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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承欢觉得燥热难耐,一把扯掉了身上的毛巾,躺在床上,他随手拿起女孩带来挎包,好奇的随便翻了翻。
当然,随便翻女孩包包的行为是很不绅士的,关键是叶承欢根本就不是绅士,何况长期的警觉让他对一切陌生人的包包都十分感兴趣,他并不认为翻看一个陌生人的东西有什么可耻,这也是长期在危险中酝酿出来的品质。
女孩的包里和别的女孩子一样都很寻常,除了必备的化妆品、手机、纸巾外,唯一比别人多出一本书!
在网络爆炸的现在,很少女孩子会捧着本厚厚的纸质书在看了,可**包里的这本书不仅厚,而且装帧还异常精美。
叶承欢本以为做卖笑营生的女孩子最多喜欢看两本时下当红的网络言情,最高深的也不过拿四爷党的《步步惊心》、八爷党的《瑶华》、十三党的《梦回大清》消遣一下,没想到他拿出来的这本,居然是全英文版的《简爱》!
第472章原来是想要潜规则啊
拿着纯羊皮装帧的书籍,叶承欢有点儿发蒙,不光是他,任谁都不会想到,一个按摩女会把这么样一本世界名著放在手边,而且还是原文精装版的。
叶承欢怪异的看了浴室那边一下,翻开书漫不经心的读了起来,他早就习惯了女人墨迹的沐浴时间。
半个多小时之后,**从浴室里走了出来,只穿了一跳白色的小内裤和一件白色的小胸衣,充满青春活力的身体放射着柔和的光芒,肌肤洁白水嫩,s型的身材十分完美。
叶承欢把书扔到一边,咽了咽口水,他不得不承认,女人穿衣服和不穿衣服、穿的多和穿的少的时候,观感完全不同。
**看到自己的书到了叶承欢手边,脸色变了变,似乎刻意掩饰着什么,马上扑到男人身上,湿漉漉的小嘴巴咬住了他的舌尖。
“那个……”叶承欢刚说了两个字,便被女孩的香唇堵住,剩下的只有“呜呜”声。
他干脆一动不动,就那么四平八稳的躺在那里,任由女孩在自己身上抚摸亲吻。
不过,他的手倒没闲着……
“别……别动……”**伸手抓住了男人的手腕,“唔……别动……”
“嗯,好吧。”叶承欢腾出另只手,用臂弯捧住女孩的后脑,开始主动吻她,手指却没再动弹……
“呼……”**深深的吸了口气,她自己都能觉出自己身体的温度在随着每一秒钟的流逝而升高,“你的手上有电。”
“怎么会?”叶承欢抬起头望着女孩红润的脸庞,随即邪魅的一笑:“我喜欢带电作业!”
“好坏!”**用指头点了他鼻尖一下,眼角抽搐了下,很快便沉溺到了那种感觉中无法自拔。
女孩动情的时候,往往喜欢说男人“坏”,其实她的潜台词刚好相反,男人动情时往往会说“乖”,不过男人的话确实真的,从这点来看,男人才是世界上最诚实的人类。
女孩一个“坏”字,更激发了叶承欢邪恶的火苗子,他对于女人的身体就好像对自己的身体一样熟悉,各种技巧堪称个中翘楚,**一旦被点燃,他的情绪也调动起了各种邪恶细胞,一发的将**的抵抗力和控制力统统摧毁。
“嗯……”**水汪汪的双眸立刻就变得朦朦胧胧的了,“你是我的要命鬼……”
最后的几秒钟,两人的嘴唇紧紧交接,发出啾啾的响声,女孩死死抱着男人后背,就那么抱在一起停了足有一分钟。
叶承欢放下死鱼一般的女孩,从床头摸出一根烟,啪的一下点燃,刚吸了两口,两只绵软的小手便从旁边攀上他的胸膛,一头还湿漉漉的发丝枕着他的胳膊,猫咪一样温顺的躺在他身边。
男人往往在事前事后判若两人,这才是一个生动的从奴隶到将军的过程,女人在事后往往最想要的是温存,**也不例外。
“再抱我一会儿,好吗?”女孩用祈求的口吻道。
叶承欢随手勾着她的脖子,目光落在那本精装的英文版《简爱》上面。
“你喜欢看这本书?”叶承欢问道。
“很奇怪吗?”**反问道。
叶承欢也不知道该怎么措辞,咂咂嘴巴:“有一点吧!”
“你是不是觉得我这种女孩不配看?”**一针见血的道。
“当然没有,不过十九世纪的英文小说,往往以繁复华丽的辞藻和修饰著称,一般人很少有人能看懂,而且很少有人喜欢看。”
“我是燕大英语专业的学生,从小对文学很感兴趣,所以手边带一本原文版的《简爱》不算奇怪吧?”
“你是燕大学生?”叶承欢差点儿没惊爆眼珠子。
**不悦的闪了他一眼,撅起小嘴:“喂,你什么意思,我只是利用课余时间来兼职一下,又不是出来卖的,你用得着那么夸张么!”
叶承欢摸摸鼻子,顺便用烟卷塞住嘴巴。
“你好像对这本书也挺了解的嘛!”
叶承欢目光虚无,吐了个又大又圆的烟圈,思绪跳跃了下:“你说什么,哦,是了解一些,以前一个朋友特别喜欢。”
“是女朋友吧?”**闪着狡黠的目光问道。
叶承欢没解释,也没言语,眼神已经深深的扎进了天花板里,仿佛整个天花板都成了个巨大的电影屏幕,一幕幕往事快进快退的在上面闪回着……
**把小手在他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是不是想起你的女朋友了?”
当她的目光从天花板转向男人脸色时,笑容却忽然僵住了,怔怔的道:“你怎么了,不舒服吗?”
叶承欢思绪被打断,这才笑了笑,脸色恢复如常,“我怎么了?”
“你……你刚才的样子好吓人!”
“是吗?我在床上的样子是不是更吓人?”
**娇娇的打他一下,这才又把头埋进他怀里。
“对了,你为什么喜欢《简爱》?”叶承欢随口问道。
“我最喜欢的就是女主人公,一个性格坚强,朴实,刚柔并济,**自主,积极进取的女人。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她蔑视权贵的骄横,嘲笑他们的愚笨。她有顽强的生命力,从不向命运低头,最后有了自己所向往的美好生活。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让我感动。在里德太太家,10岁的简面对舅母、表兄妹的歧视和虐待,已经表现出强烈的反抗精神。”
“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起’;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在孤儿院,简的反抗性格更为鲜明,这和她的朋友海伦·彭斯忍耐顺从的性格形成了明显的对比。海伦·彭斯虽遭迫害却信奉‘爱你的仇人’,在宗教的麻痹下没有仇恨,只有逆来顺受。”
“而简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我很喜欢小说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也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正是这样一个条件,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当然也是有爱情的。
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
“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
她说起自己喜欢的小说时就好像上满弦一般,滔滔不绝起来。
叶承欢惊讶的咂咂舌头:“现在我信了,你的确不是出来卖的。”
“讨厌!”女孩掐他一下,继续说道:“我最喜欢小说里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的那段表白:如果上帝赋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可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你我走过坟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你以为我会无足轻重的留在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人吗?你以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缈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和你有一样多的灵魂,一样充实的心。如果上帝赐予我一点美,许多钱,我就要你难以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以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