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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已经被锦瑟关上的卧室门,刑少鸿停留了几秒,就转身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现在这个时候,要是做完饭,实在是早的很。
“滴滴,滴滴——”
突然,一声短信铃声传过来。
掏出手机,刑少鸿点开短信,下一秒,眸色一沉。沉默了几秒之后,还是快速在屏幕上点了几下,回复了短信。
没过多久,卧室里锦瑟的手机就响起了短信铃声。
自从进了卧室,锦瑟就躺下了,愣愣的瞅着天花板,眼睛一眨不眨,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听到手机铃声,过了几秒锦瑟才掏出手机点开了短信:锦小姐,我是皇甫雨珊。有没有时间见一面?
【137】 就是嫉妒
愣愣的看着自己那逐渐暗下去的手机屏幕,锦瑟的思绪飘远了。
呃——
也不是很远,锦瑟只是自然而然的想到了下午在商场遇见庄易和皇甫雨珊并肩的场景。那一场时间并不算长的猝不及防的相遇,她自始至终也没有听到庄易说出半个字儿。
他看向她的目光,也只是漠然,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再也瞧不出半点儿冷漠以外的情绪。
有那么一刻,锦瑟十分想念庄易偶尔嘴角抽搐的模样,想的快疯了。
对于皇甫雨珊突然发出的邀请,锦瑟还真是有点儿受宠若惊的感觉。
不!
具体的说,倒也不是受宠若惊,反正就是很吃惊就对了,宠倒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看皇甫雨珊这语气,明显就是没有让刑少鸿和庄易知道,只是她们两个人的单独见面而已。只是,皇甫雨珊这么突然的约她出去,又是为哪般?
现在,她不过是皇甫雨珊眼中刑少鸿的女朋友而已,她们有单独见面的必要么?要见,也得是刑少鸿在场的情况下吧?
难道……今天下午的她露出了什么马脚?
不能吧,她和庄易根本也没有什么交流。别说是说话,就连眼神儿的交流都不曾有过。
确切的说,庄易根本不屑和她有任何的交流。
除了……那个时间稍稍长了一点点的拥抱。
那……
就只有一个可能了。
其实,想想也是,她在订婚宴上出逃的新闻沸沸扬扬了那么久的时间,更何况,她弃婚的对象根本不是一般人,怕是皇甫雨珊想要不知道,都是个十分伤脑筋的事儿吧?更何况,关于庄易的事儿,她作为庄易的女朋友,肯定要多加关注才对。
这会儿,伤脑筋的人已然换成了锦瑟。
裹着被子的娇小身子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独独一颗小脑袋是露在被子外面的,精致的小脸儿已经皱成了一团。
要多痛苦,就有多痛苦,比选择困难症还要可怕。
去?
还是不去?
……
……
直到已经传到衣服走在了路上,锦瑟的脑袋里还在纠结着这个问题,精致的小脸儿堪比苦瓜。
去?
还是不去?
要么……还是别去了吧!回去算了!
就算是皇甫雨珊知道了她之前和庄易的关系,又如何呢?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皇甫雨珊难道还担心她会对她造成任何的威胁么?庄易今天看到她时表现出来的冷漠,已经足够能说明这个问题了。
如此,她去不去赴这个约,还有那么重要么?
或者,去了,她能说点儿什么?还是喜欢当场羞辱的感觉?
更直白一点说,锦瑟根本就是不想听皇甫雨珊说任何关于她和庄易的事情,是皇甫雨珊和庄易之间的种种,任何。
她没有看人家秀恩爱的习惯,更不要说,对象是庄易了。
惹不起,躲还躲不起?
一般电视剧不都是这么演的么,现女友约前女友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前女友一个下马威,开篇第一句话通常都是:某某某,我希望你能离我男朋友远一点。
矫情一点儿的现女友,就算不是开篇第一句话就这么说,也会通过各种引言性的话引出来这一句。
通常情况下,说完这句话还不算,紧接着就是现女友开始说她和自己男朋友的感情有多好多好,诸如此类的话。
反正,把前女友从男朋友身边赶走,就是现女友自导自演这场戏的唯一目的。
电视剧小说看多了,锦瑟对于这样狗血的剧情耳熟能详。
的确很狗血,但不可否认,却又很现实。
生活无处不狗血。
可是……不去的话……
此刻,锦瑟恨不得时光能倒流,更是恨不得剁了自己犯贱的手。
刚刚,她的脑袋是进水了么?怎么就鬼使神差,还十分正义凛然的回了皇甫雨珊一个字——好。
再给她一次重新抉择的机会,她——还是会选择这么做!
不过就是见一面,有什么了不起的?是那个男人的女朋友而已,又不是那个男人本人!
站在小区门口,锦瑟深呼吸的几口气,然后才掏出羽绒服口袋里的手机,仔细的瞅着短信栏里皇甫雨珊发给她的约见地址。
见面地点是一家小茶馆儿,距离她所在的住宅区并不远,打车也不过就是个起步价。
收到见面地点的第一秒,锦瑟的脑海中立即就浮现出皇甫雨珊那端庄温婉的模样。不愧是大家闺秀,就连见面地点都找了这么高雅的地方。
或许是因为人对美好的事物印象都比较深刻,所以,锦瑟对于仅仅见过一次的皇甫雨珊印象十分可深。也或许,并不是因为皇甫雨珊出众的容貌,只因为她是庄易的女朋友,仅此而已。
去就去吧!
她就不信,皇甫雨珊还能把她怎么样了!就算是皇甫雨珊摆的是一场鸿门宴,是要对她进行一番奚落和警告,那又如何呢?
她就不信了,凭着她的伶牙俐齿,还有保持了那么多年的市井气息,在损人这方面的能力还能低于大家闺秀?那些粗俗的话,皇甫雨珊这种名门闺秀或许说不出来,但是她要是急了,可就没什么说不出来的了!
唇枪舌战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小菜一碟儿。前提是,她不会因为紧张而结巴。
再不济,她还有刑少鸿作为挡箭牌!
给自己打着气,锦瑟就越发的坚定了脚下的步子。
对!她就是为了去和皇甫雨珊一决高下的!绝对不是为了从皇甫雨珊口中探得庄易的生活近况去的!
哪怕不过是个起步价的车费,锦瑟也没有打车过去。反正走路也不过就二十分钟的事儿,不必这么着急。她难得出来一次,就当是散步散心了。
呼吸着冷飕飕的空气,锦瑟将脖子上的围巾又围紧了几分,防止了冷风的侵袭,加快了脚步。
这鬼天气,真他妈冷啊!
像是有口气堵在心口发泄不出来,锦瑟只好靠这种暗自腹诽的方法来纾解内心抑郁的情绪,转移着注意力。
她最怕冷,可是,现在的她,偏偏需要冷来让自己清醒几分。要不然,她真的怕自己待会儿看见皇甫雨珊的第一面就开始不淡定了。不淡定的后果,就是她连自己最擅长的唇枪舌战都发挥无能了。
走到皇甫雨珊信息中提到的那个小茶馆儿的时候,锦瑟只觉得自己的脚丫子都要被冻掉了。哪怕她特意穿了厚厚的雪地靴,还垫了两双棉鞋垫儿,也还是阻止不了脚丫子被冻僵的惨状,尤其是脚趾头,都发麻了。
尤其,昨晚上才下过大雪。下了一夜,哪怕是环卫工人再怎么的努力清扫积雪,这会儿路上还是有积雪的。
冬天,是锦瑟最不愿意出门的时候。每次一出门,如果不把自己裹得像个球儿似的,她都是不敢出门的。
锦瑟天生体寒,身子要比别人的格外冷些,这就是她的悲哀——之一。
一到冬天,手脚冰凉。
作为锦瑟的闺中密友,尹慧对于锦瑟的体寒更加了解几分,每次从冬天给她暖手的时候,都会低低的骂一句:死人的手。
可,尽管是这样,尹慧也还是毫不犹豫的拉过了她冰块儿一样的手,用自己的双手包裹住了她的,给她取暖。
想到这里,锦瑟的眼圈儿不禁有些红了。她也有好久没有看见尹慧了,很想念这个好朋友,好闺蜜。
在离开了那个生她养她二十年的地方,锦瑟觉得自己变得越发的性感了,一丁点儿的小事儿都能红了眼圈儿。
锦瑟并不喜欢这个多愁善感的自己,矫情!
锦瑟一只脚才迈上台阶的时候,门内的服务生就十分有眼力见儿的替她拉开了门,倒是省了她伸出自己的冰爪子了。
锦瑟心里感叹一下这家店里周到的服务,照顾到了她这种懒得差点儿变猪的客人。连手都懒得伸出来,这是怎样一种超脱世俗的懒?
“小姐,您就自己一位么?”
穿着一身近代旗袍装束的清丽女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对着锦瑟微微鞠了一躬,那十分甜美的笑容让锦瑟这个已经快要冻成冰棍儿的人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