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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可以感觉到庄明歌的焦急,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在一次午后,突然化作巨大的龙的形态,巨大的威压铺天盖地横扫一切。
绯红色的鳞片充满了可怕的力量,闪烁着惊人的光泽,如果一颗颗绯红色的宝石。
“上来吧。”摩黛丝提说道。“我送你回去!”
“可以吗?”庄明歌不禁问道,骑在巨龙的身上虽然是许多人类梦寐以求的事情,庄明歌也很想要这么做,但这样未免对摩黛丝提太不尊重了。
“没有什么可以不可以的,你是我的朋友,你有这个资格。”摩黛丝提说道。
庄明歌犹豫再三,还是派上了绯红之龙的身体,对方扇动着翅膀,掀起巨大的风浪,将周围森林内的大树连根拔起,地面撕裂,巨大的风暴冲天而起。
庄明歌坐在龙背上,激烈的风将他压的抬不起头来。
某种意义上而言,自己也应该算是龙骑士了吧。庄明歌心想。
巨龙的速度快的如同流星一样,几乎在刹那间就飞驰了几公里,庄明歌勉强在狂风中睁开自己的眼睛,扫视着四面八方,企图寻找一个城市。
在绯红之龙绕着地球转了一圈后,庄明歌的心都凉了,这里应该是地球没错,但绝对不是魔女的世界,因为庄明歌没有看到过一座现代化的城市。
不要说现代化城市,甚至连古代化城市都没有见过。
人类至今还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过着饮毛茹血的生活,国家这个概念还没有出现,显然他又一次穿越了,穿越到一个蛮荒的世界里。
随后庄明让绯红之龙找了一个地方降落,一言不发的站在地面,仿佛一根石柱,似乎察觉到庄明歌心底的不安,绯红之龙没有变回人类的身体,围绕着庄明歌躺了下来。
“没事吧,明歌?”
“啊,没事,就是有一点点的恍惚。”
庄明歌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深吸了一口气,将心底的不愉,难受,痛苦仿佛全部要吐出来一样。
“我没事了,摩黛丝提,谢谢你的关心,很温暖哟。”
虽然不知道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庄明歌可不会就这样坐以待毙,唯一的归路就是前往地狱,找到魔王路西菲尔。
他虽然是魔法师,但如何前往地狱并不清楚,好在自己的身边还有一头巨龙的帮助。
“我想要进去地狱,找魔王。”庄明歌将自己的想法跟绯红之龙说了。
绯红之龙吃惊的说道:“找魔王大人?”
“是的,我想要找到那位路西菲尔魔王大人。”
“路西菲尔魔王大人?”绯红之龙又是一愣,“呐明歌,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从什么地方听说的,但地狱没有这位魔王大人啊。”
“没有!”这次轮到庄明歌大吃一惊了。
“不可能,地狱怎么可能没有路西菲尔,唔,或者说路西法,傲慢魔王,路西法!”
“没有!”
结果绯红之龙断然否决了庄明歌的说法。
“地狱内绝对没有叫做路西法的魔王,完全没有!”绯红之龙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道:“如果说路西菲尔的话,天上地下只有一位,现任大天使长,上帝最光辉的杰作,晨曦天使,路西菲尔!”
“不可能!”庄明歌难以置信的大叫起来,“路西菲尔是大天使长,她不是已经反叛了吗,她不是不向圣子下跪反叛出了天界吗?”
“圣子?下跪,反叛?”
绯红之龙被对方说的糊涂了,在她看来路西菲尔身为上帝最璀璨的杰作,怎么可能反叛出天界。
“明歌,这种事情绝对不可能瞎说,否则你会死掉的。”
没错,如果让天界的人知道这种说法,就算是绯红之龙也保护不了这位友人。
他会被天使下凡,当做最崇高的异端,彻底的烧死。
庄明歌觉得这个世界简直太荒谬了。
路西菲尔居然是大天使长,三界皆知的事情为什么绯红之龙会不知道,不可能啊。
又或者说……自己所在的时间,是圣子出现前。
一想到这里,庄明歌越发绝望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庄明歌必然穿越到了不知道多少年前的蛮荒,震惊天界的晨曦天使反叛时间还没有发生。
第24章炽天使
时间跳跃。
这可是神和魔王们的专利啊,人类根本不可能干涉时间的运转,即使是王,也不可能,不如说除了神和魔王等级的强者之外,其他的所有种族,都不可能干涉时间。
即使是地狱内有着强大力量的绯红之龙,也不可能干涉时间。
三界内,能够干涉时间的,也就那么几个。
用指头都可以数出来。
接受了自己的现在所在的时间和地点后,庄明歌就冷静了下来,自己遇到的这种情况摆明是魔王搞的鬼。
路西菲尔把自己送到这个时间点是什么意思?
庄明歌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总算是松了口气,不在为其他的事情而烦恼,顺其自然吧,也许到了时间,自己说不定就回去了。
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
接下来的几天庄明歌就在这个蛮荒的世界生活了下来,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平均水准虽然不怎么样,但至少从现代社会来的庄明歌感觉十分有趣。
蛮荒的是世界内,危险的生物遍地,甚至一些在动物图鉴上看到那种已经灭亡的动物们,也自由自在的生活着。
顺便说一下,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最喜欢的食物是……霸王龙。
虽然两个物种身上都有龙这样的字眼,但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强大的普通人类所无法应对的霸王龙,在绯红之龙摩黛丝提的眼睛里,宛如小孩子一样。
不,也许还不如小孩子。
准确来说的话,应该是虫子?
在这里生活了几天后,庄明歌意外的发现自己居然爱上了这样的生活,难道说因为陪伴在自己身边的人不同,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感觉吗?
但这样一来,岂不是说自己喜欢上了绯红之龙。
不,对方可是龙啊,长寿种,至今为止都不知道活了多长的时间,日后也会活着更长的时间,而自己失去了冥王哈蒂丝的诅咒后,再也不可能活那么长的时间了。
话说,自己在地狱之火内烧烤了五十年,身体居然没有变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道理说,自己也应该成为了一个将行就木的老人了吧。
庄明歌同样对这件事情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他随即就把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开始享受和摩黛丝提在一起的日子,每一分每一秒都砸尽情的享受,即使不承认,但庄明歌知道,自己确实喜欢上了绯红之龙。
到底是什么时候呢?
会不会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命运的邂逅,自己看到了正在洗澡的摩黛丝提,所以喜欢山了她,一见钟情,然后在接下来的相处中,这种感觉逐渐的加深。
庄明歌明明白白的发现了这一点后,突然心悸起来。
自己终有一天要回到自己的时间点,那个时候只剩下孤零零的摩黛丝提……
不,你太傲慢了。
庄明歌在心底提醒自己,纵然你喜欢上了摩黛丝提那样怎么样,对方可是龙,也许只是把你当做朋友,或者是可以给自己烤肉的人类,以及可以为自己解闷的人类。
想要对付把你当做恋爱对象什么的,你觉得可能吗?
这么一想,庄明歌顿时垮了下来。
于是在一次午餐过后,庄明歌打算试探一下,绯红之龙对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呐,摩黛丝提。”庄明歌看着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吃掉了一头霸王龙后,开口问道:“摩黛丝提对我是怎么看的。”
“咦?怎么了,突然问这个?”大概对方也没有想到庄明歌会这么问,所以有一些疑惑了吧,歪着头看向庄明歌。
“不,毕竟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天,就是突然想要问一下,你看,如果我有一个龙成为自己的朋友,回去也可以跟身边的人吹嘘一下。”
“朋友吗?”绯红之龙摩黛丝提喃喃的说道。
“不对吗?”庄明歌心头一跳。
“不,没有什么不对,朋友,没错,我们就是朋友,我是你的第一个龙朋友,而你也是我的第一个人类朋友呢。”
绯红之龙摩黛丝提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满足的笑了起来。
“原来如此,是朋友啊,最近我也在思考我们之间的关系,同伙,战友,原来如是朋友啊,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对方这么说了,但庄明歌还是饱受打击。
这件事情以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
一个星期转眼剑过去了。
这一天庄明歌很早就醒过来,天色还没有亮,他跑到了几公里外的河边准备洗把脸,可以的话,也想要洗个澡,来到这个蛮荒世界,还没有好好的洗过一回。
顺便也抓回几条大鱼,给摩黛丝提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