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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鬼厮混的日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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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笑了一下,走到门口,轻轻的挥了挥手,叫他过来看。
    他走过去,看见门边有一匹纯白色的骏马,一丝杂色也没有,高大健壮,鞍镣齐全,跟他幻想中的白马一模一样,立刻他就爱上了这匹白马。
    男人的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道:“你想要这匹马吗?我可以送给你。”
    他毫不犹豫的点头,未加思索就骑上了马,男人把缰绳递给他,然后在马的屁股上使劲地拍了一下。白马箭一样的冲了出去,追风赶月,带着他穿过城市,跃过高山谷地、草原河堤,走了几天几夜,穿越了千山万水。最后,白马把他摔在了一个陌生的旷野上,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前方。
    他跋山涉水,艰难地走出了旷野,来到了一个牧区。正是他梦中的样子,蓝蓝的天,白白的云,青青的河水,绿绿的草,这里的牧民以放牛放羊来维持生活。他一无所有,只能是乞讨为生,因为人生地不熟,而且语言不通,他像狗一样流浪了许多日子。后来和牧民慢慢接触多了,他开始听懂了他们的语言。幸运的是,牧民们都很善良,送给了他一些羊,还有一匹小马,他就以这样的方式生活着。
    天天看着蓝天白云,渐渐的厌烦了起来,他结交了一帮马匪,开始四处劫掠,因一次分赃不均互相仇杀起来,就剩下他一个人,带着伤,流浪到远方的一个草原,和当地的一位姑娘相爱并成了家。为了照顾家庭,他整天忙着放牧和打猎,他们生了三个儿女,在把儿女一个个养大的过程中,他怕他们着凉、生病、饥饿,怕他们夭折。儿女病了他宁愿用自己的死来代替,在饱尝诸如此类的无数担心和折磨的过程中,儿女们被渐渐养育长大。
    未曾想,儿女们稍大之后,却不听父母的话,互相吵闹打架,摔坏贵重的东西,看到好的东西就要,父母看不到时就偷。而且夫妻两个之间还经常吵架,互相责骂,甚至有几次还打得头破血流,成了一对离也离不了、分也分不开的冤家夫妻。他们缺衣少食,日子过得十分艰苦。好不容易熬过了艰难岁月,孩子们长大,变得比较懂事,知道孝敬父母了,可他已经老了,变成了像山羊一样的老头。
    因为年纪大了,又因为养活家人吃了很多苦,而且家人总是吵吵闹闹,加上他的身体还有各种疾病,他变得像个饿鬼一样,自卑,而又无可奈何,他谁都不想见,就想麻木的活着,可是为了生活,他不得不出去打猎。
    年轻的时候,他可以猎到跑的最快的羚羊,抓到最狡猾的兔子。可现在他身体衰老,手脚关节疏松,腰酸背痛,坐下站不起来,站起来又坐不下去。好不容易坐下时就像马背上的干柴掉落在地,走路时没有气力朗朗跄跄。曾经俊美锐利的眼睛现在看不清远方,上眼皮耷拉下来几乎要盖到下眼皮,嘴瘪瘪的像皱巴巴的羊皮口袋。想说话但是口齿不清,想交谈却听不清对方说话。就这样他还得去上山打猎,尽管空手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还是拼命去做。踏着晨霜,披着夜星,度过晚年的一天又一天。
    有一次他照例上山去打猎,走了很久之后,在一个山坳里发现了一头刚刚产下幼崽的母羚羊,母羚羊身体十分虚弱、动弹不得。他非常无情地杀害了它们,然后以枪作为拐杖,一瘸一拐地背着羚羊的尸体往家走。走到家的河对岸时,小儿子看见爸爸带着猎物回来,非常高兴,一边喊着爸爸,一边兴冲冲地跑过来。
    不慎一个失足从桥上掉了下去,立刻就被汹涌的河水冲走了,哥哥姐姐看见弟弟掉到河里,赶紧跳下去救,结果也被河水冲走。妻子目睹这一切,大哭大叫,不顾一切地跳进了河里。眼看一家人转眼间都被河水冲走,他伤心欲绝、昏倒在地,不知过了多久才清醒过来。他倚着枪想站起来,却又倒了下去。
    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他曾经所珍视的不过是一片虚无,此时他的心中一片凄凉,他希望中的世界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这一切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已经没有勇气在活下去,于是他抓住了猎枪,对准了自己的喉咙,然后扣动了扳机。
    枪声响起来的一瞬间,他感觉天地之间有一道霹雳划过天际,刺穿了他混沌的一声,他立刻清醒过来,一看自己还坐在肯德基中,半伏在桌子上,泪流满面,手中的冰镇可乐,还是凉凉的,面前的那个男人,手指在轻轻扣动桌面,而他的眼睛竟然呈现出一种只有星辰才会有的光芒。
    男人笑着对他道:“起来喝可乐吧。”他感到十分惊讶,短短几分钟的时间里,他经历了一生的坎坷和痛苦!他无法相信这一切,更分不清现实与虚幻,愣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
    他走出了自己幻想中的世界,脱离了自闭的状态,男人笑盈盈的看着他,一瞬间他知道男人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曾经的生命已经在那短短的几分钟过完了,现在他的恍若重生,他不愿意去过那样的日子,而能帮他改变命运的,只能是眼前这个男人。
    他跪了下去,请求男人收他为徒,他想过过另一种生活,一种荣耀的生活,男人告诉了他,他们这个职业有一个很古老的名字,幻术师,还有一个名字,神!可以主宰世间的一切,但想成为神,先要吃尽大苦头,而且没有退路,不能成为幻术师,就只有一个结果,死!
    他已经死过一次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他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成了男人的徒弟,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夜色,师傅告诉他,夜色是神秘而且忧郁的,所有伟大的或是不幸的事都发生在夜晚,夜色就像是所有人的情人,当它降临的时候,没有人可以抗拒。
    从此,他的名字叫做夜色。
    感谢:mo丶投出的月票,感谢书友140703094321249投出的两张评价票,感谢:坟头野猫投出的评价票。(未完待续。。)

一百六十八章 三才命局
    夜色脸上带着笑意,至今他也不知道师傅的名字是什么,他甚至没法给师傅起一个代号,因为师傅就像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神,颠覆天下,俯视众生,接下来的回忆,就不怎么美妙了,他被师傅真带到了草原上,教给了他几个简单幻术的技巧,就将他和一只受了伤的草原狼困在一个山谷中,并告诉他,三天后,如果他降服不了这只草原狼,他不介意来收尸。
    现在想想,当初师傅教给他的不过是一些普通催眠的法子,想到这,他忍不住撇了撇嘴,很多人认为幻术师是玩戏法的,能够制造幻术都是催眠是结果,可愚蠢的世人怎么能够知道,真正的幻术是何当才强大,那些所谓的催眠大师,碰到幻术师,就如同兔子碰到了老虎。
    三天后,夜色的屁股后面跟着温顺如猫一样的草原狼走出了山谷,但他的身上也充满了一条条丑陋的伤痕,可这又怎么难得到师傅,只是在他身上抹了上了一层凉凉的药,又教给了他记个呼吸的法子,三天后他就恢复了原样。
    接下来的经历,更加的触目惊心,随着他学到的幻术越来越深,他被师傅扔到过鳄鱼潭里,还被师傅点住了全身的穴道,动弹不得的扔到藏人天葬的山顶……然后他独自一个人闯进过保安森严的大英博物馆,为的不过是取回白天师傅扔在哪里的一张偷来的名片,他还独自一个人趁着夜色潜进了金三角的一个将军府邸上,让他自己割下了自己的头,为的只不过是师傅说他家里的红酒很好,让他取一瓶回来……
    没有人能抵抗他的幻术,除了师傅。他成了这个世界上的第二个神,所有人的在他的眼中都是玩偶,是他的奴隶,只有他和师傅是高高在上的,直到师傅给了他一幅画,一个名字,让他找到一枝古老的毛笔,查察笔。
    师傅没有告诉他这支笔有什么用,他也不想知道,他相信很快就能把笔找到。也果真找到了,却碰到了王小虎,想起王小虎,夜色忍不住眯了一下眼睛,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对手。很久没有碰到这么有趣的对手了,竟然能够伤的了他。
    太过轻易得到的东西。总是少了一些趣味。少了一些刺激,而且他觉得自己的幻术最近进步的很慢,师傅说过,只有找到强大的对手,才能激发潜能,只有对手。才能帮助自己强大,王小虎对他来说是一个机遇,一个可以使他更上一层楼的机遇,现在他希望的是王小虎够强。能够挺得下去。
    人生有时候就是充满了讽刺,对你帮助最大的那个人,往往是你的敌人,这个发现让夜色很想笑,现实中的世界就是这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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