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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封情书,请仔细阅读。
写到这里,容华顿了顿,双眼渐渐失去了焦距,似乎是陷入了某种回忆中,然后在不知不觉间,她的手就握着笔写了起来。
明天是我们恋爱一周年的日子。我觉得很幸运,因为这个日子很特殊,情人节,也是我的生日,这让我不会忘记我们的周年纪念日,否则,我想你一定会很生气。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的呢,哦,绝对不会是那个情人节,因为在此之前,我甚至对你没有太多印象,你知道,你总是不在家。我已经不记得,你到底是从什么时候走进我的心的,但当我发现我如此喜欢你的时候,就是那个我以为你要离开我的雨夜。我发现,我无法离开你,我无法想象没有你的日子,袁绍,你到底是什么时候把自己塞进了我的心脏里,真是个坏家伙。我怕你会离开我,所以开始想紧紧地抓住你,同时,我也开始挣扎,挣扎着不知如何是好,因为我发现,我是个坏女人,我不仅喜欢你,也喜欢二哥。你们两人交杂着缠进了我的生命里,让我无所适从,让我逃无可逃。甚至到今天,我都不知道我们三个人在一起是不是正确的决定,我不知道三个人的感情能否维系下去,我害怕,我怕你们突然有一天醒悟过来,告诉我,这是不对的,是不正常的,到时候我该怎么办呢?我不知道,不敢想。
容华吸了口气,看着被一滴泪水模糊的白纸黑字停下了笔,那黑色的墨水瞬间晕开,就像她现在沾染了尘埃的心情。
☆、122 又是一年情人节
这天晚上袁绍只匆匆回来看看他的宝贝女孩睡得怎么样后,就去了隔壁的书房继续工作,直到天色渐亮,他才捏着酸痛的鼻梁,起身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靠着沙发背闭上了双眼,准备小憩一会儿。
容华已经养成了早上六点就起床的好习惯,洗漱完毕后就去操场跑圈儿,在慕俏的陪同下。她去书房看过袁绍,见他在睡,便只是把一个白色的信封放在了门边的地上,她不走进去,怕男人太过浅眠而醒来。
但可惜的是,袁绍在她走到门前的时候就醒了过来,本来想叫住她,可犹豫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慕俏很严格,楚楚要是迟到就糟了。
袁绍站起身走到门前,弯腰把信封拿在了手中,微勾的唇角显示了他极好的心情。这是他的第一份情书。并不是没有人爱慕他,事实上,他被全京城大多数待嫁少女所爱慕,不过没有人敢给他送情书。他仿佛与生俱来的气势让很大一部分女人除了在心中有非分之想外,再没勇气做其他事情。
男人坐在沙发上,看起来心情极好,有那么一瞬间,他的表情甚至像个得到许多糖果的孩子,幼稚却很可爱。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打开了信封,极小心的动作让人知道他对这封信的珍视,毫不怀疑,他会带着这封信进棺材!
信封内是一张普通的白纸,散发着淡淡的草木香,容华并没有像别的贵族小姐一样在纸上弄点香水,大概她也没有这样的兴致。
白纸上的字迹很娟秀,不过渐渐有些潦草,好像写得不耐烦,也好像赶着睡觉似的。袁绍微微疑惑,还是满怀期待地看了下去。
信上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
你是我生命中的另一半,我深深地发现自己无法在没有你的蓝天下呼吸,你对我是如此的重要,以至于我不能离开你哪怕一秒钟!我是这样的爱你,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当我们在一起,手牵手走向夕阳的尽头时,我竟然在想,如果这一刻的幸福戛然而止,我会不会疯狂?会不会崩溃?是的,我已爱你如痴如狂。
袁绍看到这里,微微皱了皱眉,总觉得楚楚不像是个会写这么热烈的话的人。他的好心情,在某处真正的戛然而止了。他看见了什么?以上这一百三十多个字,被容华重复写了八遍!再加上一个落款——爱你的楚楚,和极为碍眼的这句“PS:大哥,这是我从百度抄来的,一千个字哦!只多不少!”
“很好!”袁绍气得顿时捏紧了白纸,眸光冷冽,寒气逼人!他最终没舍得把容华的情书给捏碎,一边唾骂自己一边把白纸摊平放进了信封里,安放在书桌中珍藏了起来。
他捏了捏依旧疼痛不已的鼻梁,想了想,还是大步走出门进了卧室,他脱下外套,正要躺到床上去,却被不远处一个小书桌旁的纸篓吸引了。
那纸篓中有几个纸团,隐隐看得到黑色的墨迹。袁绍盯着那纸篓半响,终于还是走了过去,生平第一次把手伸进了废纸篓中,拿出了所有的纸团,并且将它们一个个摊平,每摊平一个,他就忍不住为上面的内容笑几下,刚才的郁闷心情也突然好了起来。
等他摊开最后一张纸时,他的笑容便慢慢凝结了。这封信,正是容华本来打算给他,却最终放弃的情书。
看着纸上的内容,特别是那一滴明显是泪水造成的痕迹,袁绍心头复杂地抿了抿唇。站了半响,他吸口气,找来了一个信封将每一张白纸都叠好放入其中,珍而重之地回了书房,将它和和原先那个信封放在一起。
再回到床上躺着时,袁绍脸上虽然没有笑容,可眼神却有着说不出的温柔,他侧过身把沾染了容华气息的枕头圈入了怀中。
其实,三个人在一起也挺好,只是多一个人宠着楚楚罢了。再说,三角形是最稳固的形状,不是吗?袁绍闭上双眼,在心底这样说服自己。
由于女儿已经成年,加上生日又是情人节这样的好日子,所以柳芸就大方地让袁绍和袁毅两兄弟陪着他们的宝贝儿出门庆祝了,而袁林这死皮赖脸的,也非要跟去。
袁大将军站在自家门口,看着外面欢天喜地出门的儿女四人,心头这个不爽,明明楚楚是他女儿,为什么生日要别的人陪?果然,岳父什么的,永远都不可能和女婿和睦相处!就算女婿也是亲儿子,那也不行!
见自家丈夫吃儿子们的醋,柳芸捂住嫣红完美的唇瓣,无声地拉开唇角,优雅而迷人地笑了。
“嗯?夫人在笑话为夫?”袁烨可不是瞎子,见柳芸笑话自己,不禁哼哼了一声,一把将老婆给抱了起来,转身往楼上走。
“啊!老爷!”柳芸被吓了一跳,见张嫂和几个下人都看着,不禁羞红了双颊,气愤地骂道:“大老粗!把我放下来!”
“我就是大老粗,大字不识一个,夫人这就教教我,食色性也怎么写,如何?”袁烨恬不知耻地笑了笑,抱着亲亲老婆进了房门。
京城的二月还很冷,北风呼啸着让出行的人们不得不拉紧了身上的大衣。情人节这天没有下雪,但地面上还有不少积雪,都是没被人踩踏过的花坛草地上的白雪,看起来赏心悦目。
今天的大街上分外热闹,一对对年轻男女搂抱在一起,他们逛街购物,吃饭嬉闹,将这一个本有些清冷的早晨炒得暖和起来,给人“春天真的踏入了紫禁城”的错觉。
京城有许多旅游景点,情侣们都会往这些地方去,明清故宫,万里长城,颐和园,恭王府等等充满了古代色彩的地方,尤其受到人们的喜爱。在这个穿越剧盛行的年代里,女孩子们总是喜欢穿上古装站在那亭台楼阁、柳叶嫩芽下感受一把穿越的味道。
容华也是女孩,所以她也不会例外。她央着袁绍给他找来了一组摄影团队跟着她们一路在颐和园拍照。这个摄影师团队一共十三名,四名摄影师,四名化妆师和五名助理。
容华先其他三人一步换上了一套火红的广袖流仙裙,还披着一条淡粉色白梅花的面,白色毛的斗篷以防寒之用。她梳着美丽高贵的古式发髻,画着略微浓郁的妆容,俨然是一位身居幽宅的已婚美人。她凭栏而立,瞭望远方,那似愁似寂的恍惚表情恰到好处,让摄影师拍得爱不释手,连连让她做了不少带着小忧郁的动作。
在容华的强烈要求下,袁绍三人不得不换上了一套古装,当三人一同走出来的时候,容华就被惊艳到了。要不是袁绍派人在这片小区域之外驻守,不让任何人进来,怕是一定会有许多人疯狂拿手机拍他们吧。
袁绍换上的是一件月牙白的长袍,金丝线绕在他的领口处,平添了一份深沉的高贵,配着那得天独厚的君王之风,在场的所有人都不得不这样认为——他若生在古代,便就是一位千古明君。
袁毅选择了最简单的一件袍子,墨色的,没有一点花纹装饰。袍子是比较紧的那种款式,所以将他矫健的身姿给凸显了出来,那胸膛绷紧,好像蕴藏着无限的力量。他双眸阴冷,面无表情,好像一位刚刚从战场上凯旋而归的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