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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万钻石币!”伊布斯答道。
“五十万钻石币是……是多少?”星狂也像伊布斯当初一样,开始头脑不清了。他转过身问跌坐在地上的风杨。
“我也不……不知道,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风杨的舌头也在打结。埃南罗全国一年的国库盈余才二十多万钻石币啊!
“这些全部都是我们的?”星狂不敢相信的再次向伊布斯求证。
“嗯。”伊布斯说道。
“五十万钻石币,等于五千万金币,等于五亿银币,等于五百亿铜币,等于五千亿铁币。现在的面包市价是两块又五角铁币。也就是说我们有两千亿个面包。两千亿个面包我们这里这么多人不停地天天吃的话,要吃多久?”星狂的症状和当初伊布斯一模一样。不过这次被问的对象不是请学,而是伊布斯。
“可以吃到我们这一堆人和那一堆面包一起变成化石。”伊布斯得意地笑着说道。看到别人为财富而变白痴的样子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啊!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钱?”魔武第一个清醒过来。
“别人送的。”伊布斯平静地说道。
“送的?”星狂的舌头几乎都要被自己吃掉。什么人这么有钱又这么大方?
“这笔钱拿得可不轻松啊。我可是答应了人家的要求才拿到这笔钱的。”伊布斯说道。
“什么条件?”星狂开始有点清醒了。
“统一全大陆!”伊布斯郑重其事地说道。
“就这事啊。”星狂毫不关心地说道。只要不是要他现在就死就好了。说完,又回过头去把手插进钻石币里,品尝那种被钻石币淹没的感觉。
其他人的反应也都和他差不多。
就靠这群人统一大陆吗?目睹眼前的此情此景,伊布斯开始有点失去信心。
下卷 乱世风云 第66章 天才之战
下卷乱世风云第66章天才之战
这一夜,伊布斯队伍的核心领导们,为他们将来的军队取了个名字,叫“进钱军”,后来在伊布斯和请学的以死相逼下,才终于改为了“钱进军”。但是在日后书写军旗时,伊布斯又特意将这个名字笔误为“前进军”!这支日后纵横整个大陆的军队的名字的由来,在更久的将来引起无数历史学家的研究和遐想,甚至是争论,。但是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名字的真正的由来的。历史,就是如此容易被淹没。
在喧哗了整个夜晚之后,伊布斯和“前进军”的核心们都红着眼睛踏上了寻仇之路——五十里外的东炎山。而维拉、索特、白木等候补核心也在自己的强烈要求下,被批准一同前往。
“白衣服的小子你出来,我们老大来了。”一到山脚下,索特就大声地嚷嚷道。
“你们又来了?”很快,山上就走下来一个少年,背后跟着两三百喽罗。
他是金黄色头发,白色皮肤,高鼻梁,与普通西部大陆人无异。只是一身全白的衣服有些古怪,即使是全大陆都游荡过的那兰罗也从没有见过有什么人穿着这样的衣服。
但是这些都不是伊布斯所在意的,伊布斯最在意的是他那把剑。
看到他的剑,伊布斯又不禁看看自己的剑,这把自己以为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剑原来并不是独一无二的。那个白衣少年的剑,不就和自己的剑很相似吗?
“或许,他与我的过去有着莫大的渊源。”伊布斯心想。
“我叫伊布斯,你叫什么名字?”伊布斯见他看起来比自己还要年轻几分,又念他对自己的人只伤不杀,所以此时心里对他其实并无丝毫敌意。
“你还没有资格知道我的名字。”那少年不动声色地说道。
“要如何才有资格知道你的名字呢?”伊布斯并不生气,反而反问道。
“赢过我手中的长剑。”少年抚摸着自己手里的剑,说道。他摸的时候,仿佛在摸自己的手一样自然、亲切。看得出来,他很珍惜他的剑,就像珍惜他的手一样。
“我今天来本来是来打架的,但是现在我不想打了。”伊布斯说道。
“为什么?”少年看上去有点吃惊。
“因为你当天并没有杀人,这可以看得出来你并不是坏人。我不想和一个好人对战。”伊布斯说道。
“让一个人生,并不算仁慈。让一个人死,也不算残忍。听任人活得痛苦或者死得难受才是真正的罪孽。”那少年一脸漠然。
“无论怎样,我还是要感谢你当天的手下留情。”伊布斯说道。
“我那天不杀他们,只是因为那天我不想杀,并没有什么手下留情。我既然可以因为那天不想杀人而不杀他们,那么同样可以因为今天想杀人而把你们杀掉。”那少年的脸上依然是毫无表情。
“你的意思是……”伊布斯心里暗自戒备。
“我的意思很明白,你们今天很不走运,今天我刚好想杀人。”少年说着,将左手的剑抬起,伸到身前。
只是这简简单单的一个姿势,所发出来的气势,除了伊布斯之外,竟然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抵挡。
“你们全部退到三里路外的那家路边茶馆等我。”伊布斯脸上带着微笑,轻声吩咐魔武道。
“是!”魔武说着,赶紧向后挥了一挥手。本来就有点吃不消的众人赶紧跟着他退出了战斗圈,而那两百多盗贼也赶紧躲到深山里去了。
“没想到他的气势竟然这么惊人,好像比打我们那天还要强。”狂奔出数百米后星狂才满头大汗地对魔武等人说道。
“快来,快来。那大叔和小叮当晕了。”这时,璐娜高声叫道。
“不知道伊布斯能不能赢。”风杨在跑过去看那兰罗和小叮当的时候,担心地对请学说道。
“伊布斯永远不会输!”请学肯定地说道。
“坦白地说,你是我近十六年以来所见过的人中,最有天分的一个。假以时日,你或许可以打败我,但是决不是现在。”伊布斯淡淡说道。
“是吗?我倒想试一试。”那少年说着,右手缓缓伸向剑柄。
这时候,少年在山上,伊布斯在山下。他们之间的距离大概是一百五六十米。
“非战不可吗?”伊布斯问道。
“至少从我这方面来说是的。”少年答道。
“好……吧,既然你执意如此。”伊布斯说着也将手搭在剑柄上,他隐约感到剑在颤抖。
十五年了,这把剑被插在剑鞘里已经整整十五年了!它本应该纵横在天地间,让太阳都忌妒它绚丽的光芒。因为,这把剑自出世以来,还从没败过。它亲眼见证了自己无数个主人一次又一次地走向奇迹般的胜利。数千年来,它几乎没有一日沉寂,也很少超过一个月没有见过鲜红的血。
但是,这样一把剑,居然被剑鞘封锁了整整十五年。若它有嘴,它一定会大声呼喊:“拿走这剑鞘,拿走这剑鞘。我不需要剑鞘,我只是一把剑,我只要做一把剑。一把锋利得可以撕开天,耀眼得能遮住太阳的剑。拔开我吧,拔开我吧,我的主人!让这个世界再次知道有一把剑叫‘轩辕’。”
伊布斯感到,剑在颤抖。起初他以为是自己的手再抖,但是后来他终于肯定是剑在颤抖,。
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自己的剑渴望战斗,而他也因为这把剑而变得全身的每一个部分都莫名兴奋起来。伊布斯发现自己从未如此专注于一场战斗。
那少年在百米外似乎也感觉到了伊布斯浓烈的战意,他似乎也被伊布斯身上散发出的几乎狂热的战意所感染。他的嘴角微微向上弯,“这样就对了!”
一道光芒从他的剑鞘里射出,看不到剑,只看得到光。
似乎是因为拔剑的力道太大,那少年整个身子也随着那道光芒一起射而出。两道白光,一道绚丽得让人眼睛生痛,一道却似乎要将人所有的视线都吸引过去。
两道白光所过之处,是火!绝对不是眼睛的错觉,确实是真真正正的火!白光所过之处,花草树木一下子就被烧得粉碎。那火只是一瞬间,然后就只看见一条焦黑的痕迹。
一切都只是一瞬间,拔剑,动身,剑光烧掉一切,一条焦黑的痕迹。一切都太快了,快到似乎是同时发生。
“锵!”白光在与站在原地的伊布斯交错之后,顿住。
这时候,才终于又看见了白色的剑,白色的衣衫。那少年像钉在地上似的,站在伊布斯身后三十五米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如果没有他刚才高速冲刺带来的狂风吹动他的白色的衣衫和金黄色的长发,让人几乎要以为他刚才其实并没有动,一切都只是眼睛的错觉而已。
“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倒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