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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这时,国正邦才看清楚史特龙的模样,除了高大的身材,浑身的肌肉线条几可媲美健美先生,那张酷似好莱坞明星的脸爬满青色图腾,横眉怒目的模样令他想起神话中的夜叉。
“阿邦,我好羡慕你,工作能力比我好,又有人缘;而我,史特猪,我什么都办不成。”史特龙并没有痛下杀手,反而自言自语起来,“可是只要我有力量,大家就会尊重我了吧!”
“愚蠢,蠢到家了!”听见史特龙那么说,国正邦骂道:“你认为大家都在欺负你,那你知不知道你这是活该,是因为你自己让大家欺负啊!”
听见国正邦那么说,史特龙的脸马上暗了下来,双眼又亮起的红光,大叫:“那欺负人就是对的,所以我欺负你也是应该的吗?”
史特龙大叫一声,一个上步,乱拳打在国正邦身上,而且越打越狠,让对方连惨叫都发不出,血肉馍糊地倒在地上,但他似乎杀红了眼,并没有因此停下,直到将地板也打出道道裂痕,宣泄完心中怨怒,这才住手。
“我不想杀人,是你逼我的。”史特龙看著一堆已经分辨不出形状的肉块,心中没有任何愧疚感,变为妖鬼之后,他的人性也随之扭曲。
“打够了吗?有什么感想啊?说来听听!”国正邦的声音从史特龙的身后传来,令后者转过头去,发现对方变回了人形,一身赤裸地站在那儿,左手搔著耳朵。
史特龙不敢相信地又往地板看去,只有被他破坏过的痕迹;那团模糊的血肉,以及之前国正邦被痛殴的惨状,只是后者所制造出来的幻觉。
“原来,你跟我一样有了力量。”史特龙这才晓得国正邦也有不同于他的力量,只是却误会了,以为后者跟他一样是妖鬼。
“谁跟你是同一档次的货色啊!”国正邦不屑地说著:“你把自己变成了不人不鬼的怪物,而我是‘公义’,简单一点说,我是好人,你是坏人,以你的脑袋应该可以理解吧!”
“不,我不明白,可是杀掉你,我就可以得到你的力量!”史特龙迈步上前,乱拳往国正邦攻去,却发觉拳面空荡荡地没有半点扎实感,这才知道又被国正邦耍弄了一次。
“出来!”史特龙寻找著国正邦的身影,愤怒地挥舞拳头,所到之处碎石四溅,轰隆声不绝于耳,但就是没发现对方的人影。
忽然,史特龙看见了一名矮胖的小男孩,被一群同年龄的孩童拳打脚踢,还把他书包里的东西倒满了一地。
接著,那名男孩像是长大了几岁,穿著国中生的制服,在厕所里遭人殴打,鼻青脸肿地半躺在那儿。
那名男孩长得眉清目秀,身材也十分瘦弱,看上去依稀有几分国正邦的样子。
“史特龙,我小时候也跟你一样啊!每天被人欺负到大,但后来我学会如何在人群中生存。”国正邦的声音从影像中传出,“那时我不知变通,遵守所有的规矩教条,在学校的确称得上好学生,但那又如何?规矩是人定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善恶,唯有走在灰色路线,才能让自己两面吃香。”
国正邦蹲在一处角落,手上叼著一根烟,潇洒地说著:“这样你懂了吗?的确没有人应该被欺负,但是被欺负的人也要去想想,为什么那些人不去欺负其他人,偏偏要针对你?而你做了什么,让所有人都不喜欢你?”
语顿,国正邦悲哀一笑,又道:“你把自己变成了妖鬼,你确实拥有力量,但人类会接受一头怪物吗?你到头来一样无法被人们接纳。”
史特龙安静地听著,身上的狂气也慢慢收敛,他虽然不够聪明,但不代表他不会思考,可是在蜕变为妖鬼之前,那个声音的确告诉过他,只要交换,他就能拥有力量,得到一切,为什么国正邦所说的话却与那个声音恰好相反,到底是谁错了?
“史特龙,我不喜欢说那些屎屎尿尿,如果想活得自在,那其他人说什么话又干你屁事,你说你不想伤人,那就住手吧,好不好?我的确看轻你过,但我仍把你当朋友。”国正邦叹了口气,露出洁白的牙齿一笑,伸出手来,“我知道有家面店,那里的东西挺不错吃的,这次换我请你,让我们大吃一顿吧!”
史特龙的内心仍不断挣扎,犹豫了片刻,他接受了国正邦的邀请,伸手握住对方的手。
却又用力握紧!
霎时,那股狂暴之气又笼罩史特龙全身,狠狠一拳打得国正邦头骨破裂,脑浆四溢……
忽然,他眼前又是一花,国正邦的身影再次消失,而他所打碎的,却是机房里的高压电箱,数万福特的电流窜流全身,殛得他浑身直颤,口吐白沫,皮肤焦黑地倒下。
“早猜到没那么容易啦!这种狗血的剧情,只有电视台的白痴编剧想得出来。”国正邦叼著一根烟,蹲在先前见到史特龙的地方,他又吸了几口烟,说道:“所谓的骗局,就是一连串的圈套编织而成,史特龙,你还喜欢天才幻术师阿邦的演出吗?”
原来,打从第三次交手、得知妖鬼的真正身分后,国正邦布下了一个又一个以幻觉设下的圈套,因为,他根本就没打算与妖鬼正面动手,就如叶大叔所说,妖鬼心中的恶念,强烈到让他们变成怪物,那又怎会被三言两语所打动。
国正邦既不信教,也不懂神棍那套蛊惑人心的方法,而他的武器只有那时灵时不灵的“公义之力”、操纵幻觉、化兽的能力,他想来想去,最有效的武器只有那成功率较高的幻术;以他的个性,又怎么会白痴到跟对手正面冲突,当然找个好位子坐下来,欣赏自己的演出啊!
公义布道师必须传达真实最初的话语,可是国正邦不了解所谓的“真实最初”是什么意思,但他确实藉由幻觉告诉了史特龙--他的生存之道。
“史特龙,我的手段或许不够磊落,但那也是逼不得已,因为比力气,你认为我有可能赢你吗?”国正邦走到全身焦黑的史特龙面前,看著对方仍不时抽搐的身体,他搔搔头,“如果你觉得所有人都看不起你,没关系,我知道有个地方,那里的老板人很好,脾气也很温和;虽然有个臭嘴死神,说话尖酸刻薄,不过人应该也是不错的。如果你被电成这样还活得下去,那就去那里吧!我想,他们应该会接受一个改过自新的妖鬼;不过,你得付我介绍费,如果没钱的话,就介绍几个辣妹来抵债吧!”
说完后,国正邦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见,把地址告诉了仍躺在那儿的史特龙,顺手捻熄香烟,摇头晃脑地离开那儿,并哼著一首自己临时改编的歌曲:
“我家门前有小河,后面墓仔埔,墓仔埔里鬼魂多,他们都怕我……”
唱到后面,国正邦已经走到电梯前,开门后发现那个少掉半边头的鬼仍然缩在角落,他进去后又说道:“朋友,你是有自闭症吗?要不要我帮你介绍精神科医生啊!”
大楼的对街,死神与叶大叔坐在公车等候亭下的椅子,而国正邦的一举一动,也早已被他们以独特的手法看在眼里。
死神问道:“叶老板,这小子的表现你觉得满意吗?”
叶大叔叹了口气,说道:“未来这次找错了人!阿邦并不适合继承公义的力量,若有必要,我会……”
虽然叶大叔要国正邦一个人对付妖鬼,但不代表会见死不救,而是希望对方能在战斗中逐渐领悟自己的身分、力量,并了解公义布道师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背负的重责大任,但是现在……
国正邦的确制服了妖鬼,却是以公义不该使用的力量--幻术来完成,而且国正邦也没有去深思那真实最初的话语到底是什么意思。
死神“啐”了一口,说道:“我早说过了,这个小痞子该去当诈骗集团,公义,他根本没那个资格。”
“那你又为何大费周章地翻阅名单,并找出那头妖鬼的名字。”叶大叔似乎看破了死神藏在话里的真正想法,说道:“你不也是很关心他吗?”
“谁会关心那个臭小子。”死神把名单放进口袋,说道:“我是想,万一那小子被妖鬼宰了,以他爱惹麻烦的个性,不第一时间送他上路,肯定会到处惹事;再说那头妖鬼在我的辖区生事,不杀了他,难道放任他继续作怪吗?”
语顿,死神说道:“叶老板,我们走吧!”
“嗯!麻烦你了!”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