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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二哥哥很想你-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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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战斗…

《阳具森林》这本书是我的都市恐怖病系列裡的《阴茎》改名而成,因为原故事名太刺眼了,重要的连锁书店通路不是很愿意有这样的书名插在架上。

我一点名气都没有,连带的对更改书名没什麼坚持的骨气,只要畸型的故事内容一个字都没被删改,我就觉得很幸福了。

「对了,你要不要取个笔名?」魔豆工作室的负责人问。

「取笔名有点噁心耶,我可以只用网路上的帐号Giddens就好了吗?」

「Giddens啊……」

「不好吗?用英文的话是不是听起来有学问?」我科科科笑。

「我想,笔名用中文的话,对读者的记忆比较好吧?」

「那……那就用九把刀吧。」我快速做出决定。

「啊?九把刀?是……九把刀的那个九把刀吗?」

对方的声音,就像中了一辉的凤凰幻魔拳。

不过,这算什麼问句啊?

「对,这是我的绰号。用绰号出书就可以了。」

「ㄜ,你要不要再认真想一下,不用现在回答我,过几天……」

「没关係,就九把刀吧!」

没关係个大头鬼。

用九把刀当笔名,造成了我往后人生的困扰。

我被迫听了很多不断重复的冷笑话,还得向对方点头微笑。例如:「九把刀?我还九支枪咧!」「九把刀?你是要砍人还是要写小说啊?」「九把刀?我是十把刀!」「九把刀?请问你的九把刀,是哪九把?」

吼呦!都非常冷好吗!

不管笔名了,第一本书耶!

我相信每一个作家在拿到自己第一本书的喜悦,绝对远远超过其他。

克制不了第一次出书的兴奋,常常我会在家?附近的书店巡逻,观察《阳具森林》的摆放位置。只是,我从未见过这本书被摆进大眾小说区。

第一次在书店裡看到《阳具森林》的踪影,是在「两性议题区」,这我勉强可以接受,毕竟故事是从负面角度描写病态的男性阳具崇拜,跟两性议题的确有点干係。

但我也会在「医疗保健区」看到阳具森林,这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不过这都比不上我在「森林保育区」裡看到《阳具森林》的震撼。

要知道,如果有个国小的小女生要写一份关於森林的报告,於是到书局裡的森林保育区买了一本《阳具森林》回家,翻了老半天,她只能天真无邪地跟她妈妈说:「妈咪,这本书裡面好多小鸡鸡喔!」

我光想像就头皮发麻啊。

后来我的书陆陆续续出版,由於题材很多,恐怖写一本,奇幻写一本,爱情写一本,武侠写一本,但书都卖得很烂,所以不管哪一间书店都不把我的书放成堆,而是按照题材类型摆。

於是这裡放一本,那裡插一本,零零散散,久了,逛书店的读者根本不会觉得这个作家能够写多种题材是很酷很敢的事,只会认为这个作家为什麼会异常缺乏定性!

因此每次逛书店,我都忍不住动手将自己的书「重新归位」。

等到我离开,那间书店已拥有了我亲自打造的「九把刀专区」。

由於一稿多投,发生了很多古怪的趣事。

半年后,大块出版社打电话给我。

「请问是柯景腾先生吗?」记得是个女人。

「我是,请问你那边是?」印象深刻,我当时在肯德基等毛毛狗上洗手间。

「你好,我们是大块出版社,我们很喜欢你的稿子都市恐怖病之《语言》,希望能约个时间谈一下囉。」

大块?《语言》?

我整个人都傻了。

「等等,我好像已经……投稿过去,差不多有半年了吧?」

「半年?可是我最近才看到你的稿子耶。」

「你要不要确认一下邮戳,因为我真的寄出去好久了啊!」

过了几秒。

对方惊呼:「……真的耶,那我怎麼会这几天才看到啊!」

我只能这麼说:「灵异现象。是灵异现象。」

扯,还有更扯的。

八个月后,曾经出版蔡智恆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红色出版社,总编叶小姐亲自打电话给我,郑重恭喜我的稿子被录取了。

「录取?你们是……什麼时候审稿的啊?」我当时正在药局裡给Puma干脚。

「我今天下午在抽屉裡看到一张磁碟片,我打开看了一下,觉得写得很好。你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黑色幽默,我觉得还可以有更多发挥。」

「谢谢,真的很高兴。不过有个大问题,我已经投稿了很久了耶!」

「是吗?我是记得收到有一段时间了,但……」

「算一算有八个月了吧!」我快速计算出答案。

Puma一直抱著我的小腿抽动,认真执著的表情令人讚嘆。

「那怎麼办?你已经把稿子给别的出版社了吗?」对方很诧异。

「对啊,书都快出了,就……就以后有机会吧?我刚刚写完一篇小说,叫《月老》,比较符合你们出版社的调性,说不定妳会喜欢喔。」我也只能这麼说。

其实当初我最想要合作的,就是出版网路小说经验最丰富的红色,但没第一时间合作,显然命运上比较没能互相牵繫。

是了,不管什麼事,扯到命运就特别厉害。

一年后,那间小小的魔豆工作室掛上了出版社的招牌。

名字叫「盖亚」。

××××××

难以忘记初次见妳,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裡,妳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庾澄庆的〈情非得以〉是二○○○年到二○○一年台湾的主题曲,百货公司、大卖场、路边鞋店、各种服饰店都在播,青春洋溢了大街小巷。

连我这种没看过《流星花园》的耸咖,此刻一回想起我第一次从彰化家里骑机车到台中东海,嘴裡就忍不住跟著唱。当时一路上我的耳机裡都重复著这首歌。

东海大学附近的学生外宿区非常热闹,大家都称呼「东别」。

我一向有很好的本事租到便宜的房子。

我用月租三千五百块钱租了一个大房间,约有七坪大,是由两间迷你套房打通弄成一间的格局。有点剥落的和式地板,但脚底板告诉我触感还可以。

房间位於最高的第五楼、路灯偶而坏掉的走廊尽头旁。

疑似有一点阴风,但我假装不在乎。

在距离我租屋处不到一分鐘脚程的地方,有一间没什麼生意的机车行,机车行的老闆叫陈金火……嗯,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二哥哥很想你 37

一起胖胖的两个人 》

新房间挺大。

由于是两间套房打通,里头什么东西都是两件两件的。

一间浴室拿来洗澡,一间浴室拿来当杂物间。

两张床并成一大张,看起来可以放肆地在上面滚来滚去。

两张书桌理所当然并成帅气的L形,书桌正向正面对窗户。

我喜欢写小说时有自然光,很有朝气。

搞定大家具的位置,第一件事就是将《阳具森林》放在书柜最显眼的位置。

我后退了几步,想像着一个画面。

「总有一天,要让你的弟弟妹妹们塞爆这个书柜。」我科科科笑。

大扫除开始。

我将拖把插进水桶里,就这么湿答答拔起来,摔在木头地板上写书法。

听腻了〈情非得已〉,我打开我生平第一台苹果笔记型电脑,将一张盗版CD放进光碟机,一阵惊悚的喀喀声后,光碟退了出来,我不放弃,咒骂几声后又将品质低劣的盗版CD插了进去。

话说两个小时前,我瞥见路边的盗版CD摊贩上有一大堆的红色。走进一看,几乎都是一个全身包在红色连身运动外套里、只露出一张脸的歌手专辑。

那张脸还不怎么帅,但一副就是自以为帅的模样。

「…有那么红吗,居然被盗成这样?」我大概是不以为然地冷笑了。

抱着预备讨厌偶像的古怪心情,我丢了五十块钱在无人看管的纸箱里。

现在,拖地缺了背景音乐,于是我按下了播放。

第一首歌。

第二首歌。

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过去,我楞楞地将拖把插回水桶。

「…」我赤着脚走到书桌边,打开印得乱七八糟的盗版歌词。

没办法,我完全听不清楚这个人支支吾吾究竟在唱什么,为什么嘴巴含着一颗卤蛋还可以当歌手呢?现在社会已经盲目到只要长得帅、什么人都可以发片的地步了吗?问题是,这个人又不帅?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一点也不帅的家伙的歌竟然…竟然这么酷

我看着歌词,几百万个毛细孔像喇叭跳动。

「这个人…会改变世界吧?」

这就是自我中心太强的人的偏执,以为自己就是全世界了。

我坐下,将音乐开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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