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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玉手一伸,被子旭拉上了马,乖乖作在他前面,他大手搂住苏的纤腰,浓烈的男子气息在她身后撩拨着,白马撒开腿,欢畅地跑起来。
“这是去那里?”
“带你去天香居,来京城那么久,都没吃过顿像样的京城小吃,我带你去尝尝。”
苏和子旭一路疾驰,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说与沿见的一个关于苏格拉底的故事,她跟随沿见来到此处,却没有好好停住脚步看看沿路的风景,原来话是人人都会说的,但是做到不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条是京城最热闹的街市,秦淮街,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向来都是最热闹的。”
子旭把白马交给街旁商铺一个小贩照管,对方显然是知道他的,又是点头又是哈腰,好不殷勤。
“我带你逛逛市集吧,这里有许多好玩之物,你定会喜欢。”
“好啊,说真的,古代的街市我还真是第一次来那。”她一高兴,就变成一张大嘴,该说不该说一股脑儿全说了出来。
“古代街市?”
“我是说从前住在岛上,都是自己自足的,哪里见过这样的场面。”她真想咬了自己的舌头。
“我也是第一次。”子旭接口的很快,他没苏,直视前方。
“什么,你也是第一次?你从来不逛街的吗?”
“我时常带兵打仗,哪来的空闲?若不是眼前于西凉国休战,我定是在前线的,今日我这个大将军陪你来逛街市,小丫头你三生有幸啊!”
“你快来,快看啊,子旭!”苏一下子扑腾到一个摊子上,原来都是卖首饰的,摊主不停的吆喝,摊子前围了好多姑娘,苏发挥出小强的本质,三下两下挤了进去,子旭没办法,也跟了过去,看她为了几个假簪子眼睛放出光来。
“子旭,我好喜欢这个啊,你可以不可以……那个……出门太急,我没有带银子。”
子旭见她拿着一枚白银簪子,很简单的款式,有流苏,镶嵌了颗黑珍珠,估计是假的,值不了几个钱,她作出那谨小慎微的表情来,他觉得很有意思,竟然想侸弄侸弄她。
两手一摊,“本将军出门从不带钱,历来都是记在账上。今日是买不了了,不如就走吧。”他拉了苏的手,佯装就要走。
苏何等聪明,当然知道他的计量,眼珠一翻,“相公,平日里你就刻薄我,今日是你生日,看中了这么个小小的簪子,你就隧了我的愿吧,我嫁你多年,一直相夫教子,持家又道,难道你真要如此对我不成?”她故意把声音放的尖尖的,好让周围的人都听到。
果不其然,周围的人开始多起来,都对这子旭指指点点,神情里都显出鄙夷的神色,摊主也不悦起来,“八钱银子,这位相公,您穿得如此得体,就给您夫人买一个簪子吧,看她这样,怕是很喜欢的,我家夫人,常常都是让我打扮地漂漂亮亮的,这样日子才过得舒坦啊。”
饶是子旭知道她恶作剧,也是脸上失了颜色,毕竟性子如此高傲,在大街上被人指点,怎么拉得下面子,苏也是恰恰看重了这一点,直接点了他得脉门。
子旭急急就放下一两银子,拿了簪子,拉了苏就挤到人群里,任那小贩扯着嗓门大叫多给了,决计是不愿意再回头了。
一路拉了她走了一百多米,才肯停下来,见子旭送了手,苏一屁股就蹲在低声大声笑起来,丝毫不理会周围人的目光,子旭也不拦她,竟是笑得愈来愈厉害,差点就背过气去,直到笑够了,她才缓缓站起来,此刻又换上了害羞得神情,不好意思地看着子旭,想来刚才好似太过分了一些,不知他是不是生气了。
“你有多久没有这样开怀大笑了?”他冷不丁抛来一句话,苏顿时变了脸色。
王菲姐姐有一首粤语老歌《笑忘书》,林夕给填的词,有句话这样唱得,“很久没哭,不失为天大的幸福。”若是问多久开怀大笑,还真的是想不起来,自从离了家,心里的牵挂就一日多过一日,若不是他问起来,真要忘记大笑是何等滋味。
子旭看她脸色差起来,心里也有愧疚,想来她定是想家了,这样的心思他很是明白,想想自己又是多嘴了,心便软下来,拉了她小小一只手,“走吧,我带你一同吃点心去,天香楼,京城第一楼。”
话说这天香楼,是东烈国最最出名的茶楼,常年南来北往的商客路过京城都是要去尝尝点心的,子旭带着苏踏入天香楼时,早过了用饭的时辰,仍旧门庭若市。
掌柜定是认得子旭,一见他就点头哈腰,一副商人穷酸气,又领了他们找了间包厢雅座,苏不尽叹一口气,无论是什么时代,有钱有势就是好。
子旭点了几个点心,七返糕,芙蓉龙凤糕,玉露团,水晶饼,都是天香楼最出名的,末了还要了一壶挂花甜酒,苏不禁想唐朝韩愈在《芍药歌》里有这样一句“一尊春酒甘如饴”,用在这里最是恰当不过了。
说起这水晶饼,苏是知道一些典故的,水晶饼是陕西渭南的名点,特色是金面银帮,起皮掉酥,凉舌渗齿,甜润适口。传说宋相寇准为官清廉,办事公正,深得民心。寇准有一年从京都汴梁回到老家渭南乡下探亲,正逢五十大寿,乡亲们送来寿桃、寿面、寿匾表示祝贺,寇准摆寿宴相待。酒过三巡,忽然手下人捧来个精致的桐木盒子,寇准打开一看,里面装着50个晶莹透亮如同水晶一般的点心。在点心上面,还放着一张红纸,整整齐齐地写着一首诗:“公有水晶目,又有水晶心,能辨忠与奸,清白不染尘。”落款是渭北老叟。后来,寇准的家厨也仿照做出了这种点心,寇准据其特点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水晶饼”。
不知这里的水晶饼和传说中是不是同一种,如若是的话,那么这个朝代就吃来说,应该是在唐宋之后,群雄逐鹿的时代,不过对于架空历史的空间,苏唯一满意的一点就是不知道结局,其实是好事。
虽说是客似云来,但服务却是非常顶级,顷刻,点心就上桌了。苏早就口水连连,此刻再也顾不得形象开动起来,全然一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样子。
子旭到底是见过“世面”的,只在一旁笑吟吟看着她吃,“慢点,别烫着,没人与你抢。”
“恩,好吃,你怎么不吃呀?你也吃啊。”说归说,自己手上的筷子是没有停下来过。
此刻正值下午,阳光透过窗棂射进来,照得包厢里满满当当,苏心中突然升起一种简单的幸福感觉,子旭总是对任何事都不屑一顾,但不可否认,如若和他走近了,了解他的性子,会觉得身边好像有一个如哥哥一般照顾你的人,与之在一起,时时吵闹,但真的非常快乐。
子旭找了掌柜结帐,苏一人先往外走,她好奇打量着花满楼里各位食客的吃香,自我安慰的认为自己的吃香还是非常雅致的,正想着这些有的没得,迎面撞上一堵人墙,不过这堵人墙好像有心跳,是一个活物。
“让开,丑东西。”
对方意开口,苏只觉得血都冲到脑子里,“我草,今天真倒霉,出门就撞到意畜生。”她想也没想就回了一句嘴,这边说着她也抬头检验这畜生到底属于何种门类,不看还好,一看也吓了一跳。
jj上不知是谁说过一句经典名言,生活中为什么没有帅哥,是不是一位都穿越了?不得不承认,这丧德之人又是一人间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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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有一部分读者十分想念残阳哥哥,至于他,我只能保证我不会抛弃他,但是什么时候再受到重用,看来要稍微等一等,还有,这一部分的场景变化不大,都是小情小爱的,今后会慢慢把场面放大,到时候会是另外一番光景,其实生活很平淡,大家都不要太多期待,就这样了。
今天开始本文进入高潮时期,又一重磅男主出现,小小透入,他的出现会对女主角的命运带来巨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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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红玫瑰与白玫瑰》
她暗自比较起认识的几个男子,沿见是温润版,子旭是傲慢版,那讨厌的昙花一现的登徒子残阳是野性版,露月是妖媚版,此人可算得是邪气版。
如瀑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