思。他们只是藏起女眷,免得一些见不到女色的公狼公狗因难忍而骚扰,但并不是很怕入驻的兵士,夜里也敢四出走。飞鸟和弟兄到北坪上,这里已经像往常一样聚集了一些老少爷们,他们注视着对面已密密匝匝的营地,远远看到和四下各小寨遥相呼应的灯火,相互说着话。

不知从何时起,发丝一样的春雨入夜暗潜,将这易守难攻的要塞笼罩。

一个跟着飞鸟逛荡的人说:“妈的!怎么会下雨了呢?”

而另外一个年纪稍大的人则评价说:“好呀!春雨贵如油。庄稼好!”

“是呀!春雨贵如油。”一个蹲在风灯旁的“吧嗒嗒”地整农具的老汉说。飞鸟看了过去,一眼看到一个撑架拐杖。

“要耕地了吧?!”飞鸟套近乎地说。

“耕地?!”老人愣了一下,说:“闲地里是可以种点春红薯什么的!”

飞鸟这才觉得自己得愚蠢,这里不是自己的家乡,耕种不一样。他把马丢给别人,蹲过去,给人家说些闲话,却一说就暴露自己的无知:“秋里种小麦,早夏要种大麦吧?!”

身后的人纷纷来更正这白痴式地提问。老汉一笑,抬头露出一脸的皱纹,笑话说:“你这可不行呀。四肢不勤,五谷不分。”

飞鸟红了面孔,本想解释自己记事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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