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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一个男人流泪寻死,值得么?”
“我——”
“你离开他真的活不了么?你想想看,现在的他除了给你甜言蜜语之外,给过你其他的东西没有。”
“可是他说过的,他爱我……”爱玛红肿着眼睛
“因为爱你所以决心抛弃你和肚里的孩子?”
比尔斯伯爵的绝情傻子都能看出来。从头到尾,除了床第之欢,爱玛其实是人财两空,抱着一个空空的承诺,还以为自己找到靠山,下辈子吃穿不愁,把庄里其他人都得罪完了。
她又埋下头去,小声啜泣起来。
“喝点汤,吃点东西吧。这事至少还是有一点好处,让你以后看世界清醒一点。”我把勺子和碗递给她。
她迟疑了片刻,终于还是拿起勺子,她吃得很快很多,像是要把所有的痛苦都吃进肚子里。我看着她的动作,宽慰了不少,凡是去过一次鬼门关的人,大抵应该觉得活着才是一件美好的事。虽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只有活着才能让我们经历那些美好。
我把盘子递出去的时候,有个和爱玛同时期进来工作的女仆小声地问道:“她,她怎么样了?”淡棕色的眼眸里流露出真诚的担心与关切,我心中一暖,到底这庄园不是人人都打落水狗的。
“她会好起来的,你去忙吧。”我回过头去,爱玛已经穿戴整齐地站在床边了,丝缎般棕色的头发垂在腰际,脸更尖了,的确是个美人坯子。自古美人命苦,简·爱的世界也不例外。
她抬头,秋水般的眼睛定定地看着我:“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我笑:“如果我不打算处置你,你打算怎么办?”
她叹了口气:“我也不知道。但我绝不会去找那个男人了。”
孺子可教,我微微颔首:“还记得你第一次通过试用期我说过的话么?我说过,没有哪一个人有你那样灵巧的手了。爱玛,其实你拥有世上最宝贵的财富——一双灵巧的手。”
她眼睛忽闪了几下,似懂非懂。
爱玛走得静悄悄的,拿走了她该拿的那份钱。送别的门边,我看得见她拿钱的手在抖,我攥紧她的手:“拿着,没什么不舒服的。这是你应得的。能够骄傲地活下去,才能回馈他人的白眼,路是自己走出来的,不是他人说出来的。”
她眼里含泪:“谢谢。麦肯小姐。走之前,我提醒你一句,罗德太太,你要小心她这个人,不要和她走得太近。她其实一直觊觎你这个管家的位置。”
她戴上黑色的帽子,在寒风中踽踽独行远去。我看着她的背影,只能默默从心里祝福。
关上门,我把背靠门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默默想着她刚刚的提醒。罗德太太的确帮我做了不少分内的事,毕竟拿的不是管家的工资,暗地里应该还是有些抱怨的。那么,现在,我应该不怎么需要这个人的冷血意见了,查比斯太太的作风不需要我去延续它,现在我,琼·麦肯才是这里的管家。
我看着上上下下忙碌的仆人,还有那些贵重却冰冷的家具,打定主意要经自己的努力改变这个庄园,为着丽娜也好,为着爱玛这样的年轻女仆也好,这里需要改变。若真的比尔斯伯爵容不下我,我可以走,回莫尔顿或者跟着圣·约翰去伦敦,我是自由的。
所以当罗德太太带着两个年轻漂亮的女仆来填补爱玛的空缺的时候,我要求她找那些已婚的有经验的太太来,不要再找这些小姑娘了。
她不可置信:“你确定你要这么做,比尔斯伯爵大人会不会有意见?”
“他有意见会来找我的。你照办就是了。”罗德太太灰着脸下去了,我忽然想起,当初介绍爱玛来的,可不就是罗德太太么?那么最后她又是怎样的嘴脸对待爱玛的呢?刚刚那两个女孩子应聘个女仆都画那样精致的妆,真是。我摇摇头,继续伏案工作。
丽娜他们回来了,比尔斯伯爵没有为新来的女仆来找过我,我乐得轻松,丽娜时不时就来找我说桑菲尔德的事,在她的描述下,我总算探听了一点儿罗切斯特的消息。
“嘿,他长得不算好看,阴沉着脸很可怕。但是听说他和那家庭教师的故事,又觉得他真是伯爵中少见的专情,不知道那个叫简·爱的家庭教师是有多美丽,可以让他这般念念不忘。”
“丽娜,为什么一定要漂亮呢?爱一个人是不会介意她的外貌的。”我指正她。
她笑:“因为我见过英格拉姆小姐,她啊,差一点就和罗切斯特先生结婚了。她那么漂亮美丽,能让罗切斯特放弃这样的选择的女子,相貌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我眼前浮现简·爱的脸,唔,相貌之差还真不好说,不过她智慧机敏而且耐心,和她相处让人觉得十分愉快。
“罗切斯特没有找到简·爱么?”
“当然没有。他都为此发狂了,不过找到也不行呀,除非那个简·爱做他的情妇,他可是有妻子的,虽然是个疯子。唉,还真是个可怜的伯爵,拥有那么多财产却摊上一个疯了的离异不能的妻子。”丽娜忍不住叹息着。
我也感到心里不好受,想起简说她不会结婚那时的神情,哦,真是难以想象他们的痛苦。
丽娜托腮道:“其实做情妇也挺不错的,不知道那女老师为什么要逃。罗切斯特是真的很爱她的……”
“嗨,这话可不对,比尔斯要是有一个情妇,你乐意么?”
“叫他去死吧。”丽娜做了个恶狠狠的表情,然后又笑:“不会的,我家比尔斯才不会养情妇呢。”
我心内嗤笑:他是不会养,他舍不得那钱。整一个空手套白狼,靠嘴皮子吃饭的软饭主,绝情起来又好比豺狼一般凶残,吃人干干净净,骨头都不吐一根。
“对了,有一件事。”丽娜突然严肃地看着我:“今年的社交季在格兰比庄园举办,你到时候帮我置备一切东西,必须去,不许不去。到时候让赛特看看,他订婚了又怎么样啊,你琼·麦肯活得滋滋润润的,对了,到时候我帮你引荐几个年轻绅士,他赛特·格兰比算个屁啊!”
我被她最后一句话逗乐了,其实她开始说的时候我还真没反应过来,后来才想起格兰比庄园是赛特他们家族的。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心态,不过丽娜已经坚持要我去,我也就顺她的意思。去教堂礼拜的时候,和圣·约翰说起这事,圣·约翰说他也收到了邀请函。
“那你要去么?”我好奇地问。
他苦笑了一下,我还来不及问他笑什么,修女已经赶过来:“圣·约翰教士,又是您的信。”
“哎呀,天天一封,她要不要逼得这么紧啊!”旁边的一个修女嘴快地冒了一句。
我困惑,圣·约翰把信封递过来,我看见寄信人是罗莎蒙德·格兰比夫人。
我不怀好意嘿嘿笑:“看不出来,你跟她联系还蛮频繁嘛。”
“没有,我没有跟她通过信。我本来是拒绝了邀请函的。于是她就每天来一份信劝我。”
“搞什么,都结婚的人了,现在难道包养很流行?”我小声地嘀咕着,看着圣·约翰眉头紧蹙地读信,然后有些无奈地看着我:“我想,我必须去一次,说清楚一些事情,这样下去对她不好。”
“你去才不好。女人可是容易幻想的动物,尤其对以往的初恋。”我给出我的担忧。
“可是——”圣·约翰扬了扬那一摞信纸:“这该怎么办呢?”
我不太满意他的口气,一旁的修女端上茶来,见我们谈话有些僵,冲我小声说道:“教士能够询问别人的意见已经是莫大的进步了。”言语之中,带着微酸的责怪之情。我笑笑,女孩子对相貌好的异性往往有着别样的肚量去纵容,修女到底也是女人。虽然我不赞成圣·约翰应邀,不过我估摸我的意见他不会放在心上。
12、格兰比庄园
我和丽娜在格兰比庄园里安顿下来,才知道格兰比爵士出门去了,此次全权由格兰比夫人也就是以往的罗莎蒙德小姐主持。呵,还真是会挑幽会的时间。我暗地里观察格兰比夫人的异样举动,但格兰比夫人还是一如往常一般热情地款待我们。丽娜忙着跟各色人搭讪,这是她的长项,我敷衍了几个上前说着无聊话的年轻人,就又进屋子里去寻找想要看的书籍。赛特貌似也不在,我的心情既宽慰又失落,真是矛盾。我把脸贴在玻璃窗上,口鼻里喷出的白烟模糊了我的容颜。这么堂皇的屋子,我的确是登不上的,早些知难而退是好事。
“嘿,琼,别老躲在屋子里,我在这里碰到莫尔顿的绅士了,好巧啊。”丽娜冲进屋子里拽着我往外走:“走走走,跟老乡说说话,你也快一年没回去了吧。”我一愣,是一年多没见到亲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