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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李轻裘那伟岸背影,不知谁失声叫道:“老都统……老都统活了!”上百骑沧海军武士一阵嘁噈,接着纷纷单膝跪下,没有任何命令,不约而同,就如看到神迹,情不自禁顶礼膜拜。
李轻裘调转马身,看到一路跟随他从西南三郡出发,对他命令言听计从的武士们齐齐跪倒,未有劝阻,直觉得理所应当。
“誓死追随大都统!誓死追随大都统!”百骑齐声嘶吼,震彻苍茫雪地。
李轻裘身下战马不安地抛动蹄子,鼻翼张合,喷吐出一尺余长的白色雾气,如一头吐火地怪兽。
他倏然抽刀,三尺又二分的牙刀寒芒胜雪,这是父亲曾最喜爱的一柄刀——突然意识到,他坚固的甲胄,锋利地宝刀,忠诚的武士,威武的战马,煊赫的权势,全都是父亲留下的,甚至他继承的都是父亲的名号。
不知道爹爹第一次去帝都受封时,心情是否与他一样?
他忽地抬起手,手臂与刀身同成一线,刀尖斜指帝都方向,沉声喝道:“出发!”一起当先冲在最前。
不犹豫片刻,不矫情半句,那遛狗逗猫仗着父亲权势作威作福的纨绔恶少似乎自然而然地继承了老都统的果决与杀伐之气。
沧海军上下倍感欣喜,这也是李暹都统殉国后,沧海军上下却未有分毫震动,一切照常运转,只是自然而然的,将对李暹都统的尊崇转变为对李轻裘的期待。
他未有令他们失望。
百余轻骑动作整齐划一翻身上马,如一支掠向帝都的致命之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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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沙河洲常驻六七年的庞准从未见过这么大的雪,当年被景澜皇帝用硫石与火油烧成黑灰的焦土竟被白茫茫的雪覆盖,每到冬天刮起北风就像妖魔作祟的沙河洲难得见到如此纯美白净的茫茫之景。
庞准是个粗人,见着这番美景吟不出诗作不出词,只觉得这么美的雪被马蹄踏碎太过可惜。他只狞笑——看着今冬的雪,那就该看鲜红的血了!
这次出兵,隶属于二皇子殿下的两万骑尽数出动,披着银亮轻甲的骑兵皆快刀快马,驰骋在平摊沙地上如一线大潮席卷而过。勉强将焦黑沙地覆盖的新雪经不起骑兵蹂躏,钉了蹄铁的战马踏入雪中,将雪下的黑沙向后抛去,扬起道道黑色沙尘,像惊醒了三百年前被烧死的靖煕龙骧军冤魂。
马过挥刀,人头即落,这才是庞准钟情的生活,生为武士,自当如此。
他了解这一仗该怎么打,当然不是这两万人尽数押上,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尘埃落定前谁也不敢确定自己的对手是否还留有后手。他只需带三五百人,遥遥看着真正拼杀的那两拨人,确认活下来的是二皇子想要的人即可!若是那人输了,他就接过绞杀敌手的任务,只可成功,不可失败。剩下的人,则是要将那两拨人团团围住,不让他们逃脱,亦不让外人插手。
听起来很简单,但庞准知道这任务的可怕之处!帝都城下,交战的两拨人都是帝国新冒尖的新贵!继承李暹都统职位的李轻裘,新封的北辰将军夜星辰,近乎于年轻人争锋赌气的拼杀,背后真正博弈的却是堂堂梵阳帝国的大皇子与二皇子!将来的太子,未来梵阳的皇帝,将从这两个人中诞生!
近乎于直书历史啊!
庞准咧嘴狞笑,兴许不等他出名,帝都史官便会记上他的大名,他的决意直接影响了太子之位的归属,影响了梵阳下一任皇帝的人选,甚至影响到整个梵阳的走向。
“整个帝国都以为大皇子殿下是盛世之君,殊不知二皇子殿下才是乱世之主!将来天下动荡不安,大皇子能镇得住?”庞准咬牙冷笑。
乱吧!乱吧!天下大乱才好,越乱,他们这些武夫才有用武之地,建功立业,可不就是靠累累尸骨和鲜血淋漓浇筑而成?
出动前的两万骑卒已散开部署,跟在他身后的是五百精锐,他们不仅腰间佩刀身着坚甲,帝都制造府还特意给配发了最新制作的黄杨连弩,这种短小精悍的轻弩一次可射出五支箭矢,箭匣中安放五十支短箭,正是因为精巧短小,能将弩。弓的张力发挥到极致,五百人同时将五十支箭矢倾泻而出,配合特制箭镞的骇人贯穿性,就算是神仙他们也能射杀掉!
能将这种可怕机括装备给他们,可见二皇子殿下决心之盛!
庞准自不会令殿下失望!不会辜负未来皇帝的期望!
战马突然不安嘶鸣,茫茫天地间显出一个孤寂身影。
一人一马在前方那道缓坡上呈现一个清晰剪影,像亘古以来便长存于此处。
庞准眉头阴翳,这不毛之地,何来人影?事出反常必有妖,有妖就不能坐视不理,他低声下令:“抽刀!”
疾驰的一线骑兵刹住战马,刀锋与刀鞘间的摩擦声在茫茫白雪中锐利刺耳。
起风了,大风卷起白雪,掀动那一骑的兜帽大麾。兜帽滑落,露出一色胜雪白发,大麾飘扬,麾下一袭大红蟒袍触目惊心。
已年近八旬的御前总管大太监,五千宦官之首郭阿蒙,仍是比这些精壮武士快了不止一筹。
他傲然而立,毫无宦官唯诺畏缩之感,如一尊磅礴石像,安坐马上,苍老的目光凝视抽刀蓄势的五百帝都城防军。
一骑对五百骑。
老太监不言不语,但眉目下的双眼已告诉这五百骑,有他在,便休想逾越一步。
打杀得梵阳江湖二十年来抬不起头的郭阿蒙自有这底气,尽管他已经很衰老了。
久居军营的庞准不甚清楚这一袭大红蟒袍代表何等怖威,只觉得这么突兀出现的一个人,实在碍事,而且那一袭大红袍子,着实碍眼。
那就先拿你祭刀?
他倏然举刀,低声咆哮:“杀了他!”
老太监依旧不言语,像一头巨龙般睨视着悍不畏死的勇士,干瘪的嘴唇拧出个略带嘲讽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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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雪天,风寒刺骨,但夜星辰却觉得浑身通泰舒适,他仿佛血管里流淌的就是混着冰碴的雪水,天生就适合这片茫茫雪地。
有点像在极北时,被冰雪覆盖的万里冰原。
伴他左右小五与六子显露出身为杀手的强悍耐性,自始至终都面不改色,近乎无情。
身后二皇子借给他的一百骑皆神情肃杀冷冽,目光坚定。风雪并未摧残他们的斗志,倒像滚烫红赤的钢铁被冰雪淬火,愈加坚硬铿锵所向披靡。
一百骑静默而立,像被水流冲刷的礁石。
而前方,另一百骑也隐约现形,为首一骑俊逸男子背后蓝色大麾猎猎作响,身下漆黑骏马鬃毛飞扬。
一百骑对一百骑,冲锋对冲锋。
骑在马上略显滑稽的矮胖小五桀桀笑道:“一地白雪,血泼上去更好看!好雪自当杀人时!”
夜星辰拔出尊神刀,一骑当先。
一百鬼部精锐与一百沧海军悍卒,如两道狂澜怒潮相互冲击而去。
第103章 新雪五百甲,血勇不仁义
两位曾在尚吉城中备受瞩目的俊逸公子哥便是死对头,离开尚吉城后再次会面未有半句寒暄,彼此看不清对方表情,只觉相互冲杀时果决似铁。
以前李暹大都统在世时,常打趣问儿子,给你兵马,被你谋士,给你钱粮,你只需在战场上披着我的铠甲躲在后面守着李字大旗做个样子即可,敢否?
天字第一号纨绔李轻裘很争气地摇头,不敢,披甲上马哪有青楼喝酒来得舒服?
老都统笑骂,老子在战场上杀人放火,你跟女子征伐不休,也算战场,好,有出息!
他装作没听出父亲言语中的调侃与失望,仰头大笑,父亲大人过奖!
现在啊,他没有守着大旗躲在后面,看到没?他冲在最前面,穿着父亲的甲胄,披着他的大麾,身后跟着忠于李家的武士,毅然冲锋拼杀。
怕么?怕!能回头么?不能!骑在马上疯狂催动战马加速奔驰的李轻裘耳边风声呼啸,迎面凌厉寒风吹得面门生疼,这一刻他才明白爹爹当年说的‘人生在世,身不由己’是何意思!
就跟现在他正在纵马冲锋,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已无法回头。
他已经能看到对向冲锋而来的夜星辰那双红色的眼睛,过了这么久,这双眼睛还是看得人不舒服!
既然令他觉得不快,那就杀了便是!唯一区别是,以前杀人闯祸了有爹爹帮他担待,这下杀人了就得自个扛!更何况对面是朝廷新封赏的从四品北辰将军,背后站的是有望成为太子的二皇子!
他背后靠山则是帝国威望最高的大皇子,他与夜星辰之间的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