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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色的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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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名字很有趣,好,我去。”安茜答应道。“另外,阿诺,我还有事相求。”

“什么事?”我问。

“把你的手机号码给我。”

“啊?”

我疑惑着把手机号码告诉她,没过一会儿,就收到一条短信:“请你做我的男朋友,一周。”

第二十六章 男友,一周

有家里,人还是那么寂寥,而且总是陌生的面孔。好像来这里的不是客人,而是被社会摧残得伤痕累累的病人,“大医院”得排号,所以来这种“小诊所”,治好了就走。而我和亚伦,是那种病入膏肓的,治不好了。

孬孬端来四杯酒,是亚伦从女酒侍那儿不花钱骗来的那两瓶。

“味道不一样了?”我品了一口,舔了舔嘴唇。“有点咸,还有点清淡的甜,加了……不是苏打水,不是七喜,是什么?”

大家都尝了尝,亚伦先猜:“红牛?力克?”

翠儿猜:“维他命?”

安茜一口气全都喝掉,然后不好意思地说:“没尝出味道,能再来一杯吗?”她这喝酒的习惯是跟我学的,喝啤酒喝出来的,没那慢性子一点点地品。

“孬孬,别卖关子了。”我说。“快说里面兑了什么?”

“提示,水果汁。”孬孬还是不肯直接告诉我们。

“颜色还是红的,难道是石榴汁?”翠儿说。

孬孬摇摇头。

“火龙果?”亚伦开始瞎猜了。

“安茜,你也猜一下,红色的水果。”我说。

“草莓?樱桃?西瓜?”她连着猜了三个。

孬孬继续摇头,我也摇头。

“我已经猜到了。”我说。“首先说这种水果与葡萄的相同之处,甜、微酸。我尝到了与葡萄不同的甜味,但酸味我忽略掉了。直到我尝到了咸,才想到它。”

“有咸味的水果,怎么可能?”翠儿不信。

“这种水果还对男人有好处,亚伦,能猜出来了吧?”我笑着说。

“番茄?”亚伦的眼睛亮了起来。我就知道他能猜到,他对各种补身的自然食品都很清楚。

“是番茄汁。”孬孬强调道。“我发现这两种味道搭配在一起特别好。我还起了新名字‘缘来诗尼’。”

“缘来诗尼?”亚伦费劲地跟着念了一遍。

“就是‘缘来是你’的谐音。”孬孬解释道。

“真有你的,想了这么个俄罗斯人说中文的调儿。”我点点头。“不过,味道值得一赞。”

“番茄哪有咸味儿?而且它不是蔬菜吗,什么时候变水果了?”翠儿边端详着酒杯边自言自语。

“快,孬孬,”亚伦举手道。“把那两瓶都给我兑了,拿上来。”

孬孬拎着酒朝吧台去了。

大家继续喝酒聊天,我则看向安茜,想着手机里的那条短信:“请你做我的男朋友,一周。”

到底什么意思?我刚想凑过去问,这时翠儿的手机响起来,是史士绅。挂掉了电话,她便起身,我送她到门口。

一辆奔驰停在门口,这种车平常可不会停在有家的外面。一个一身正装的男士站在车前,但他不像周宇那么严肃,而是十分的“慈祥”,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形容他的词。似乎比上次见面又胖了一些,这大概和他的性格有关,标准的好好先生,从能忍受翠儿的百般刁蛮就可以看出来。

“嗨,姨夫,晚上好。”我叫道。

“嘿嘿,”这声笑也很憨厚。“你还是叫我‘绅士’吧,姨夫,我听着实在别扭,嘿嘿。”绅士,是我照着他的名字起的外号。

“真不好意思,翠儿把车借给我,结果让你成了她的车夫,天天还得接送。”那辆Mini是翠儿的。

“没关系,我很乐意做这份工作。”他挠挠头,傻笑道。

“你敢不乐意?”翠儿走过来,照着史士绅的胳膊狠狠地拧了一把。

“乐意,乐意,嘿嘿。”他边揉着胳膊边说。

看着两人小打小闹的情趣,我一时间又动了想结婚的念头。不过只是一瞬间,转眼便烟消云散。

送走了这一对儿,我回到酒吧里,沙发上只剩安茜,亚伦不知了踪影。

我指了指桌上的空杯,问:“亚伦呢?”

安茜耸耸肩,说:“他喝完酒便去‘打猎’了,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哦,呵呵。”我搓了搓鼻子。

我就怕她继续问下去,可她还是问了:“‘打猎’是什么?”

“呃……就是泡妞,只不过换了个说法。”我很认真地向她解释,因为我知道她不是明知故问,而是真的不知道。这种成熟过快的女孩,往往大脑的两极分化过度,一方面精明得像骗子,一方面单纯得像白痴。最让人摸不到头脑的,是你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是骗子,什么时候是白痴,有时看似骗子,实则白痴;看似白痴,实则骗子。

“原来如此,看来你们常这么干。”她淡淡地一笑。

“对了,你……”我想问关于短信的事。

可还没等我问出口,亚伦就一溜烟儿地跑过来。“阿诺,阿诺,快帮帮我。”

“怎么了?”我看他跑得一头大汗,于是问道。

他瞟了瞟眼睛,示意我往他身后看,原来是一位外国美女。“我要学一句英文,教教我。”亚伦的英文比较烂,不过这不耽误他泡外国妞,只是有时多加那么一两句笨拙的英文,会更有情调。

“你这次又想说什么?”

“‘你是我的大海,我是你的小河,让我进入你的身体吧’用英文怎么说?”

我被他说得直起鸡皮疙瘩,我说:“你这也太肉麻了,还暗藏下流,我说不出口。”

“求你了,求你了。”他双手合什道。

“Myriverrunstothee。Bluesea;withthouweleme?”安茜像读诗一般娓娓道来。

亚伦听得有点愣住,他看了看我。我点点头:“就这么说。”他冲安茜伸了个大拇指,然后默背了两遍,又一溜烟儿地跑向那位金发碧眼。

“做一周的男友,什么意思?”我为了避免再有人打扰,索性干脆一点问出口。

她喝了口酒,这一次没有一下喝光,“我父母也知道了翠儿结婚的消息,所以这一次也要过来参加婚礼。”

“叔叔阿姨?”我回忆了一下,我记得他们,安茜的父亲叫安强,是一家国际广告公司的制片,嘴唇下边留着一撮小胡子,我小时候叫他“日本人”;母亲叫温馨,全职家庭主妇,人如其名,给人很舒服的感觉,还做得一手好菜。“他们能来参加婚礼,这很好啊。”

“好什么,他们名义上是来参加婚礼,实际上是来探我底的。”她又喝了一口,这次喝光了。

“探你,什么底?”我奇怪地问。

“他们逼我结婚,要给我安排相亲,我告诉他们我有男朋友,这才算消停一时。”

“相亲?呵呵。”

“你还幸灾乐祸?”

“没有,”我摆摆手。“我想不到,这个时代了他们还会想到搞相亲?不过现在流行复古,倒说不准过段时间会重新流行起来。”

“所以啊,请你当我的男朋友,一周,骗过我父母就好。”

“这么说,你还是单身?”

她没说话,点点头。但估计心里在说:废话,有男朋友还在这儿跟你墨迹什么?

我意识到我问了个白痴问题。我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冲着她摇摇头:“抱歉,这个忙我帮不了。”

安茜叹了口气:“哎,这些年我遇见不少男人,很容易便看穿他们的心思,可唯独你,在想什么,我永远都猜不透。”

我笑了笑,说:“对于猜不透的事情,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去猜。”

“但我真的不明白,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白扔给你一个礼拜你都不要,非得绞尽脑汁地去‘打猎’,是不是送上门的就那么不值钱啊?”时而端庄,时而任性,这也是她两极分化的特征。

“呵呵,这种说话的风格才像我认识的你,更自然,更随性。”我说。

“无论我怎么成功,在你面前,都始终是输家。”她望着我。“但是,这一次,我真的拜托你,帮我应付我的父母,就一周。”

“问题就在于你的父母。陪你,一周,一个月,一年,我都愿意;但陪你父母,我估计一个小时我都撑不下来。”我也一口气喝掉杯子里的酒。

“为什么?”

“我有心理疾病。”

“啊?”

我有点难以启齿,但还是讲给了她,我曾有过三次见女孩家长的经历:第一次,那女孩的父亲是位牧师,不停地问我是否加入了基督教,是否相信上帝,是否有救赎自己的信念,还非要我跟他一起背诵《圣经》的第一章,到现在我还记得那篇关于新约和旧约的辨证论;第二次,女孩的父亲是位伐木工,在知道我和她女儿上过床后,跑到工具间取出电锯要杀了我;第三次,和女孩一家吃饭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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