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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极的苏现,一骨碌爬起来,才看清,这女子……是……
“妍珍郡主?您……您怎么来了?”
苏妍珍上前,给他解下身上占了血污和泥土的披风,把背上崭新的白色披风取下来,给他罩在肩上。
小手忙碌着,她随口说道,“皇上带皇贵妃离开莫黎城,前往大齐,重整朝政。三公主前来探望哥哥,我一个人呆在溟王宫无聊,就跟着三公主来了。”
“颖王殿下不在天廊城,他去了……”
“我知道,哥哥今日打下了玉波城,这个时辰他们正在举行庆功宴呢!不过,我觉得,你也是不可忽视的大功臣,论功封赏,自是少不得。”
她一双眼睛灿亮如星,凝望着他,笑得小心翼翼。
一旁护卫说道,“将军有所不知,郡主为打探你的下落,一直尾随御庸的军队。颖王殿下收到你的信,料想你应该还在此处,郡主才……”
苏妍珍顿时气恼地红了脸儿,担心地看了眼苏现的神情,忙斥道,“就你多嘴!”
她紧张握住了苏现的手,生怕他一转身又消失。
“哥哥一直担心你的安危,所以让我带人找到你……我相信,璃儿也希望你能好好的,所以,以后不要这样擅自做主,置身险境。”
苏现并非看不出她的小心翼翼。
她担心他困扰,不肯说她担心他,把她的哥哥,把他爱的女子,摆在前面,让他无法拒绝这份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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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主,你这样……让卑职很担心!”
“这么多护卫保护我呢!你不用担心。”
这些时日,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她变得开朗许多。纵然对这份感情势在必得,她却还是在得知锦璃安然无恙,才有勇气现身来见他。
若他为锦璃伤心难过,她冒然出现,只会雪上加霜。
“璃儿刚给我写来信,说她身体安康,已经下床走路,孩子们也都很好。溟王殿下特别封赏,把天廊城赐给你。我提前在城里看过,真没想到,吸血鬼竟在这边种植米粮,瓜果,丝绸生意也不错,不亚于江南水乡……”
她兴奋地喋喋不休,眉飞色舞,暗觉一切美好。
他心痛地凝眉,不敢想象这女子为他经历了多少艰险。
伸手霸道地把她揽入怀中,俯首一吻,印在她的唇上。
她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眨了又眨,突然……就眨出惊喜的泪花,小手颤抖着,有些不确定地,激动地拥紧他。
“现,我们成婚吧,我从没有这样渴望过嫁给谁。”
“你嫁给我,将永生永世,没有孩子。”
“璃儿孩子那么多,凭溟王殿下那般小肚鸡肠,定不希望他和孩子们争抢璃儿,将来让他们过继一个给我们便是。”
“你真的不后悔么?”
“不后悔。璃儿来信中还说,我可以不必做吸血鬼,她习得了皇上与皇贵妃娘娘服用的那种长生丹药的秘术,不出两年,即可研制而成。”
“那么……好,我们成婚!”
*
御波城的城楼内,酒宴酣畅,平日冷酷如冰、横扫千军的吸血鬼们,载歌载舞,与寻常男子无异。
苏锦煜滴酒未沾,收到苏现的字条,他一直在思忖,该如何相助御蓝斯和锦璃化解威胁。
嘈杂的喧闹,迫在眉睫的危机,让他如坐针毡,纵然康悦在侧,也无法让他放松下来。
轩辕玖忙于查验毒药,却至此刻,也未能找出御庸身上出现黑斑的原因。
事关妹妹与妹夫的生死,事关莫黎城的存亡,将士们连日来的厮杀好不容易才走到这一步,他无法再等下去!
见康悦一身红袍,正抚着琴为将士们唱歌,她笑得甜醉迷人,如一个新娘子,一脸骄傲仰视那让她爱恋不已的男子。
那歌声,却只是让宝座之上的苏锦煜烦闷。
这女子的快乐,总是很简单,他无权置评她这样的快乐。
可是,她不知,浴血奋战,并非一件快乐的事,屠杀仇敌,也并非一件快乐的事,胜战之下,尸骨成山,也并非一件快乐的事。
他不懂,她为何一身红衣前来。
而她也不懂,今日牺牲了十几个寒影杀手,他有多悲恸。
他们都是年逾五百岁的,都是御蓝斯含辛茹苦培养的子嗣。
他不敢想象,御蓝斯今日在灵邺城所承受的牵引之痛。
他们厮杀之时,御蓝斯总是暗用牵引之力,给他们暗力拼杀,他用意念,支撑着每一个杀手,每一个人死去,都仿佛在他身上砍过几刀。
这场庆功宴,本是为让大家和缓心绪,康悦的到来,却让这庆功宴,彻底变了味道。
他无法忍受地起身,走出宏大的厅堂,穿过走廊,进入书房内。
站在镶衬了红色锦缎的橡木箱子前,却意外的,心莫名地突然恢复平静。
这些时日,他攻城时无法破解的难关,在这红箱子里迎刃而解。
没错,御庸猜对了,这里面有出奇制胜的法宝,便是——他的女儿,御胭媚。
苏现说,御庸最在乎的是御月崖,他甚至没有派人去寻找失踪的御胭媚。
这个女儿,于他心里,竟无半点分量。
可是,御胭媚说,年幼时,得父亲一个微笑,也能开心一整年。可是后来,她连一个微笑也得不到了,因为他父亲的妻妾太多,子嗣太多……
打开箱门上的机关,苏锦煜迟疑片刻,无奈地叹了口气,才迈进去。
巨大的箱子,如一个房间,有桌案,有毛毯,有吃的,喝的,还有可供她解闷的故事书——那些书,都是御蓝斯编撰来讽刺她的恶行的。
此刻,他又来寻她相助,却不禁觉得,给她那些书,对她来说,太残忍。
夜明珠小灯在箱顶上,光芒莹白,被他身着金甲的高大身躯,完全遮挡。
御胭媚已经沉睡多时,舒服地侧躺着,连他靠近都没有察觉。
橡木箱子的吸纳力,总是让她疲倦,一旦睡着,她就再难醒来。
而最近,每次近来,她几乎都是沉睡不醒的,甚至有几次,他就在一旁等,等得自己都睡着了,她却还是不醒。
所幸,轩辕玖说,这样的贪睡,只是因为疲倦,并无性命之忧。
她近来胃口好,也习惯了箱子
里的生活,气色比一开始进来时,好了许多。
连攻下五座城,她毫无保留地,告知他所有可能面临的艰险,不只是功不可没,这样背叛自己的父亲,她所背负的负罪感,也是他人无法体会的。
苏锦煜在她身边坐下来,见她发丝遮挡了脸颊,忍不住伸手,把那缕不听话的碎发掖在她的耳后。
惊艳的脸,如白瓷雕琢而成,不透血色,却迸射出神秘的光氲。
她天生一股媚态。如此睡着,眼角眉梢,依然有着不讨喜的艳媚之气。
御庸为她取这名字,当真妥帖,胭脂般妩媚的女子!
他收回手时,她睁开了眼睛,长眠一觉,她精神舒畅,四目相对,他僵硬别开了视线,她则一脸欣喜。
“你何时来的?”
“有一会儿了。”
“打赢了?”
“是。”
她坐起身来,知道他不喜欢她衣衫不整的样子,忙把衣袍也整理整齐,却见他神情复杂地看桌上的书。
那一页上,画得她尤其妖媚,正骑坐在一男子身上,媚眼如丝,獠牙尖锐……没错,那是她的真面目。
也是他最厌恶的。
她忙把书收好,搁在一旁,拢着长发,四处寻找梳子。
他随手摸到身后的梳子递给她,她瞧着一怔,才接过来。
他便默默地把她的步摇簪拿过来,搁在桌角上。
她看着步摇簪,又是微怔,“锦煜,你……好像不开心。”
“你父王,已经赶往京城。”
“是去告状吧!”她把长发拢至颈侧,拿梳子先把发梢梳理整齐。
苏锦煜只盯着桌案,不再看她。
她媚术修炼入骨,一举一动,都媚惑惊艳,那身骨亦是修炼的婀娜多姿,如花枝,如妖舞。
而他,不过是一位寻常男子,抵不住这样的诱惑。
“我和轩辕玖,本是为锦璃复仇,才布下那个陷阱。轩辕玖在银粒上涂染了剧毒,也是想一举成功。但是,没想到,其他人即刻毙命,御庸却不但没死,那毒竟然还形成了黑斑,浮在皮肤上。轩辕玖说,你父王内力特殊,也或许,是毒药有不妥之处……”
“父王练过一种避毒功,因曾走火入魔,没有大成,恐怕是因此,那避毒功起了效力。”
“也就是说,若废了他的武功,那黑斑就可消失?”
她凝视着他艳若天神的容颜,自嘲笑了笑,“若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