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锦绣旗袍-中国版怨咒-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等到了晚上十点半,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因为骆太太并没有来取衣服。只盼明天能够联系上蔚彬,让他把衣服给我快递过来。 
  把林太太要做的旗袍的布料裁好的时候已过十一点。由于几天都没有睡好,我早已有点睡意朦胧,关了店门准备回家。 
  最近市容整改又见松懈。前面一条小巷的路边,小摊贩如雨后春笋般统统又冒了出来。什么麻辣烫、炸鸡柳、烤玉米……应有尽有。店门这里本就人烟稀疏,一到晚上就更显冷清,所以比起前面的门庭若市,简直是天壤之别。虽说街边摊并不是很卫生,可在深夜里,那一捧桔色的灯光让人心暖和不少。所以如果不算太累的话,我总会穿过一条马路去吃麻辣烫和一些小点心。其实每次都不能吃完,却爱在那里坐上一时三刻。与其说是去吃,倒不如说是去体味一些现实生活里不能体会到的温馨。虽然那样的温馨全是别人的,但有时觉得,能看到别人的幸福,也是一种快乐。 
  摊主多半都是夫妻或是一家三口。那温馨的场面常让我想起爷爷在家的时候。那时,我常常坐在他的膝上,给我讲故事,讲得最多的也就是那件‘秦淮灯影清旗袍’。那个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可怖血腥的故事,到了爷爷的嘴里,惧意顿失三分,其实爷爷尽量避开血腥恐怖的场面,说得最多的不过是里面的情感,缠绵悱恻,所以自小我就向往有一天能看一眼那件旗袍。 
  夜微微有些凉意,我刚把门锁扣好。还未转身耳边就响起一个幽森的声音:“李小姐,我的旗袍好了吗?” 
  那声音贴耳传入,深入浅出,心一惊,本能地回头。我身后站的正是骆太太,她今天的头发放了下来,乱蓬蓬地披在胸前脑后。一双原本很生动的眼睛也有些黯然无光。身上穿着一件宽松的白色针织衫,比之前的高贵典雅,这一身太过拖沓。见到我时她嘴角上扬,给了我一个笑脸,我打了个冷颤,汗毛在瞬间莫名其妙齐刷刷地竖了起来。 
  “天真有点冷呵!”我双手交替着搓着双臂勉强堆起笑。 
  “是啊!李小姐,我的衣服好了吗?”她向我伸出手来,那双前天还素净的手指夹盖上竟擦上了血红的指夹油,指尖修得削尖,那血红跟手指的苍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与记忆某处的场景叠合。我似看到这双手已不如前日的丰腴,肤色虽白,却有些木然,惨白的手上点点青紫的细斑。像是,像是——尸斑? 
  我猛咽了口水,强压下心头的恐惧,颤声说:“骆太太,你过两天来取好不好?衣服让别人领错了,现在他人在丽江。你留个电话,等他回来我就给您打电话。啊?” 
  “为什么被人拿走了?呜呜……我的旗袍。”她蹬下身,双手抱膝哭了起来,双肩一耸一耸,很伤心的样子。   
  第四章《惊怵》(3)   
  “骆太太,对不起!我过两天就给你取回来好不?实在是对不起。你别这样好吗?”我准备拉她起来,可刚一碰到她的手,就不由自主地缩了回来。那双手如从寒冰里捞出来的一样冰冷。 
  我无措地站在那里,正不知怎么安慰她时,她的哭声曳然而止,抬起脸来,脸上绽出一个动人的笑颜,只有腮上残留的泪珠可以佐证,她刚才的伤心。她一哭一笑,不过两分钟的事情,情绪转变快得让人难以接受,她笑着问我:“丽江是吗?不要紧的。我先走了,不急,不急。” 
  也不等我说再见之类的话,便转身离去。我这才发现,她脚上穿的是一双高跟鞋,与她那一身服饰搭配显得有些突兀。忽然记起,刚才并没有听到高跟鞋的声音。而她身形飘摇,似足不点地,所步之处,也并无高跟鞋击打石板的声音。 
  我力持镇静,回家的路上,心都悬到嗓子眼,总在心里不停的安慰自己,一定是自己失聪了。也许是紧张,也许是我真的失聪,路边车辆驰过的声音我也听不见,无声一直持续到回家,躺到床上过了好一会儿我才重恢复听力。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原来真的只是暂时失聪。 
  可是,为什么我刚才能跟她对话?都快要睡过去了,脑子打了个激灵,忽然想起刚才跟她的对话,头皮重又发麻起来。 
  我想起关于那件旗袍的鬼异传说,以及刚刚发生的一切,心里后怕不已,再打蔚彬的手机,依然还是关机。虽然心底还是不太相信那些传闻,可我还是忍不住祈祷:千万别让蔚彬有什么事!   
  第五章《唐朝》(1)   
  '我闻声抬头,跟前站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一身唐装在西装革覆里显得异常的耀眼,色泽上倒与我的旗袍吻合,同样的月白色。唐装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像是学太极拳的人,有点道骨仙风。' 
  一连三四天我都联系不上蔚彬。所幸的是那位骆太太也没再来店里。 
  这天晚上,跟云峰去参加一个商业聚会,因为主办方一再要求携带女眷,要不是他软磨硬泡我才不会来。这样的聚会说白了,就是男的暗里较实力,女的则多半是攀比珠宝服饰,恨不得把她们男友夫家全部的家底都拿出来炫一把。不过是一场权财的较量。所有参加的女人,都像是任男人们摆阔的傀儡娃娃。看到那一群贵妇淑女们,没来由地悲哀,觉得一个个精致得就像,我店门口摆放整齐的塑胶模特,可是现在,我也不幸被扯到这一堆里,不也不比她强多少?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云峰非常不满意我今天的装扮。我没有穿他买的Chanel洋装,只是套了一件我自己设计的旗袍。月白色,胸前绣着几叶翠绿的兰草,一双款式简单的高跟鞋,就连配饰,也只是一个绿玉手镯及耳上的珍珠耳钉。他刚看到我时就皱紧了眉,直至现在还闷闷不乐。独自端了一杯鸡尾酒跟同行叙话,把我掠在一旁,我也乐得清闲,以往也不是没有陪他参加过这样的聚会,通常整个宴会,都是他在不停地介绍他的商业伙伴。每一次结束,弄得大家都不开心。他总是怨我对人不够热情,太过清高。 
  看着他在人群里穿梭,如鱼得水。脸上的笑始终不曾褪过。 
  我站在靠窗的角落里,看着整个大厅的人谈笑生风。这里也有到我店里做旗袍的贵妇淑女,只是今天她们多半都身着华服,格外妖艳。偶尔也会看到一两个穿着我做的旗袍,只是配饰太过繁锁,破坏了旗袍高雅妩媚,整个人显得有点俗艳,这让我感到有些愧疚,总担心那会不会是我设计上的失误。 
  “小姐你好。”我闻声抬头,跟前站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一身唐装在西装革覆里显得异常的耀眼,色泽上倒与我的旗袍吻合,同样是月白色。唐装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像是学太极拳的,有点道骨仙风。 
  “您好,请问我们认识吗?”有点迷惑,我确定自己肯定不认识他,我是个有些孤癖的人,不太喜欢和陌生的人接触,因为缺乏安全感。而且也有些纳闷,这样的商业聚会,怎么会有这类气质的人? 
  他顺着我的目光低头打量自己的衣服,然后抬起头冲我一笑:“一切正常。如果你是惊诧于我的装束,那么我觉得我们应该是志同道合。看你的装饰,与那帮贵气的淑女名媛相较,不也格格不入?寒酸不少啊!”他在说‘贵气’与‘淑女名媛’的时候特别加重语气,还冲我挤了挤眼睛。 
  听出他话里的调侃,忍不住笑起来:“先生可真是风趣。” 
  “先生二字真别扭。我姓唐,唐朝的唐。单名一个朝,朝阳的朝。不过别人都习惯叫我唐朝。这都得怪我祖父,给我取了这么个浑沌不清的名字。”他把手伸到我跟前。 
  握住他的手,他回握了一下随即松开,迅速而又不失礼貌。听他的介绍我又笑起来:“我姓李,木子李,单名影,如影随行的影。我想你祖父一定也是个极其风趣聪明的人。用多音字做名字的好处,就是可以拥有多个名字,你可比别人赚了。” 
  “李小姐真是会说话。一看便知是生意之人。” 
  “糊口而已。” 
  “呵!跟我一样?这是我的名片。”他把酒杯放在侍者的托盘上,从回袋里拿出一张古色古香的名片递给我,那名片做工精细,四周雕了几朵镂空的棱花,像是檀木做的,只是等触摸到才知道原来是用纸做的,只是较平常的名片厚一些,染了色仿檀木,仿得几乎可以假乱真。左上角的标识是四个篆字合成一圈形成的一个圆,那四个字我并不认识,所幸那个圆圈后面有四个蝇头隶书“唐朝古玩”。原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