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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无奈,只得默默地点了点头。
第五章笑无心
三里店。
是靠近南陵县的一座小乡镇。
乡镇虽小,但因位于官道要路,故而往来行旅客商,倒也络绎不绝,镇上的街市也颇为繁荣。
古往今来,似乎都有着一个不变的定例。
那就是——
凡是位于官道要路口的镇市,不论它多么小,镇上开设的茶楼、酒肆、客店,都要比普通的镇市上多。
当然,这完全为了便利于往来行旅客商,但,这种地方,也唯有这一行生意比较兴隆好做,容易赚钱。
因是,这座三里店。
名义上虽叫做三里店,其实它的街道,依着镇名,顶多只能打个对拆,最长不过一里许左右。
一条通直的大街,从街头一眼可以直望街尾。
街道两旁,商店林立,但,其间的茶楼,酒肆、饭馆客店,却占了总数的三成以上。
兴发楼。
是这座三里店镇上最大的一家酒楼。
这家“兴发楼”,不但卖酒,卖饭,卖茶,而且还兼营着客店的生意。
人生“衣、食、住、行”四大要件项目中,这家“兴发楼”竟兼具了两项,因此,其生意之鼎盛,已是可想而知。
于是,财源滚滚而入,也正合乎了他的店名,“兴发”之意。
※※※※※※
时刚过午不久。
三里店上来了一位少年美书生。
他,穿着一身白衣,胯下白马,配着银鞍银蹬,人更生得丰神俊逸,貌胜潘安子都,潇洒脱俗出尘。
这位少年美书生是谁?
甭说,他正是那被少林、丐帮,极端尊敬的侯大公子——侯天翔。
他一进入镇头,立刻就引起了镇上很多人和那些过路的行旅客商的注目,大家心中都在暗忖:“这位公子好俊的相貌人品……”
侯天翔,他神情悠闲地安坐在马背上,任由白马徐徐前行。
蹄声“得得”,那缓慢而有节奏的音响,终于在“兴发楼”的门前,悄然静了下来。
这种地方,虽然位于交通要道,平日里往来的行旅颇多,但,像侯天翔这等翩翩绝世佳公子般的俊品人物,几曾见过?
尤其是一般市侩小人,店伙计的眼中,更认为这种俊品人物,不是什么王孙公子,当朝权贵的少爷,起码也是富豪士绅的爱儿。
这种公子哥儿,是他们的财神爷,他们怎敢怠慢。
是以,白马才在“兴发楼”外停住,店堂内立刻像一窝风似的抢步奔出了四名店伙计,一个个全都哈腰躬身谄笑着说道:“公子爷,您请下马,我们这儿要什么有什么,楼上的雅座,既干净又清静,侍候也最周到。”
侯天翔微笑地点了点头,慢条斯理的下了马背,望着那名牵着马缰辔的店伙计笑说道:“伙计,我这匹马,嘴很刁,麻烦你用最上好的黄豆拌好酒喂它,回头我一定重重的赏你!”
这名店伙计一听说马要用最上好的黄豆拌好酒,就越发的认定这位贵公子的来头出身必然非常之大。
因是,不由更加眉开眼笑,恭敬地哈着腰,谄笑地连连点头说道:“是,是,公子爷,您请放心,小的知道了,最上好的黄豆拌最上好的酒,绝对错不了。”
侯天翔点头一笑,跨步入店登楼。
三名店伙计,狗颠屁股般地紧紧跟随在身后。
侯天翔并没有依着店伙计的意思招呼进入雅座,却在靠窗临街的一张空位子上坐了下来。
店伙计当然不敢多说话,免得引起这位贵公子的不高兴。
于是,三名店伙计,立刻忙着擦桌子、倒茶、送水,拼命的巴结侍候。
当然,他们如此巴结侍候的目的,是希望这位贵公子算帐的时候,能够出手大方,多赏他们点小费。
大概是因他们巴结得太过火了些,旁边不远的一张桌上,有人突然发出了一声不平的冷“哼”,骂道:“哼!狗眼看人低的混帐东西。”
这骂话的声音不低,店伙计们听到了,楼上所有的客人也听到了,自然,侯天翔也听得很清楚。
侯天翔目光微转,已经看清了骂人的是左边一张桌子上,六个横眉竖眼的凶恶大汉之一。
他眉头微皱了皱,望着其中一名店伙计笑着说道:“谢谢你们,你们别只顾招呼侍候我一个人了,还有其他的客人,快去多侍候些,回头我算帐给小费时,你们放心,每个人都有一份,决不会得少了一个人的,我这里只要有一个招呼就行了。”
那名店伙计一听,连忙哈腰谄笑着说道:“是,是,公子爷,您多大量包涵,谢谢您。”
说罢,便和另一名店伙计,依言去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剩下一名店伙计侍候着,侯天翔便向他点了酒菜,这名店伙计立即飞快的奔下楼去,亲自到厨房里特别关照,替侯天翔张罗酒菜去了。
※※※※※※
侯天翔进入“兴发楼”不久。
镇头上又来了一位白衣白马,配着银鞍银蹬的少年美书生。
这位美书生比先前的那位美书生年纪轻了些,但,一张脸蛋儿,比先前的那位更俊,两只眼睛黑白分明,也更亮。只是,没有先前的那位潇洒,而且,气度上似乎也差着了点在这位少年美书生的身后,紧紧跟随着一匹黑马,黑马背上,则是个一身青衣,年约十七八岁的美书僮。
显然,这是主仆二人。
不但这位白衣美书生俊美无比,令人羡煞,即连青衣书僮,竟也是一位万难选一的俊美少年。
想来他如果不是个书僮的身份,如果换上一件儒衫的话,必然也是位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无疑!
只可惜,他不是。
他生来命薄,为人书僮,真委屈了这副俊逸清秀的好相貌,实在令人替他惋惜!嗟叹!
先行入镇的那位白衣白马书生,神情悠闲,马行从容。
那气度,那风华,更给人一种深刻难忘的好印象!
但是,这主仆二人可就不同了,他们给人的印象虽也很好,却远不如先前的那位,气度,风华,也令人有着不如之感。
这主仆二人纵马飞驰如风,而且马身上都见了汗,分明已经过一阵子的长程疾奔而来。
看情形,他主仆二人,可能身有着急事!……
进入镇头,主仆二人虽然轻勒了勒马缰,略略控制了些马的奔行速度,但,仍是非常之快。
马到“兴发楼”门前,二人竟忽地一收马缰,突然停住,目光瞥视了旁边拴着的白马一眼之后,二人互望着微点了点头,脸上同时浮现起一抹会心的笑意,接着一齐翻身下了马背。
这主仆二人是谁?
他们正是那葛玉凤姑娘和侍婢兰儿。
此刻,甭说,“兴发楼”店堂内早又飞奔出四名店伙计迎了上来。
店伙计一面接过主仆二人手里马缰绳,哈腰谄笑的招呼着,心里一面暗暗觉得奇怪不已,忖想道:“今天是个什么日子,哪来这么巧的事情,两位书生相公,不但都长得出奇的俊,而且又都穿着一身白衣骑着白马,配着同样的银鞍银蹬……”
店伙计心里暗忖中,葛玉凤姑娘已和兰儿二人,一前一后举步入店登楼,两名店伙计连忙随后跟上。
主仆二人上楼之后,目光略一掠扫,便在侯天翔对面不远的一张空桌子上坐了下来。
跟在后面的两名店伙计,自是毫不怠慢的抢步上前擦桌子,忙着倒茶拿水招呼侍候,蛤腰问道:“公子爷,您要点什么酒菜?”
这时,侯天翔点的酒菜,已经送了上来。
姑娘目光一瞥侯天翔的桌上,道:“照那样来两份好了!”
店伙计一听,不由暗伸了伸舌头,心想:“我的乖乖,照样来两份,一份五两多银子,两份就是十一两银子,又是一位阔财神爷,看来我们今天是交了财神运了……”
他心里暗想着,口中已是忙不迭地点头应道:“是,是,公子爷,您请先坐息一忽儿,小的这就替您送上来。”
※※※※※※
当姑娘主仆二人登上楼,甫在楼门口现身之际,侯天翔就不禁微微一怔!
自然,原因并不是侯天翔看出了她主仆二人的身份,而是兰儿的一张脸孔,在他的记忆里,有着似曾相识之感。
但,这感觉,电闪之间,也就释然了。
因为,他微一怔神间,虽然立刻就想到了兰儿,但是,这青衣书僮嘴唇角边上,有一粒珍珠大的红痣,而兰儿却没有。
不过,他那锐利的目光,却看出了二人的特异之处。
那就是,这主仆二人,不是一般普通的文弱书生书僮,二人均有一身颇为不低的武功造诣。
蓦然!
楼梯一阵“蹬蹬蹬”急响,楼门口出现一个一身红衣红裙,背后斜背一柄长剑,年约十七八岁的少女。
这红衣少女,在侯天翔的记忆里并不陌生。
她,正是曾在青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