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高兴的记忆中,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秦琼出身远不如小说传奇中那般不凡,他出生在齐国济州历城的小官宦家庭,父亲的名字正是秦爱。当确认这壮硕的汉子是年轻的秦琼时,高兴心中的兴奋与激动简直无以附加。
历史上,秦琼生年不详,他一生征战无数,受创过多,所以才在公元638年,李世民还未建立凌烟阁时死去。由此,高兴可以推断,秦琼出生之时应该在五世纪末期,但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秦琼却已经是个十六岁的少年。
秦琼一如历史上一般勇猛绝伦,但此时的历史也早已因为高兴而走上了另一个方向,充满了无数未知的变数,既让高兴兴奋,又让他感觉莫名的紧张。当历史不再是他熟悉的历史时,他想要扼住历史的咽喉将是十分困难的事情。
秦琼天生力大,自幼便不爱读书习字,喜欢武枪弄棒,好勇斗狠,让一心想让他认真学习如家典籍经史的秦爱很是头疼。四月,陈国大军北伐,攻城略地,势如破竹,让整个北齐都人心惶惶。
在秦爱愁眉不展之际,秦琼却是兴致高昂。秦琼向来认为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在战场上策马奔驰,抛头颅,洒热血,保家卫国,方不负堂堂七尺男儿身。
秦爱只有秦琼一子,他如何舍得让秦琼涉险,无论如何也不许秦琼参军。但最终,秦琼还是偷偷溜出了家门,离开了邺城,加入了恰好南下的皮景和的军队,因为勇力过人,故被皮景和收为护卫。秦琼虽然看起来很是壮硕,但年龄不大,故而被人称作“小秦”。
寿阳之战时,王琳前往皮景和大营求援无果下,王琳果断拔出了钢刀,实施了高兴的计划,斩杀了皮景和的大军,从而一举将吴明彻打退。
寿阳之战后,朝廷封赏功臣,王琳只得了一个合州刺史,同时失去了二十万大军的统治权。秦琼给王琳的印象很深刻,所以在王琳离开时便向他发出了邀请。早就忍受不了皮景和军中气氛的秦琼,果断地追随王琳去了合州。
在与王琳的交往中,一个名叫高兴的人引起了他的极大的好奇,尤其是在知道尚不弃率领的两千铁骑乃为高兴训练后,想要一见高兴的意愿便尤为迫切。
后来,秦琼随尚不弃回到盱眙城。高兴独特的练兵方式霎时便吸引了他的目光,心中对高兴在佩服之余,也更加好奇那个只有十三岁,身在邺城的少年是如何一种风采。
最后,在高长恭的授意下,秦琼便独自一人前来邺城寻找高兴。不想,因为心中不平,一时冲动竟惹出祸事来,若非高兴相助,他怕是早已身手异处了。
见识过高兴超绝的武功,确认了此高兴正是高长恭之子后,秦琼心中再没有一丝一毫的犹疑,直接表明了愿意投靠的志向,高兴自然是欣喜若狂地接纳了他。只是此时邺城不甚安全,高兴便安排秦琼离开了邺城,前往更北方的,靠近契丹的营州,同行的还有猴子孙立。
高兴和王衍一路漫无目的的游逛,不知不觉中来到了邺城北门的主干道上。
“你有什么资格拦着本汗的去路?快去,叫你们将军出来答话!”
“我家将军岂是你随便见的?给我老实点,否则休怪军爷我不客气!”
“咦,那里发生了什么事?”邺城好玩的东西,王衍几年前玩了个遍,如今早就兴趣缺缺,每天和高兴一起,出了聊天胡侃,便是在街上游荡着,希望碰到有趣的事情。这不,他心中正期盼着呢,热闹便送上门来。
邺城北门,不知为何,守门的士兵与人发生了争执,骚乱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走,看看去!”高兴心中也是好奇,于是便与王衍一同向着城门靠近。
“突厥人?”来到北门不远处,王衍疑惑地呼了一声,好奇地打量起和守门士兵争执的人来。
第一卷 我的穿越我的梦 第一百零八章 阿史那窟合真
邺城北门城门外约莫有三百人的队伍,各个披头散发,穿着毛皮粗衣,衣襟向左,一个个脸上满是风霜之色,身上充满了剽悍的气息。他们腰间挂着弯刀,背上负着长弓,身上带着一种非常粗野的气势。
为首一人身高约莫一米九十,生得虎背熊腰,粗壮的身子将身上虎皮绷得紧紧。粗重乌黑的眉毛下是一双铜铃大眼,浓密的络腮胡子如钢针一般挺立,几乎将他厚实的嘴唇全部掩埋。此时,他的眼中满是睥睨天下的不屑与傲慢,脸上满是愤怒。
在此人身后,站着一个彪悍的大汉,如此寒冷的天气,居然赤着着一只臂膀,手臂上虬结坚实的肌肉展露无疑。在这大汉的手中,举着一杆猎猎作响的大旗,旗面上一只巨大威猛的金色狼头随着抖动的旗面恣意飞舞,气势凛凛,甚是凶悍。
从他们的妆扮上,王衍一眼便认出这些人乃是突厥人。
突厥,其祖先本居住在西海西边,单独成为一个部落,乃是匈奴的一支,姓阿史那。后来,他们被邻国打败,种族几乎被全部灭杀。有一个不到十岁的小男孩,因为士兵不忍心而得以存活,但他的脚和胳膊却被斩断。
有一只母狼救了小男孩,等小男孩长大后与母狼交配,于是母狼就怀了孕。
邻国国王听说小男孩还活着,便准备斩草除根,连同与他在一起的母狼也杀害。但母狼似乎得到了神的帮助,被抛到了西海的东边,落在高昌国西北的山中。那里有丰盛的水草,且四面环山,拥有安全的地理环境。
母狼在此地生下了十个男孩,他们长大后托妻生子,各成一姓,其中最为贤能的阿史那便成为了君长。为了不忘根本,突厥人便以狼头作为旗帜和图腾。
突厥部落先是投靠蠕蠕国,慢慢壮大。北魏末年,一个叫作伊利可汗的人率军攻打铁勒人,大败铁勒,俘获五万户人。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壮大起来,渐渐不将蠕蠕国放在眼中,最后更是打败了蠕蠕国。
另一种说法是,突厥族本来是平凉的混血胡人,姓阿史那。起初突厥族是蠕蠕国的臣民,世代居住在金山之南,是蠕蠕人的铁匠。由于金山的形状像头盔,俗称头盔为突厥,所以突厥族便将它作为称号。
关于突厥族的传说有好几种,哪一种是正确的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突厥的皇族姓阿史那,他们崇拜狼,以狼为图腾。他们曾今臣服于蠕蠕国,打败过铁勒,渐渐强大起来,成为北方草原和沙漠上的霸主。
北方中原的北魏分裂为东魏和西魏之时,突厥的发展却极为迅猛,并逐渐做大,成为中原最大的边患。东魏和西魏连年征战,都想将对方吞灭,但却始终无法达成所愿。他们又担心对方与突厥联合,所以两国都对突厥百般讨好,将中原的无数财物贡献给突厥,让其得到了飞速的发展壮大。
突厥木杆可汗俟斤时与北周通婚交好,曾共同攻打过北齐。到他弟弟他钵可汗时,突厥又与北齐通好共抗北周。
因为复杂的政治关系,突厥人子北周与北齐对峙开始,在两国便享有很多特权。他们穿着华美的衣着,在邺城白吃白喝之余,更是带走了府库中的无数银钱,这样一来更是增加了北齐百姓的负担。
“放肆!你怎敢如此对小可汗无礼,难道你不想活了吗?”突厥为首那人身后猛然站出一个护卫模样的大汉,右手攥着麻绳缠绕的刀柄,居高临下地冲着拦在面前那身高只有一米七十的小校怒喝道。
“你想干什么?别忘了此地乃是我大齐帝都,还容不得你这蛮夷撒野!你们最好乖乖接受检查,佛则休怪军爷我将你们统统拿下,按敌国奸细论处!”那小校约莫二十来岁,面对突厥护卫的威胁,他脸上没有丝毫的畏惧,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分毫不让。
“找死!”突厥人为首那人怒喝一声,“死”字还未落下,他那蒲扇大的,长满黑色汗毛的右手便甩在了小校的脸上,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小校愣了,周围围观的邺城百姓也愣了,都一脸愕然地看着突厥首领。突厥虽然强大,在邺城生活的突厥人平时也是傲气冲天,蛮横无礼,但他们却不绝敢公然挑衅北齐的尊严,更不敢挑衅肩负守卫皇城的士卒。
如今这事情却实实在在发生了,突厥人在邺城的城门口,给了守门官一耳光,这无疑是对整个北齐的侮辱。
“来人,将这些奸细缉拿归案,若有反抗,格杀勿论!”那小校一愣后立即醒过神来,一张原本有些发红的脸霎时变得通红一片,他目龇欲裂地看着面前的突厥人,大声咆哮着。
“是!”众士卒得令,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