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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要过来,你走,你走啊!我不要看到你!”琳很激动,她挥动着双臂,雪白的胸部随着她的动作而上下晃动,我不好意思地别开脸去,或许这时候让她一个人冷静一下更好,于是我将衣服披在她身上,双脚一踩梨树,轻功而去。
过后,琳像没事发生过一样,两天后她答应了那门亲事,我以为她想通了,只是我错了!
她大婚那天,我依约来到她房间对面的屋檐上,我远远地望着她,她一身的红装,很美,只是雪白的脸上似乎有点苍白,脸上也没有任何笑容。
画完妆后,她将所有的人都支了出去,走到窗边来,对着我扬起一个奇怪的笑容,我看着她,她看着我,然后她慢慢地倒下了,血从她的胸口大量地流出来,止也止不住。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咆哮着。
“既然生不能成为你的人,那么我就要你永远都记得我……”她笑了,凄美而动人,血还在流着,和她身上的大红衣服混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我抱起她,不顾众人的阻拦,将她抱回了香山,她说过,那是她过得最开心的地方,她说如果有一天她死了,她要葬在那里,葬在满树的梨花下,化作一缕香魂。
我满足了她的愿望。
“我就要你永远都记得我”,她赢了,我的确无法忘记那一地的红。
成泥做土香如故,却为谁?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
作者有话要说:此文是“古代四大美男”系列之一,系列之二已经想出来了,下一篇文的女主会跟两个历史美男纠缠不清,哎,我嫉妒她们~~~
哎,霸王越来越多了~~~
还是那一句,祝大家看文愉快,一切顺利……
54章
前章回顾:案子破了,真相残酷得让人不想直视,我因为破了案而升官加爵,晋惠帝令我三日后到洛阳宫去面圣谢恩。
话说我自从破了案后,人气直升,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对我点头打招呼,感动得我差点哭出来,要知道我已经招白眼好多年了,这一次总算是苦尽甘来了,所以说媳妇总会有熬成婆的那一天,可是其中酸楚只有自己知道了,哎……
三天后,我打好包袱,背起行囊,准备到洛阳宫取西经去也。临走时,小林子硬是拉着我的行囊,要我答应回来时给他买点礼物,最好是洛阳的杜康酒、唐三彩等特产,我呦不过他,只好答应。
洛阳是我国“三大古都”之一,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洛阳因地处古洛水之阳而得名。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地区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中国古代伏羲、女娲、黄帝、唐尧、虞舜、夏禹等神话,多传于此。在现代时,我曾经到洛阳游玩过,但一直遗憾着无法领略到没有受过破坏的洛阳自然风光,所以这次趁着公差的机会,我要好好玩个够,当然我要李尔帆给我当导游。
我YY着两个人一起游山玩水的神仙伴侣生活,到时候我要穿个性感的肚兜,趁着这次机会,将生米煮成熟饭,嘻嘻,想到这我就忍不住笑出声来。
“又在一个人傻笑?”李尔帆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我回身,一身淡蓝色的衣衫,很好地衬托出他修长而身材,整个人益发英俊潇洒。
“人家哪有。”我嘟嘴否认道,当只有我们两个人时,我特别喜欢对他撒娇,喜欢他摸着我的头,像哄孩子一样哄着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人捧在手里的公主。
“东西收拾好了吗?”他走过来,轻轻地摸着我的头,我习惯性地蹭着他手中的温暖。
“你看,收拾好了。”我晃晃手中的包袱,他接过去,和自己地放在一起,动作很自然。
我露出两个梨涡,踮起脚尖,往他的脸上亲了一下,亲完之后低下头来装作害羞样,不过心里却爽到了极点,虽然我在他面前淑女印象没剩几分,可还是要偶尔扮扮淑女样的。
李尔帆微微愣了一下,随即扬起一个甜蜜的笑容,空出一只手来,将我抱个满怀,吻了一下我的头发。我侧脸贴他心口上,吸着他特有的味道,突然觉得倘若能如此下去,就这样地老,就这样天荒,我想,我也愿意。
“我们走吧,要不然天黑前无法到达客栈。”他牵住我的手。
“嗯。”十指相握,那一刻,我真的相信了,牵着你的手,即使落进茫茫人海中,我也不会丢失了你,因为你不会将我放开。
天很快黑了下来,我们找了家客栈停了下来。
李尔帆跳下马,先不去拴马,而是走到我面前来,牵着我的手,扶着我跳下来。
可能天气比较冷,生意很冷淡,小儿一看有人来,马上将我们引进去,我选择了一个角落处。
“两位客观要些什么?”
“来几样比较热的小菜吧。”
“好咧。”小二拎着细嘴铜壶为我们斟了两杯热茶,随后很快就送上几盘小菜。客栈里人不多,只有少数几个人,在吃着东西聊天,我哈哈气,赶忙喝一口茶暖暖身子。
快入冬了,天气越来越冷,我很受不了冷,天一冷我就想冬眠,可现在没办法,圣旨已经下来了,我不去,那就是抗旨,抗旨那可是得诛九族的事,我有十个脑袋也不敢这样做。
“冻着了吧。”李尔帆在我身边坐下,拿下我手中的茶杯,用自己的手包住我的手,哈哈气,帮我搓着。
他的手很大,可能是有内力的关系,他的手总是很暖和,尤其在天冷的时候,我特别喜欢他握住我的手,往往这个时候,我就会在他的手心写着字,让他猜,只是赢的人都是我,没意思。
“也不是很冷。”我旱鸭子嘴硬,打死不认。其实他一早就定好了马车,说天气冷了,风霜大,坐马车会舒服得多,可我偏偏想要领略骑在马上可以随意欣赏风景的快活,只是快活没有享受到,苦倒吃了不少,一路赶来,风尘仆仆,我的头发在风中张牙舞爪,尘土铺天盖地而来,为我化上一层天然的灰粉。
“既然这样,那明天我们就继续骑马好了。”
“不要不要,”闻言,李尔帆挑眉看我,我嘿嘿地傻笑两声,“马车没人坐,会很寂寞的,所以等一下我们就换为马车吧。”有钱人就是有钱人,他虽然准备好了马车,可我一说想骑马,还是马上为我找来了两匹马,而那马车就空着在我们后面跟着,着实地腐败。
“傻妞。”李尔帆刮了一下我的鼻子,将我乱七八糟的头发捋顺。
“傻子。”我将手贴在他的胸口上,吸取着他的温度,乖乖坐着享受着公主级的服务,还好客栈里人很少,且都在各做各的事,没人注意到我们稍微亲密的行为。
突然我的注意力被门口走进来的一个男子吸引住了。
大红色的衣衫,一米八的个儿,高挑而修长,腰上佩带着把剑,我看了一下,是七星剑,剑长两尺四寸有余,剑身呈棱形,剑尖向上17厘米处,另有一字形剑尖横贯于剑身之中,呈“十”字形。横突之剑,一侧略向下弯,另一侧向下弯曲而略向外折出,横剑有脊,两边锋利,很引人注目。
“小二,来壶好酒,”他走进来,拣了张无人的桌子坐定,“再上些填肚的东西。”
“好咧。”小二马上为他端来食物,后方转去忙其他的。
他似乎意识到我在看他,朝我看了一眼,扬起一个很洒脱的笑容,我注意到了,他的牙齿很好看,而他的一举一动却透着一股浪子的味道,用古代的话来讲,就是剑客。
他拿起杯子,朝我举了举,然后一举喝下去。
我愣了一下,没先过他会对我举杯,李尔帆也注意到了,“在看什么,菜都凉了,还不快吃。”
“哦,好。”我回过神来,我竟然当着他的面看着其他男人发呆!偷偷观察了一下李尔帆的脸色,还好,没有生气的迹象,要是换作潘妖孽,恐怕早就一脸摔破醋坛子的模样,活生生一个捉奸在床的带绿帽丈夫,一定会给我冷脸看,还是三哥好,只是我怎么会想起潘妖孽那别扭的家伙呢,不想不想,好不容易摆脱他,再去想他,就天理不容了。
可是真的是好的不灵坏的灵,我刚把潘妖孽甩出我的脑海,就听到一男一女的声音。
“师兄,你怎么总是不理人啊?”女的很雀跃,话中充满了期待。
“师兄,我们晚上去夜市走走好吗?”没人回答她,然后激情不变的继续。
“不好!”很冷很简洁的回答,很好听的声音,但似乎很熟悉。
“那我们一起赏月?”
“今晚只有月牙,有什么好赏的。”
“那我们……”
“小二,上壶上好的茶过来。”没等那女的说完,男的就打断了,显得有点不耐烦了。
天啊,这两人的声音和对话怎么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