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让我记住了一些事」。
「We weren't meant to be,」意思是「我们裕Ф瞬荒芟喟埂
「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意思是「至少这一生不能」。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让我记住了一些事情」。
「I hear you still say, Love yourself。」意思是「在耳边,我仍然可以听见你说,爱自己」。
我翻译完了。我说。
「你好像少翻译了两句。」
这你不能怪我,因为你刚刚就少唱了这两句。
「我刚刚有唱啊。」
没有。
「有。我有唱。」
不,你没有。不信你翻到前一页看看你有没有唱。
「我真的有唱啊。」
你有唱的话,那么前一页就不会有那两行点点点了。
「你在说什么?什么前一页?什么点点点?」
没没没,没什么。如果你硬是要我翻译那两句给你听,那我现在跟你说,你没唱的那两句的意思是「没有人说过好好的爱自己,也没有人能够。」
「你好像对玛丹娜的歌很了解。」
还好,我只是听过,然后用我很破的翻译能力翻给你听而已。
「这首歌很久了。」
嗯,一九九零年的歌了。玛丹娜当年接受採访的时候还曾经说过:「并不是我现在才发现爱情,我所有的专辑里都有浪漫的情歌,只是以往人们太注意我作品中的情色部分,现在我出了这张专辑,大家才说,哦!玛丹娜变了!她完全不同了!但是我要说的是,情歌才一直是我专辑中的重点。」
她癡呆了几秒,用不可思议的表情看着我,那表情彷彿在说我真的让她大吃一惊,然后她笑了,笑容里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几秒之后她回过神,她说:「你的要求是什么?」
我的要求?
「嗯,你翻译出来了,我答应给你的一个要求。」
喔,那个啊!那可以让你欠着吗?我想保留到下一次见面的时候再用。
她的眼睛亮了一下,又是咧嘴一笑。「你很聪明。」她说。
彼此彼此。我说。
那天,我们走出酒馆之后,朋友们刻意找理由离开让我们单独相处。那是夏天,太阳老早爬得很高。
「你饿吗?」她问。
我、非、常、饿。
「你干嘛这样说话?」
饿了的人讲话应该慢慢的,而我是用顿号来加强表达我的饿。
「你都是这么有趣的吗?」
不是,是你引出了我有趣的这一面的。
是啊,真是这样的。确实是以芳引出了我有趣的这一面。在遇见她之前,我从来不曾发现我竟是有这一面的人。
我们叫了计程车,我带她到一间我喜欢的早餐店,介绍火腿蛋饼给她认识。在计程车上,她又轻声的哼起那首《SOMETHING
TO REMEMBER》。
「I was not your woman, I was not your friend,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
We weren't meant to be,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 ……」
这次她依然把那两句歌词含糊的带过。但是我突然发现,并且同时怀疑她是不是刻意把那两句歌词给唱糊的?
我仔细回头想了想那些歌词,并且慢慢的推敲。如果把唱糊了的那两句歌词给省略的话,那么前几句的歌词的意思便是:「我不是你的女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但你让我记住了一些事情。
我们裕Фú荒芟喟辽僬庖簧荒堋!
十年的你 (19)
相较於前两个女朋友,也就是田雅容和魔女系的系主任柳嘉恩,彭以芳可以算是我付出最多,也最努力去爱的了。
或许你会觉得奇怪,并且想这么问我:「照你这么说,那田雅容跟柳嘉恩都是你不怎么付出,也不怎么努力去爱的啰?尼尔。」
不,不是这样子的。我会觉得彭以芳是我最努力去爱,也爱最多的女孩,是因为当时我和她相爱的环境。
你们不知道相爱的环境会影响两个人的爱情吗?
我跟田雅容还有柳嘉恩在一起的时候,是个快乐的大学生。大学生的本份只有两个,就是把书念好还有尽情的玩。〈当然如果家境不富裕的话,就要尽情的打工。〉所以那时候的我是自由的,我想见田雅容就可以见到,我想见柳嘉恩就可以见到,甚至随时随地都可以牵着她们的手去散步,或是买张电影票在戏院里耗一整个下午,如果嫌不够惬意,还可以相约夜里躺在操场中央望着星空看大熊星座够不够明显,外加亲吻拥抱蜜语甜言。
但是我跟彭以芳在一起的时候,我正好在当兵,每天面对的都是一群狗官狗人,看见这些狗会严重影响心情。当思念排山倒海而来,还得躲在暗处偷偷打行动电话,讲到一半还会因为讯号太弱断讯。每天早上五点半起床,她还在温暖的被窝里,当我有空可以偷打电话的时候已经上午十点多,她已经在百货公司上班不能接电话。
她下班的时候我正好在点名吃晚饭,她到家的时候我正忙着抢浴室洗澡,她在看电视的时候我忙着我的业务,她要睡觉的时候我还在加班。
当我真的有空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用睡着的声音跟我说「我很想你,但我好睏,我要睡了。」
我跟她在一起三四个月的时间,除了放假之外,几乎每天都这样。或许你会说,那放假的时候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很巧,我也这么想,但现实总会跟我说:「尼尔,你想得太美了。」
对於一个正被兵役绑死,生命与生活完全没有自由的男人来说,拥有一个女朋友三四个月,其实严格说起来只能算一个月。为什么?我算给你听。假设一个星期放两天假,一个月也才放八天假,四个月下来也不过三十二天。要是再扣掉她有自己的事情要处理或是和朋友要出去,那根本就不到一个月。
而且,她工作的地点是百货公司,百货公司星期六、日是很难排到假的。要是再碰上什么周年庆,那大概要有两三个礼拜是没办法休假的。
还有最重要,也最雪上加霜的一点,就是她的百货公司在台北,而我的部队在高雄。所以,我每次一放假,我就立刻飞奔机场,搭机到台北,然后再搭捷运到百货公司里找她。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赶到,通常到台北也大概已经接近晚上九点了。
讲了这么多,其实简单的一句话就是「我放假的时候陪她上班,她下班的时候陪我放假。」
「那是一场很辛苦的恋爱呀!尼尔。」
几年后,当我跟芸卉聊起彭以芳的时候,芸卉这么跟我说过。她很直接自然的用了辛苦两个字来形容我跟彭以芳的爱情,我听了有些吃惊,不是很认同这个词句,我想反驳她一些什么,但又想不到更适合的词句。
我在想,如果是彭以芳听见芸卉这么说,她会跟我一样吃惊吗?会跟我一样无法认同辛苦两个字吗?还是,她会点头如捣蒜的说「是啊,真的很辛苦」呢?
我不知道,也无从去猜测和考证了。
不过,后来的后来,我开始认同芸卉的形容了。因为,越是辛苦的相爱的环境,会让自己越爱那个人。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的得来不易。
我曾经为了彭以芳的一句「某杂志里的某个绣有蝴蝶的包包很美。」我利用等她下班的时间,找遍了全台北市的精品店,一个九千八,我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付现金带走。我曾经为了彭以芳在上班的时候一句「我想念淡水的阿给。」我先到家用品楼层买一个保温瓶,然后搭捷运到淡水买阿给,放在保温瓶里面以防它冷掉了,然后再搭捷运回来拿给她吃。彭以芳半夜睡不着吵着要看日出,而且要立刻就看到日出,我还得哄她开心拿着一颗灯泡到阳台外面扮太阳,扮得不像被她看到我的影子还会胡闹。点了一碗牛肉麵刚送来时说她想吃披萨,我就得立刻带她到必胜客。走在敦化南路的斑马线上,她说她想从远东企业大楼那一头斜着横跨安全岛到另一头的AUDI经销商,我就得陪她玩命。连接台北市与永和之间的福和桥,她说她想用走的不想骑车,我就得牵着机车陪她走。木栅动物园里的狮子长得太丑,她要我拿石头丢牠,害我冒着被抓的危险丢了快跑。跟她打赌输了要我站在SOGO百货大门口大喊三声我是笨蛋,我也红着脸照做。
你说我太宠她吗?你说她根本就是把我当作玩具或是小丑在玩耍吗?我知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