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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鞋在木地板上「吱吱」地叫着,我们的回防很快,他们的快攻失败了。
黑色六号慢下了他的速度,他运着球在三分线上徘徊。
我知道,他要拖掉攻击时间,在最后几秒钟得分把比数扳平,然后守住我们最后一次攻势,让比赛延长。
但我没料到他并不想让比赛延长,在几次传球之后,电子系再一次把球导回三分线。
他等在那里,学长要我死命守住的黑色六号。
※三分球,永远是天空中最美丽的弧线。
六十比五十五,是那场比赛的比数。
六十是我们,五十五是电子系。
等在三分线的黑色六号,在接到队友的传球之后,没有任何犹豫,在三分线后跳起,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尽了全力去封阻他,但球已经出手。距离终场还有三十三秒。
球没进,碰到了篮框边缘,弹了很远。皓廷拨到篮板球,却没有能够抢下来,球滚到底线,被电子系拿走。
球被传回黑色六号手上,他抱着球,深深地喘了一口气,说了一句「稳下来」,他们又重新发动一次攻击,时间一秒一秒地消逝。
又是内外交替的导球,电子系队的跑位很确实,球在他们五个球员手上不断地来回传递,面对所剩无多的时间,他们反而冷静。
同样的企图,同样的导球路线,黑色六号再一次回到四十五度角的三分线外,我一个不小心没跟上脚步,他已经接获队友的传球。
然后,我感觉我的右手心碰到了球,又感觉我的脚快速地落地,球在我的眼前,我伸手把它捞回来。
「漂亮啊!子学!超级大火锅!」
「快攻!快攻!」
我听见学长的吶喊,看见在场边的他们不停地挥动双手要我快攻。
皓廷跑到前场,向我示意把球传给他。
他带着球过了中场,我跟在他的后面,电子系五个球员都已经回防,我的队友们也很快地跟上。
「八、七、六、五……」
体育馆里所有的人都在倒数,禁区里头一团乱,我看不见皓廷,只看见几个电子系的球员举高了手包围着他。
还有三秒,球突然传到我的手上。
我不会形容那种感觉,我只能说,最后一球,我竟然投得很轻松。
然后听见法律系的拉拉队呼声震天,裁判哨音尖锐且刺耳地持续了三秒钟。
比赛结束,六十比五十五,学长说,那是五年来第一次赢了电子系。
美涵在球场边高兴得红了眼眶,以惠则兴奋地拉住皓廷,像个疯婆子似的不断尖叫,我好象还活在几分钟前的球场上,一种像是在梦中的感觉。
「子学,守得好,守得太好了!」仁杰学长把毛巾披在我头上,递了一瓶宝矿力水得给我。
「谢谢学长,我只是尽力。」
「法律系就是需要你的尽力。」
看着学长的眼睛,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第二部分第2章(5)
「子学,你打得太好了,真的没话说。」阿居拍着我的屁股,很兴奋地说着。他今天没有上场,但他却满身是汗,我想他一定比在场上的任何一个人都紧张吧。
在一阵喧闹声中,我看见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同时,阿居也看见了。
她一个人站在场外,个头小小的,但头发长了。
「原来皓廷在开赛前离开球场,就是为了打电话给她啊。」我跟阿居都搓着下巴,一副原来如此地说着。
一年没见,整整一年没见了,睿华还是一样可爱,但我想她应该永远不会再长高了。
我跟阿居没有走过去向她打招呼,只是远远地挥了挥手,因为皓廷好不容易把她找来了,我们不希望去当电灯泡。
那天赛后,除了陪睿华去约会的皓廷之外,系队所有人都到时时乐去吃了一顿,以惠带了她的男朋友,而美涵则抱着鼎鼎大名的TVBS赴会。
在吃饭的时候,我跟阿居对以惠的男朋友有同样的感觉,我们都觉得他像某个人,只是一时间说不上来。
「不像汤姆克鲁斯。」
「嗯,也不像那个小木木。」
「基诺李维就甭提了。」
后来我们终于看出来,以惠的男朋友很像流川枫,我们说的是发型。
仁杰学长比我们更快看出他这个特点,他举杯向以惠的男朋友说:「流川先生,以惠在系队里很努力,我们很感激她,在这里我代表系队,向你跟以惠说声谢谢。」
「喔!队长,你太客气了,这是不需要谢的。啊!对了,还有,我姓陈。」
「喔,是是是,原来你姓陈啊,流川先生。」
那晚美涵很可怜,她只喝了一杯饮料。因为那天是她固定吃素的日子,我忘了是初一还是十五,我只记得她不太高兴地坐在位置上,因为她的TVBS不能带进餐厅里。
「没关系啦,外面没有人在看TVBS,牠不会乱跑啦。」
我试图安慰她,让她开心点,但她的表情很直接地告诉我:「你还是闭嘴吧」。
吃完饭后,提议要到钱柜唱歌续摊的流川以惠,并没有得到大家的支持,但当她后来又补了一句「我男朋友要请客」的时候,所有人都拍手叫好,还有学长主动向流川先生要了张名片。
我跟阿居不好意思让流川先生请客,所以我们没有跟。大家都离开之后,阿居打电话给皓廷,那时皓廷正在跟睿华吃饭。阿居告诉他今晚不回宿舍,要到我那儿去睡,问他要不要来?皓廷说他不能确定,但接近十二点的时候,皓廷在楼下按了我的门铃。
我跟阿居还有皓廷,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时常见面,但从我离开学校宿舍之后,就很少像这样三个人共处一室,喝着饮料,吃着点心,漫谈心事。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跟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只是一种熟悉,更是一种亲近,不管说什么话都好,因为他们一定可以懂你的心情。
那天晚上是皓廷跟睿华分手一年多以来第一次见面,我跟阿居都很好奇,他们到底能不能再续前缘?
「睿华说你很厉害,子学,她说她一直看不出来你这么会打篮球。」皓廷拍拍手说。
「再怎么厉害也没有得分超过二十分的你厉害啊。」
「哎呀,现在不是讲得分多少的时候,重点是睿华跟你,OK?」阿居拍了拍桌子,对于皓廷卖的关子,他比谁都紧张。
但是那天晚上,皓廷没有告诉我们关于跟睿华再见面之后的结果,他只是不断地用一句话来回答我们所有的逼问:「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跟阿居都不懂这话的意思,到底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跟睿华重新来过?还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告诉我们关于睿华的事。
那晚,皓廷跟阿居都睡在地板上,我们在昏暗的小夜灯光线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似乎话题永远不会停止。
直到三人说好不再讲话,要好好睡觉的同时,皓廷终于说出了他跟睿华的结果。
「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了。」
听完,阿居跟我只是互道了一声晚安,然后就没有再说话。
那天,我在篮球场上的成绩,三分球投二中二、三个篮板、四次助攻、得分六分、犯规两次、火锅一记。
隔天我醒来之后,阿居跟皓廷已经离开。
我迷迷糊糊地要摸到厕所去梳洗,却在桌上摸掉了一块重物,捡起来一看,是一颗比拳头大一点的石头,上面写着:子学,皓廷:情谊永志,永志情谊。
水泮G题我说过,他是个不象话的男孩子。所以他用字母G字代替了居字。
这颗石头现在还在我们的客厅里。
我会说「我们的客厅」,是因为现在的我们已经住在一起。升大三的日子,二○○一年的九月。
阿居跟皓廷没有抽中宿舍,倒是亚勋抽中了,而我依然走签王运。
我们搬进了离学校有段距离,但环境很幽雅的一座社区,社区的名字叫做「翠风郡」,共有ABCDE五栋大楼,每栋都是十八楼高。
我们住在B栋11楼,那是一间三房两厅双卫浴的大楼,最棒的是,我们有个很大的阳台。
而大二的下学期,日子像吹过的风一样飞快地过去了。
我们以五分之差赢了电子系之后,遇上了化工系,同样的比数,同样的差距,唯一不同的是,拿五十五分的是我们。
至于那个徐艺君,偶尔会在洗衣店遇到。
那一次之后,我就很小心注意烘干机里会不会有漏拿的衣服。但再怎么小心似乎都已经弥补不了第一次的疏忽。
「内裤!」
「啊啊啊!」
她时常这么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