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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处奔过去,速度之快,比起御剑都不逊色!
修行者御空飞行的速度,比起御剑要差上许多,卢瑟轻轻抚摸着雪云天驹的脖子,对于它的本领也是满心赞叹。乘着众人都被甩在身后,他悄悄掏出一片灵茶,放到雪云天驹的嘴边,那独角马大大的眼睛忽闪着,伸出舌头将灵茶卷走,很是愉快地吞了下去。
雪云天驹带着卢瑟跑得飞快,其余人就只有飞行了,宋思依的法宝尽失,御空飞行速度便跟不上,姜雅歌伸出手挽住她,二人都踏在姜雅歌的木剑之上,流星一般飞了出去。
数十里路途,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会儿的功夫罢了。卢瑟骑在雪云天驹上,望见那若木主干越来越近,却没有在树下看到村镇。他抬起眼,然后才看到挂在树上的无数建筑,这些神裔,竟然利用巨大的若木枝干,建起了一座树上城市!
这座城市是如此巨大,足有近万人生活于其中,那些大一点的枝丫,成了居民聚集点,而离树干越近,居民聚集点也就越多。在若木的枝丫上,还生长着一些寄生的植物,它们或绽放着鲜花,或牵出碧涛一般的丝萝,将神裔的城市妆扮得分外美丽。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无论若木本身还是那些寄生的植物,都显得有些干蔫,看上去似乎营养不良。
“看来这就是这些神裔的麻烦了……”卢瑟心想。
他对若木是志在必得,但这株巨大的若木可是无论如何也运不进通天幻境的,因此他想从神裔那儿讨要一株若木幼苗。只不过神裔之所以对他刮目相看,一方面是因为他与雪云天驹的关系亲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宋思依说他能解决神裔的麻烦。可这麻烦如何解决法,卢瑟心中还是一点底都没有。
“莫非是病虫害?或者是人口过度增长导致若木不堪承受?”卢瑟在雪云天驹背上皱眉苦思:“这样的问题,我如何才能解决?”
五、客里光阴,伤离情味(三)
神裔的树城,是一座建在树上的立体之城,不仅规模丝毫不亚于平地上的人类城市,而且别具风味。不过,如果身手不够敏捷的话,要想从一个居民点到另一个居民点,恐怕就有些麻烦了。
当然,有雪云天驹就不怕这些麻烦,凌空踏步如履平地的雪云天驹,载着卢瑟停在离树干最近的一座居民点,当它停下脚步,亲昵地回过头,用自己修长的脖子摩挲着卢瑟的手时,周围闻讯而来的神裔都是惊讶万分。
雪云天驹乃是神裔始祖留给他们的至宝,其生育能力低下,因此数量并不多,就算是族中子弟,也不是人人能得到雪云天驹的青睐。可这个外来的陌生人不但能骑在雪云天驹的身上,甚至还与雪云天驹保持这么亲热的关系,显而易见,这个外来的陌生人有其特殊之处。
卢瑟也轻轻安抚着雪云天驹的脖子,这么多人在场,他不好拿出灵茶来,因此只能用此来对这匹会飞的马儿表示赞赏了。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白玉会跟在你身边?”
一个处在变声期的男孩声音响了起来,那男孩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脸上长着青春痘,目光里充满敌意。他从人群中走过来,指着卢瑟喝斥道:“还有,我家雅歌呢?”
卢瑟淡淡看了他一眼,这个男孩的无礼并不让他奇怪。
他这目光让男孩觉得刺痛,在神裔族中,男孩的地位非常崇高,因此走到哪里都是被人赞扬与重视的对象,他对于自己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已经习以为常,从来不甘于成为配角。因此,他沉下脸:“外乡人,问你话,你不知道回答么?外乡蛮子是不是都如你一般无礼?”
“看在你的年纪份上,我回你一句。”卢瑟淡淡的说道:“你先得对别人有礼,别人才会对你有礼。”
那男孩目中凶光闪过,挥拳便要打卢瑟,拳头伸过来,却被卢瑟一把抓住。卢瑟心中觉得有趣,那男孩的修为,足足有贤阶初层,但生起气来第一选择不是使用道术法宝,而是挥拳!
论起挥拳来,他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是有数的大师人物了。
只是手一拧,那男孩便身不由己地背过身去,卢瑟再一抬手,那男孩甚至弯腰屈膝,险些跪下了。不过他也硬气,咝咝地吸了两口冷气,却没有说出一句求饶的话来。
“你为什么不用道术?”卢瑟松开手,那男孩脱身之后,立刻又是飞起一脚踢来,卢瑟退了半步,伸掌捞住那男孩的腿弯处,将那男孩抛了一个跟头。这一次,那男孩吸取教训,戒备地看着他,卢瑟笑着问道。
“你是普通人,我用道术是欺负你,那算什么本事?”男孩兀自气鼓鼓地瞪着他道。
“原来如此。”听得这一句,卢瑟心中微微一动,这男孩虽然很是傲慢无礼自我中心,但倒不是个卑鄙的人物,据说神裔虽然瞧不起非神裔的人类,可也正是这种瞧不起,让他们不屑去欺辱普通人。从这一点来说,普通人中诞生的修行者,反而是比不上神裔了。
他们这一冲突,后头姜雅歌等人便跟了上来,姜雅歌见着那男孩一副还要打架的模样,喝了一声:“公孙,你要做什么?”
被称为公孙的男孩昂起头,白了她一眼:“男子汉做事,什么时候轮得你女孩子来管了?”
“你算什么男子汉,昨天还去偷蜂蜜,险些被毒王蜂蛰成肉粽子!”姜雅歌道。
那公孙脸顿时红了,他又气又恼:“我是大丈夫,你是小老婆,你竟然敢如此说我!”
两人斗嘴斗得甚是有趣,卢瑟不禁婉然,宋思依目光转了转,对着公孙招了招手:“小兄弟,我的这个朋友性子有些孤僻,如果他得罪你了,你别往心里去。”
卢瑟白了她一眼,一来自己还算不得是她的朋友,二来自己的事情,何时轮到她去说了。他原本是想反驳的,但看到姜雅歌好奇的目光,猛然想到这时如果自己与宋思依斗起嘴来,岂不同这两个神裔少男少女没啥两样,便一笑置之。
或许宋思依正是想到这种结果,所以才敢出头。
那被唤为公孙的男孩看了看宋思依,又瞪了姜雅歌一眼:“这个姐姐才象是女孩子,不象某人,一个男人婆!”
卢瑟有些哭笑不得,他倒是觉得姜雅歌更象是个女孩子些,或者,这就是所谓距离产生美吧。
“卢兄长,宋姐姐,请随我来吧。”姜雅歌当着卢瑟的面,没有再与公孙纠缠,而是还了他一个白眼,然后恭恭敬敬地对卢瑟施礼:“家父有事,暂时不在,等家父回来之后,必然会见二位。”
跟着姜雅歌,卢瑟进了一幢木屋,木屋虽然比较高大,但在设施上与其余的没有什么两样,大概是会议室之类的公众场所。进来之后,姜雅歌席地跪坐,为二人奉上香茶,态度恭谨,让跟来的公孙目瞪口呆。
“他们是什么人,雅歌你为什么这样对待他们?”公孙当着二人的面就这样问道,也不管是不是失礼。
“这二位是族中贵客,等父亲回来就知道他们的身份了。”姜雅歌道:“小孩子别多问。”
“你才是小孩!”公孙气急,跳了起来指着姜隐歌道。
这二人倒象是天生的冤家,两人相互看不顺眼儿,一开口便要刺对方。见他们这模样,卢瑟与宋思依却是笑眯眯的,青梅竹马,不过如是。
“卢兄长,你方才吟诵的那诗句,是否还有类似佳篇?”姜雅歌没有理会公孙,向卢瑟行礼求教道:“不知卢兄长能否再念几首与我,小妹在此,见闻甚少,还请卢兄长指点。”
卢瑟微微沉吟,那诗原是白居易之作,他不会冒为己有,白居易诗歌中关心民生疾苦者甚多,适合少女吟咏的也有不少,当下他首先便将白居易的成名作《赋得古原草送别》念了出来,那少女听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句时,先是眼前一亮,接下来不知为何眼圈微红起来。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姜雅歌反复默诵了几遍,然后起身告退。卢瑟与宋思依面面相觑,不知道这诗中哪里让她难过了。
“卢公子学富五车,这首诗不知是哪位大家所作,小妹不才,也曾精研诗文,但从未听说过呢。”宋思依这时看着卢瑟时,目光也有些闪亮,少女情怀总是诗,她虽然心怀大志,可对于这些能打动人心的东西,还是很喜欢的。
卢瑟笑道:“此人诗是我偶然见到的,宋小娘子只怕未曾听过,此人姓白,名居易。”
“白居易,这天下动荡,居之不易呢。”宋思依听得这一个名字后的第一个反应让卢瑟不禁失笑。
二人谈了些诗文,这世界上,虽然诗文也有,只不过远比不上地球上,稍有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