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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他对千华的敬佩丝毫不减,他接过药丸,朝千华问道“她什么时候能醒?”
千华扫了女人一眼,道:“最多十分钟”说完,她头也不回的离开商务舱,朝头等舱走去,离开得已经太久,希望宋百钢和刘钟明已经睡着。
十分钟?随机医生看了看手中的药丸,心道,刚刚这女人差点一命呜呼,十分钟内,真的能醒?
闻了闻药丸的气味,气味很清香,让人闻之顿觉神清气爽,药丸的形状虽圆形,但却不像药店里售卖的那种圆形中药,很像是随手捏就而成的自制品。
转眼便过去五分钟,所有人都盯着手表。
十分钟内,这女人,真的会醒来?
每个人都很紧张,但最紧张的,莫过于昏迷女人身边的男人了,在众目葵葵之下,他什么都做不了,只能杵在原地,举着他那只熊掌,流着大汗。
“醒了,她醒了”人群中,一声兴奋的尖叫,那躺在软椅上的女人,缓缓睁开了眼。
“八分钟,八分钟就醒了,那女孩好厉害呀”
人群之中,你一言,我一语,言语之中,对千华的敬慕之情溢于颜表,这样的医术,他们只在电视剧中看过,这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技能,竟然真的存在。
回到头等舱时,刘钟明和宋百钢还在睡着,也难怪,这些天他们天天躲在宋氏,吃不下,睡不着的,现在被这飞机一摇一晃的,不睡过去才怪。
飞机抵达美国时,已是清晨。
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人流熙攘,有人匆匆赶机,有人匆匆冲出机场,朝着下一站目的地而去。
千华随在宋百钢之侧,朝着机场出口走去,一路上,不断的有人朝着千华示好点头,脸上尽是崇拜之情。
千华伸手入随身的背袋,取出一副墨镜戴上。
刘钟明误以为是千华那绝世的容貌,才引来这么许多人的注目,经不住吹了声口哨,笑道:“看来宋小姐还真有当明星的天赋啊!”
墨镜下的美丽双眸,冷冷的扫了刘钟明一眼,并未接下他的话,只是默默的走着。
“臭丫头,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好看!”一只手肿成熊掌的男子,叫嚣着指着千华破口大骂着,他的身边,围着数名美国警察,乘务长跟在警察身边,说明着情况。
乘务长身后,一身白色大卦的随机医生,正搀扶着那被千华救活的女人。
随机医生指了指千华,朝她说了几句话,那女人的脸上,满是感激之情,举步便要朝着千华走来。
千华摘下墨镜,朝着女人点点头,伸手摇了摇,示意她不必过来。
女人目送着千华的背影离开,嘴中喃喃自语道:“这女孩好面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
十年生死两茫茫
随机医生见女人脸色有异,忙问道:“怎么,你认识她?”
女人摇头:“不认识,但总觉得面熟,又一时说不上来……”
曼哈顿——李氏集团。
董事长李庆才正躺在办公室的休息室里吊水,自从老伴瘫痪后,李氏的事务便由他一人力撑着,连日的劳心劳力,已经让年迈的他极度力不从心。
秘书敲门走进休息室,朝正躺在床上闭目养神的董事长说道:“董事长,有位自称来自中国江城的宋先生要见您。”
李庆才的眉头跳了跳,原本紧闭的双目悠的睁开,急忙坐起身,朝秘书问道:“他一个人?”
秘书笑道:“他还带了一个女孩,说是您外孙女,请问,您要见他么?”
李庆才一听到外孙女三个字,立马便伸手拔去手腕上的针头,随手拿了根棉棒压住往外溢的鲜血,朝着秘密喊道:“快,快让他们来见我”
激动,激动尚无法诠释他此时的心情。
盼了这么些年,终于在前些日子得到消息,国内的媒体暴料称,前宋氏董事长宋百万独女,宋千华,近日频繁出入宋氏大楼,似乎有接管宋氏的苗头。
初听闻此则消息时,李庆才并不相信,他认为这一定是宋百钢在搞花样,想要侵吞李氏的资产。
直到那一天,秘书照例将国内的一些报纸交给他,报上一张照片跃入他的眼帘,赫然正是宋千华,那被媒体誉为曾是中国最有钱的千金。
那眉眼,那神韵,都和他的女儿李晶太像了,真的太像了。
于是,他立马便和宋百钢联系上,要求宋百钢立刻带着千华前来美国,他想要知道,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晶儿呢?百万呢?而千华,她又如何会在十年之后突然出现?
他以为,这一生,直至生命终结,他都无法再见到千华,没想到,没想到啊,老天有眼啊!
推开装饰古朴的办公室大门,宋百钢及千华缓步而入。
一位老人,头发花白,皮肤满是皱纹,面色干黄,且尽是病容。
千华一眼便看到老人枯瘦的手腕上,满是青紫交加的针眼,还有一个针眼,血迹尚新,未干透,很显然,他刚刚还在打针。
老人定定的看着千华,颤着声唤道:“千,千华,是你吗?真的是你吗?”人至眼前,年仅十五岁,但那眉眼,却和当年的李晶,一般无二,只是比李晶,更水灵,更灵动。
千华点头,她不住的点头,任凭泪珠似那断线的珠链般,线断,珠儿便止不住的往下落。
十年来,外公外婆想必也过着极煎熬的日子吧。
年纪大了的人,更希望儿女绕膝,共享天伦,可他们呢,独女一家神秘失踪,生死不知。
十年生死两茫茫,尘满面,泪千行,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外公,是我,是我啊外公”千华扑进李庆才的怀中,放声大哭,似乎欲在这一刻,将她心中的苦痛,尽情的宣泄。
尘满面,泪千行
立在宋百钢左边的刘钟明笑了,得意的笑了,这妞儿,演技真不错,不当演员太圬了。
而宋百钢的脸色就不这么好看了,瞧着刚刚那宋千华的表现,他原本被金钱熏昏的头脑似乎清醒了不少。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演技就算再好,也不可能将这种人间真情表演得如此透彻,这分明就是真情流露。
天下竟有这样的巧事?他们要找宋千华,而她,刚好就叫宋千华,年纪一样,模样也和曾经的李晶极为相似,且年幼时便与父母失散……
他还记得,当初,他亲手将年仅五岁的宋千华推下悬崖,五岁的她,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那股恨意,至今想起,都能令他毛骨悚然。
不自禁的,宋百钢打了个寒颤,眼前的女孩,会是当初坠落悬崖的宋千华?
那悬崖,分明深不可测,无论是谁,一旦坠落,都将尸骨无存,怎么可能还毫发无损的活着……
若她是,为何在见到我时,未透露分毫?似乎跟本不认识他。
若她不是,又为何会有这么多惊人的巧合?在见到李庆才时,那种真情流露的感觉,难道真的只是一场表演?
“孩子,让外公好好看看你,这些年,你过得好吗?你爸妈呢?”李庆才伸手抚着千华柔软的长发,轻声问道。
千华抬头,望着那张满是皱纹的脸,低声道:“我不知道,我只记得,那时,爸妈带我出去游玩,在一处郊外野营,第二天醒来时,爸妈都不见了,车子也不见了,我一个人走了好久好久,后来一位路过的老人家将我带回家,那里地处偏远,没有电话,也没有人从里面出来,再后来,我忘记了回家的路,忘记了家中的电话号码……”说着,千华的泪再次落下。
李庆才心疼极了,连连摆手,让千华不要再说下去。
宋百钢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刚刚宋千华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按着剧本中所写,一字不差。
看来,她并不是真的宋千华。
在李庆才的强烈要求下,宋千华和宋百钢等人当夜住进了位于曼哈顿郊区的李氏庄园。
庄园很大,成片的果林,卷养着许多牛羊,打理得非常雅致的花园,以及一处足有足球场大小的草坪,后山的湖泊……这是一个梦幻般的地方。
“喜欢这里吗?”李庆才朝坐在身边的千华问道。
千华点了点头“喜欢,这里真好,空气清新,比那用钢筋水泥建筑而成的城市好多了。”
李庆才欣慰的笑了,这种地方虽好,但有许多富家千金跟本瞧不上,她们过惯了奢华的都市生活,如何能习惯这种平静无趣的田园生活?
“你喜欢就好,将来这里,都是属于你的。”李庆才笑呵呵的说着。
车门打开,他拉着千华下车,管家迎了上来,伸手欲搀扶李庆才。
李庆才摆了摆手,示意不必,今儿见到外孙女,他的精神大好,跟本用不着旁人搀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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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
“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