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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我惊异,“我已经给你这样热烈的反应,噫!你期望什么?由我主动在你车子里**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顶去报告全人类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别告诉我你需要的是花痴女。”
他说:“你瞒不过我,这些巧言令色瞒不过我。”
我踱到树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躯交出灵魂?”我迟疑说,“我认为还是由我自己保管这三样东西的好。”
他背着我,“是为了一个男人吧。”
我说:“每个女人背后都有男人,每个男人背后都有女人,这有什么稀奇。”
他仍然背着我,“这是个比较特别的男人吧,你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样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头。适才匆忙间忘记了戴护腕。
冷风钻进我的外衣,我打个寒颤。“够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转头要上楼。
他拉住我,“慢着。”
“看,”我冷静地说,“我就是这么一个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灵魂,更不用说是交出历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过来,那道疤痕足有整个手腕那么宽,两层粉红色的肉厚厚地翻开来,粗糙的缝针痕清晰可见,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断离我的手腕,随后由笨拙的缝工驳回,骤眼看,的确恐怖不堪。
我冷笑问:“看清楚没有?满意没有?”
他惨痛地看着我,“是谁?是什么人?他为什么造成那么大的创伤?”他声音嘶哑。
我收起手,把手插进袋中取暖,我很镇静地说:“是我,是我自己。一个人若不杀伤自己,外人休想动弹。”
“你痊愈了?”
“如果没有痊愈,就不会回来。”
“那人在香港?”
我没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弃,举起双手投降。“从没见过像你这样倔强的女人。”
我笑,“站在这里像置身西伯利亚,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楼。
“我不认为今天晚上我还睡得着。”告别时他说。
我也没睡着,整夜看小说,思潮起伏。
因为“苍蝇王”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我看“麦田捕手”。第一千次读,仍然感动得落泪,一直觉得“麦”比“苍”好看,纯粹私人意见。
每当心情波动,最好寄情于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说,不用费许多神而可以将心思暂寄。到六点钟,眼皮支持不住,搭下来,睡熟。
闹钟像哗鬼似的响起来,我大声呻吟跳起来,迟到,我要迟到了。睁开酸涩的眼睛,才发觉自己穿着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过去照镜子,眼睛红丝满布。
父母已经起床,母亲声音细细。
“没多久就回来了……约大半个小时。我瞧得没错,文思是规矩人。”说的明明是我。
父亲说:“唉,这些年,看她也受够了,无论如何总得支持她。”
“他俩看情形也快了。”
父亲在喉咙里发出一阵声音作为回答。
我趁这机会推门出去,“可有粳米饭油条?”
“神经。”是妈妈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麦片鸡蛋再往床上躺,翻来覆去。红光满室,可怎么睡呢?”
起身出门去找文思,缓缓踱到他寓所楼下,那种三层楼的旧房子,因救火车上不了狭而斜的小路,因此逃过拆卸的命运。我站在他楼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时,气喘,一身汗,但又犹疑着不好上去。
也许他有朋友在,碰见就自讨没趣了。
我坐在低石栏上搓着手。
即使结为夫妻,也不等于我属于他,他属于我,骨血相连。他还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应当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这么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门。
露台上挂了许多攀藤植物,显然有数十年历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鲜艳欲滴。
这时候下起微雨来,我口中尽呵白气,印象中这亚热带城市从来未曾这么寒冷过。
我还穿着昨夜的衣服。
我决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个电话把他叫醒。
刚站起来,听见文思叫我,“韵娜?”完全不相信,他见到的确是我。
我抬起头,见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挥手,他揉眼睛。
我大声嚷:“说呀!说‘罗密欧,为什么你是罗密欧?’”
他说:“我马上下来。”
我也奔上楼梯,两人在梯角撞个满怀,但我们没有拥抱,只是笑弯了腰。
“上来上来,我那里暖和得很。”
我抱着双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马上觉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时。
我看看身上,实在不像样,都快发臭了。真该洗好澡才来,呜呼。
文思问我:“你这样痴心跑来看我,是不是爱的表示?”
“我来看你,是因为我闷得慌。左文思,为什么任何话自你嘴中说出来,就变得这样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这样也是恋爱。
他给我看小册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杨的摄影机比整容术还厉害,经他技术的美化,我恍惚回复当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说。
“那简直不在话下。”文思说到他的事业是绝不谦虚的。
“你在哪一家大学学的设计?”我随口问。
“大学?我可没有念过大学,只有半工读地在工专夜校念过纺织科,”他不悦,“拉嘉菲圣罗兰姬斯亚米索尼是大学生吗?”
为了刺激他的自负,我造作地深深吸进口气,“什么,不是大学生?只恐怕家母不肯让我嫁你。”说得煞有介事。
文思一怔,随即笑。
过一会儿他问:“你肯嫁我吗?什么时候?”
我又后悔把话说造次了。连忙躲进他浴间好好洗把热水脸,好若无其事地出来。
时间过得似特别快,嘻嘻哈哈一个中午过去,黄昏来临,我累得几次憩熟,脑袋摇来摆去,结果由文思把我送回去。
星期一,我变了一个新人,穿全套云之裳设计,面孔上略加化妆,又用母亲的皮包,虽然还足踏球鞋,到底非同凡响。
同事看到我推门进去,投来的目光犹如看到一个陌生女人,半晌才惊叫:“韵娜!”
小老板出来看热闹,也说:“韵娜!”上上下下打量,“错不了,还会愁没衣服穿?好家伙。”
头三天总会是多难为情,过一阵大家就会习以为常。
下班跑到名店区,恍如隔世,多少年没来了。
我蹲在鞋店挑鞋,立刻有时髦的太太问:“小姐,请问你这套衣服在什么地方买的?”
我客气地答:“不是买的,是左文思为我设计的。”
“嗯?只有一件?”立刻投来艳羡的目光。
“大概是。”我微笑。
“叫他设计件独一无二的衣裳,要什么代价?”她兴致勃勃地说。
我忍不住淘气,一本正经,左右环顾一下,压低声音说:“要陪他睡觉。”
那位年轻太太听得面无人色,张大了嘴。
我犹如笑着同售货员说:“要这几双。”
直到我提着新鞋出门,她还如雷殛般坐在那里不动,大抵在郑重考虑是否值得为一件衣服失贞,她恐怕在想:在这个争妍斗丽,风头至上的社会里,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对于与祝太太同类的纯洁中年少妇,特别有反感。许是妒忌她们生活过得太舒适正常。
回到家,司机老莫在平台上一见我便拍手奔过来,“好了好了,小姐,你总算回来了,老爷病发,太太已把他送到医院去了,快跟我来。”
我听这话浑身凉飕飕,轻飘飘,身不由己地上了车。
第五章
母亲在医院大堂团团转。
我与她会合,大家一句话都没有说,便上楼去。
父亲已脱离危险,虚弱地躺在病床上,脸色灰败。
医生轻轻说:“这一次运气好,下一次就很难说。”
父亲辗转,呼母亲,要喝水。
母亲眼泪滚下。
父亲饮水后又要找韵娜。我鼻子发酸,连忙过去。
“韵娜,”他轻轻问:“你几时同文思结婚?我总得看到你同他结婚。”这始终是他心头一块大石。
我应该决定,“我们下个月结婚。”
“啊,”他放心了。
医生说:“明天再来看他,让他多休息。”
母亲说:“韵娜,你回家去吧,老莫与我在这里可以了。”
我点点头。
我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自己推销出去。
真是苦笑连连。
我把鞋盒子堆在一角,呆了一晚,怎么同左文思开口?
如果父亲没有见过文思,还可以在街上胡乱拉一个男人来假订婚,现在连这样的破桥段都过不了关。
菲籍女佣正对牢电话说,洋泾浜英语:“她不舒服,不听电话。老爷在医院,太太去陪他……一定要叫小姐来?”她看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