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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到荼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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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呀,等我找到工作才搬出去,现在也没有钱。”

“不许搬。”

“妈妈,”我看着她,“姬娜都一个人住。”

她叹口气,“你嫌爹妈什么呢?”

“每天进出都要交代,每天睡前要道晚安,每天要表示确爱父母,你说是不是惨无人道。”

母亲悻悻然,“这是什么话?我听不懂。”

“我们稍微商量一下,再作决定。”我说。

“你们所谓商量,是早已决定,例牌通知一声老家伙,已属仁至义尽的好子女,一不高兴,一句话没有就孤意而行的也有……”

“妈妈,吃饭的时候到了,看看有什么菜。”我换一个花样。

“对,”她说,“我得去瞧瞧她把那只茄子塞肉弄得怎么样了。”

一阵风似的把妈妈扇出房间去。

我已不习惯同其他人住,即使这其他人是父母。

我喜欢独自占据一间公寓,浴后用一块毛巾包着身子良久不穿衣服也不要紧。

我又喜欢深夜独自看电视中之旧片,还吃芝士喝白酒。

妈妈其实是明白的,只不过她们一惯不肯放松子女。

无奈家中即使再好吃好住,也留不住成年的孩子。

晚饭桌上只见碗筷响。

父亲终于说:“要搬出去的话,现在找房子倒是时候,房租便宜得多。”

我大喜,“谢谢父亲大人。”

“不过一星期起码得回来报到一次。”

“是是是。”我一叠声应。

母亲不出声,眼睛露出深深的寂寞,我假装看不见。

姬娜便说他们够体贴。

我一门心思地找工作,自动降低要求,往工业区找发展,终于在一爿制衣厂担任会计。

厂是老厂,以前管账的是厂长的舅爷,私相授受,鬼鬼祟祟。老板过身,太子爷上场,誓言要革命维新,见我去上工,一拍即合。

我花了足足十天才把账簿看出一个眉目来,错是没有错,假也假不了,只是乱。要从头替他建立一个制度,如造万里长城,并且旧人手底下那班重臣也未必肯听我,麻烦不止一点点。

我同年轻的老板说了我的意见。

他叫我放胆去做,把尚方宝剑递给我,准我先斩后奏。

这分明是借刀杀人。

他自己要做红脸,便找我做白脸,我要是争气,便成为他新王朝的开国功臣,我要是做得不妥,他便把责任卸在我肩膊上。

真奸诈。

为一点点薪水,我实在犯不着如此尽忠报国。

心中犹疑起来,精神反而有寄托,只把这件事翻来覆去地想,也不闹搬家了。

照说这是个好机会,战败可以引咎辞职,作一次政治牺牲品,一旦跑出冷门来胜一仗,以后便一帆风顺可做重臣。

在这个当儿,天渐渐凉了。

我拉杂成堆,把旧衣服与姬娜借我的行头夹在一起穿,并提不起兴趣来买新衣服。

装扮是极花心思时间的一件事,以前我也是其中高手,近年来简直没有兴趣。

现在工厂区上班,衣着并不是那么计较,我也乐得名士派头,西装裤毛衣,加件姬娜的长直身大衣,竖起翻领,冒着细细毛毛雨,踩一脚的泥泞。

姬娜说:“不打伞,这件凯丝咪大衣一下子就淋坏了。”

我不经意答:“衣服总会坏,人总会死。”

她狠狠白我一眼。

我喜欢这种天气,令我想起初到纽约,空气中也有一股萧杀。

第五街那么热闹,我都没有投入,车如流水马如龙,我只是一个陌生城里的陌生人,活着是一个人,死也是一个人,至多在街上乱闯,到累了,找个小地方喝杯咖啡。

那是我一生中的转挟点。以往我太年轻,不懂得如何生活,现在可知道了。

街角上小贩卖熟食,一大堆女工围上去,兴高采烈地说起昨夜与男友去看的一场电影,我呆呆地做观光客,看她们面孔上洋溢的幸福。

大概是穿不够衣服,大概是吃饭盒子过饱,我觉得疲倦不堪,回到写字楼,关上房门,伏在桌子上小睡。

真没料到会睡得着。

朦胧间进入梦境,来到一个陌生的荒地。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有人说:“这是喜马拉雅山山麓。”

在梦中我诧异,来这种地方干什么?

我忽然间看见明晃晃的刀,刀用力砍在人的背脊上,肌肉连皮下脂肪翻卷起来,露出白森森的骨头,血如泉涌。

我受惊,大声狂呼。

抬起头,一手扫开,桌上的玻璃杯子落地摔个粉碎。

我喘气。

这个梦太熟悉了,这七年我日夜与它共同生存,已经成习惯。

我取出手帕抹去额角的汗,斟一杯热水喝下去,灵魂又回归躯体。

喜马拉雅山麓!我哑然失笑,做梦什么样的背景都有。

下班时分,我开始有不祥的预兆,迟迟不肯离开公司。

小老板过来,“还不下班?你面色好差。”

我勉强笑说:“今天向会计科同人慷慨激昂地陈词十五分钟,说得他们面孔一阵青红皂白,我自己也元气大伤,不过很奇怪,他们并没有什么对我不利的言行举止。”

小老板有点得意,“放心去做,建立你的制度,相信我,许多人为虎作伥,自有其不得已之处,说穿了还不是为饭碗,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也会拥护你。”

我笑了。

小老板也许不是理想的经理人才,但无异他是心理学专家。

我与他一起下班,他硬要送我一程,我只说有约会,不与他顺路,他很明白,向我扬手道别。

我的心越来越不安定,加紧步伐向大马路走去,预备叫车子。

泥泞斑斑的路上塞满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蓦然抬头,我知道为什么会心惊肉跳一整天,这不是他是谁?

化了灰了也认得他。

终于碰见他了。

我连忙缩进一条小巷,苍白着脸,偷偷探出一边面孔去看动静,他已经不见了,什么也没看到。

我浑身因惊怕而颤抖。到底是幻是真?

真是滕海圻?抑或魔由心生,全是我的想象?

一晃眼他怎么忽然不见了?

那明明是他,灰色西装与同色领带,斑白的鬓脚,英俊的面孔……不过他到这个地区来干什么?

我闭上眼睛,是我眼花吧,我实在太紧张了。

我算真的面对面碰上了,也应淡淡地看他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假装不认识他。

这个反应我练习已经有七年,怎么一旦危急起来,半分也使不上?太窝囊了。

心一酸,眼泪自眼角滴下,我刚伸手要擦掉,忽然有一只手落在我肩膀上。

情急之下,我突叫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那人使劲道歉。

我转身,看到是一个年轻小伙于,惊魂甫定。

“是我,”他说,“记得我吗,我叫左文思,我们见过一次。”

我怔怔看着他。

是,左文思。我是怎么了?我怎么像是自鬼门关回来似的?

“我记得你。”我努力镇静下来,撂一撂头发。

“我吓你一跳?”他抱歉地说,“我刚才在大马路看见你,来不急走过来,没想到你已不见,幸亏在小巷一张望,又发现你在发呆,怎么钻进来的?这里多脏。”

“我……我不见了一只手套。”

他说:“在这里,不是一只,而是一双,不过要洗了。”

他替我把手套拣起来递给我。

他看着我,脸上喜气洋洋的,“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

“我在这里办公。”我说。

“替谁?”

“曹氏制衣。”

“啊。”他显然对这一行熟悉。

“你呢?”我随口问。

“我来取订单。”他答。

他扶我走出小巷,我已定下神来。

“让我送你一程,”他坚持,“你精神有点不大好。”

我不再坚持,默默跟他前去。

他并没有开车子,我们上的是街车。

我神色非常恍惚地倚靠在车椅垫上。我发誓刚才见到滕海圻。

香港这么小,既然回来了,便一定会得碰见他。

我苦笑,还是对牢镜子,多练习那个表情吧,先是淡淡地看他一眼,然后若无其事地走开。

“韵娜。”左文思唤我。

“是,你同我说话?”我吸进一口气。

“你怎么了,鼻子红彤彤的。”

“噢,我重伤风。”

“我有预感,我知道我会得再碰见你。”他搓着手,兴奋地说。

我回过神来,“那当然,除非不出来,否则总会碰得见。在咖啡座、戏院、马路,这是一个人挤人的城市。”

“啊,韵娜,我可以约你出来吗?”他起劲地问。

“我?当然。”我有点不自然。

“我打电话给你,我记得你说过要看我的设计。”

“啊……是的。”我掏张卡片给他。

“谢谢你。”他慎重地收起来。

“我到家了,谢谢你。”我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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