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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啊什么啊,我到公司不就为了帮你追周宇吗,现在追到了,我也该走了。”
“不行。”她忽然大声道。
我被吓了一跳,“你干什么一惊一乍的?”
“我、我是说,还,我还没……”她一下子结巴起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要么说中文,要么说英文,别说我听不懂的话。”
“我、我是说,我刚刚和他在一起,还、还不知道该怎么相处,得需要你给我作指导。”
“哼,你最需要指导的是中文。”
“那也行啊,你留下教我中文吧。”
“喂,傻蛋,你还真会占便宜啊。虽说我没有教师证,也不能让你这么免费用起来没完啊。”我笑着说,同时拍着她的脑袋。“我已经决定了,一回去就辞职。”
“我不会谈恋爱,你不帮我,我就……”她憋得脸通红,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是怕刚刚形成的恋爱关系不稳定,怕自己出错造成感情的提前结束?”
“恩,恩。”她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放心吧,其实我没帮上什么忙,你能成功,是因为你本身的魅力。我不过是创造了一些机会,推了你们一把而已。”我说。“而且,我也不会这么快回纽约,会再留半个月,有什么问题就打电话或到有家找我吧。”
金鑫还想说点什么,这时,房间门开了,是珊珊回来了,后面还带着推餐车的服务生。
“我先走了,你好好休息。”她站了起来。“谢谢你。”
“不客气,跟随自己的感觉,你是个值得拥有幸福的女孩。”
金鑫离开了,珊珊狐疑地问:“她说什么了?”
我朝她竖起大拇指:“我的计划成功了。”
看到食物,我似乎馋欲大胜,慢慢一车的东西,我觉得我都能吃下。
我边吃边想,我好像已经放下了,不那么在意金鑫和周宇了。
旅游第三天。
感冒虽然还没好,但已无大碍。
冯博作为导游,带全公司人游玩了刁曼岛,大家都买了纪念品,可谓满载而归。然后,乘最晚一班飞机回国。
本次旅游,就此宣告结束。
正如我说的,一回来,我就递了辞呈。冯博再三留我,但那只会让我走得更坚决。
休息了两天没出门,除了吃就是睡。
这天,我刚睡醒便接到了一条短信,于是来到有家,亚伦、于淼、孬孬都在,今天才从外地参加完节目回来。短信就是亚伦发的。
“阿诺。”珊珊也应约而来,不只她,还有金鑫、周宇和韩彤。
自从旅游回来,韩彤便时常出现在我的眼前,好像自以为和我成为了朋友。
我冲吧台里挥手,“孬孬,叫阿德调吧,过来聊会天。”阿德是孬孬的徒弟,长得很帅,相当招女孩子喜欢。很多老顾客冲孬孬的调酒技术而来,但更多的小女生冲着阿德的帅气而来。
“哈哈,你看看人家多受欢迎,我们这帮老家伙过时了。”亚伦指着穿着时尚、造型酷炫的阿德,自嘲道。
“我们这不叫过时,而叫升华。”我说。“不过孬孬,你这颓废风也的确该换换了,好歹把眼睛从头发里解放一下。”我早就瞅他那跟拖布条子似的头发不爽,曾跟他定赌:只要把头发剪短,我就输一千块给他。
“这是我的风格,灵感来源,要是把头发剪掉,我就不会调酒了。”孬孬端着刚调好的新酒坐过来。“来,尝尝‘妖姬’。”
“哇,这名字够魅的。”我先端起一杯。“安琪不在,下回带她来,孬孬,你给调杯‘妖孽’。”
珊珊听了,一边笑一边推我,“别拿人女孩儿开玩笑。”
“那我拿男的开,贺威来了,调杯‘狂犬病’。”的确有这个酒名,不是我随口编的。
我说完,不小心看到周宇那张黑脸,于是赶忙道:“不好意思,我忘了你和他是亲戚。”
周宇微笑着摆摆手,“没关系,拿他比喻狂犬,我倒是为狂犬打抱不平呢。”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周宇笑,挺难得的。
“呵呵……今天开心,正好人也多,热闹,大家多喝点,我请。”孬孬今天似乎心情不错。
“对了,相亲怎么样了?”我问。
“耶!”孬孬没回答我,亚伦则直冲我伸出V的手势。
“成了?”
“算是吧。”孬孬害羞起来。
“是这样的,”于淼解释道。“孬孬在节目上相中了一位女嘉宾,但节目规定,女嘉宾得为男嘉宾留灯才可以牵手约会。很多女孩都留了灯,但偏偏孬孬喜欢的3号没留,结果相亲失败。”
“听起来好像没成功?”金鑫问。
“恩,”于淼继续说。“节目上是没成功,但台下亚伦去导演组要到了3号女嘉宾的联系方式。我们俩哄孬孬主动给她打电话,终于,对方同意这周日和孬孬约会。”
“哦?”我叫起来。“可喜可贺!”
孬孬挠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才第一次约会,还不知道结果。”
“循序渐进嘛,有开始就是好的。”亚伦大笑着,故意使劲地拍孬孬的肩膀。“我觉得那女的不错,是个正经姑娘。”我实在不知道他对“正经”的定义是什么。
今晚是周五,酒吧里人挺多,大部分是围着吧台的学生打扮的女孩。音响里放着嘈杂的音乐,震得我耳膜难受。
“这什么音乐?听得人烦心。”
“是阿德的收藏,现代年轻人的玩意儿。”孬孬回答我。
“‘年轻人’?怎么好像说得我们很老似的。”
“四舍五入都三十了,算老了。”亚伦点着头说。
忽然,我注意到酒吧的一个角落,“我早就想问了,孬孬,那里是个小舞台吧?”
“恩,对,以前请过一些歌手做表演。但后来效益一般,又没人爱听,就不用了。”
“还有乐器吗?”
“后面仓库里墙上挂着把旧吉他当装饰品,放得久了,应该不能用了吧?”
“带我去看看。”说着,我站了起来。
“你要干什么?”亚伦一把揪住我的衣角。“该不会要表演唱歌吧你?”
“嘿嘿,你就等着瞧吧。”
我跟孬孬来到仓库,取下挂在墙上的吉他。虽然时间久了,但是把好吉他,弦也都完好,音不准调一调就行。
没有音笛,就只能拿耳朵校一校。
呵呵,突然心血来潮,想借歌声发泄一下。忘了说,在美国上学时,偶尔会到朋友开的酒吧驻场。没专业学过,不过唱歌这东西,能张嘴,能出声,能宣泄情感,我自认为就能让人喜欢。
第二十二章 男人的歌
嘈杂的电子音乐戛然而止,全场的灯光渐渐推暗,一束追光打在我脚下,照出我半个身子。本来还在跟着音乐摇头晃脑的人,一下子愣住;正喝酒的人,也端着杯子停在半空;亚伦他们正就什么话题聊得起兴,可随着音乐一切,也怔了一下。然后,所有人的目光看向我。
“大家好,我叫张诺,如果有常来这里的人,大概见过我。”我对着话筒说。一边说,一边测试音量的大小,并调节自己嘴巴与话筒的距离。
“见过,大帅哥——张诺。”亚伦起哄道。
“谢谢同样帅气的亚伦,但是你太吵了,请安静一下。”我打趣道。
“呵呵。”亚伦自己先笑了出来,其他人也跟着哄笑。
我继续说:“今天没喝多少酒,只喝了一杯孬孬新调出来的‘妖姬’,真不错,大家应该尝尝,谢谢孬孬。”
“不客气。”孬孬回到了位置上,举起杯冲我回应。
“虽然并没喝多,但我今天却想莫名其妙地耍一次酒疯。不知为什么,今晚很想唱歌。”
“那就唱吧。”“唱。”珊珊和金鑫还有不爱说话的韩彤也喊了起来。
“话不多说,歌不长,请大家忍受几分钟。这首歌,献给我的好朋友们,特别吵但很有女人缘的亚伦、即将和女孩儿约会的孬孬、刚刚告白成功的周宇和为了追女孩拜我为师的韩彤。这首歌献给你们,和在场所有的男士。带来这首——《男人的好》。”
我很久没唱中文歌了,但今晚,我只想唱这首歌。我弹着吉他,用接近民谣的曲风现改现唱:
你对她好,把她的依靠当作回报,只是她无理向你取闹,最后还是见你泪中带笑。你看不到,陷在爱一天一地里越缩越小,才会明知深渊还往里跳。我想男人的好,只有在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才知道,只是谁是毒药,谁才是你的珍宝?要是男人的好,总要你委屈自己处处讨好,才能得到,才能塑造,你何必自寻苦恼?让它一了百了,你应该对自己好。
唱到激情处,我听到台下有和我年纪相仿或大过我的一群人不自觉地合唱起来,一些不会唱的,也都能跟着哼出旋律。甚至,有人边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