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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骁勇有余,聪明不足。
刚刚回青岛的阿南,还没能很好的发展自己的势力,就在回青岛的第二年,把周华留在了身边。
重本毕业的周华,年少有为,在公司里却郁郁不得志。阿南点拨了周华一次以后,周华就成了阿南的狗头军师。
阿南与周华之间,互补不足,关系好的跟亲兄弟一样!这样的友谊,维持了六年。
直到,三年前,阿南与传说中的大嫂史小珊开始频繁吵架,阿南开始夜不归宿,开始找各种各样的女伴。
史小珊哭过,闹过,但是对于铁血男人阿南来说,这些是无动于衷的。
作为阿南最得力的助手,史小珊一次次的来找周华问行踪。那时候的周华,还很英俊帅气,还没现在这么黑,还没接受岁月的摧残。
时间久了,史小珊自知找回阿南已经无望,开始找周华哭诉。
终于有一日,寂寞已久的史小珊,在灌醉周华的情况下,扑进周华怀里。周华只是普通男子,美人在怀,岂能坐怀不乱。更何况,史小珊这个贱人,床上功夫还是有点的。很快,周华就不能自持了,忘记了史小珊是大嫂,两个人干柴烈火的滚了起来。
偷情这点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就算事后周华再后悔,可是史小珊一再拿这个事要挟周华,他也没办法。万般无奈下,他只能一次次的,用自己的身体去满足史小珊,满足那个寂寞干涸的女人。
时间长了,这点猫腻就藏不住了!终于又一次,史小珊与周华,被捉奸在床!
阿南那个人,是暴戾的。男人,也都是爱面子的。
自己的女人,肯定是自己睡的,就算闲着没人睡,那也是自己的。可是现在,得力助手周华居然跟她睡在一个床上,这叫阿南怎么能忍受?
阿南动用一切势力,明里暗里,把周华逼得妻离子散,甚至连工作都找不到。
所以,周华对于史小珊,是极度痛恨的。这个女人害了他一生,把他害的这么惨,自己居然还有闲心来勾搭别人的丈夫,这叫周华怎么能忍!
周华觉得,只要能让史小珊不痛快,报复这个贱女人,他做什么都愿意!
更何况,隋向阳还给了他一笔钱,就当做是这段时间的误工费。
五千块,可不少呢!
三个人愉快的吃了一顿饭,对于史小珊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周华在这里没地方住,揣着五千块钱,也舍不得去住好的旅馆。没办法,隋向阳把他带去了自己拿破旧的侦探事务所打地铺。
要命的是,周华似乎爱上了这里。不但不嫌这里简陋,自己美滋滋的去买了折叠床和被子,牙刷杯子之类的,而且还美滋滋的要跟着隋向阳大干一场。
他说:“我以前跟着南哥干过的,对黑道这块也挺熟的,我觉得,我完全可以胜任侦探助理这个工作。”
侦探助理,是周华给自己的岗位名称。
“我不要工资都可以,只要你先看看我的办事能力,我肯定能协助你把事情办好。”唯恐隋向阳不答应,周华压低了价码。
这样的好事,隋向阳岂能不答应?隋向阳又不是傻子!
周华加入侦探事务所的第一天,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如何漂亮的击倒史小珊。
就这样,周华既当导演又当演员,愉快的加入了打倒史小珊的队伍!
在三天之后,周华就给我打电话,来找我。他说:“张小姐,我找到史小珊现在住在哪里了,也找到她在哪上班了!”
在我意料之外,史小珊没住自己家,反而一个人租房子住。她住在工业区附近的居民区里,这一带,到处都是一栋一栋租给打工人士的住房。大多数都是单间,也不贵,一个月四五百块,一个人住的话,加水电费网费五六百块。
史小珊住的这么简陋,让我完全相信,肖玮是真的不敢给她钱了,或许也没钱给了。毕竟,我的车子和手表,花了他近五十万呢!
她也开始老实上班了,她在市里一间酒店做前台。每天早早的起床,坐公交绕大半个城市去上班。
这样的一切,似乎是要让我明白,她似乎与我老公断了,没钱没势,只能顶着一张不算年轻的脸,卖起老脸做前台,这似乎是她能找到的最长脸的活了。
得知了这一切,我盯着隋向阳,挑起眉头,玩笑道。“如果给你加价,你宁愿卖身吗?”
“我可以卖身!”周华飞快的叫了起来。“张小姐请放心,不说卖身,卖肾都可以的。”
我。。。。。。
隋向阳到底是有妻人士,没随便答应我。倒是这个周华,哎,勇气可嘉,但是。。。。。。
“你太黑了,卖身不适合。”我一本正经的盯着他,忽然自己都笑了。“不,我跟你开玩笑的。我不是说你黑,而是,你不适合。”
“你不会叫我去勾引史小珊吧?周华不合适,是因为她认识周华。”隋向阳腾地站起来,手指指了指自己,看向我。“你叫我去勾引史小珊,然后拍照,然后给你老公看。一来断他们的后路,二来,让你老公也体验一下被戴绿帽子的快感!”
“你真聪明!”我真心诚意的竖起大拇指。“这正是我的想法,再给你五千,只要你勾引她,用不着委屈自己去上床,你干不干?”
“跟她上床?这倒是真的委屈!”隋向阳这样说着,收起我给的钱,爽快的成交了这笔交易。
很多年后,其实,我是有点后悔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一次报复举动,害了隋向阳跟他老婆的感情。我只知道,这一次,隋向阳有预谋的假装出轨以后,以后出轨成自然越来越变态了!当然,这都是后话题外话了!
现在,隋向阳收了我的钱,痛快的带了家伙去史小珊上班的那间酒店。
而我在我家里,悠闲的翘着二郎腿,等消息。
☆、083:只是好朋友,还只是好朋友
呆在家里的日子,总是闲极无聊的。
不用打探史小珊消息,也不用去侦探事务所的时候,更多时间,除了与岳清流一起闲逛,她不方便的时候,再就是一个人慢走。
我很喜欢这样,在春日的天气,天气晴好的时候,一个人戴着耳机慢慢走过人群的感觉。
我已经不办正事的都不会开车出门了。
有一日,本来只是突然很想吃蛋糕,走出家门,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待我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去了从前的公司。
我清醒过来,发现我站在公司所在的大厦门口,但是,我还没进去。
我昂着头,仰望这座几十层高的大厦,门口毕恭毕敬的保安,忽然想起在这里工作三年的时光,还有,偶尔会想起的那个人。
只有我自己才知道,虽然我咬紧牙关绝口不提,但是,沈陵易轻飘飘几句话在我心里激起的涟漪,是无可比拟的。
我忽然有了在这坐一会的想法,想了想,拎着刚买的还没吃的小蛋糕,去了楼下的咖啡店。
我本来只是,在这里一个人呆一会,睹物思人的。但我没想到,会在咖啡厅里,碰到沈陵易。
沈陵易今日穿了我从未见过的一身白,春寒陡峭的季节,偶尔还有一丝风。他这样穿,这么单薄,也不怕冷。
他的对面,坐了一个男人,像是在谈生意,再或者是在干嘛。
只是,我不明白的,只是谈生意吧,他的脸色怎么那么难看。
我不可否认的,当我看到他皱起的眉角的时候,我很想,为他抚平。
哦,我这是怎么了?
我也没打算躲避,就那样,点了一杯喝的,吃着小蛋糕,慢悠悠的翻杂志。只是,好奇心作祟,偶尔抬起头去看看那边。当然,我也不会承认我是自己想看了。
女人啊,就是这么闷骚。心里想看,嘴上也是不会承认的。
但是,让我纳闷的是,一向淡定的沈陵易,竟然越说越激动,最后,猛地拍了桌子。我含在嘴里的一口蛋糕,喷了出来。
沈陵易对面的那个男人,看起来更激动。在沈陵易拍桌子以后,他大声的说了什么,然后拂袖而去。
我呆愣愣的,不知道是该继续吃呢,还是遁了呢!
在我还没做出选择的时候,沈陵易转头,望向我的这个方向,喊了一句。“过来。”
我没觉得他是在叫我,当然没动。
他瞪大了眼睛,瞧着我,微微提高了声音,又喊了一句。“过来,难道要我过去拉你么?”
我这才明白,他的确是在叫我。但是,不久前,我已经明确的说了,要与他绝交,不再见面。
我郁闷的发现,女人都是矫情的动物,矫情得可怜。比如我,哪怕与小三斗得如火如荼的时候,眼下碰到这个曾经心动过的暧昧对象,却还是HOLD不住。
我甚至自己都分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我努力的告诉自己,就当是朋友,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