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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书瞪着手机,真恨不得沿着信号过去把那人揪出来问问他到底想干什么,手机却一直不屈不挠的震动。她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您好。”
沈斯晔愉快的说:“锦书,是我。”
锦书说:“殿下。”
“我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实在是太巧了!”
“是啊。”
“要不是亲眼看见你,我都不敢相信。我这是第一次来大使馆,居然就能遇见你,我以为你还在德国呢。”
“哦。”
“有时间的话,我们一起出来吃顿饭怎样?我知道一家很不错的中餐馆!”
“谢谢,不过我大概没时间。”锦书说,“我明天就要开始参加会议。”
“还有谢谢你上次发给我的照片,嘉音的演出我没能去参加,多亏你的照片,我才知道那时候是什么样的——”
“不客气。”
声音里的亢奋低下去了。他默然片刻,才低声问:“你是不是生气了?”
锦书淡淡地回答:“没有,您多心了。”
“我知道那时候失态了。”沈斯晔有点沮丧,“可我不是故意的,只是太高兴了……”
“哦。”
沈斯晔忽然说:“何锦书,你是不是讨厌我?”
锦书反倒一怔:“呃……”
“你对别人都那么和气,我和嘉音还不是一样,你对她那么照顾,为什么就对我一个人不假辞色?”沈斯晔控诉道,“你这是对我的歧视!身份歧视!”
“我哪有……”
“总之,你要是不讨厌我,我们就一起出去走走。我就在剑桥,这么近的距离,你有时间随时都可以。”
“喂,那个……”
“就这么定了,晚上我再联系你!”
啪的一声,电话挂了。
锦书到最后也没明白自己到底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那人以退为进,反倒把她心理防线击倒了。她心思恍惚的回了牛津,回到自己的房间门口,却发现门是虚掩着的。暗自叹了口气,锦书收拾了一下心情和表情,推开门。
“你好,年轻的小姐,我是世卫组织的工作人员。很高兴能够与你共住一个房间。”
一位头发花白、戴金丝边眼镜的女士从沙发上起身,微笑着向锦书伸出手,用流利的英音问候。锦书对前辈们向来都很尊敬,连忙含笑说:“您好,我来自哈佛大学医学院。您叫我劳拉就好。”
“好的,劳拉,”女士微微一笑,“你可以叫我克拉莉斯,这是我的名片。”
锦书礼貌地双手接过来,低头看时,那张素净的名片上只印了这么一行黑字:
Dr。 Cloris Shen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Office:41…03718062…6814
“这个好像是我爸的初恋,好像都想要结婚了,后来不知怎的又没成……”
兰迪在去年感恩节时随口说的话,电光石火般炸响在锦书耳边!
锦书被这个事实炸的惊骇不已,颤抖着抬起头看着对面这位女士。她大概六十岁上下,短发整齐的梳在耳后,一双眼睛里是阅尽风波的从容宁和,气质优雅淡泊,衣着却十分朴素。忽然意识到这样盯人十分失礼,锦书连忙收回目光。“我还是在读的研究生,所以没有名片,真不好意思……”
克拉莉斯宽容的笑笑:“没关系,我在六十年代读博士时也没有名片。啊,我与你还是校友呢,我也是在哈佛读的博士,只不过当时学习的是生理学。”
年龄对,经历对。锦书默默想,一天之内两次遇到意料之外的人,也算小概率事件了,她要不要去买彩票?
“劳拉,你是代替你的导师过来的?”克拉莉斯微笑着问。
菜鸟身份果然被识破了,锦书很惭愧。“是的,我的导师没有空闲时间,所以就派我过来替他向会议提交论文。”然后她才看见,克拉莉斯的左手小指上戴着一枚素金戒指,心里又是一抖。
克拉莉斯颔首表示理解,她沉吟一会,问锦书:“你的导师是谁?”
锦书几乎是战战兢兢的尽力保持着表面平静,“是埃德加·约瑟夫教授。”
克拉莉斯沉静的眼里果然掀起一丝波澜!锦书这时只恨不得立即变身鸵鸟。但她很快就恢复了沉着,只是微微一笑:“我在哈佛读书时,曾经和他在同一个实验小组工作,还一起去过忻都。他是一个研究学问很认真的人,你跟着他,想必能学到不少书本以外的东西。”
锦书只能点头。这时沈斯晔打电话过来,锦书宛如抓住了浮木,连忙出门去接电话,得以逃离这让她尴尬不已的语境。沈斯晔约她到牛津校园里某家小店喝咖啡。她回房间拿包,克拉莉斯看她对镜穿衣梳头发,一笑:“你男朋友来了?”
锦书说,“……不是,只是一个认识的人。”
26剑锋
五月初的英格兰气候温和。锦书把外套抱在胳膊上,慢悠悠走在这所有七百年历史的校园里。
她父亲曾在这里做过访问学者,对这座悠久而美丽的校园念念不忘,只可惜一双儿女都没有来这里读大学。何江天在德国学民商法,两大法系之间的鸿沟即使近年逐渐浅了,也不是能轻易跨越的,更何况还有执业资格的限制;而锦书在美国念完高中,更是顺理成章的留在那里。
但她爸对牛津的执念依然很深,甚至连听说锦书要到这里参加会议,都会十分高兴。锦书从小就听父亲讲述这里的建筑风情,这时把记忆与现实一一对照,也有不少乐趣,因此不自觉的走了就慢了些。等她找到目的地,天色已经半暗。
进门就有浓郁的咖啡香,沈斯晔微笑着站起来,为锦书拉出椅子。他的表情十分诚挚,倒让锦书无可奈何。她本以为自己会觉得拘谨,但是经过白天的崩坏,她很难以对待储君的态度去看眼前的人。饮料很快就送了上来,锦书用麦管吸着水,看沈斯晔毫不手软的向他自己的咖啡里加糖,忍不住职业精神发作,皱眉说:“你这样会得龋齿的。”
“没关系,”沈斯晔咧嘴一笑,向锦书展示他雪白锋利的牙齿,“我刷牙很认真。记得吧?”
锦书只好无语。
店里已经亮起了并不十分明亮的灯光。周围座位上的人们聊得十分投机,让这所不大的咖啡馆充满了学术沙龙的气氛。锦书在这样的环境里,竟然也就不由自主的放松了警惕,看着窗外的暮色之城,心情有一点飘忽,但却绝非不快。
“……锦书?”
锦书没有听见,仍然含着麦管望着窗外。一缕黑发从她耳畔垂下来落在脸侧,平添了一份柔弱清丽。沈斯晔看的心旷神怡,但想起自己来此的目的,只好恋恋不舍的亲手打破这一刻和谐气氛。“锦书?小锦?”
听到自己的乳名,锦书终于回过神。沈斯晔不待她说话,抢先举起一本书:“我有几个医学上的问题需要请教你!”
……
一个半小时后。
锦书连连咳嗽,喝了几大口水还是觉得口干舌燥。沈斯晔若无其事,笑眯眯的说:“再帮你点一杯水?”他招手叫侍者过来,又点了一杯苏打水,顺便点了两客松饼。
“我饿了。”他笑。等到松饼上来,沈斯晔亲手抹上果酱递给她。锦书接过来咬了口,脸顿时皱了起来:“……好甜。你果酱抹太多了。”
沈斯晔却吃的很开心:“我觉得很好啊。”他对甜食的接受度一向很高。锦书没有浪费的习惯,可这点心委实糟糕。她勉强咬了一口就不得不放在了一边碟子里。看见沈斯晔露出吃饱的满意神情,才委婉但没好气地问:“你怎么想知道这些?”
“因为我最近对法医学忽然很感兴趣,想做一点研究。”沈斯晔愉快的一推眼镜,“但我对医学了解实在不够,所以就来请教你。”
锦书暗中翻了个白眼,假笑道:“你太谦虚了,我觉得你对解剖学的了解不比我少。”
“我读过几本中文的教材。”他笑着承认,“读了很久。”
“那也不容易。你没有实践经验,有些东西不是靠图片就能明白的,单纯看书就能了解到这个程度,真的已经很不容易了。”
沈斯晔笑:“我没有实践的机会啊。你读本科的时候是不是解剖过很多尸体?你们医科生对什么血腥暴力场面都不在乎吧?”
“怎么可能!”锦书一哂。“你没有亲自解剖过尸体,根本不能想象一开始那种可怕的体验……当然后来已经没感觉了,我可以坐在解剖台边吃夜宵,还是浇了番茄酱那种。”
沈斯晔大笑!“我朋友曾经干过考古。”他笑完了才说,“据他说一开始挖掘古墓也非常紧张,摸什么都要带上手套,可是到最后已经淡定到能直接用手拿棺材里的骨头。”
“可见世事相通。”锦书也笑起来。于是气氛变得轻松了许多。锦书喝着水瞎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