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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大概都想早点出去,我反倒希望不能减,在这里把四十岁生日过了。你大概会问为什么,我不想把理由说的太高尚,什么忏悔、赎罪之类,我只是觉得自己已经习惯了这里,没办法适应外面的生活,而且,我觉得关我十五年不冤枉。”
读到这里,林薇不禁觉得奇怪,吃官司的人大多会觉得自己是被冤枉了,就算真的做错了事,也会有许多的不得已,更何况是胡凯这样的情况。那个时候,胡凯入狱的消息是陈效告诉她的,她一直以为胡凯之所以认罪,是赖至成的安排,威逼或者利诱,只为了让何齐摆脱麻烦。所以,在她的想象当中,胡凯应该怨气冲天才对,也正是因为怨,才两次拒绝见她,现在看起来,却是完全想错了。
“我记得那一年是二十七岁吧,”胡凯继续写下去,“已经升上了经理位子,十分得意,穿的戴的,什么都要最好,吃的玩的只求上档次,预支公司备用金七十万,三张信用卡欠二十五万,每月的薪水外加销售提成,也只够最低还款部分,一边还,一边消费,欠费的余额加起来总是在一百万上下,只会多出来,永远不会见少。但那个时候,真是一点都不着急,心里总是想,这点钱算什么,再过个一年半载,收入上一个台阶,随时都可以还清。活儿干的得心应手,也是真心喜欢,没什么枯燥的案头工作,只要成天到处social就行了。Social?很久没有这样夹着英文讲话,倒有点不习惯。那年三月五号,我记得很清楚,一是因为学雷锋,二是因为自以为交了好运,跟着老板去吃饭,认识了香港来的高层。你现在在华善堂任职,那个人相信你也认得,就是赖至成。”
第十六章 (2)
林薇的手机响起来,是司机打上来的,问她怎么还没下去?她像是被人从回忆里拖出来,一时手足无措,缓了一缓才重新锁了门出去。她坐电梯下楼,租车公司的黑色轿车已经在路边等待,司机替她把箱子装进后备箱,她伸手去拉后排车门,这才又注意到手里捏着的信纸。
她上车坐定,引擎声响起来,车子很快驶出那个街区,午后的艳阳穿过行道树的树冠遍撒在路上,在她的眼睛里却是另一幅景象——多年以前,上海,盛夏。
她展开信纸,继续读下去:
……
在座的人都管他叫赖Sir,我也跟着这么叫,到处陪着,帮忙跑腿。我自信给他留下了好印象,所以,几天之后,他点名找我过去,我也不觉得意外,只是没想到的他交待给我的任务居然还是那么一份美差——陪一个人在上海玩儿,其余什么都不用管。而那个人,就是何齐。我觉得事情很简单,但排场却不小,赖sir预支了一笔钱给我,还配了车。我兴奋异常,问:去哪儿呢?赖sir答:就去Ash吧。我说:行啊,那里我最熟了。
那个时候,我经常去Ash,大多是为了招待客户,有时也是为了跟上面的人套瓷。因为KY没死的时候,经常在那里,本地其他高管有事没事的也喜欢去一去。一般人大概不知道,其实Ash根本就是华善堂为了税务上的原因开的,公司里套着公司,股东后面还有股东,猫腻总是有的,只是藏的更深而已。
我陪着何齐过去,他不怎么说话,要求也不多,心里有事情,旁边人一看就知道。去了两次,都是在KY的包房,消费也挂在他的账上。签单的时候,我发觉不止是我们,还有其他人也这样做,说是KY的朋友。一个死了的人的名字仍旧频频出现,总感觉有些神奇,但何齐是不会在意那些的,巧的是那帮人里面有他一个旧同学,就这么“他乡遇故知”了。那个时候,真的只当是凑巧,后来才觉得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于是,我们又跟着那帮人混,他们年纪都很轻,也就是二十岁上下,玩得却很疯。要是去夜店,一晚上也要换几个地方,到了后半夜,经常在浦东远郊的公路上飙车,车牌用卫生巾贴起来,要么就干脆不挂牌照,先是在沪南公路,后来那里装了很多电子眼,又改去高行镇那里。
一开始,我只是羡慕人家有钱,直到有一天晚上,一个叫蒋瑶的妞儿降下车窗对着街边的道路指示牌开枪。真枪假枪,我是看不出来,但路牌上确实留下了几个枪眼,而且那一带附近有不少农村的自建房,夜里声音传得远,肯定会有人听到枪声,我以为闹到这个地步,八成是要出事情的,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发生。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才知道他们中间有些人摆明了就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长辈是世交,家里或许还有生意上的往来。这样的人,钱倒还是其次的,只能说是会投胎,生在那样的家庭,有那样的背景。
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那么渺小,跟他们比起来,我什么都不是,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什么都改变不了。而我不想这样,心里着急,又有些怕,不知道这究竟是个机会呢,还是个坑?应该退走,还是靠上去?
也是在那段日子,赖志成找过我好几次,每次都只是吃饭聊天,跟我说了不少他年轻时的事情。他说他十八岁出社会,根本想不通有些人怎么会有那么多钱,而他每个月发饷仅够吃饭和房租,最大的愿望只是买一间小房子,都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存够钱。总之都是些很小的事,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让人觉得真TM的茅塞顿开,好像只要跟着他就可以从什么都没有到什么都有。
这条路怎么走,我一无所知,但他已经牢牢拿捏住了我的心理。他问什么,我便说什么,要我做什么,我就去做。我告诉他何齐的所有行动,包括你,甚至林凛,还有那个小团体里的很多事,特别是两个人——罗晓光和蒋瑶。而后,就到了那一天,他让我去XX中学门口接走林凛。车是罗晓光的,车上坐的人却是我,还有蒋瑶。我犹豫过是不是应该把这件事告诉你,但最后还是没说,总觉得只是一件小事,而且,赖志成那样一个人,是不会有恶意的。
我背后还有其他人,但并不代表我自以为没有错。至少,我只是说至少,如果第一次我不在车上,林凛可能根本就不会跟他们走。所以,我觉得自己这十五年的牢坐的并不冤枉,只是另一些人,他们还逍遥在外面。我相信他们应该不止找过林凛一次,让他以为何齐之所以不来是因为有了麻烦,而自己那么做是在帮何齐的忙。
很早之前就有人来找过我,我连他们究竟是哪方面的人都不关心,一概不见,保持沉默,包括对你。原因其实很多,钱,还有我的父母。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连我自己都没有想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一部分是我不愿意去想,另一部分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事情的全部。我爸爸七年前得急病死了,我妈今年也走了,至少我不再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我决定开口。不久之前,何齐来找我,我已经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了。对你,我想也应该是这样。
……
林薇读完那封信,轿车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路侧的景物飞速向后移去,风噪似乎一下子大起来,在她耳朵边上隆隆轰鸣。她紧抓着那几张信纸,直到皱成一团,既有的回忆,混同着读信之后产生的想象的画面,不期自来的呼啸而至,拥塞在脑子里,让她呼吸急促,几乎就要窒息。而在这一团混乱中,有一些记忆的片段却以目力所及的速度向她靠近,它们渐渐浮上表层,越来越澄明,其中最深刻清晰的似乎就是那个名字——赖志成!
她意外的发现,自己还清楚的记得每一个关于他的场景——
雨林道别墅,她与陈效初次相遇的下午,在泳池边上,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那句话是王俊对陈效说的:“还有,阿Sir打电话过来,说他想见见你。”
陈效问王俊:“你猜他什么意思?虎落平阳来拜山门?还是来给咱一个下马威?”
王俊板着脸回答:“你自己说自己是狗,也别拖上我啊。”
她记得陈效回头笑,面孔的轮廓在阳光映衬下加深,看起来竟有些陌生。
她定格在那个画面,倒回,重复。
再快进。
在Ash的包房里,她第一次见到赖志成。他一个人坐在靠窗的沙发上,中规中矩的衬衣西裤皮鞋,外面套一件老式夹克衫,他跟她聊天,与她合唱《小薇》和《漫漫人生路》,看上去就像是个好脾气的老爷爷,与周围时髦香艳的环境格格不入。然而,她同样也记得,临别,他与陈效交谈。说的是什么,她并不知晓,只看到当时在他眼中一纵即逝的精光,绝不是慈祥的老爷爷该有的目光。
而后,又是快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