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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cefires
(。电子书)
化蝶——序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内篇齐物论>;
由于大学生活中的一段特殊的经历,我萌发了要将我的人生轨迹清晰展示出来的想法。经过几年来的添花加草,竟也初具雏形。本想敝帚自珍,但总觉与其自斟自饮,不若与众同乐。从我的经历中,诸位兴许也能从中找到一丝自己当年的影子,毕竟我们所处的时代是相通的。
早就想好将标题命名为《化蝶》,不是因为对蝴蝶有多么的眷恋,而是因为思前想后,发觉唯有蝶变这个意境,最能表现我当时的心情。曾经偷偷躲在实验室通宵时看过法国电影《蝴蝶》,当时就为片尾长达十几分钟的蝶变过程而震惊。蝶变之于蝴蝶,若怒放值之于昙花。都是将自身的美在一个特定的时间集中释放出来,给人以惊艳,诧大自然的杰作与灵性。
我想,用这个过程形容人的成长过程是再恰当不过的,人生有高峰有低估。陷入低谷时就仿佛是毛虫化成了蛹,它在蛹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一个信念在心中升起,我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我终将自由地飞翔在天地之间。于是,痛苦成为了通向新生活的阶梯,为了这一天的到来,它唯有默默地忍受着一切,忍受着撕心裂肺的苦楚。终于,它看见了生命中的第一缕阳光,看见了久违的碧草蓝田。它挣扎着爬出茧,抖落粘在身上的水珠,然后缓慢地将美丽的翅膀展开,庄严地向世人宣告从今往后,它不再是一条不起眼的毛虫,而是一个纵横于天地之间的精灵。
陆续完成了高中,本科阶段的故事,不求标新立异,香艳刺激,但求平平淡淡,返璞归真,还原最朴实的学生时代。
本书描绘了跌宕起伏的校园人生,一个平凡人对人生梦想的执着追求,三年化学竞赛、七年浙大生涯,三年美国求学,磨砺出格外丰满的人生轨迹。沉沦在抑郁的无边苦海,历尽非人间的浓黑,在一定要活下去的强大信念支撑下,与死神微笑着檫肩而过;疯痴在躁狂的无上虚无,过着神一般的日子,于是也就有了这本书。挣扎游走在双刃剑下,历经高考、考研、GT。每一次飞跃,每一段奋斗历程。看小人物如何敲开全美TOP20大学的大门,又如何在三年就拿到美国一流大学的博士学位,看本、硕、博三换专业,谱写出一段神话般的校园传奇。
花开花落,缘起缘谢。如果从未盛开过,又何必懊悔零落成泥。寻寻觅觅,蓦然回首,原来佳人就在灯火阑珊处。为了追寻心中完美的秋天童话,勇敢放手眼前春日的繁花似锦。
只要你曾经年轻过,这里有你所经历过的一切,也有你所未经历过的,造化弄人,有时平淡如水,有时却又险峰叠现,这就是最真实的人生,不掺一点水份,却同样饱满而圆润。
描摹风的颜色,聆听青春的弦音
仅以此文悼念我逝去的美好时光,也感谢在我生命中关心帮助过我的亲人朋友们。
关于本书
全书原本命名为《化蝶》三部曲,无奈总标题已被人捷足先登,只好退而求其次了。全书共分三卷,详细记述我从高中开始到博士毕业(1998-2011预期)这十三年难忘的点点滴滴。目前已经完成高中部分名为《梦之翼》全以及本科从大一到大四上的部分名为《风之彩》。现在人在国外,学习科研都很紧张,但是我想只要我有时间,我还是会写一些的,我想做的是,将一个普通人的奋斗历程和心路里程,完完整整的展现出来,不揉进去一点杂质,还原最纯净的生活。
本科阶段看完了卢梭的《忏悔录》觉得很有启发,创作一部属于自己的《忏悔录》,记录下精彩人生的点点滴滴。本人有两大特点,第一记忆力强,好几年前发生的事情回忆起来还恍若发生在昨天;第二是能熬夜,从准备高考开始到后来大学,准备考研,研究生阶段,很少会在凌晨三点前入眠。状态好的话每天晚上也就睡个4-5个小时足矣,大把的时间虽然慷慨得挥霍不少,却也创造出比别人多得多的回忆。虽然还远谈不上成功,但是从来都未放弃过努力,上帝总会眷顾那些一直在努力的人吧。虽然天资平平,不过似乎运气一直不坏,一路走来虽然幸苦,但是却是能学到很多。常怀一颗感恩的心,时时想到去帮助下他人,有时候你的举手之劳甚至能改变别人的一生,人品攒多了还是会有好报的。
最后关于本书的情节,完全是个人的成长轨迹,因此不免会涉及到个人隐私的问题,我本人可以做到足够的坦荡,将自己毫无保留的暴露在他人眼球下,但是我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也和我一样,所以在写现在我在写作一些东西的时候会尽量考虑到发文的后果,不想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关于书中人名,我尽量使用代号,除非一些我觉得有必要用真名的,熟悉我的人自然知道讲的是谁,不熟悉的也不要去人肉了,毕竟有些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不想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为当事人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第一章 童年(上)
公元1983年2月12日,也就是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后的70周年纪念日。也正值中国人最看重的新春佳节.在这个万家欢腾的日子里,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妇产科病房里传出一声婴儿清脆的啼哭声,这声音在婴儿的父母听来犹如天籁之音般的悦耳。从此,一个到目前为止还难以作出是非判断的生命诞生在这个世界上。
和大多数出生在八十年代的人一样,我的童年可以用无忧无虑来形容。童年最主要的时间自然是在家庭里度过的。说到家庭就不能不说我的父母。毕竟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亲是经历过*的风雨,在遥远的北大荒磨砺了10年的知识分子,黑土地耗去他最宝贵的青春年华,似乎也把那火一般的热情留在了那里。回到杭州的父亲顶职进入了银行系统工作,但对待生活如同漂在水上,稳当有余,激情不足。
母亲是出生在工人家庭,祖辈八代贫农,根正苗顺的红五类。经历了上山下乡的考验,凭着在兵团里的出色成绩与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取得了上大学的资格,毕业于商校,又自学考出了高级会计。我常听外公说,我母亲是他四个子女中最能干的,如果是男的,现在早已飞黄腾达了。只可惜在当时中国整个重男轻女的大环境下,母亲的才华被社会所埋没了。
在外公那边,母亲排行第三,有两个舅舅,一个阿姨,大舅舅给家里带来了一个女孩,阿姨迟迟没有结婚,于是我成了这个家里第一个男孩,加上我又特别的乖巧懂事,我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生,外公外婆对我的爱明显超过了小我一岁半的表弟。
外公对我的一生影响很大,我的童年有一半时间是和外公在一起度过的,外公虽然在别人眼里很严厉,但在我的眼里,外公永远是最可亲可敬可爱的。他是一个评书迷,最喜欢做的事是砌一壶茶,摆一小碟咸落花生,一手捧着他最心爱的老式晶体管收音机,听《隋唐演义》,《三国演义》等,边听还边晃着脑袋,如痴如醉。我最喜欢听的也是外公讲的评书,外公磁性的声音经常伴我入眠,在梦中感受那早已远去了的金戈铁马,古道黄沙。
外公的第二个爱好是喝茶,他有一个很大的搪瓷茶杯,上面的红漆字早已剥落,还有几处已经被敲上了岁月的痕迹。外公对这个茶杯喜爱有加,从不离身而且不许旁人碰。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搪瓷茶杯有这么大的魔力,是不是里面藏着什么秘密。一天趁外公午睡,身边响起有如《舒伯特小夜曲》般均匀而轻柔的鼾声时,我蹑手蹑脚地下床,看见那个有魔力的茶杯正放在八仙桌上,那时的我还没有桌子高,我搬了一张凳子垫在脚下,然后去拿那个杯子。掀开盖子,我觉得有一股奇香扑鼻而来,里面是一种清澈透明的液体,我双手抱住杯子,学着外公的样子喝了一口。“呸呸呸”这么苦,像中药,哪有可乐好喝啊。“看看,我们的乖外孙在干什么呢?”身后传来了外公那富有磁性的声音,我心一慌:不好,这下要挨骂了,谁知一紧张,手一松,只听见哐的一声,杯子摔成了碎片,就像地球上的七块大陆,再也拼不起来了。外公眼里往日的慈祥不见了,嘴角边的肌肉在抽动着,右手高高举起,一分钟像一个世纪一样的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