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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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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来得比预想中更快。午夜时分,北方已传来了暴雨般的马蹄声,火光在夜幕深处浮动,迅速朝着这方接近。紧接着,南方也吹响了蛮族军队的号角,一声紧接着一声。

“南边、北边都有军队,我们往哪儿走?”

“就待在这儿。”倾城沉着的说,“把火熄灭,马赶到树林里。他们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三堆篝火刚刚被浇灭,北面的军队已经冲到跟前,他们从树林前冲过去,**蛮族人的队列。武器碰撞声在黑夜里此起彼伏,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草地上,隔着一条干涸的河床,倾城可以看见红色的液体正在河床里流淌。

黑夜里的厮杀以一种古怪的沉默方式进行着。南方的军队是身披兽皮的蛮族人,人虽然多阵型却很混乱,武器也很混乱,北方的军队身穿黑色衣甲,人数虽少却训练有素,步兵使用短刀和盾牌,骑兵使用长枪,很快就取得了优势。

天蒙蒙亮的时候蛮族人已经一败涂地,只有几处还在持续战斗。林中惊起的宿鸟吸引了黑衣军团的注意,一支骑兵小心翼翼的围上来,命令林中的人出来。

“是我们的人。”苏摩悄声告诉众人,率先走出林地。

倾城等人也跟着她走出去。

刚一走出林外,马上有骑兵围上来,用长枪指着他们,命令道:“蹲下!全部蹲下!”

瓦上霜皱了皱眉头,大声道:“你们不认的我了吗?我是韦尔斯女侯爵,叫你们将军过来说话。”

“真的是您?”对面的骑士慌忙跳下马来,单膝跪下,“请原谅我的粗鲁,紧那罗将军正在找您呢。我们三天前从要塞出发,路上遭遇了野猿人的军队,不得不回头赶走他们,您没受伤吧?”

“我没事。”

在骑兵队的护送下,倾城一行被带到一座简易的营帐前。一个身材高大的便装的男子在营门前等候。苏摩站在他身旁,正笑着冲他们挥手。“快来呀,干娘、君上!我爹亲自来接我们了。”

“君上,我已经等你很久了。”男子亲切的拍着倾城的肩膀,眼中满是激动。嗓音很熟悉,脸却很陌生。倾城仔细端详了一番才从那张刀疤累累的脸上找到当年的神采。

“史克尔!果真是你!”

“想不到吧,还能在这里见到我。”

“咦~你们认识?”瓦上霜好奇的打量着激动的难以自持的男人,问道:“史克尔是谁?”

“我过去的名字。”紧那罗摇头叹道,“已经整整十年没人这么叫我,现在这名字听起来就像陌生人。霜妹、苏摩,你们带客人进帐休息,我有事跟君上谈。”

“我这次来——”

史克尔摆摆手说:“你们的来意苏摩已经告诉我了。我想知道的不是这些。现在只想问你一句话:对现在的我,你有何看法。我只想听实话。”

倾城沉默了片刻,目光投向苍茫的远山,缓缓说道:“十年的时光实在太漫长,在遇到苏摩之前,我根本没想到黑十字军的领袖紧那罗就是史克尔。那时候我只想着说服你,请你和你的军队帮助我。而在我知道你就是史克尔以后,我的心情就全变了,只想快一点见到你,我渴望知道这些年来你的景况,对我来说你还活着就已经是天大的喜讯了,上山的初衷反倒无足轻重。从那时起,我不止一次预想我们的会面的情景,很遗憾其中不包括眼下发生的这种。我不再想知道你这些年的境遇,因为我知道那一定充满了不幸和灾难,我不想再让自己难过。你也许还记得,当初在帝都的时候我和你交情并不算特别亲密,虽然我们都是宇明公的门下,但你和我并不是一类人。我印象中的史克尔师兄是个面冷心慈的人,这使他遭受了一次又一次的不幸;而我却幸运的多,一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在那之后,我和你都在命运的捉弄下头破血流。你从帝都到了塔西罗尼亚,成为紧那罗。我从帝都回到昆仑,现在又来到这里,成为你眼前的我。我们的性格不同,经历也不同,但我们都尝过梦想破灭的滋味,都曾拒绝面对现实,拒绝回忆悲惨的过去!时间过得真快,宇明公辞世快10年了,稷下学宫已经不复存在,帝都的生活恍若一场梦,一个帝国灭亡了,另一个帝国兴起了,很多人死了,更多的人背井离乡。刘胜阳不在了,史克尔变成了紧那罗,格兰特和萧红泪似乎成了敌人,我成了你面前的我。你问我对你有何看法,我现在就告诉你:不管你是紧那罗还是史克尔,你对我来说永远是那个面冷心慈的大师兄,本来我只希望得到你接受我的求助,现在我却希望你拒绝,我已经失去了太多太多朋友不想连你也失去!我想说的就是这些,假如你相信就请举起右手然后接受我的拥抱;假如你不相信就请举起左手然后我会高高兴兴的下山去!我想说的就是这些。”

紧那罗没开口,泪水早已模糊了他的眼睛。他举起了右手,与同样泪流满面的倾城拥抱在一起。

第二章 西天晚照

现在,倾城一行已经进入了黑十字军的总部。这是一处地势险要的要塞。背山面水易守难攻,要塞里有田庄和牧场,日子过得相当不错。

紧那罗和黑十字军已经答应援助凤凰城,但在出兵之前,他们必须先解救自己。

就在倾城到达要塞的第二天下午,斥候传来消息,黑马大王和野猿大王已经率领本族部队朝要塞方向开进。约有一万骑兵和同样数目的步兵参加了这次入侵,预计三天内就会进入要塞前方的河谷平原。

在过去几年里,黑十字军的要塞经受了蛮族人的多次攻击,但都顽强的守住了,但黑马族与野猿族联合进犯,这还是第一次。

在作战方面,黑马族人和野猿族人有先天的优势,但也有先天的缺陷。

黑马族天生就会骑马。他们甚至不需要马鞍,就能适应长途奔袭的作战,他们在马上作战的时候简直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灵巧稔熟,比古代神话中骁勇善战的半人马战士更令人生畏。黑马族的男孩从三岁起起就要由父母带到大王那里去,选定一匹小马驹作为终生伙伴,从此共同生活共同作战,成年后娶妻生子,这匹马也要算做家庭的一员,假如它不幸死亡,也要按照悼念家庭成员的方式举行隆重的葬礼。从某种意义上讲,女人对黑马族战士来说不过是延续种族的工具,战马才是真正的生活伴侣。

黑马族战士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马上,在战争年代,吃饭睡觉也在马上解决。长期骑马使他们的肢体格外强壮发达,却生疏了行走和奔跑的技能。因此黑马族战士一旦没有了马就会变得非常被动,他们双腿修长笔直,可跑起来却连调皮的小孩子也追不上。而且掌握不好平衡,经常摔跟头。在塔西罗尼亚山上有时你会看到一个人走路的样子像在练习相扑,不用怀疑,他准是一个丢了马的黑马族人。

野猿人恰恰相反。他们不但在陆上行动自如,特别擅长爬树,而且懂得利用一切资源隐藏自己。他们天生驼背,但感官敏锐,虽不及黑马人强壮,智慧却更胜一筹。野猿人擅长使用投石器和一切飞行道具,比如绳套、标枪、回力镖,近战惯用匕首,并有一套祖传的歹毒肉搏战术。

野猿人不喜欢骑马。按理说,野猿人天生平衡性良好,身手又灵活,学习马战并不难。但是马和其他牲口天生反感野猿人,看不惯他们鬼鬼祟祟的习性举止,拒绝他们靠近,否则就会愤怒的发狂,如同得了狂犬病。

黑马族和野猿族的女人都不准参军。

在社会组织方面,两个部落完全一样。由一个大王作为军事和政治统治者,精神则由司祭控制。大王是世袭,被认为是最高贵的人;司祭则师徒相传,被认为是无所不知的智者。

千百年来无数次内战外战,使黑马人和野猿人都对自家的优势与缺陷了如指掌。因此在对付黑十字军的问题上合作,既是利益所趋,也是战术需要。

一万骑兵分成十个马队,分别由一个千夫长统领。黑马族的大王亲任骑兵统帅。每队骑兵搭配同样数目的步兵方阵,在战斗中这些敏捷、勇猛的野猿人与骑兵配合在一起,构成中坚力量。骑兵撤退时就退向他们那边去,如果发生什么紧急情况,他们也很迅速的冲向前接应,有人受重伤从马上跌下来,他们便立在他四周团团围住保护他,如果需要前进得更远或撤退得更迅速时,他们的速度也练得非常之快,只要攀着马鬃,就可以随同骑兵一起进退(有黑马族骑士在场,马儿不得不忍受野猿人的存在)。

配合亲密无间的战术是千百年外族不断入侵的背景下形成、发展起来,在两个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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