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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玛花起身平静道:“小妹玛花。诺门,是冰剑的结义妹妹,擅长剑术,请大家多多指教。”
尽管我没有承认她这个义妹,但难道这个时候我还能否认吗?
这时有好事的青年,把刚才丁可被玛花击败的丑事暴了出来,丁可面红耳赤,而孟风则双眼一亮。
龙牙佣兵团说到底,其实就只有他一个好手,即使是他,也没有好的武道基底,很多东西都只是经验之谈,他一个大老粗根本没办法把自己心里的想法教给别人。
所以虽然众人都勤奋练功,整个龙牙佣兵团的实力也是不堪目睹,根本就属于无级别佣兵团之列。
虽然他并不在意所谓的名声问题,但是毕竟佣兵团等级不够,就只能接受一些很平常的任务,得到的薪酬也不够,看着围观在帐篷外那些消瘦的老人小孩,他心头一酸。
“诺门小姐,我们来比试一下。”孟风兴高采烈起身。
玛花为难的看向我,毕竟这是我们以后要生活的地方,打败丁可还没什么,如果打败佣兵团的团长呢?
当发现玛花仿佛在请示我的神情,孟风心头一惊。
要知孟风虽然武道不高,但阅历丰富,在他眼里,我这样一个骨瘦如柴的老人除了丑外,根本没有任何特别之处,无疑是真正的流浪老汉,所以他也因为雅茜的请求和对我的可怜而收容我,可没想到玛花会先请示我的看法。
我微微点头,玛花于是回答道:“好吧,还请团长手下留情。”
孟风心头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仿佛要是这个老头刚才摇头了,玛花就根本不会和他比试了。
不过得到能够比试的肯定答复,他还是开心的,于是率先走了出去。
我轻拉玛花的袖子,当玛花转头看我的时候,我把双手稍微举起,两个大拇指打平排立,然后又迅速将手搂住翠儿。
玛花登时明白我的意思是让她和孟风打成平手,毕竟这是别人的地盘,而且看样子孟风还是这里很多青年的偶像,打破别人偶像的事情还是别去做,玛花立刻点头。
来到外面,玛花和孟风对视而立。
此时玛花已经手持她惯用的宽刃长剑,也许凭我教玛花的空手道,也能够打赢孟风,但一来这样对孟风显得不尊敬,二来毕竟她还没忘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和男人空手相搏,当然吃亏的是她。
玛花的武道本就有高级武士的水平,在逃亡的后一个月里,她天天练习圆光功,因为玛花思虑单纯,意志坚强,再加上她体内本就有比较雄厚的真气,所以入门较易。
初步尝到了圆光功的甜头后,她自动把每天的练习时间延长到四个时辰,所以现在她已经练到了第四重——意贯全身。
不过若她想练到第五重——超强第六感,短期内则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第五重将要形成适合自己特点的内力循环,但是玛花的身体早就适应了这种发散型的真气运行方式,所以要收束真气来以另外一种方式运行,需要比较长时间的适应和改变。
不过即使如此,她现在已经能够在局部调整真气的运行,这样增加的好处对她来说已是用之不尽,因为她能够在出招一刻,把身体其他部位无用的真气集中起来,从而集全身之力击敌人之一点,这当然是其他发散型武士无法比拟的。
通过对圆光功的练习,她的身体已能自觉约束真气,这也让玛花的战斗风格开始转变。
像她第一次和我比试时,就是主动进攻的,但她此时却渊渟岳峙,气势凝而不发,颇具地球内家高手的味道。
孟风则手持一铁制长枪,此枪长度几乎接近了他的身高,枪身呈乌青色,枪头则是亮银色,在紫日下反射着幽幽的冷光。
这柄铁枪重量不轻,但拿在孟风手里却轻如无物,可见孟风天生神力过人。
与玛花完全相反的是,孟风这边气势临人,如猛虎般紧盯玛花。他双脚一前一后,双手持枪,贴身衣服随着肌肉的鼓起逐渐绷紧,让人感受到他无穷的力量。
不过我却不屑一顾,钢则易折,势强则易衰,从孟风枪头上略微的冷光(其实是战气附属于兵刃之上的结果),可以估计他可能刚刚进入高级武士的阶段,对于作为平民的孟风来说,这已经很难得了,其中不知经历过多少的生死磨练呢?
然后孟风发现这个年轻女孩和他曾经战斗过的对手完全不一样,她平静而立,似乎完全感受不到他那曾经让许多对手胆寒的气势,他有自知之明,他的气势并不能保持太长时间。
昔日的对手往往是给他吓得露出胆怯之意后,他就会立即扑上去。
今天,他意识到他碰到了一个厉害的对手,想到这里,他不但气馁,反而激起更强的勇气,主动迎了上去。
孟风使用的赫然是伽斯特军中流行的基本枪术——银骘枪。
他显然对这套枪法下了一番苦功,不少繁复的枪招都给他简化不少,枪招的速度和力量都让我惊异,不过遇到已初窥内力门径的玛花,这些是毫无用处的。
只见玛花俏生生站在原地,随手抽出她的宽刃长剑,好似丝毫不费力气般迎上了飞驰而来的铁枪枪头。
旁边观战的小孩们早已用双手捂住耳朵,其他人也准备忍受那可以预见的武器碰击声,却意外发现这声音是如此微小,众人不禁都露出奇怪的神情,这也包括孟风。
我却微微一笑,暗赞玛花不愧是武学天才。
原来玛花通过对自己真气的控制,在剑上产生微动,从而轻松化解真气修为远逊自己的孟风的巨力,并没有以硬碰硬。
面对这在战斗中从来没遇到过的事情,孟风按捺不住心中的惊奇,逐渐放开对伤害对方的顾忌,放手而攻。
直到他累得满头是汗,差点脱力坐下,也无法让玛花后退一步。
他突然一屁股坐下,嚷道:“不打了,我孟风服了诺门小姐了!”
看到孟风突然冒出的动作,周围人群哄然大笑,却没有任何惊奇神情,显然孟风生性直爽,经常会有如此表演。
玛花擦去额头汗珠,微笑道:“孟风大哥武艺高强,玛花佩服。”
玛花语出真诚,显是真正佩服孟风,我也不禁对这个高大个另眼相看。
玛花是属于贵族阶层,从小接受武道的培养,能达到今天这个地步自然容易。
而孟风却是平民出身,能将一套军队里学来的枪法运用到如此地步,的确是难为了他。
孟风哈哈大笑道:“如果诺门小姐不嫌弃的话,就做我们龙牙佣兵团第二小队的队长吧。”
玛花欣然应允。
周围的年轻人,包括丁可都露出喜悦神情,看来第二小队就是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轻人们了。
龙牙佣兵团人数虽有二百多人,但有战斗力的不过一百多人,分成二个战斗小队。
第一小队五十三人,年龄基本都是在三十岁左右的中壮年,他们身形魁梧,双眼有神,装备还算齐整,一大半的人都有锁子甲穿,武器分别为长剑和长枪。
从武器以及盔甲的磨损程度来看,应该用了很长时间,但是从剑尖和枪尖闪亮的寒光来看,平时他们肯定勤于擦拭,保养得当,孟风同时也是第一小队的队长。
无疑,第一小队是龙牙佣兵团的精锐所在。
第二小队有六十四人,原小队长是丁可,这一队基本由青年组成,武器装备远差于第一队,穿着手工缝制的皮甲,从他们武器的质地和工艺一看,就知道是劣质货,而且他们比起第一队来,精神略显委顿,看来没有受过太多的军事训练。
第三队是医疗队,队长雅茜,主要由女人们组成,负责佣兵团的医疗救护工作。
第四队是后勤队,由剩下的老人和小孩组成,还有几个残疾人,负责衣物的清洗和煮饭炒菜。
这两队合起来差不多百人。
从佣兵团的整体规模来看,与其称呼它为佣兵团,倒不如喊它为流浪团。
捆起帐幕,收拾起各自的瓶瓶罐罐,“佣兵团”开始向下一个目标——流光城出发。
第三章银狼啸月
流光城是基单波郡首府,是基单波郡规模最大的一座城,也是全郡文化、商业中心,各种各样的信息、情报甚至谣传在这里传递、汇合。
这里的佣兵行会也有着全郡最多的任务。
我们在离流光城不远处一树林扎营,因为入城要交入城税,所以全部人入城是不可能的,唯有让部分团员入城。
孟风前几天曾来过这里探路,当确定了这里有比较多适合龙牙的任务可接后,才带团来到这里。
伽斯特南方多雨多风,房屋一般就两、三层,高楼很是罕见;房屋屋檐扁长上翘,形如飞鸟展翅,轻盈活泼。
流光城的街道宽广平整,铺以大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