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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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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自己应该怎么做呢?

力量这种东西,不会凭空从天上掉下来,当然也不会真的通过向流星许愿就能实现。正常情况下,只能按部就班,刻苦锻炼,一点点地逐渐积累——这是正道,然而正道总是意味着漫长的时间,琼恩却恰恰没有时间。事实上,他不到二十岁就已经踏入高阶巫师行列,有今天的造诣,已经是大开特开作弊器了。除此之外,要想获得力量,而且是快速获得力量,或者是与邪魔达成契约,出卖灵魂;或者便是借助外物,例如什么宝物神器之类。

七秘器?

自从得知自己的伊玛斯卡皇室血脉时起,琼恩便开始留心那传说中的七秘器,期望能够得知它们的下落,最好能弄一两件到手,他去烛堡查阅资料,向奥沃请教,都是为了这个目的。根据恶魔欧凯的说法,似乎只要有七秘器之一在手,就可以横行天下,如果七秘器齐集,便连漫天神明也可以不放在眼里。琼恩自然不会相信这种话,但七秘器确实是“至高”级的神器,这是所有资料都公认的。

至高级神器,到底是个什么概念?举几个简单的例子即可知。奥沃号称宝物收藏家,宝库里的神器大大小小约有数十件,但却没有一件够得上“至高”级(除了那几张耐瑟卷轴的残页,算是至高神器的“碎片”)。“耐瑟卷轴”是至高神器,奠定了耐瑟瑞尔帝国的魔法学基础,开创了历史上最光辉灿烂的巫师时代。思思手中的“寒冰之戒”是至高神器,据说能够让整个世界陷入冰封,还能让人永生不朽,青春永驻。阿曼纳塔三圣器是至高神器,其中之一的“炽阳之杯”,一击就将阴魂王子布雷纳斯的半个身躯化作飞灰——而且奥沃说得很清楚,那炽阳之杯还是个残缺品,少了一个部件,否则王子殿下只怕当场就挂了。

如果自己也能持有这样强大的神器,在面对诡谲莫测的未来时,无疑会增大很多把握吧。

神器这种东西,大致上也可以分正邪两种,前者往往偏于防御、祝福,针对性强,杀伤力不足,门槛高,限制条件多,但无副作用;后者往往威力巨大,破坏性极强,而且门槛极低,人人可用,但使用风险极高。前者的典型例子,例如梅菲斯手中的辉阳护符,杀伤力只针对亡灵,而且必须是远古太阳神阿曼纳塔(或者继承了阿曼纳塔神职的提尔、兰森德尔)的高阶神职人员才能使用,在其他人手里就是个摆设;后者的典型例子,例如传说中的碎魔晶,对使用者几乎没有“资质”上的要求,连个不成器的巫师学徒拿到了,都能够在北地兴风作浪,呼风唤雨——但历史上获得这种神器的人,十有八九都挂了,少数是被正义英雄干掉,大多数则是被神器反噬,自己把自己玩死了。

总结起来就是,门槛越高,安全性越高,风险越小;门槛越低,安全性越差,反噬越强,这也是符合平衡之道的。如果是碎魔晶、魔戒那种神器,强则强矣,门槛又低,持有者却是十个就有十一个没好下场,这种东西琼恩是从来是敬谢不敏,避而远之。他是想变强,不是想自杀,生命如此美好,他还没活腻呢。但门槛高的神器,大多又是专为那些有崇高理念坚定信仰光明人格的人设计,琼恩怎么看自己都不适合……

唯一适合的,就是七秘器了。

七秘器是伊玛斯卡帝国的传国至宝,血脉限定,唯有皇室才能使用,门槛不可谓不高,安全性毋庸置疑,契合性也毋庸置疑。套用游戏说法,就是量身打造的专属装备,而且还是灵魂绑定的。无论从哪个方面看,都是最完美的选择了吧。

直到今天下午之前,琼恩都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憧憬和希望的——然而和凯瑟琳的会面,却生生在他头顶浇下一盆冷水。当凯瑟琳向他借走那条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金色游龙时,琼恩顺口问了句它是什么,得到的回答是“第七器”。

就算再迟钝的人,也会把这个词和“第七秘器”联系起来吧。也即是说,七秘器之一,其实早就已经在自己手中,然而自己压根没有察觉,更别说使用了。这给琼恩造成的打击,可不是一般的大,打个不甚确切的比方,就像你很穷,一直期望着能买彩票中五百万,但一直未能如愿,你家里有个瓶子,一直当做杂物扔在角落里,甚至自己都忘了,突然某一日被人花十块钱买走——而买家此时告诉你,这个瓶子是古董,价值千万。这种失落感,当真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当然,凯瑟琳是说“暂借”,不是取走。但更严重的问题是:如果自己早就拥有第七秘器,却都不知道它的存在——那就算有一天,自己真的得到了其他秘器,难道就一定能顺利使用吗?七秘器必须伊玛斯卡皇室才能使用,但并不等于说,只要是伊玛斯卡皇室,就一定能够使用七秘器吧。这其中,是否还有别的限定条件呢?

头疼。

思绪纷乱中,琼恩渐渐睡去。

阴影谷篇 第五十五节 琼恩的事业

几声清脆的鸟鸣从院中树上传来,惊扰了卧室中的静谧,将琼恩从睡梦中惊醒,迷迷糊糊地随手往身旁一摸,发现空荡荡的没人。他稍稍清醒了点,睁开眼睛坐起身来,看见窈窕美丽的少女披着一件粉绒睡袍,正坐在窗前,对镜梳妆。浅白色晨光自窗外透入,映在她的脸颊上,泛着柔和微光,越发显得整个人英华内敛,温润如玉。

真美。

琼恩靠坐在床头,静静欣赏着眼前的美景。少女拿着一只象牙梳子,仔细地将灿金色秀发梳理整齐,然后分成几缕挽起,似乎想要盘成发髻,但她显然不擅此道,笨手笨脚的,尝试了半天都没能成功。一气之下,她索性将头发放下,梳了个最简单的马尾,用一根白色细丝带扎住,倒也显得非常之干净利落。然而少女对着镜子看了看,侧过脸照了半天,终究觉得还是不满意,不由得皱起眉头,努力地思考着,脸上微微流露出苦恼的神情,不知道该怎么做。

“到底要用哪种发型才更漂亮呢?”

因为太过专心致志的缘故,平时警觉如鹰的少女并没有注意到男友在背后静静欣赏的目光,她正满脑子都充塞着复杂的发型问题,直到琼恩看得有趣,忍不住出声询问才回过神来。“你干嘛呢?”琼恩含笑问,“一大清早的,折腾头发做什么?”

“因为真的很麻烦啊,”梅菲斯咬着嘴唇,抱怨着,“头发长了就是难打理。”

十六七岁的少女,正是女性意识完全觉醒,最爱打扮的时候,然而梅菲斯是个例外,她素来崇尚简洁朴素,方便实用,衣服都是清一色的衬衫长裤,头发更是稍微长点就立刻剪断,免得碍事。是和琼恩在一起之后,她才开始留长发,两年时间下来也已经颇现成效,但随之而来的棘手问题,就是如何打理了,这方面她可实在没什么经验。

“那就剪掉吧,”琼恩随口建议,“还像以前那样就好了啊。”

少女气恼地瞪了他一眼,“你不是说喜欢女孩子留长发么?”

“唔?我有这么说过吗?”琼恩愕然,“不记得了。”

“当然说过啊,就是那次我们去阿格拉隆的路上,”少女提醒,“我问你:喜欢我长发还是短发;你回答说:长发,这样才像女孩子,以前短发的样子太刚硬了——这些话我可全都记得呢,别想抵赖。”

“……你记忆力真好。”

被梅菲斯提醒,琼恩总算勉强想起来,模模糊糊的似乎是有这么回事。其实对于女孩子头发长短的问题,他并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偏好,长发飘逸自然是温婉柔美,短发也很俏丽可爱,或者英姿飒爽,别具风味。尽管如此,琼恩还是心中隐隐感动,他当时也就是随口一说,并非很认真,没想到梅菲斯却真往心里去了,一直都记着。

他从少女手中取过梳子,回忆着以前见过的那些各式各样的漂亮发型,想帮她也照样弄一个。但这种事情又哪里是那么容易的,折腾了半天,依旧还是徒劳无功,最终只得无奈放弃。“算啦算啦,你把我头发都弄得一团糟了,”梅菲斯笑着,“还是梳个马尾吧,最简单。”

琼恩怏怏地把梳子递还给少女,“女孩子的头发真难对付,”他发表评论,“比法律和魔法复杂多了。”

“那也未必,看人的,”梅菲斯说,“凛就很会弄头发,能够做出上百种造型呢。”

“是吗?”琼恩倒真是没想到,在他的印象里,凛自己的发型永远都是那充满傲娇意味的双马尾,从认识起就没变过吧。如果真如梅菲斯所言,她的这种专业素质怎么从没在自己身上展现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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