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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很缺钱。”她点头答。
莫霖犹豫了会,似乎在想什么,好久才终于下定决心道:“老实说要重新培养一个人挺烦的,何况老班顿还挺看得起你……”
钟漫觉得这晚上真是大起大落,这下是不是又有戏了?
她屏息等待着。
“是说,我就委屈一点,每天加班后顺便把你载回家?”
钟漫当即懵了,她不会幻听了吧?
她还真开口问了。莫霖见她杏眼圆瞪满脸难以置信,笑着解释:“是不相信我人这么好?我也是为自己着想,现在能招到的人都不怎样,与其天天在办公室费力怒吼,不如牺牲点时间当当司机。”
莫霖的说法似乎言之成理,钟漫心中却总觉得有什么不妥。莫霖见她犹豫,佯装不满地问:“喂,我这么纾尊降贵跑来自荐当司机,你不会不给面子吧?”
“不是不是,我现在只有一个想法……”钟漫迷惑地搔搔头,“原来天上真会掉馅饼。”
莫霖这下真忍不住哈哈大笑,钟漫也跟着笑了几声。
直到下了车,洗过澡,帮明希看完作业,最后躺在床上,钟漫仍然想不明白,事情怎么忽然就说定了呢。
不过现在想想,刚才在脑海一闪而过的粉红色思想真是多余。莫霖这种能爬上高位的商界菁英一向机关算尽,务求把利益最大化。对自己这么好应该真如他所说的为了留住人才,避免在关键时刻再另请新人。更何况班顿指定由自己跟进,他想必怕她若跑了,会带着班顿这世界知名的大客户走吧?一个大客户跑掉,对公司的声誉可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的。
至于吃窝边草这种有损个人名誉的事,是聪明人都不会做。
更何况这株窝边草一点都不吸引。
唉,不想了,还是睡吧。明天九点还要开会呢……
※ ※ ※ ※ ※
坐了几天便车,除开林静的挤眉弄眼不说,钟漫觉得确是比自己挤公交车好得多,而且莫霖根本没做出什么暧昧的举动,真的如他所说,接载她只是为了公事。
这让她差点为自己的白痴浪漫思想羞愤自尽,还好她没做出什么更丢脸的事,例如拒绝他并声明自己对他无意……
莫霖愿意牺牲私人时间当她的司机,她可不会真把上司当司机用。她在车上的大部份时间都会与莫霖聊天。她之前已经觉得莫霖人品不错,现在更让她发现莫霖实在是很好相处,不会拿上司的气焰压人,且见解新鲜独到,很能引发她的思考。
“别被这节目骗了,结局不是这样的,那男的绝对是穷小子!”收音机里的人正以磁性的声音诉说着西方怀旧电影带来的感动,钟漫边吃着莫霖放车上的零食边批评主持人。
“真的?这片子说什么?”
“富家女与穷小子的爱情故事。最重要是结局时这个女的把穷小子甚至他们的孩子孙子都忘了,但穷小子仍然不离不弃,把他们的故事一遍遍跟富家女说,每次说到结局富家女都像被解开魔咒般记起一切。”说到这里钟漫顿了顿,眼神黯下来。“可惜每次只能维持几分钟,我还记得两人共舞时,富家女突然又失忆了,粗暴地推开穷小子,对他的接近厉声尖甚至喊救命,真是难以想像穷小子有多伤心。”
“这样听起来穷小子很自虐。”莫霖下了评语,又道。“他为什么不用录音机把故事录起来,每天不断播给她听,或者只尝试说结果的部份?这样省力多了。”
钟漫白了他一眼:“好好一个浪漫至极的举动让你说成这样。”
“我不也就实事求是么。”莫霖耸肩。
“不过要较真起来,穷小子这举动其实也真是自虐虐人,每次富家女惊觉自己忘了爱人会多么内疚和自责。”
“所以他是耐不住寂寞,硬要别人与他一起伤心。”
“接下来你是不是准备说‘这不符合经济效益’了?”钟漫取笑地问,因为她已发现莫霖经常都是从利益角度出发看问题。
“对穷小子来说当然不是,能多拖一个人下水为什么不拖?”
“你不是应该觉得他浪费时间吗?为了那么三数分钟,他要一遍遍说同样的故事。”钟漫笑问,莫霖动了动唇,却只笑了笑便不说话。钟漫也不在意,继续听主持人大放厥词。
她不知道的是,莫霖不说话是想到自己可不就和那穷小子一样,极不符合经济效益地一晚又一晚在办公室耗到九点多,只为了配合钟漫的兼职时间。虽然不理解自己的举动,但同样干了蠢事的他没资格说别人。
电影原声配乐在车内流泻徘徊,钟漫的手打着拍子,忽道:“依我说啊,若那三数分钟是他一生所求,他一遍遍说,甚至用一生只说一个故事,也许仍是值得的,至少他知道自己要什么。”
她的自言自语落入莫霖的耳中,他侧过头去看她,她不好意思地笑笑,“怎么,我忽然文艺你不习惯?这可是古人的话,‘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嘛。”
“这话挺有道理。”他点头想了想,没几又再次点头。“反正鱼自己乐就好了,是不?”
“倒教你悟出个大道理来。”钟漫笑。
转眼车已到她家楼下,她不经意瞄了瞄自家屋子,却仿佛看到叶明希一闪而过的身影。
这小子不会还没睡觉吧,都什么时候了?
别过莫霖回到屋里,她探头往叶明希房里看,却是睡熟了的。
“怪了。”她搔搔头退了出去。
却道叶明希并没真睡着,这阵子他发现钟漫回来前,寂静的街上总会传来嘈吵的汽车引擎声,每当关车门的声音传来没久,钟漫摸索着掏出钥匙的声音便会响起。不需什么推理能力,他便发现钟漫每晚都是被别人载回来的,于是他每晚站在窗前,看着那辆名贵的车停在楼下,看着钟漫略带疲累地下车,有好几次还看到那个高大的男人也下了车,帮她提东西回家。
那个叫莫霖的男人他是见过的,钟漫公司的总经理。在橘黄街灯的暗影中,他的肩突然变宽了,身体的肌理也结实了,拿着钟漫的东西像拎羽毛似的毫不费力。
钟漫一直没对他说家里的财政状况,但从她极力在房间中压低声音对电话说的片言只语,从她对生活用度忽然苛刻起来,从她愈来愈疲惫的面容,他知道她在独力支撑,想让他安然躲在她撑起的伞下,无忧无虑地生活。
为何她带着满身疲累回家时,自己不能扶持她左右,只能在房里装睡?
想起莫霖强而有力的大掌,他低头看看自己瘦小的手,没来由感到强烈厌恶。
三十二。 篮球
叶明希的饭量忽然大了很多。
“明希,你没事吧,吃这么多不会吃撑吗?”李铃有点担心地问。之前他们是经常取笑明希食量小没错,但他要加量,也不是一加加三四倍啊!
叶明希摇摇头,仍不断把米饭往口里塞。
“你是受了什么刺激啦?要长胖也不是这样吃法!”李铃又看了会,终于看不过眼夺下他的筷子。他伸手来抢,李铃抢不过他便由他去了。
下课后,叶明希跑到学校的篮球社自荐。
篮球社的老大只扫了他一眼,便道:“小鬼,你长个三十公分再来吧。”
“我想打篮球。”
“你太矮了。”他站起来,像巨人一样俯视眼前的小不点。
“我会长高。”叶明希不惊不惧地仰头回视。
骆文还没见过有谁能有这么坚定不移的目光,收回原本打算提着他后领丢出去的手抱在胸前。“你连最基本的身高要求都达不到,怎么投篮?怎么投三分球?”
“就是,连我们都不一定每次都中,你这小鬼哪有力气?”旁边的人插话。“同学,我劝你还是过几年再来吧。”
“如果我能比你们投得都准呢?”
他这话惹得哄堂大笑,好几个人还笑到捶桌拍凳。“那我们去跳楼得了,还打什么篮球。”
骆文倒没看轻他,只是他这身高……“你就这么有信心?”
“是。”叶明希无比认真。
“那好吧,不用比他们都准,我给你三次机会任你挑,只要你三分球比我们任何一个厉害,我就让你进队。”骆文的手指了指篮球部众人,立刻引起部份人不满:
“老大,你这不是看不起我们,连带欺负小孩吗?”
“毕竟我们是要出去比赛的,让实力来说话吧,你们可别连个小孩都比不过。”骆文说罢,转向叶明希:“怎样,小子,你敢吗?”
叶明希重重点头。
当下所有人呼呼拉拉的往篮球场去,篮球部也没故意让他难看,派出绰号“事不过三”,即投十次大概只中三次的小山应战。
“小鬼,别说我们欺负你,小山可是投三分球最逊的!”
叶明希看着小山好一会,问:“你们谁最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