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无论她今晚有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
“我,该做什么?”几乎是犹豫再三的,他这才鼓起勇气开口说道。
“浴室在那边,洗完澡,然后,上床睡觉。”她的语气带着习以为常的云淡风轻。
男孩定定地看着她,似乎有些不敢相信。
她花了那么多钱,就为了带他出来,开间房让他洗澡睡觉?
阳夕舞似乎察觉到了他的疑惑,转头淡淡地看向他。
“我只是单纯地想救你,没别的意思。”
他看到她的目光是那种纯粹到极致的真诚,所以,他相信她了。
“我叫小朗,姐姐你呢?”或许是感觉到了阳夕舞的善意,他的声音不再那么拘束。
“裴朵。”
裴朵,他听过这个名字,那个传得沸沸扬扬的天才赛车手,听说她赛车从来没有输过。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居然会有机会见到这么一个神话般的人物。
阳夕舞站起身来,“我有事出去一下,记住,不要给陌生人开门。”
“恩。”小朗乖巧地点点头。
她好像开始有点喜欢他顺从的态度了。
很快的,她打开门,走了出去。
门被轻轻地关上,小朗坐在床上,忽然弯起唇角,开心地笑了。
后来,阳夕舞一直在奈比桥上吹风,没有再回那间旅馆。
奈比桥上的紫色忧伤
金一少
这是我第三次在奈比桥上看到她。
她总是穿得单薄而性感,身材近乎完美。
她似乎很喜欢站在桥上吹风,风轻轻拂动她的长发的样子,真的很美。
奈比桥这条路,我不是经常走,可是从两个月前开始,我每次走这条路,几乎都可以看到她。
她有一头深紫色的长发,很高贵的色泽。
我一直在想,如果她把头发弄卷,肯定会比现在更有女人味。
可是她的年纪看上去有些稚嫩,虽然她好像极力想要把自己伪装得很成熟,很冷漠,可她身上那份只有少女才有的纯净的气息,却是无论如何也掩盖不了的。
她很喜欢抬头看着满天星光的夜空,那双清澈如琉璃的眼睛里染满忧伤。
我一直很想知道,她究竟经历了什么痛苦的事情,会让她这样一个未成年的花季少女,染上与她的年纪这么不符合的悲伤。
只是,我始终缺少一份靠近她的勇气。
我很害怕她只是一个美丽的梦,只要我一靠近,她就像泡沫一样,碎了。
我更害怕,我肮脏的手,玷污了她天使般的一尘不染。
毕竟,我和她,属于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
我是一个杀人如麻的黑道大哥,我的双手沾满了丑陋的鲜血,我不配去接近那么高贵的她。
可是,我却还是忍不住在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停下车子,在远处静静地看着她,哪怕只是短暂的一眼也好。
我承认,我迷恋上她了,迷恋上那个来历不明,却比可卡因更吸引人的女孩。
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一个人站在桥上,深紫色的长发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晚上的天气有些凉,她伫立在风里,身体像落叶一样颤抖着。那个时候,我甚至有些害怕,害怕她会像一只断了线的风筝一样,从桥上坠下去。
第二次看到她,她拿着一大瓶红酒,站在桥上无聊地看着脚下忙碌而绚烂的风景,瓶子里的红酒,像白开水一样,被她一口一口地灌进嘴里,可她的脸色,却像是个病入膏肓的人一样,越来越苍白。那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人心疼,还是一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的女人。
这次看到她,她的手里刁着一根细细长长的烟,淡白色的烟雾被肆虐的风吹得四散飘荡。她站在桥上,衣着依旧性感,却多了一份落寞无助的味道。她看着桥下斑斓的风景,清澈的目光仿佛没有焦距一般,可我却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撕心裂肺的悲伤与想念。她是在思念她爱的人吗,我很想这样问她。
她的年纪很小,可她却对各种青少年的恶劣禁忌无一不精。
她大口大口地喝酒,却似乎永远也喝不醉,她熟练地把香烟刁在手指上,优雅地吞吐着烟雾,她会开车,我甚至可以想像得到,她应该是那种经常会肆无忌惮地闯红灯,警察却头疼地拿她没有任何办法的狡猾女孩。
有时候,我经常会心血来潮地想要不顾一切地闯进她的世界。
可是,这种鲁莽的冲动,往往都没能付诸行动。
因为我胆怯了,一个在黑道上混得风声水起,嚣张狂妄得甚至连警察都闻风丧胆的黑道大哥,竟然会害怕靠近一个瘦弱的未成年少女,简直是太可笑了。
可是,这是事实。
我害怕我会亵渎她的纯净和洁白,那样,我会比任何人都难过。
有时候,我甚至在想,我会不会就这样守着那抹忧伤的紫色身影一辈子,看着她微笑,看着她皱眉,看着她颓废。
这会是个很美好也很单纯的梦想,只是,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命这样挥霍一辈子。
我很喜欢她开的那款深蓝色的布加迪Veyron跑车。
很低调也很耀眼的颜色,优美的车身,很适合她。
只是,她的眼睛里,除了悲伤,似乎再也容不下任何东西。
有些冰凉的夜风透过半开的车窗钻进来,我看着她迷离的身影,缓缓点然一根烟。
我忽然有个幼稚的想法,不知道我和她,谁抽烟的样子更有魅力。
应该会是她吧,她的嘴唇那般娇嫩柔软,手指那般纤细白皙,完美得让每个正常的男人都想拥有。
而我,只是一个比其他人混得更好一点的小混混而已,我砍过人,我吸过毒,我甚至玩过兄弟的女人。
我真是卑微下贱得连她踩在脚底下的泥土都不如。
可是,我却不可救药地迷恋上了她。
真是该死。
原来连我也开始幻想“癞蛤蟆吃天鹅肉”这回事了。
如果让我成为她爱的那个男人,哪怕只有一天也好,让我死,我也愿意了。
多厚颜无耻的痴心妄想。
她的世界,应该是那种高尚典雅得就算我挤破头也进不去的地方吧。
所以,我们之间的距离,才会像天和地一样遥不可及。
我经常很奢侈地希望,她会无意间回过头看我一眼,那样,我就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最快乐的人了。
可是,奢望终究只是奢望。
就算她真的回过头了,她的眼睛里,也不会看到我的。
一定不会。
可是,我却还是一直这样愚蠢地奢望着,像个傻子一样。
为了她,我觉得值得。
她是我金一少这辈子唯一迷恋和欣赏的女人。
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这不是她的幸运,而是我的幸运。
我抽着烟,靠上椅背,目光却从未离开过她。
她好像准备离开了,跌跌撞撞地钻进车里,步子有些蹒跚。
我等了很久,她的车子都没有发动。
我开始莫名其妙地担心起来。
她会不会出什么事了?
想到这里,我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跳下车,走到了她的车子旁边。
难以想像,我曾经在脑海里酝酿和犹豫了无数次的事情,今天,我居然轻而易举地做到了。
她的车窗紧闭,我伸出手,轻轻地敲了敲她的玻璃车窗。
她缓缓地把车窗摇下来,那一刹那,我看到她的脸比雪还要苍白。
“需要司机吗?”我问她,心情有些忐忑。
她看着我,眼神有些迷蒙。
“我可以相信你吗?”她的声音带着颤抖,像个走投无路的孩子。
“恩。”我坚定地点点头。
然后,我就鬼使神差地钻进她的车里,开着她的车,把她送回了家。
她的意识好像有些涣散了,下车后,身体虚弱地跌进了我的怀里。
我的手指无意间触碰到她的肌肤。
柔嫩光滑的触感,却带着火一般灼热的温度。
她发烧了。
我毫不犹豫地把她烂腰抱起。
落在手臂上的重量,很轻很轻。
她闭着眼睛,依偎在我的胸膛上,像只温顺的小猫。
她家的布置很别致,也很随意,我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床上,温柔地替她盖上被子。
我在屋子里找到了退烧药,喂她吃了以后,静静地坐在床边守着她。
可能她睡得不是很安稳,眉头紧紧地纠结在一起,很难受的样子。
我多想伸出手,替她抚平眉间的褶皱。
可是,我不敢,我没有再次触碰她的勇气。
空气里有蔷薇花香甜淡雅的味道,那是专属于她的味道。
女人和女人的约会
一直睡到第二天下午,阳夕舞才迷迷糊糊地醒来。
那个时候,她的烧已经退了,金一少也离开了。
脑袋还是有点昏昏沉沉的,她掀开被子,跌跌撞撞地下床。
她穿着白色的绵制拖鞋,缓慢地走到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