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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我撇撇嘴。做得真丑。
继续。
练习了大概半个小时后,一阵急速的脚步声传来,我的球拍被人大力地扔出去。我抹抹额角的汗,抬头望向面色铁青的大哥,「大哥,肚子饿。」该是吃晚饭的时候了。
大哥盯住我很久,然后道:「三年了,玩够了。」
「大哥,你没有梦想,真可怜。」我有一个,属于网球的美丽梦想。
「你明知道你再练习也没有任何意义。阿旭,听话。」
不,有意义的,对我来说,这样做是有很大的意义。
「饿。」但跟你们说不通。
大哥顿了一下,将我抱回轮椅上,推着我回去。
「阿旭,再有下一次,不准吃饭。」
「又不是第一次,大哥你太不淡定了。」
「每次出来都会偷跑,」大哥额角的青筋爆起,「你信不信我将你用大铁链锁起来!」
「一,你变态;二,保安叔太蠢。」
「……阿旭,我是说真的,」他的声音低了下来,「停下吧。」
「又不碍着人。」
「你现在只得十七岁,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听话,别再玩网球了。」
「我高兴。」
「就算是没出事,你以为你还能玩网球吗?真以为自己拿了个校际冠军,就可以将网球当成职业吗?」大哥将我抱进私家车内,「你会执着,不过是因为被强行夺去了而已。如果没出过事,阿旭,你现在也不会再玩网球的。你是我们林家的小姐,要做的事多得很。」
「帮你联姻?啊,我残了还真不好意思。」
大哥楞了一瞬,然后狠狠地呼了我一巴掌。
「大少!」司机在大叫,「你冷静点,小姐是病人,病人的情绪就是不稳的!」
大哥深吸了几下,狠瞪着我,「长期病患者的性情就是怪,我知道!」他拍了一下前座的椅背,「天知道我那个在运动场上跑着的妹妹往哪去了!」他忽然俯下身去,疲惫地掩着面。
我平静地将脸转向车窗外,没理会大哥的发神经。忍到现在才爆发,大哥已经算是修养好,二哥在一年前已经爆过了,四妹在一年半前爆的,五妹,自我坐轮椅后就再没接近过我。还未爆的人,还剩下父母。
我摸了摸下巴。我猜,不出三个月,就会又有人爆的。爆吧,都爆过了我就清静了。
你们根本就不明白。
不明白。
深夜里,我出去倒水喝时,听到父母的房里传来饮泣声。
我的眼泪在刹那间滑下。
我在装刺猬。
刺猬一点都不好看。
我静静地回到房间,关上房门,找出床底下的网球拍和学界奖杯。我抱着它们,紧紧地抱着,咬着唇,不停地哭。好喜欢,我真的好喜欢打网球,为什么就没人明白呢?我不一定要回到网球场上,但为什么连让我练习挥拍都不可以?为什么就连让我抱着它们都不可以?
这些东西,差一点就要被二哥全扔了,是妈妈帮我偷偷留起的。
其实我不想刺到他们的。
我抬起手,擦了擦被眼泪糊住的眼睛。不喜欢了,网球,我不喜欢了。我转着轮椅出了家门,前往后花园的湖边,将这堆东西全部扔进湖里。
然后,我没再提起过网球。跟着笨笨的同学读书,在拿了第一名后鄙视他们,再将成绩单交回家,看一家人笑了,任务完成。爸爸说我喜欢读书,就让我一直读,家里养得起我。
啊,社会米虫,说的就是我。我耸耸肩,无聊地看着大家争奖学金、争工作,争个你死我活,而我,被说成是不放弃奋斗的优秀青年。白痴,读书就叫不放弃。
真正的放弃,是你们看不到而已。
嘛,随便他们怎么说好了。跟我没关系。
我不再闹脾气以后,家里的目光渐渐放在两个哥哥和两个妹妹的身上,毕竟他们还有着无限的未来,而我注定了是米虫。幸好我的命生得好,如果家境不好,那就麻烦了。啊,好麻烦。
轮椅、书本、落地玻璃窗,这就是我的生活,都不知道多简单、惹人艳羡。其实看开了,也没甚么,只是出事的时候我还小,不会想而已。
二十岁的时候,大哥带了未婚妻回来。那位小姐圆着一双大眼睛,对我好奇的打量。只剩我们两个人在房里的时候,她向我搭话了。
「阿旭,你好厉害,简直是神童!那些困难到要命的论文,你是怎么写出来的?」
「脑子和手。」
「……」
「困难,」我打了个呵欠,「我连初中的物理定律都忘了。我的论文根本不出色,出色的不过是我的轮椅和林家。」
「……你、你也别这样说,」她焦急地道,「阿旭,你真的很棒的!」
「甚么叫棒,又是甚么叫不棒。自以为是。我觉得我的论文只是用来哄人开心的废物,而你称赞我;母亲会说小孩子的画作很棒,即使那明明是一幅丑死的画。」我耸耸肩,啃了一口蛋糕,「随便你说。」
她愣了很久。
「阿旭,」大哥走进来,责怪地轻拍我的头,「你是不是怪脾气又发作了?不准欺负大嫂。」
「我没有,我只是在说我自己的观点。」我转向未来大嫂,「小丸子头姐姐,我劝你要想清楚才嫁进来,」她一看就知道是小家碧玉,「林家大儿媳不是容易做的。你做好被其他千金看不起的准备了吗?」
「阿旭!」大哥喝住我。
我瞟了他一眼,「你是真心爱小丸子的话,要做的不是给她一堆美丽的承诺和幻想,而是老实地告诉她,你们将会面对的现实。」
我再将一块蛋糕塞进嘴,就转着轮椅走了。
三个月后,大哥和小丸子结了婚。三年后,他们离婚了。早听我说就不用麻烦了。
大哥自此很少再跟我说话。
倒是小丸子,即使跟大哥离婚了,她还是常常来找我。一天,她不顾我的反对,推着我出了花园晒太阳。
「阿旭,晒晒太阳不是很舒服吗?」她温柔地轻拍我的头。
「啊,适合睡午觉。」
「……你太没情调了。」
「冬阳是用来睡午觉,蜡烛才是用来玩情调。小丸子你太没情调了,怪不得会离婚。」
她狠狠地磨牙。
「是了,阿旭,我看到了,湖里的奖杯。你妈妈告诉了我它们的来历。」
「你眼神真好,可以装X光。」
「你还想不想玩网球?我至少可以带你出去看网球比赛的。」
「不想。」我打了个呵欠,「麻烦,还不如留在房里看白痴没逻辑的《网球王子》。网球和写学术论文,其实没任何分别,同样的没意义,同样的与我无关。小丸子,不要带我出去,万一出了意外,大哥会怪到你身上的,笨。这种时候你就是要离得远远的才对。大哥被你抛弃后,整一个数码暴龙,见着人就喷火。」
「数码暴龙好像是不会喷火的……」
「不知道,随便。」
「不要怪你大哥,」她握起我的手,「你说话太直接了,他只是不知道要怎么面对你才好。大家都很爱你的。」
「我知道。」我再次打了一个呵欠,「我知道他们爱我,也知道他们只是不懂得要怎样跟我这个怪人相处,他们的记忆里,还有着那个傻冒版林旭。不过,你们没想过,怪人也不懂得要怎样跟正常人相处。都走开了才叫好,一直要听他们的话是很麻烦的。笨丸子,走开,被刺伤了别怪到我的头上来。」
「你当自己是玫瑰?」
「……」我默默地盯着她。
「……怎么?」她被我盯毛了。
「你的想象力真丰富,我本来是只想到刺猬的。」
「……」
「阿丸,为什么明知道会很困难,当初还要嫁给笨大哥?」完全是笨到没药救。自尊心强到离谱的穷家女和大男人的富家长子,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会是甚么结果了。真以为自己是小说主角。
「喂,小丸子就算了,我不要阿丸。」她拍了我的头一下,坐在旁边的石椅上,微笑着说:「我爱他,所以,不多想。」
「笨阿丸。」
「爱了,就不要多想了。」
「不多想会变成笨阿丸。」
「但是,我真的很深的爱过你家的笨大哥,就算有点痛也没关系,我没后悔。没嫁才后悔呢。」
「神经病。」
「是啊,爱上了就没理智可言的了。笨阿旭,不后悔已经是一个很美丽的结局,总比反目成仇要好。」
「脑残,完全不知道逻辑何在。况且大哥明明就将你当成了仇人,每次你来我家,他都会狠瞪着你,然后一口气吃下五大碗白饭。」
「……」她捂了一下额,「你就当他脑残吧。」
「那你一个劲儿地吃掉大哥最喜欢的烧鱼又是怎么回事?」
「……」她撇过面,「你当我临时性脑残吧。」
我瞟了她一眼,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