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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什么酒的酿造需要雷霆,庄明歌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月亮女神,似乎在打瞌睡,大概是没有睡好吧,整个会议上几乎一言不发。
而美神阿芙洛狄忒,说自己最近找了一个不错的温泉,对皮肤的作用很好,邀请女性神祗一起去泡泡,于是雅典娜第一个响应。
啊,这就是诸神会议。
怪不得哈蒂丝死活也不愿意参加,原来诸神会议实在是太过于无聊了,东家长西家短的,八卦乱飞,三界内的轶事都要拿出来说一下。
比如东方天界的九尾天狐偷吃了一颗蟠桃,于是显圣真君就去捉拿这只九尾天狐,双方大战了几百回合后,九尾天狐成功逃跑,只不过断了一条尾巴。
不过偷吃了蟠桃,对于断了一条尾巴来说,在合适不过了。
庄明歌想了半大天,终于想了起来,所谓的显圣真君,全名应该叫做灌江口显圣二郎真君,指的就是二郎神杨戬啊。
除了东方天界的轶事之外,还有埃及神系之中,一位神祗的真名被某位法老发现,于是神祗亲自出手诛杀了这位法老。
再然后,西方天界的大天使长,加百利已经失踪了无数年,至今没有回归,上帝他老人家终于不耐烦了,许多天使已经转生下界,寻找大天使长加百利。
于是诸神们哈哈大笑起来。
大天使长加百利的地位在天界可不低,而且实力无匹,除了少数十二主神之外,几乎没有一位神祗可以单挑加百利。
像是死神,睡神,恶德女神,腐烂之神,梦神,星夜女神,复仇女神之类的,绝对不是加百利的对手。
一位如此重要的大人物失踪,希腊众神自然幸灾乐祸。
聊完了天使之后,他们又开始聊恶魔。
曾经以一己之力击溃了七十二柱军团其中一支军团的恶魔小丑已经回到了地狱,无数恶魔闻风而动。
恶魔小丑曾经在地狱内掀起巨大的风暴,实力深不可测,也算是一位风云人物。
仅在魔王之下的实力,可以媲美许多天使。
而能够以一己之力击溃一支军团,在天界,也只有几位炽天使可以做到,比如加百利,拉斐尔,米迦勒等等。
在庄明歌看来,这一次的诸神会议,就好像一群闲的蛋疼的诸神们聚集在一起,调侃一下其他天使恶魔,仙人佛陀,抱怨一下自己,解决内部恩怨。
是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也没有任何关键性内容的会议。
庄明歌觉得这一次唯一显得有些实际感的会议内容,就是惩不惩罚自己。
无聊的会议进行了半个月后,终于进入了尾声。
在天神们的眼睛里,半个月的会议,就好像普通人看了三个小时的会议一样。
天后赫拉在此时旧事重提。
“哈蒂丝,你已经决定了吗,该如何惩罚这位盗取了众神力量的人类。”
庄明歌很闲要插死她,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闭嘴,婊子,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做主。”哈蒂丝的话令天后赫拉的脸色变的很难看,眼瞳内杀气四溢。
哈蒂丝缓缓的说道:“我已经决定了,就把这个人类的所有力量都剥夺了,变成普通人,然后让他和魔王撒旦,完成和我千年的约定。”
一时间,所有神祗都愣住了。
庄明歌不明所以,千年的约定是什么情况。
“我同意。”
然后在庄明歌不明所以的时候,雷神宙斯发话了。
相继的,阿瑞斯,雅典娜,阿波罗,都同意了这个惩罚。
庄明歌虽然一头雾水,但此刻已经有了巨大的不详感,千年的约定,到底是什么?
第十一卷毁灭和新生
第01章机械魔方
这是一切开始,也是一切结束的物语。
最后的终章。
世界开始转动,沉寂了千年的约定,以恐怖的形式蔓延了整个发魔界,世界啊,这是何等的残酷,吾等要在什么地方,才能给找到最终出路。
王已经死亡,剩下的,还有谁。
——摘自《魔法的断章》
……
虽然有一点点的久违,但庄明歌回来了,自己所在的世界,朝夕梦想的世界。
不过,时光悠悠,五十年过去了。
世界已经有了完全不同的改变。
要说有什么改变的话,就是高科技,彻头彻尾的高科技,真正的高科技,飞空艇,机器人,以及袖珍型电脑,甚至就连浮空飞车,机械大脑,机械宠物等等都已经堂而皇之的走在了大街上。
当然,除去这些,最令庄明歌惊讶的就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机械魔方!
这是一种掌握在少数人手里的,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其姿态千变万化,如同所谓的魔方一样,可以变成数千种不同的东西。
比如手机,比如电脑,比如电视,比如话筒,比如电烤机器,比如手枪,甚至是钢笔,羽毛球拍,球鞋,足球,摩托,滑板,汽车……
庄明歌回到这个世界已经三天,曾经看到过一个在大街小巷播放的三维立体视频广告。
一位上班族快要迟到了,于是拿出了巴掌大的魔方,变成了一个手机,下载了一个软件,随后又变回魔方,再然后往空中一抛,魔方在空气中翻滚,不断变大。
落地的刹那,居然无事了质量定律,变成了一辆豪华飞车。
上班族优雅的开着飞车冲入天空,在即将迟到的时候打卡。
庄明歌看到这个广告的时候,顿时风中凌乱了。
卧槽,这样的科技太凶残了。
也许数百年甚至数千年后,人类的科技有可能达到这一步,但目前仅仅是五十年的时间,半个世纪而已,绝对不可能违背质量定律,发明出如此恐怖的东西。
这种机械魔方的变化令庄明歌想到了……魔法。
他回到这个世界后,失去了所有的力量,不管是魔力,还是诸神的力量,都从体内消失,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对于这个陌生的世界,有一种深深的不安。
没有了傲视普通人的力量,他在这个世界就好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人,而且还是一个黑户,一旦被查出来,会引发巨大的灾难。
所以庄明歌回到了这个世界后,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的位置,是在他的家乡。
临海市。
紧接着他立即返回自己在临海市的家,却发现这一片地区已经被拆掉了,建成了新的商业区,没有了安身之地的庄明歌狼狈的躲在了桥洞的下方,成为了一名年轻的流浪汉。
没有力量,甚至没有金钱的他,已经饿的饥肠辘辘,自从回到这个世界,就没有吃过一顿饱饭。
他曾经想要再次召唤恶魔,签订契约,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召唤恶魔,画出来的魔法阵一文不值,仿佛在嘲笑庄明歌的无知。
又过了几天,庄明歌彻底的成为了一位流浪汉。
这几天他流浪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不停的寻找可以吃的东西,和往常意气风发的那个他完全不同。现在即使有熟人站在他的面前,也未必可以扔出来,那个曾经辉煌的魔法界名人,已经沦落到了今天这种地步。
没有办法召唤恶魔,没有特殊的力量,没有金钱,宛如黑户的他,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世界苦苦挣扎,艰难求生。
他曾经也想到过求助其他人的力量,但目前他所认识的人全部断了联系,根本找不到。
千年的约定……
庄明歌眯起眼睛,露出了一丝狰狞和决然。
他必须完成千年的约定才行。
一个月后,庄明歌已经完全适应了流浪汉的生活,他虽然有手有脚,但不敢去出卖劳力,因为他是黑户。
这个时代,已经没有了黑户。
所有的婴儿在生下来的那一刻,就会接受一个微型的手术,在体内装置一个袖珍型电脑,有了编号,进入档案。
这是公民的义务,所有不接受手术的婴儿,在这个世界寸步难行。
像是庄明歌这样的人如果被抓到,就会立即拉去坐牢,然后被发配到一些偏远的地方,劳动一辈子,然后死掉。
越狱的可能性不超过百分之零点零零零一。
所以庄明歌不敢被人发现自己是黑户,流浪在大街小巷,靠找寻垃圾箱内的食物,活着行乞为生。
他能够沦落到现在这种地步,不光是这个世界的缘故,相信天后赫拉也出了一把力。
说不定现在的自己已经被厄运女神顶上了。
今天庄明歌一如既往的行乞,但厄运女神似乎不在了,一个穿着白色制服的女子高中生走过庄明歌的身边,犹豫了一下,蹲下来交给了庄明歌几个硬币。
每一个硬币价值一百元都伍佰元不等,庄明歌数了一下,大概是两千左右。
顺便说一下,随着时代的快速发展,通货膨胀等等缘故,现在的两千就当相遇五十年前的两百。
虽然买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