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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三太子死后,一切便告终止,各有荣华富贵。”
“大将军也可重掌军中大权,号令天下,呼风唤雨。”
“毛自由也名成利就,成了”危城“最强、最富贵的人。”
“但我还是较羡慕你。”
“因为我有神兵为伴。”
“要是天下有两把”血泪“多好。”
“要是能杀死三太子多好。”
夜,毛自由提著“血泪”,开始他的勇猛狂傲杀人行动。他刻意梳洗,抹尽身上每一寸油脂,干得爽滑的身体,不准有汗。要绝对的冷静,不焦急、不躁、不火。
要散发出慑人气势,人刀合一,人刀同行,只现霸杀气概。
一步步逼近敌阵,渐次号角声不停传来,好吵耳、好烦人、好想挥刀便杀。
“切记,霸杀气概已足够教敌人心寒,别动刀,一动刀,便要杀尽二万人,杀完二万人,绝对再也不可能杀得了三太子,就算仍有力量追杀,也决不可能迎头赶上。故此,一杀便注定失败。”
大将军的告诫,毛自由当然信心十足,他没有把拦在前的兵将放在眼内,这些从前是山贼的小角色,三脚猫功夫,就算一千人同时攻来,也杀不了毛自由,呸!
挡在身前已结集了五百精兵,人人怒目厉视,手紧握斩马大刀,切齿忿恨。他们究竟会否一涌而上,杀将过来?
他们每一个人的心,真的全都畏怯么?
要寻找答案,唯一法子是继续前进,十步、五步、三步、一步……身体已贴住战兵第一人。
再踏步向前,从人堆中穿越过去,竟无人举刀,无声无息,真的没有人愿意身先士卒送命,连发号施令的兵将都呆死僵立一旁,完全无人阻止毛自由步入阵地。
反之,皆呆呆望著这少年杀神,看他如何走进大营,斩下三太子的首级。当每一个战兵都认定三太子必败无疑,又有谁会抛出性命去保护他?这一回的赌局,既已揭盟,谁还硬要把注码押向必输的那一方?天下间,又哪会有如此大笨蛋?
一步一步踏过敌阵,没有人来阻挡,毛自由斩杀三太子,拿著头颅步出大营示威,反叫三太子的三军为他喝采,再赦免二万兵死罪,就地释放,哈……多么豪情盖天!
快乐顶透的手自由正要步进大营,提起“血泪”准备要杀人了,三太子却突然出现。终于见到三太子,但这并不是完完完整整的三太子,只是三太子的头颅,在他面前晃动著。
鲜血,滴……滴……滴……难得瞧见他笑容的大将军,手里提著三太子顶上长发,吊著摇晃的头颅道:“本大将军已斩杀叛犯三太子,经查明得悉,大家均为三太子误导,才助纣为虐,本官现特赦愿意弃甲投降者,大夥儿只要继绩奉皇上为君,便可离去,永不追究。”
跟毛自由预计的一模一样,掌声雷动,弃甲抛下大刀,谁都早已在心里舍弃了三太子,他的死,是该死的死。
毛自由道:“你利用我来引开二万精兵的注意,拐了一个大圈,暗地里在众将兵注视我时,便斩杀了三太子。”
雄霸道:“杀三太子领大功,当然是该由我夺取!”
毛自由道:“我是你麾下先锋。”
雄霸道:“对!是开路先锋,最艰苦、最烦厌、最难缠的,都由你提刀解决,我才是一切正主儿。”
毛自由道:“我其实只是你调训出来,为你扫开障碍的棋子。”
雄霸道:“这种人材也不容易寻得啊。”
毛自由道:“在每一次的战斗,每一回的险况,实际上,我不一定提著你”藉“给我的刀便能化险为夷,我,很可能会战死。”
雄霸道:“死,这个当然,死远比死不了的机会大许多。”
毛自由道:“我却幸运地死不了。”
雄霸道:“我便顺利地不必再设法摧毁二万精兵,轻易斩掉三太子头颅。”
毛自由道:“我应该感激你的”提携“么?”
雄霸道:“你应该立即决定前途,仍跟在我身后,还是离去。”
毛自由道:“总有一天,咱们会重遇,各为其主,对立决战。”
雄霸道:“不一定是你我决战,我的”血泪“,将会由另一个毛自由握住,与你决杀。”
毛自由道:“雄霸便是雄霸,大将军始终是大将军。”
雄霸道:“多谢你明白我。”
毛自由道:“你不打算在完全压倒我的今天,便把我毁灭?”
雄霸道:“有资格威胁我的敌人已实在太少,我好孤寂,为甚么要毁掉一个新的快乐泉源?”
毛自由道:“我应该学习你的十足自信,极度自负。”
雄霸道:“太自信、太自负的人,瞧不起别人,是贱人!”
毛自由道:“贱人毛自由,好,很好的称号。”
雄霸道:“再见了,贱人!”
毛自由道:“再见了,谦虚;再见了,平静;再见了……快乐!”
从三太子被斩杀的那一天开始,杀手界便多了一位贱人毛自由,他手中缺少了“血泪”,但仍能挥出“血泪交织”。他不停的在学习、模仿,不停回忆又回忆,可惜,始终未能突破。
江湖中人都赞赏毛自由的贱,但只有他清楚明白,要不是在这段日子中,比他贱得多的雄霸突然无声没息地失了踪,又有谁会青睐他。
因此,贱人的心底好怕,怕有一天,大贱人再重现江湖,掀起风云显颜色,他这个小贱人,便再也不受重视,从高处坠下,被大家唾弃。
贱人决意,必须尽力阻止雄霸再现江湖,不惜任何代价、任何牺牲,押下一切一切,务必要保住贱人名头、声誉。
贱人,贱人,这世上只有我毛自由才是贱人,贱人是我,我是贱人,听清楚没有。
世间当真稀奇古怪,竟有人争著要贱人名号,真贱:贱得好可怜!
第 4 卷第一章 五年大善举
“慢慢吃,不用心急,免得到喉头,还有很多热饭哩!”
三十出头的翩翩儒士,一脸祥和,正为身旁一名小孩,以手拍打背部,让他能顺利把食物咽下肚里,其余四个十岁左右的小孩,仍是狼吞虎咽,狂风扫叶般,把桌上的食物吃个清光,他们不是不懂礼仪,而是饿得发慌,已三天没东西下肚了。
这个好心人便是京城出名的画师凌丹青,每天有数之不尽的商贾官吏登门求取墨宝,可惜大多失望而回。
凌画师惜墨如金,犹以血红墨料绘画的山水画最为出色,笔墨洒脱而空灵,沉郁变化,几与造化争神奇,能得他“血墨画”相让,更是千难万难。
凌丹青有一种古怪脾性,便是每隔五年,做一次善举。
今天,他很开心,因为又是他做善举的一日。
“饱了没有?”凌丹青关怀的问。
小黑炭抢著回答:“饱……好饱!”
身材结实的小孩,毕恭毕敬道:“都饱了,多谢师父收留。”
好懂事的贾里刁虽只十岁,但从脸庞左眼角那道狰狞的刀疤,忧郁深沉的眼神,凌丹青很清楚理解到,小小年纪的他命运坎坷,致使他比其他小孩更成熟、更懂事。
这五个苦命小孩,每个都有难忘经历,被亲人遗弃,或双亲逝世孤苦无依,流浪街头,行乞过活,总算上天没有亏待他们,刚好碰上凌丹青五年一度大善举,收养为徒。
当徒儿的,除了要为师父打扫家居,煮茶烧饭,偶尔凌丹青心血来潮,便会教他们昼昼写字;一代名书师肯亲自传授画艺,将来一旦学有所成,便能吐气扬眉,在画坛创一番事业成就,但最重要的是有一个家,有饱饭吃,对十岁小孩来说,这便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