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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沙还没点头,Ardon已经当她默认接受了,搂着她就往她家走,熟门熟路的好像去的是他家似的。
叶沙不住的深呼吸想要平复自己躁杂混乱的情绪。摊上这么个霸道的男人,她这辈子不会只剩下乖乖听话的份儿了吧。
☆、第 47 章
杜红梅在阳台上远远就看到了自己闺女。她天天没事儿就在阳台上望着,左等右等都等不来人;眼泪可没少流;弄得家里气氛异常低迷。叶建国也没法劝她,每次刚开口;就被杜红梅一阵抢白;把他,把叶航;从头到脚数落一遍。别说现在叶建国讲话还有些迟钝,就算在之前身体还好的时候;口头上也不是杜红梅的对手。
谁叫他当年是把杜红梅给潜规则到手的呢。孤儿寡女的;就算知道叶建国有妻子儿子;不愿意破坏人家家庭;却也没有反抗的能力。因为他;杜红梅和叶沙没少被人戳脊梁骨。她们受的委屈,叶建国都知道,所以他对这对母女一直掏心窝子的照顾宠爱。
叶建国什么都想给叶沙最好的,甚至想着自己儿子娶了叶沙,一辈子是自家的人。那就不怕她在别人家里受了委屈自己不知道,知道了也帮不上忙。
可惜事与愿违。杜红梅不愿意就算了,叶沙本人的反应都这么大,也是他始料未及的。他想着这几年叶沙和叶航的互动虽然不那么亲密,却也不怎么疏远。相亲过那么多次,叶沙也没看上谁,他还以为俩孩子下面有什么动作他不知道。
的确是有些事情他不知道。除夕夜叶沙气冲冲一去不回头,叶航坦白和她有过了肌肤之亲,说要娶她。叶建国都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伤脑筋。杜红梅那一巴掌打得够狠,他没来得及阻止,叶航也没有躲。
别的他不清楚,但叶沙走时的厌烦情绪他看得清清楚楚。自家儿子,虽然年少无知的时候对叶沙做过冲动的事,这些年却一直安分守己,身边半个女性朋友都没有。若说和叶沙有肌肤之亲,也绝不能是强要了来的。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叶沙的反应那么大,正月里节年间,连家都不回了。
“小沙回来了。”杜红梅抹了一把脸,转身回屋洗脸换衣服,绝不能让自己邋遢的样子出现在闺女面前。
叶建国趴着窗户往下看了看,正看见一个男人搂着叶沙,亲吻她的额头。他也是男人,那动作,那表情,透着男人对女人真切切的宠爱和不容侵犯的占有欲。
他又细看了看,那男人并不是Kelvin。年纪倒是相仿,一身挺括的黑色大衣,下面露出西装裤和锃亮的皮鞋,想来是打扮好了要登门造访来的。只是为何这么大事儿都没人跟他们二老说一声。
叶沙打开家门的时候,叶建国刚在家居衣服外面套了一件过年前刚做的西装。因为行动还是有些不便,下面依旧是条纹的家居裤子,多少有些不搭调。他坐在轮椅上,用手理了理头发,微笑着招呼两个人:“小沙,回来了?这位是……你也不给介绍介绍。”
不是叶沙不想介绍,她是刚从Ardon给她带来的震惊里醒过来,就又被叶建国现在的样子给吓到了。叶父虽然年纪比母亲大一些,却也不过六十岁,早早把生意交给叶航,在家过起了闲散的退休生活,每天打打拳,养养花,看看报纸,身体还是挺硬朗的。现代人过的精细,叶父也算保养得当,平日里精力充沛的很,讲话中气十足,出去旅游爬山涉水的不比缺乏锻炼的年青人体力差。可几天没见,现在看着,他面色疲惫,讲话时五官略有些不协调,坐在轮椅上,竟似一下老了十几岁。
“伯父,您好。我是林亚惇,沙沙的朋友,您可以叫我亚惇。”庆幸Ardon还在状态,走过去自我介绍,为了迁就叶建国,曲低了身子跟他握了握手,又把手里的东西搁在了叶建国旁边的桌子上,“一点见面礼,不成敬意,请您笑纳。”
这女婿见老丈人的活儿,Ardon也是第一次干,并不算熟练,但礼数应该算还在。只是看着这个老人因为自己一时之气迁怒叶氏而骤然病倒,如今坐上了轮椅,多少有些心虚。他察言观色,看叶建国听到自己名字的反应并无其他,就知叶航可能还没有和他父亲讲那些麻烦是谁惹出来的。还好还好,否则今天这事儿又得平添几分波折。
“叶叔叔,您这是……”叶沙这才回过味儿来,走到叶建国轮椅旁,蹲下了身子,上下打量着。
“没事。”叶建国摸了摸叶沙的头发,“人老了,很正常。”
“小沙,你……”杜红梅现在才算捣持完出来,一身儿水红喜庆的缎子面儿,套在依旧算是玲珑的身上,风韵犹存。站在叶建国的轮椅后面,愣是显得像是他闺女似的。
Ardon不得不承认,叶沙和她母亲很像,若再过个二十年,叶沙也必定是个很有味道的妇人。 他回头故意问叶沙:“这位是……没听说你有个姐姐啊。”
叶沙抬头看着Ardon,她怎么不知道这男人睁眼说瞎话的水平这么高。但杜红梅喜欢听。她在楼上的时候当那陪着叶沙回来的是Kelvin呢,心里顿时百花齐放,也没细瞅。这一搭眼,看着面生,正觉尴尬,让Ardon这么一说,不禁乐了,“小伙子真会说笑。我是叶沙的母亲。”
“伯母好。”Ardon回身儿从桌上拿起那袋子金店里买的金饰递过去,“也不知道伯母喜欢什么样子的首饰,我跟店里打了招呼,如果不满意,可以随时拿回去换。”
杜红梅平时也不戴这种东西,但只要是女人,哪儿有不喜欢这亮闪闪的玩艺儿。虽说样式的确稳重保守了些,但看得出做工精细,分量也足,心意在那儿呢,怎会不欢喜。
“小沙,赶紧招呼人家坐啊,傻站在这里算什么。”杜红梅收了金饰,回身儿拎了那袋子水果,“我去洗水果。”
叶建国在一边看着,不知道是不是偏心自家儿子,总觉的这个男人虽然表面上礼数周到,浑身却有一股子特意压抑着的霸道气息。
他把外面的黑色风衣脱了,顺手递给了叶沙。理所当然的样子,那是被人侍奉惯了的。里面一身儿银灰的西装,习惯性的解开了扣子才在沙发上坐下,露出贴身黑色的衬衣。他没有打领带,衬衣胸前的扣子也乖乖的系上了,只留了最上面一颗。
叶建国也是商场上打过几年滚的,虽说他那时候国内也才开放不久,也算是见过一些世面。他看得出,这男人打扮虽然尽量低调,但衣料材质和剪裁都颇为讲究。手腕露出的银黑色袖扣,扣在特殊的袖扣衬衫上,而不像有些装模作样的生意人和初出茅庐的小白领,把袖扣随便在普通衬衫上一夹,还当自己多时尚,其实白白让人笑了去。
最让叶建国无法接受的,是这男人耳垂上的那颗黑钻。男人打耳洞,那是蛮夷之人才做的事。现代社会,也只有玩世不恭,风流纨绔的男人才会追这种时尚。而且这个男人明显喜欢黑色,并把这个沉重的颜色驾驭的很好,让他从骨子里透出一股让别的男人无法忽视的危险气息。
只这几眼,叶建国已经断定,这个男人并不是叶沙的良人之选。至少,并不会比自己儿子更适合叶沙。
Ardon不对叶建国的眼,那也算是情理之中。杜红梅看女婿越看越顺眼,那也不意外。毕竟跟那个Kelvin比,Ardon的帅气毫不逊色,年纪轻轻,事业有成,家庭背景也更合心意。Ardon的父亲和祖父都当过兵,二老都觉得还是比海外家庭更靠谱一些,至少不会把叶沙拐到大洋彼岸去。虽说因为一点儿小误会分开了三年,但人家对叶沙不离不弃,误会冰释就上门见父母,这诚意还是让二老信服的。
二老都被这天上突然掉下来的叶沙的男朋友砸晕了,到都没再提造成叶沙除夕夜逃家那件事。当然,那事当着人家Ardon的面也不好提。
叶沙在一边闷头吃水果,垫垫她那个从起床就没进什么食儿的肚子。落上这个男人,她都快不食人间烟火了,这好几天都没怎么正经时间吃饭睡觉。Ardon还想着要好好滋养滋养这个小女人呢,结果都快把人给滋养成神仙了。所以说,在照顾另一半的路途上,小A同学还有万里长征要走啊。
二老的各种问题,她就丢给Ardon一个人去应付。她已经彻底放弃挣扎了,他的决定反正她也改变不了。今天这此场此景都是他一手造成的,有任何枪林弹雨,也都该着他冲锋陷阵去承受。
好在Ardon别的不行,信口开河糊弄人的段数就高得没边儿了。拿他当初把各种女人说动心,说躺下,说抛弃,你还没法回头找他算账,那可是舔遍了各色鲍鱼蚌肉都还没烂的三寸金刚舌。家里又有一个不好侍奉的林老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