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待小桃红离开后,林诗音拉开一个抽屉,从中抽出一把匕首,握在手中,毫不犹豫的朝着自己的右脸颊滑去,在上面画了一个十字。“当年剑心同样能以这样的脸找到爱他一生的神谷薰,我林诗音又有何不能?”
等到小桃红办完事情进屋,看到的就是林诗音血淋淋的右脸。“小姐!”小桃红惊慌失措的扑上前查看林诗音的伤口,一手挥掉桌上那把带血的匕首,然后扯着嗓子跑出去寻找带去。
听着屋外小桃红慌张的叫喊声,林诗音摇了摇头,“这下可好了,所有人都知道林诗音因为李探花悔婚自毁容颜的事情了。”
大夫很快就来了,动作迅速的将林诗音脸上的伤口处理好,只是等小桃红问道将来会不会影响容貌的时候,大夫遗憾的摇了摇头。林诗音但笑不语,这伤口是她自己划的,用了多少力气她又怎会不知道。
龙啸天在得知这个消息的当天就过来过,最开始还对林诗音关怀万分,也带来过许多的名医,但在大家都得出复原容貌无望的结果后,就用公事繁忙的借口推脱,到最后就不来了。
林诗音也不甚在意,在伤口开始结疤的时候,带上李园的全部家当,封闭庄园,拎着管家和小桃红在一个夜晚静悄悄的离开了。自此,李园真真正正的变成了无人居住的弃园。
一路上走走停停,林诗音自己也不知道她这一路的目的地在哪里,也许只要找到一个合乎眼缘的地或人,她就会停下来。而这一天,她并没有等很久。
那天赶路慢了行程,他们错过了进城时间,原是想在路边小宿一晚,却没想到不远处竟是有一间木屋。
林诗音带着小桃红和管家上前,想询问一下屋主是否能让他们住一晚。让人意外的是,开门的是一个少年,他双眼冷漠,带着寒光,炯炯有神的看着他们。等说出缘由后,得到的却是冷漠的关门声。小桃红当场生气的跳脚,一缕袖子俨然一副要让人拼命的架势。
林诗音微微一笑,不仅没有感到生气,反而来了兴趣。那个少年,让她觉得好奇。她轻轻的安抚下小桃红,说:“我们回马车上吧。明天早点进城,随后找人来到旁边搭建一座木屋。今后,我就留在这边了。”
“小姐,为什么要住这里,这里根本就不安全,而且这屋里的小鬼也让人喜欢不起来。要住我们就住城里,那里安全又热闹。”小桃红极力劝解道。
“走了这么久了,也是该停下来休息休息了。反正,对于我这么一个孤人来说,住哪不是住?”林诗音不为所动,拍板决定。
小桃红喏喏不敢言,但是心里确实将这笔账记在了李寻欢身上。要不是他脑残一样的退婚,小姐也不会如此可怜。
小屋很快就建造完毕,林诗音在少年凶狠的眼神下,坦然自若的领着小桃红和管家在木屋前面开垦出一片土地,种植各色植物。
因着居住地偏僻,林诗音几人又没有傍生的武艺,尽职的管家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些花花草草,细心的种植在小屋周围,如此倒是没有野兽靠近。
种菜、种粮、种花,除了自家食用外,多余的就拉到集市上去卖,可能卖不了多少钱,但也是比小进账。除此外,绣绣花,做做衣裳的拿到布庄去,也是一小笔的进账。
日子清平却也悠闲。
一晃十年过去了。
那年对着林诗音戒备万分的少年早已经跟她相熟,院前的小农田也被开辟出很多,除了蔬菜和花草外,林诗音还另外在旁边圈出一块地养起了鸡鸭。
“姐,”当年的少年阿飞如今已长大成人,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把出鞘的剑,他的怀中抱着一柄利剑,慢慢走向正在除草的林诗音。
“怎么了?”林诗音抬起头看向阿飞,眸眼含笑,问道。右脸上原本丑陋的十字疤痕这些年下来也淡去很多,已然不像当年刚看见时那样恐怖。
“我要出发了。”阿飞的话有些没头没脑,但林诗音却听明白了。她站起身,摘下手中的手套——这是她和小桃红一起研究出来的——温柔的帮阿飞整理了一下衣裳,道:“已经到这时候了啊,时间过的可真快。”见阿飞身上没有带任何的包袱,又问,“怎么什么都没带?”
“我带了。”阿飞扬了扬怀中的宝剑。
林诗音被气笑了,“你这小子,明知道姐说的不是这个。你等着,姐很快就出来。”不等阿飞的话,拎起裙摆朝着屋内跑去。没过多久,林诗音再次拿着一个包袱出来,将它交到阿飞手中,说:“拿着,姐给你放了几套换洗的衣裤,都是姐和小桃红闲暇时自己做的,还有三千两银子。出门在外,花销总是要的。”
“姐,我不能拿,这银子你自己留着,家里也是要用到的。”阿飞连忙推辞。衣服可以拿,但这钱确实不行。没有他可以“劫富济贫”。以他的武力,完全没有一点问题。
“家里哪里用的到?”林诗音指着周边的农作物和动物,问道,“自己留着就好。”接着又从脖子上取出一块玉,戴到阿飞身上,“这块玉送到寺庙里开过光,保平安的,你留着。别想拿下来,一人出门在外的,你要是不戴着姐不放心。”
林诗音最后的话止住了阿飞想要将玉摘下来的动作,他小心的将玉放进胸口,保证:“我会小心的。”
“嗯。”林诗音含笑点头,“这些年姐教了你不少,今天你要出门前,姐在教你最后一句:小心漂亮的女人,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并且越可怕。”
“我记住了。”阿飞点头表示自己明白,“那我走了。”
“累了就回家。”林诗音朝阿飞招招手,目送他离开。
等阿飞离开后,林诗音才对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小桃红说:“人在的时候不去送,等人离开了才出现。”
“哼,我才不送这小子呢。”小桃红鼓起脸颊,气呼呼的说。
林诗音莞尔。这么多年了,小桃红还是记着当初阿飞给她的那个闭门羹。但是这些年来,最关心阿飞的还是她。女人啊,总是口是心非的多。
阿飞离开后没多久,江湖上就频频出现他的名,实际上几年前也有,只是没有最近的频繁。再然后,李寻欢的名字也重出江湖。
时隔十年,再次听到李寻欢的名字,林诗音才发现原来这么多年她依旧没有忘记那个男人,纵然当初收到信件后她表现的不是很在意。
见林诗音愣愣的看着远处发呆,小桃红都快恨死自己了,干什么要这么多嘴说起那个薄情的表少爷,害的小姐又伤心。“小姐……”小桃红不安的喊。
林诗音回过神,朝着小桃红安抚的一笑:“别担心,这么多年你家小姐都过来了。如今你还怕什么?我只是意外,他居然躲了十年,原想着他是不是还要在躲个十年八年的。”
“小姐,要是表少爷来找你了,你还会……”还会跟他和好吗?
“谁知道呢?”林诗音洒然一笑,“等到了那天再说吧。”
阿飞出去后没多久就遇见了李寻欢,两人惺惺相惜,最后成为了结义兄弟。但是,等他知道李寻欢就是抛弃林诗音的人后,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李寻欢。于是,在一次事件完结后,独自回了家。
见到阿飞回来,林诗音很是意外:“阿飞,你怎么回来了?”
“想姐了,就回来见见。”阿飞动了动嘴唇,最后还是该了话头。
认识阿飞这么久,林诗音哪看不出他心中所想。她跟李寻欢的事情虽然已经过了十年,但想要打听的话,也不是太困难的。从小桃红打探来的消息中可以知道,阿飞跟李寻欢已是结义兄弟。想来,他是知道她跟李寻欢的时候而不知道该如何做抉择了。
“不要想太多,心怎么说,你就怎么做。”话落,林诗音也不再多说,拉着阿飞的手带他进屋,“你好好休息,姐去割些新鲜的蔬菜回来,今天加餐。”
“姐,你休息,我去就好。”阿飞反手就要让林诗音去休息,林诗音哪会让他如意,眼珠子一转就指着隔壁说:“那你去杀鸡,小桃红和管家去集市了暂时还没有回来,你也知道的,你姐我不会杀鸡。”
“行。”想到很久以前林诗音第一次杀鸡是弄的鸡飞狗跳的场景,阿飞爽快的点点头,利落的抓了一只肥瘦合适的鸡,拎着它就到不远处的河边去清洗。
林诗音重新回到菜地,举起刀子采摘新鲜的季节蔬菜。一边采摘一边在脑中排列菜谱,哪些是阿飞爱吃的,哪些是阿飞不爱吃的。
李寻欢在阿飞对他出现刻意疏远的时候就感觉出来的,再联想到阿飞是在听到他悔婚事件后出现这种状况,心中担心多年不知去向的林诗音的他抱着微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