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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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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阵惊呼声,小白撞破了墙壁,呼啸着跳过众人的头顶,三下两下摆脱了后面追赶的人群,又冲过城门关卡,向着南方急驰而去。

李冰一路上已经摔得狼狈不敢,浑身的衣服被磨得破破烂烂,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整个人灰头土脸,在一阵激烈的颠簸后,已经被小白折磨地半死不活的李冰终于松开了手……

(老万望着被小白拖了十几公里的李冰,抹了抹眼泪,说道:“可怜的孩子~大家捐点鲜花和订阅给这孩子买点伤药吧?)

第一百零二章 小村一夜

“上课去……”李冰迷迷糊糊从床上地醒来,脑袋却不知撞到什么东西,好一阵疼痛,李冰又迷迷糊糊地说道:“嗯?我什么时候开始睡上铺了?”

因为他看见天花板离他的距离短的很,自己稍微把头挺一挺就会撞到天花板。

周围陌生的小号家具,夹杂着饭菜的香味,还有一阵阵鸡鸭狗叫声,终于让李冰清醒了过来。

自己这是在哪?

李冰犹记得受惊的小白拽着自己跑了一路,自己差点没被一路上的搁搁碰碰给折腾死!该死的小白,下次一定要好好打你的屁股!

李冰又嘟囔了几句,慢慢从床上爬起,哈着腰缩着头走在这个小房间内,这儿的房间样式颇像洛水城野矮人门的房间风格,难道自己在野外被矮人救了?

李冰还在疑惑,房间的门开了,门外走进一个小孩,不,应该是一个很像小孩的半身人!

半身人可以说是世界上最欢乐的一群人,他们没有过强的臂力,也没有魔法天赋,甚至没有什么像样的技术手段,尽管据说他们是矮人和侏儒族的近亲,但是他们温和善良的性格根本无法和矮人的暴躁或是侏儒的精明能联系到一起。

半身人身材很像人类的小孩,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耕作、酿酒、吃饭、抽烟等等等等与一切和平安宁的事务,在数次大战中,半身人受到过数次残杀和奴役,但是他们依旧故我,每次都是等着别人来拯救他们,然后他们继续享受和平和安宁。

大概是这种懦弱的种族实在没有什么力量,至今大陆上的各个教派都懒得来收拢他们,不少人甚至忘记了半身人的存在,半身人们也一直安宁地生活在大陆各地,偶尔会有一两个喜好冒险的半身人走出村子,也会受到各个种族的欢迎,毕竟美酒和美食谁都不会拒绝,在各国的王室,多少都会有一些半身人大厨负责王室的膳食。

“嘿,大个子,你醒了?”进门来的那位半身人笑着说道,手中还端着一盆香气四溢的汤。

这位半身人从脸部特征看,是一位少年,他有着一头散乱的黑发,一根根自然弯曲;他的眼睛像两颗绿宝石,不断散发着善良的光;他的面容很清秀,在半身人中算是很少见的小帅哥。

“大个子,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哈佛,哈佛。贝茨,贝茨家的主人,哈佛小学的教师,最喜欢烤牛排和蘑菇汤。”

哈佛很开朗,满脸阳光四溢,他把那盆汤放在了一个小桌子上,又笑道:“大个子,我忘了厨房还有剩下的烤羊排,你要来点吗?”

李冰正想说出自己的名字,但是又想到了天京城那些百姓的反应,这儿应该还在狂焰领内,他怕万一半身人也和自己有仇,便报了一个假名。

“我叫……小冰。”李冰报出了自己的小名。

哈佛又端出一碗羊排,放在了桌上,搬来一个凳子,示意李冰坐下吃饭,又说道:“小冰,你是从哪儿逃出来?”

李冰当场被一块羊排卡住了脖子,哈佛又急忙跑来拍拍他的背,说道:“放心吧,我不会告发你的,几年前,我们半身人不喜欢奴役,尽管魔族曾经奴役过我们,前几年,我们就救过几个逃跑的魔奴,只可惜他们后来出了村子不久,就被卫兵发现了,被处以了绞刑,不过他们都没有把我们供出来……”

李冰好不容易把羊排咽下,哈佛又说道:“小冰,我们是在今天早上去天京城采购调味料的路上发现你的,你那时候样子真惨~不过,医生说你没有受什么大伤,只是被磨破点皮……不过说起来,现在天京城可真是没以前美丽了,我们常去的那家商店倒闭了,我们还听说昨天傍晚,一些人烧了一座馆邸,听说你们住着那个可怕的草原屠夫李斯特……”

哈佛又缩了缩脖子,好像“草原屠夫”就把刀架在了他脖子上,“小冰,你以前是在哪儿过的?”

李冰喝了一口汤,汤很美味,里面有着不少蘑菇、牛肉和一些叫不出名字的菜色,李冰看着哈佛期待的眼神,便说道:“我以前是……陪少爷读书的,在天京城里的一所……学院,后来我不小心弄脏了少爷的衣服,少爷要杀我,我就逃出来了。”

哈佛很伤心地拍了拍李冰的肩膀,“小冰,你别伤心,既然你已经逃出来了,你就自由了,你可以住在我们村子里,想住多久就多久,人类士兵很少来这里,只是每季度来一次的收税官总是很讨厌!上次还抢走了隔壁山姆家的小山羊!”

李冰一边听着哈佛自言自语,一边埋头吃饭,半身人的美食的确不错,明明是普通的食料,他们却能作出各种美味佳肴。

哈佛说了一会,突然兴奋地说道:“小冰,你不是当过陪读吗?你可不可以去哈佛小学帮忙?学校就我一个老师,我都忙不过来了。”

李冰想了想,答应了,自己在洛水好歹都是几所大学的“校长”了,教一些小学生自己应该还是应付得来的。

吃完饭,李冰又穿上自己那件破破烂烂的外套,随着哈佛走出了那件小矮屋,出门时,李冰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哈佛出门根本不关门,而门上也没有锁之类的东西。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也就是这种程度了吧?

现在已经是深秋,远处田地内的庄稼早就收割完毕,不少小孩还在空荡的田野里玩乐,李冰就走在一条狭窄的田园小路上,路边一座座小矮屋甚至可爱,路边的那些半身人们也友好的和他打招呼。

不是洛水城百姓那种尊敬崇拜,亦不是天京城百姓那种愤恨厌恶,这儿的半身人村民看李冰的眼神就像看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半身人。

一路上,不断有可爱的半身人小姑娘冲哈佛打招呼,有几个还冲李冰吹口哨,每当李冰下意识的回头看时,那些小姑娘又会发出一阵哄笑。

“别介意,我们半身人的姑娘就是这样。”见李冰脸色不太好,哈佛还以为李冰生气了,连忙跟着解释道。

李冰不是生气,他是在感叹这儿淳朴的民风和这儿美丽的田园风光。

当初自己来到异界为什么不是降临到这种地方?也许自己就会快乐悠闲地过一辈子。

“我今天先带你去看看我们的小学,我再给你看看一些书,看你能教哪方面的课程。”哈佛欢快地笑道,他快乐,因为他找到了一个同事,一个室友。

“哈佛,你家里人呢?”李冰随口问道。

哈佛的脚步慢了下来,变得有些沉重。

“死了,我是二十年前从香格里拉搬迁过来的,我的父母和两位姐姐是在搬迁途中,被一些人类乱军杀死的,因为他们看上了我们家的财物……说老实话,我不觉得魔族有多可恶,我真后悔那次搬家……”

哈佛很快又恢复了之前的开朗,他又笑道:“你知道吗,我今年已经四十岁了,相当于人类的二十岁,不过不知道魔族的寿命是多少……你知道吗?”

李冰摇摇头,哈佛又惋惜地说道:“这可惜,魔奴当年最大的都不超过六岁,根本记不清事情,就连魔族的文化传统信仰之类都没有留下,我教历史时也觉得很为难,这些还没有弄清楚的东西怎么能随便教呢?你说是吧?”

李冰又点点头,这个哈佛很对他胃口,和他交谈自己总是很愉快,尽管大部分时候都是麻雀般吵闹的哈佛一个人说话。

“哈,我们到了。”哈佛指着路边一所较大的房子说道。

哈佛领着李冰钻进了这所房子,指着一间“大厅”说道:“这儿本来是一个什么教派的教堂,是几十年前一个半身人牧师建造的,可惜平时没有什么人入教,他死后,这间屋子就被我拿来当教室用了。”

说完,哈佛又拉着李冰弯腰钻进了隔壁一座小房间,房间内有许多书,摆满了好几排书架,哈佛又笑道:“这些都是那个老牧师留下的,什么书都有,我就是教孩子这些书里的知识,小冰,你能看懂哪些?”

李冰随手拿起几本翻了翻,当场暴汗,这些书有不少是星神教的教义,还有不少则是一些骑士小说,真正有用的书还真少,李冰顿时对哈佛的讲课内容表示怀疑。

哈佛这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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