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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f,你……很喜欢她?”
一个很久以来,都没有见过面的女孩?
那么……我们这样四年的朝夕相处,对他来说就没有一点点意义了吗?!
他低头笑了笑。
“我并不知道她成长成了一个怎样的女子……也许,我心里的形象是我自己想象出来的。但……是的,她是我订了婚的人,所以——我会娶她,会尽力去喜欢她……”他顿了顿,“会尽力去……爱她。”
当他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鼻子涌上一股酸气,眼泪差一点就夺眶而出!
可是,我抓紧了裙子,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
此时,Alfred也并没有看着我……
他面上的笑容渐渐地淡去,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般,周身慢慢地染上了忧郁的色彩……
知了在叫……
炎热的夏天,酷暑的味道……
可是在我的心中,却只留下了酸涩的痕迹。
第七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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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
Alfred,你最近好吗?
已经不见你两个月了……
不知道你回到中国,有没有见到那位可爱的未婚妻,有没有跟她相处得愉快?
我心里有话对你说,可是又不可能跟你说出口……
我还没有放下你。
如果能够跟你再见面……我希望可以告诉你,如果真正爱上,要放下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你对她会是象我这样深刻的爱情么?不会的……你不过是遵从家族长辈的命令罢了……不管你怎样努力地去尝试爱上她,爱情不是这样简单的事情。如果不是那个注定的人,就不可能的……
我想要告诉你这件事……
Alfred,希望我们可以再见面,让我有机会告诉你这句话。
不要——轻易地就跟我说不可能……如果我们彼此再努力一点,也许,结果会不同……
你露出的那种忧郁的神情,如果是为了我……那我一定要争取最后的机会。即使,我不得不放弃很多很多的东西……我也不想要轻易放弃你。
Alfred……
我要去中国。
我已经报名了去中国巡游交流的爱乐团,如果今天我们可以胜出,我将会有机会到中国巡游一个半月。你所住的城市,也在演出的名单之内……我们一定可以再见面。
等我们再到,我就会对你说出这句话。
再给我一个机会……
第一章 我叫陆香香
我叫陆香香,是个双职工家庭的独生女。爸爸是一家机车厂的职工,妈妈在超市做收银员,他们都是没有什么福利保障的临时工。
虽然收入不怎么高,那俩人倒都很喜欢赌马赌球,彩票股票更是少不了,天天做一夜发财梦。虽然我不懂那些玩意儿怎么运作的,也知道所谓十赌九输,一赌输光家。不过反正劝他们也没用,干脆闭上眼睛堵上耳朵,不看也不听。至少目前为止吃穿不愁,等有一天他们真输到要卖女儿了,我再潜逃不迟。
不过,尽管还没到要把我卖掉换本金的程度,他们仍觉得我这个在家吃闲饭的人非常碍眼,输钱的时候更喜欢拿我出气。我还没有家里饭桌高的时候,常常动不动就一巴掌盖过来,或者突然抬脚就是一顿猛踢。到后来我羽翼丰满,他们不得不收敛,再不敢动粗,仍寻机会冷嘲热讽,更喜欢把我锁在房里一整天不给我饭吃。
我就是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的,所以我从小就不信奉所谓的父母溺爱云云,甚至憎恨看那些温馨家庭剧。其实一直以来也没有什么电视节目吸引我,除了最近热播的电视连续剧——《黑道圣妻》,讲述黑帮老大的老婆辅佐老公的故事。
由于爸跟妈总是一个要看赛马,一个要看赛狗,而我最近一直都要看电视连续剧,于是抢电视遥控便成了我们家每天上演的重头戏。久而久之,竞争模式成熟化。晚饭之前猜拳决定谁去洗碗,剩下的两个人比赛谁吃得快,先吃完的便可伸手去抢遥控。
拿到遥控的人,可以一整晚主宰电视的命运,顺便享受有人苦苦哀求的快感,甚至从中获利。我十天有五天能抢到遥控,除了我必看的《黑道圣妻》,就将当夜的遥控权出卖给爸妈里出价高的一方,换点零花钱。
除去这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每天上上课,跟同学打打闹闹,晚上回家写点功课,就算是完成了我的历史使命,可以乐得逍遥了。
当然,即使我一再强调作为学生的自己很“普通”,其实我可能还是有一点“不普通”。至少我相信绝大多数的同学和老师,都不认为我是校内一个“普通”的学生。
说起来很简单,我不普通,因我是校内第一太妹。
再说白一点,我就是这所学校的大姐头,谁敢挡我的路,就是皮痒了想被踹;谁敢跟我对着干,就是活腻了要找死。
《黑道圣妻》里面的笑倩,就是我的榜样。我认为自己做大姐头的才能是娘胎里面带来的,将来如果有黑帮老大看上我,肯定有他的好处。我也坚信自己这条路走得没错,未来某天一定能成正果。
事实上也如此!
在我还是初中生的时候,就已经被这一带最大的帮派——洪青帮的二当家物色中,说我很有出人头地的潜力,用他势力罩我。所以我自初中以来,一直都是学校里的大王。
洪青帮很有影响力。自从我有了二哥做靠山,我的爸妈就再也不敢对我动粗。如果不是二哥跟我说什么狼不啮亲,我早就叫人将他们扁得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然后直接搬到洪青帮安家了。
二哥教我说人要知恩图报,我父母对我再凶再恶,也一直没让我饿死冻死,算是有养育之恩,怎么也不能置于脑后,于是我至今仍跟那对无良夫妇同住一个屋檐下。进出彼此打个招呼,一起吃饭看电视当作每天的例行公事,所谓维持“表面的亲子关系”,其实也不算太难。只是我不想吃家里晚饭的时候,就到洪青帮的食堂里面去白吃一两次;放学后不爱回家的时候,也到洪青帮里消磨时间。
在洪青帮,我真正找到家的感觉。这里的同龄人多数都是跟我一样家里或者学校里有问题的孩子,我们称兄道弟,为彼此出头。这些个在别处不会被人当人看的孩子们,在该得到关怀的地方找不到关怀,便到这里来找——在这里,我们终于都能做回一个抬得起头的人。我喜欢在洪青帮遇见的兄弟姐妹们,也感激洪青帮造就了今天可以肆意活着的陆香香。如果有机会让我为它卖命,我一定义不容辞。
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施暴过的人往往有施暴倾向。暴力,成为支撑我精神的某种支柱,我总是下意识地选择以暴力的形式来解决问题。二哥说过我多次,但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
我有过连续踹一个学生的肚子把他踹到最后要送院检查是否有内脏破裂的记录,也曾经教训一个不识好歹的女老师直到她跑到晨会上当众下跪道歉。在学校里,我是个人见人怕的暴力大王,不只是学生,老师也一样怕我。
什么?我这么不守规矩的学生,校长一纸文书开除了就算了?
开玩笑。
我打赌他签完字之后,要忙不迭地赶紧交掉自己的辞职信,而且马上卷包袱走人,才能留得全尸。
当然他只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这校长就可以安安稳稳地当下去。
言归正传。因为这一点“不普通”,我基本不跟“普通”的人来往。但,林晓风是个例外,虽然他并非我的朋友,而是我的死敌。
林晓风说,他初次见到我的那一幕,令他永生难忘。
其实我也是难忘,虽然应该不至于永生难忘。
具体哪天我已不记得,只记得是某个不识趣的丫头,居然敢冒失地撞到我身上,惹恼了我。我自然一顿狠打,边打边骂,直打到她哭着开始自己打自己,跪地求饶。这便是林晓风事后所描述的,他看到我的第一眼。
他这个贵公子,好像是那天正巧转学过来,带着一群黑西服的贴身护卫,比我还像个帮派老大。上学就上学了,还居然这样显摆,真够拽的。
还敢长那么标致一张脸……我第一眼看他就不顺气!
他初来乍到,还没有见识过老娘的厉害,竟敢上前来劝解,并且还以对着怪物的眼神看我,说我在文明社会施行暴力,不是个受过教育的人该有的行为。
你们猜接下来怎么着?
废话无用,我自然上去先给他脸蛋一拳!
他捂着流血的鼻子,瞪大不置信的眼睛看我。
我心里暗暗叹气:好一张俊逸的面孔!可惜从此就不再健全,漂亮的鼻梁马上要历经接骨手术了。不过,想要英雄救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