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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噢那个二百钜。”女店主把价开得很高,哼,富人家的孩子不多宰点怎么行。
“这么贵,你得少点儿,一百七十钜我就买了。”黛兰妮砸吧着嘴,二百钜,比她猜的多了一半。
“我跟你说啊,市长家的小姐来我的店买东西,都懒得跟我这老婆子磨嘴皮子。你看着啊,东西做工很不错,而且世界上也没有第二条这样的吊坠了,它是唯一的!”
“太太,我怎么能跟市长家的小姐比呢。我只是个商人的女儿,爸妈管得紧,就一百七,卖不卖?”
“呃,一百九十钜,我不能再少了!”滑头的店主还还了一嘴。
黛兰妮没再说什么,她最后看了一眼这个吊坠,其实,“Λ”字是路辛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母,也是诺奇雅顿语(胜利)的首字母,还是(爱)的读音。黛兰妮想把这个吊坠珍藏起来,作为纪念。可是既然已经分手,纪念还有什么意义?黛兰妮失望地摇了摇头,或许这么做看起来很可笑吧,我们真的结束了。她把吊坠叠了叠收好,可就在那一刹那,宝贵的坠饰从手中一滑,掉在地上,玫瑰红的字母摔成了两半,像一颗碎裂的心。女店主瞪大的了眼睛,大声嚷了起来。
“哎呀,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对不起,对不起,我赔。”黛兰妮懊恼至极,急急忙忙打开腰上的布包,却发现里面的财物都不见了!天哪,没有什么比这个更糟糕的了。她脑子里第一反应就是那个醉汉干的,对,一定是他!可现在到哪去找呢。完蛋了,这下赔不起了。黛兰妮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左右为难。
女店主偷偷朝布包里瞟了一眼,哼,原来这姑娘没钱,那可不能怪我不客气了。
“我说姑娘,你是不是赔不起呀?”
黛兰妮微微的点了点头,现在真不知怎么办才好。其实凭借她的魔法,逃出店是轻而易举,可是黛兰妮还不会那么做。
“哟,你手腕上的珠子挺不错啊,不如拿它来顶了吧!”女店主看着黛兰妮手上的珠串亮眼发直,那是一串红褐色无光泽的念珠,看不出是什么材质,但绝对不是一般的货色。商贩的眼光尖锐毒辣,一眼便能看出成色好坏。
“不,这个不行。太太,我的钱被窃贼偷走了,可不可以。。。。。。”
“不行,我可不是慈善家,按理说,你打坏了东西,就应该买下它。既然你没钱,当然要拿一件像样的东西来赔偿。”看来女店主不给黛兰妮任何商量的机会。
“我把剑给你行吗?它可是一件宝贝!”走投无路的黛兰妮取下背上的布包,拿出自己的剑。银色哑光的深结之刃表面像结了一层霜,剑柄首上还镶着五颗灿烂的黑曜石。她已经没有选择了,路辛交给自己的磐石念珠是万万不能给的。
女店主看上去仍然不太满意。“嘿,我这可是饰品店,你最好还是拿那串珠子作为赔偿。尽管你说你的剑很好,我这老婆子可看不出来,再说,我要它有什么用呢?”店主得理不饶人,一心想要她手腕上的念珠。“依我看,你一个姑娘家戴着一串念珠也不合适,那是僧侣们的东西。你那么漂亮,带着这东西会给人笑话的!”
笑话?不,我不要给人笑话!黛兰妮的自尊心让她动摇了。
从她的脸上,女店主看出了些端倪,她继续劝说,“我跟你讲啊,今年流行闪光的首饰,你不如把那个串黯淡无光的珠子赔给我,反正带着也不好看。听你口音,是德洛伦茨人吧?从图兰到那儿可远着呢,这样,我再另外付你一百钜,让你搭车回家,怎么样?”
黛兰妮想了又想,反正也不想再见到他了。‘你说过,只要戴着念珠就不会受到伤害,真是鬼话,我现在已经被你伤得体无完肤了!如果有一天,我不能活了,就让死神拥抱我吧。’她磨蹭地取下手腕上的珠链,领了一百钜,朝仿佛变长了的街道尽头走去。
在马车上颠簸了两三天后,黛兰妮回到了自己的家。在父母面前,黛兰妮极力掩饰自己的挫败感,隐瞒了很多事情,她装作若无其事,笑得特别勉强。可是蒂拉夫妇并不是看不出来,回忆起从前,他们也曾这么闹过。谁没有年轻过呢,只有经历一次次失败,受过一次次挫折才能找到厮守一生的人吧。
黛兰妮又来到自己那台旧钢琴前。虽然它比不上哈麦丹送给自己的那么好,可是它却陪伴自己十年了。十年前,父亲蒂拉将这台钢琴送给黛兰妮,当这个笨重的大家伙被四轮马车拉回家的时候,小黛兰妮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钢琴没有上漆,土黄色的木头被打磨得很光滑,一条条赭石色的木纹像浪漫的乐谱线印在琴上。她如痴如醉地学完了妈妈教她的所有曲子,还在导师的指点下,学习谱曲。黛兰妮从未想过要成为音乐家什么的,因为她同样出色的爱好还有很多,比如画画和跳舞。她会跳十来种舞,精通的大概七八种。相比之下钢琴仍然是她最喜欢的。
十年是一个多么漫长的过程,一个天真烂漫的洛丽塔长成了一个满心伤怀的愁女子,而自己十年来的快乐被一个认识才一年的男人抹得干干净净。她抚摸着了老旧的钢琴,有些微微开裂的遮尘板被擦得一尘不染,无须多问,这是妈妈擦的。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仆人能比得上妈妈的细心——雕花缝隙中的灰尘都被擦去。原来自己也一直眷恋着父母的关爱,只是被一些虚伪的,浮在表面的东西掩盖了,比如所谓的爱情。
黛兰妮坐下来打开遮尘板,细长的手指轻轻的敲了几键,然后凭着头脑中的感觉开始弹了起来。此刻她终于能了解路维斯当时那种感觉。是什么点燃了路辛的仇火,让他毫不犹豫地冲向自己的杀父仇人?就是父母点滴的关爱,尽管它们很分散,细微,但已经潜藏进每一根神经。当有一天被触动的时候,它们会聚集在脑中,形成强烈而不可逆转的情绪。尽管血缘上兰彻夫妇并不是他的父母,但在路辛的心里,他们是。
少女突然发现,自己默默弹奏的曲子是那首《吻雪》。
“黛兰妮,你不能再想他了!”她对自己说,“换一首吧。”
她闭上眼睛,回忆着过去自己喜欢的曲子。对了,有一首从前特别喜欢的现在还清晰的记在脑子里。少女边弹边唱起来:
夏夜被雨浸淫
热气散去
你藏在我身后
屏息靠近
为什么不拒绝你
因为动心
别再回避我的
眼睛
冬霜夹着狐疑
冻结甜蜜
我躲在你身后
看你们抱紧
不想懦弱哭泣
回转过去
你的甜言蜜语
很多余
相恋的那时节
吻得太着急
爱过后
落魄伤心
一切都结束了
平静生活
就像风起花落
回忆被剥离
雨下得好安静
将我淋醒
靠近我
轻声耳语
阳光如果降临
不再想你
眺望天空
还会飘来晴云
曾经的自己很喜欢弹一些伤感的曲子,可那些虚构的,不切实际的情节真实的上演了。这是巧合吗,还是一场看似完美的恋情注定逃不过的劫难。年轻的姑娘又忍不住了:不知道现在的他现在怎么样了,是在和那个女人一起说笑,还是一个人品味悲伤。当他发现我不见了的时候,会着急吗?
第十章 反击
I
四月底的春天,战争的脚步伴随暖湿的气节一同临近。
傍晚,五万多摩夏大军又出现在歌罗堡外。他们的规模比去年更大——五万人排成弯曲的阵型,俯瞰下去,就像一张要把破碎的歌罗堡彻底嚼碎的大嘴。大地被染成一片令人恐惧的红黑,索鲁曼看着希玛,得意的神情仿佛胜券在握。
与他们对峙的是将近五万全副武装的共和国卫士,他们中有出身高贵的诺奇骑士,也有资历平庸的雅顿步兵,庄重的青黑优昙花旗在他们上空飞扬。还有一支良莠不齐,轻装披挂的奇怪部队,他们有些穿着简单的皮甲,有些光着膀子上阵。没错,那就是安德烈山王的匪众。毫无疑问,路维斯已经娶了安德烈的女儿,而山王也没有食言。
路维斯骑着强健的萨伊德傲视敌阵。落日的余晖从格丽丝特的红色岩山后照射过来,点点光斑落在盔帽的条纹上,闪得令人炫目。他的披风被吹得阵阵飘动,身后站着手执弯刀的安德烈、卡斯蒂亚将军和奈碧迩亲王。路维斯左手一抬,染得米黄的敇纳儿被僧侣们抬了出来。
“希玛,你觉得我们能够打败他们的新领袖吗?”
“你怎么这么不自信?先知命令我们只能胜利,不许失败!”
“那么,你会拼死到底吗?”
“哼,那当然,我们摩夏人从不向敌人屈服,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