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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什么事,先生?”办事员没有抬头。
“抬起头来说话,在你面前站着的是一位贵族!”青年贵族对办事员没有看着自己说话很不满意,用命令的口气让办事员抬起头,“我要雇佣一支佣兵队,去利德公国送一批货物。”
随着那句命令的话,老办事员抬起了头,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站在自己眼前的人。来人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每一个线头,每一道边角都是经过精心裁制的。细腻光滑的皮肤可以让人知道,他不是一个受苦人,而是一个高高在上的贵族。年轻的贵族站在柜台前,一只手搭在柜台上,另一只手不耐烦地不停用手指敲打着柜台。
年轻贵族看到老办事员抬起了头,用依旧带着命令的口气说:“快给我找找,有没有一支中洲人的佣兵队,或者领头的是个中洲人。”
“在我们这里登记的,只有‘金’家族的佣兵团,领队的是一名有着中洲长相的贵族。”在西陆有着中洲人长相的原本不多,再加上秦烨的贵族身份,不得不让人印象深刻。
听到办事员的话,年轻贵族愣住了,思考了一会缓缓的开口道:“你确定他是‘金’家族的人?”
“是的大人,我非常确定!这里有他的签名。”说着拿出了秦烨之前在记录本上的签名。
看到一个“king”字,年轻贵族有些犹豫,不过还是肯定的说:“既然这样就更好了,‘金’家族的人完全值得信赖,所以我决定雇佣他。”
“好的大人,请您说一下具体的要求,稍后我会通知佣兵团。”
年轻贵族仔细想了一下,把自己的条件说了出来。老办事员记录完贵族的话,抬起头说道:“大人,这些条件‘金’家族的佣兵团完全符合,我想如果您准备好了,他们马上就可以出发了。”
听着办事员的话,年轻贵族闪过一丝阴笑,走出了大厅,返回了侯爵府。
“既然他现在替‘金’家族办事,我们就得改变一下计划了。”听到年轻贵族回来的报告,戴格兰纳坐在椅子上皱起眉头,“雇佣他的原计划不变,以免被看出破绽,我们只要……”
说罢,两人哈哈放声大笑。
两天后,去佣兵办事处的斯特恩给秦烨带回了一个让他兴奋的消息。一个贵族要雇佣他的佣兵队,护送一件东西去利德公国,佣金给到了80盾的天价。按照规矩,秦烨收了20盾的定金,其它的将在达到地方后全部付清。
“我们是不是应该把钱存起来,毕竟现在我们的钱越来越多,带在身上很不方便。”拿到斯特恩交给自己的定金,秦烨想了一下对斯特恩说。
“是啊,我觉得是该找个隐秘的地方把钱藏起来!”
“什么?找个地方把钱藏起来?难道这里没有银行吗?”
“银行?什么是银行?”
秦烨无话可所了,看来这个世界还没有发展到出现银行的时候。
“还是把钱带在身上吧,那样保险点。”秦烨说着把定金交给了斯特恩。
因为秦烨经常说些一些他听不懂的话,斯特恩也没有多想,拿到定金,从腰间取出一个随身携带的大钱袋,把金币放进去,又揣回了腰间。
由于上次在村庄损失了些人,秦烨又去酒馆招募到了两个事业的战士,勉强凑够了二十个人。
带着队伍来到办事处时,早有一辆马车在等待他们。几次的任务下来秦烨已经是轻车熟路,简单的相互介绍了一下,就上路了。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的无聊,人的一辈子总是往返于几个点之间,在这些点构建的圈子里,忙忙碌碌,终其一生。
需要护送的马车只有一辆,而且车夫是个哑巴,这多少让秦烨感到有些意外。不过看着马车上装货物的精美的箱子,再加上给自己的佣金,秦烨猜想这次护送的货物可能是价格不菲。
佣兵队走了一些天,也没有遇到什么情况。而且赶车的人似乎并不急着赶路,只要一到城市里,就请佣兵队的人喝些小酒。面对车夫的热情,秦烨也不好意思催促众人赶路,于是大家一路上吃吃喝喝,很舒服的过着日子。
尽管速度慢了下来,可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还是到达了利德公国的国境内。
“我们要小心一点,这里经常有蛮族人出没。”斯特恩见队伍一进入利德的国境,马上提醒秦烨。
“怎么蛮族单单就在利德活动?”
“其实有传闻,利德的大公和蛮族相互妥协。蛮族不去骚扰他们的城堡,他们也不派兵清除蛮族。”
“那利德人能受得了吗?”
“协议里有规定,蛮族不会去打劫任何一个利德人,他们把目标都放在了行商和佣兵队伍的身上。”
“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每个西路人都知道,所以很少有人敢来利德做生意。”
“警戒——”就在两人正说话时,站在队伍前的士兵大叫起来。
随着士兵的话音刚落,从一个小山丘后,跑来了一队人。
“所有人准备战斗!”秦烨看到冲着队伍跑来的一群人,在拔剑的同时大声的下达了命令。在这个世界,在没有弄清楚对方身份之前,需要时刻做好战斗的准备。
从山丘上下来的队伍有三十人,都穿着蛮族的服饰,但却拿着只有西陆战士才会使用的武器。
“我要留下你们的货物。”带头的蛮族人用标准的西陆话,对每一个在场的佣兵说。
“对不起,恕难从命。”秦烨知道如果自己把货物交给眼前的这帮蛮族,那么他的佣兵事业也就到此结束了,所以很干脆的拒绝了对方。
遭到秦烨的拒绝,所有的蛮族人哇哇大叫,挥动着手里的长剑,开始了蓄谋已久的攻击。
第十七章贵人相助
“杀光他们!”秦烨作为一个领导者,率先冲了上去。
“杀——”跟在秦烨身后的民兵发出雷鸣般的喊声,为自己壮胆。
但喊声并不能左右战斗,对方显然是训练有素。在刚一接战,就有两个民兵倒在了地上。对方人数众多而且实力远在民兵之上,秦烨知道这次自己该搏命了。
没费什么时间,秦烨的剑就与蛮族士兵的剑碰到了一起。秦烨不愿意浪费时间,抓住对方的一个破绽后,用力的挥剑。剑身在空中闪出一道耀眼的亮光,然后落在了蛮族士兵的肩上。
被砍中的肩膀并没有出现秦烨想象中,血花四溅的效果,剑在砍透蛮族士兵外面的兽皮后,再也没能继续深入半分。
“他们在里面穿着护甲!”就在秦烨暗自猜想时,“嗤”的一声,胳膊上被长剑划开了一个口子。
秦烨顾不上胳膊的伤,忙用剑挡开继续向自己砍来的剑,与对方离开一段距离,长剑护身,再次寻找对方的破绽。
与秦烨对战的蛮族士兵显然也是久经沙场,在被秦烨挡开自己攻击的一剑后,马上将剑回撤护身。
“你们不是蛮族,是职业战士!”秦烨看到对方那一系列干净利落的动作后,猜测对方的身份。
蛮族士兵没有说话,眸子里精光一闪,挥剑再度强攻。“铛”的一声,两把剑再次碰到了一起,由于对方力道很大,秦烨虎口发麻,险些将剑脱落。
秦烨鄙见又有民兵在对方的攻击中倒下,知道自己不能再和眼前的人纠缠了,提起十二分精神,大喝一声,双手抓剑,一剑剑向对方砍去。
在秦烨连续攻击下,蛮族士兵的格挡渐渐慢了下来。秦烨抓住机会,猛地将剑砍在对方没有护甲的手上。
“啊——”的一声惨叫,蛮族士兵的手被秦烨削断,抓着剑的断手,脱离了手腕,飞出一段距离后掉在地上。
趁着蛮族士兵在惨叫时,秦烨把剑刺进了已经没有反抗的士兵身体里。随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蛮族士兵停止了惨叫,歪倒在一边。
解决完眼前的士兵,秦烨快速的拔出剑,转身加入战团。
战场的形式对于秦烨来说是非常严峻,自己近二十个士兵有一多半都倒在了血泊中,而对方只有几个受了些轻伤。
看到这些,秦烨逼开自己身边的蛮族士兵,高声的喊道:“斯特恩,快带着货物先走!”
“你先走,我来挡住他们!”
“蠢货,你听说过骑士会在战场上逃跑吗?”秦烨砍倒一个蛮族士兵后,见斯特恩还没走,生气的大声喊道,“你想大家一起死在这里,然后受到别人的嘲笑?我命令你,走,快走!!!”
听到秦烨的喊声,斯特恩没有在犹豫,把身边的蛮族士兵逼退,转身跑向马车,一拉缰绳,马车飞奔了起来。
看着要脱离战场的马车,蛮族士兵似乎并不想放走任何人,纷纷向着马车追去。秦烨为了让马车可以加速,拼命的挡在马车后,不让蛮族士兵靠近。
很快,秦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