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杜冰鸿叹了口气,缓缓道:“老夫好运,你也好运,怕只怕大家都交上了霉运,那才乌龟请狗吃屎,活该之至!”
海三爷左手按着锡酒壶,“波”的一声,酒壶忽然爆裂。
他们能找到海飘吗?
海飘又在哪里?
海飘是个很秀气,很漂亮动人的少女,无论任何男人看见她,都会觉得很甜密,很舒畅。
但郎如铁盯着她的眼光,却象是盯在木象上一样。
如此美丽动人的少女,在他的眼中看来,仿佛和平常人也没有什么分别。
这里是─个小小的山谷。
谷中桃花盛开,就象美丽少女的微笑,同样可爱。
海飘很美丽。
但她的脸上没有微笑。
她脸上的神色,是很不愉快的。
虽然她早就渴望能逃出海星堡,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但她现在并不是逃出海星堡,也不是到外面的世界闯一闯。
而是给一个陌生的男人,把她当作是木偶般搬了出去。
她的眼神不但不愉快,而且还忽然有点黯然神伤之色。
什么事令她黯然神伤?
她想起了什么事?
当他们来到这一个小小山谷之后,郎如铁第一事就是把海飘所有被点住的穴道解开。
海飘立刻把飞星剑拔出。
飞星剑是一把好剑,这把剑已在他们中央筑起了一幅高不可攀的高墙。
郎如铁忽然冷笑。
“难道你还以为自己的剑法可以杀了我?”
海飘咬了咬牙,道:“虽然我的剑法杀不了你,但即可以杀了我自己。”
骤然听来,她说的话好像很可笑。
但实际上她的说话并不可笑,而是可怕。
郎如铁假如不太笨,当然会明白海飘的意思。
但郎如铁既未感到她说的话可笑,也没有觉得她说的话可怕。
他只是轻轻的挥了挥手,道:“最低劣的剑法也可以杀了自己,这一点不用你提醒。”
海飘咬牙道:“你若以为我没有勇气自尽,那是大错特错。”
郎如铁忽然笑了,道:“任何人都会有一时冲动的时候,但你若在这个时候死掉,不嫌太可惜一点么?”
海飘的眼睛有点红了。
她大声道:“我宁愿死在自己的剑下,也总比落在你这种淫贼手上好得多。”
“淫贼?”郎如铁一呆,接着道:“我什么时候变成一个淫贼了?怎么这种事竟然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了?”
海飘撇了撇嘴,道:“你别装模作样,你若不是个淫贼,怎会无缘无故把我劫到这里?”
郎如铁叹息一声,道:“你岂非一直都希望离开海星堡?我现在是助你一臂之力的呀,想不到狗咬吕洞宾,看来我还是把你送回海星堡算了。”
海飘咬着牙,道:“不劳相送,只要你不缠着着我,我自会回去。”
郎如铁悠然一笑:“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海飘一怔。
郎如铁又接道:“你可知道这里距离海星堡有多远?”
海飘也不知道。
郎如铁伸出了八支手指,淡淡道:“这里已非海星保势力所及的范围,这里距离海星堡最少超过八百里。”
“八百里?”海飘不相信:“就凭你的轻功,竟然在这么短暂的时间内走了八百里路?”
郎如铁淡淡道:“时间不算短了,而且咱们也并不是一直都用腿走路。”
海飘一楞,问道:“难道我们曾经骑过马?”
郎如铁笑道:“当然。”
海飘悚然一惊,又道:“怎么我竟不知道?”
郎如铁道:“你曾一度昏厥,又怎会知道自己曾坐在一辆马车之上?”
海飘竭力回意,终于想起,自己的确曾经一度错厥过去。
但她是怎么会昏厥的?
当她昏厥的时候,这个陌生的男人是否曾对她有什么不轨的行动?
郎如铁仿佛已看穿了她心中所想的事:“你尽管可以安心,我早已说过,我并不是个淫贼。”
海飘瞪了他一眼:“谁晓得你怀的是什么心眼?”
郎如铁突然笑了:“你现在是否还要独自回海星堡?”
海飘咬着牙,毅然道:“当然,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就算这里距离海星堡十万里,我爬也要爬回去。”
郎如铁叹息一声:“好志气,可惜在这种地方,就算你想走十里路,也很不容易!”
海飘不再理睬他。
她暗中提聚内力,发觉自己的内力运行并无异样,心中又安定了一点。
郎如铁又道:“你真的要走?”
海飘转过身子,连看都懒得看他了:“当然,本小姐说走就走,以后你一辈子也休想再见得着我!”
她的声音越说越响亮,好像真的肯定郎如铁以后永远都不能看到她似的。
郎如铁没有再挽留她。
当女人要走的时候,且让她走。
郎如铁好像一点也不再关心她,居然索性闭上眼睛,躺在雪地之上……
(四)
十八年来的梦想,终于成为事实。
海飘终于冲破家族的高墙,来到了外边的世界。
但当她想起自己是怎样才能“闯出来“的时候,又不禁为之哑然失笑。
对于那个神秘,来历不明的枪客,她虽然感到对方非常唐突,而且礼貌也不怎样好,但他却使她的夙愿成为事实。
他是谁呢?
他为什么要干这种傻事?
但看他的样子,一点也不象个傻子,既然不是个傻子,他干的当然也不是傻事了。
海飘想了又想。忽然看见山谷外,果然有一辆马车。
这一辆马车,显然就是那个陌生,神秘的枪客的。
她现在的确很需要一辆马车。
假如,这辆马车并不是他的,她就算冒偷窍的罪名,也会把它驾驶,占为巳用。
但她知道这辆马车是属于他的,所以,她不要。
她宁愿自己走路,也不愿意驾驶他的马车。
前路茫茫,她应该往哪里走呢?
当她感到饥饿的时候,已是黄昏。
整天没吃没喝,当然难免感到饥饿。
她忽然看见远处冒起袅袅炊烟。
她看见了一个小市镇。
等到她越走越近的时候,才发觉这个市镇原来并不小,刚才她只不过看见这个小市镇的一隅而已。
这个市镇是什么名字?
这个镇有供应吃喝的地方吗?
丑脸八郎在荆家镇最少已超过三十年子。
荆家镇虽然名为荆家镇,但这里姓荆的只有五个人。
当然,这五个姓荆的都不是寻常人,在荆家镇,他们几乎拥有一切,包括荆家镇每一个人的性命在内。
丑脸八郎在三十年前是孤儿。
那时候,他除了身上的一袭破棉袄外,唯一最值钱的就是脚上的一双破鞋子。
可惜无论是破棉袄也好,破鞋也好,其实都是绝不值钱的东西。
虽然他还有一双手,但他的手除了抹鼻涤之外,又还能干些什么?
他似乎命中注定要饿死在街上了。
但他没有饿死。
因为当他支撑不住的时候,刚好就倒在丁家饭铺的门前。
丁家饭铺的老板姓丁,别人都叫他丁不倒。
在三十年前,丁不倒已六十多岁,他除了养了一支既不吠,也绝不咬人的雄狗之外,唯一最使得他关心的,就是竹笼里的几支雀鸟。
自从丑脸八郎倒在他门外之后,在他以后的日子里,最关心的就是这个相貌奇丑的孩子。
丑脸八郎原本姓什么,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自己开始懂事的时候,已在街上流浪,过着乞丐般的生活。
他的童年的确很不幸。
直到丁不倒把他收为义子之后,他才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这种生活是安定的,但仍然必须刻苦耐劳,每天工作时间绝不比任何人短少。
但丁不倒对他视如已出,最后还把丁家饭铺交给了他。
当丁不倒看来可以安享晚年的时候,他却突然在镇上失了踪。
直到别人找到他的时候,他身已在千里之外。
他身上最少有十三道创伤,而每一道创伤都可以要了他的性命。
无论丁不倒是给谁杀死的,这件事已成为过去。
没有人再提及这一宗惨案,就连丑脸八郎也绝口不提。
现在,丑脸八郎已成为丁家饭铺的老板,他今天已快四十岁。
快将四十岁的丑脸八郎仍然被人称为丑脸八郎,但也有人叫他丁八,因为他的义父是姓丁的。
正如每天的黄昏一样,丑脸八郎亲手把饭蒸好,然后又在砧板上切菜。
他把卤牛肉一片一片的仔细切好,然后用纯热的细腻的手法把它叠在一支碟子上。
这是他每天例行的工作。
但忽然间,碟子碎了。
碟子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碎掉,令到碟子破碎的是一锭金子。
这一锭金子最少超过二十两。
黄橙橙的金子,除了白痴痴和瞎子之外,有谁看见了它会不怦然心动?
但丑脸八郎却真的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