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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好了,应该走了,保罗·杜卡斯还在等我们。”
勋先生的脸色没有不悦,但是也没有很高兴。
只是,我似乎看到他那双蓝钻一般的眼睛中,有一闪而过的灼烧,但是,我抬头,却什么也没有看到。
他还是那样,波澜不惊。
天才几乎都有怪癖。
厨王保罗·杜卡斯也是这样的人,他为一些顶级银行家和亿万富豪准备婚宴,要价的时候绝对不留情面,不过,对于他来说,不是说金钱就是万能的,他也有他自己的严苛的规矩。
比如:婚宴,他几乎需要自己决定超过70%的菜式;还比如,在准备婚宴之前,他一定要见到新婚夫妇,并且用他那经历世事却完全不昏花的老眼来看,他需要看到新婚夫妇之间拥有火一样的爱情,不然,他就完全没有灵感来准备宴会上的佳肴;当然,还比如,他只接待他的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如果有一些名流巨贾与他没有关系,就是捧着大面额的支票上门,依旧被他好不客气的拒绝。
车子停稳,我等。
随后,我看着勋世奉从那边下车,走到我这边,拉开车门。
他递给我一只手臂,我搀着他,走下汽车。
保罗·杜卡斯就在门口。
“勋夫人。”
我伸出手,他亲吻我的手背。
“您还,杜卡斯先生,能请您为我们准备婚礼的盛宴,真是我们的荣幸。”
他只会说几句英语,随后,他就开始用法语与勋世奉开始交谈。我在一旁除了扮演一个好像名贵娃娃一般的吉祥物,其实也没有太多事情做。
“。”勋世奉叫我。
“啊,怎么?”
“保罗·杜卡斯已经试验了60多种英国苹果,他想要准备一道苹果派作为甜点。”
“哦。”
“不过,你喜欢苹果派吗,还是,你更喜欢吃樱桃巧克力慕斯?”
“呃……其实,我都好了,哪个都可以,这样的厨王准备的甜点一定都是最好吃的,哪个都好。”
“那我让他今天都准备出来,你实际试吃一下,再做决定。”
我赶紧点头。
随后,我们跟在保罗·杜卡斯身后,参观了他的厨房。看着眼前这些异常精密的仪器一般的厨房机器,我似乎有些明白,为什么勋世奉想要保罗·杜卡斯准备婚宴菜肴了,他们根本就是一路人,任何事情只相信严密的数据,也唯有数据才是最后的事实。
我尝到了第一道冷盘,是油封三文鱼。
油封是很古老的法国菜的一种烹饪方式。
这个三文鱼又有些不一样,它是依靠一个精密的低温加热仪器制造出来的,仪器可以保证油温在43°,随后,三文鱼浸透其中,这样的温度,既可以把三文鱼肉质中的氨基酸释放出来,但是又对它的口感没有人类感官范围内的破坏,使这道菜的口感发生了难以形容的变化。
主菜还没有选好,勋先生在牛排和鲟鱼之间犹豫。
我则专供甜点。
保罗·杜卡斯采用质量非常顶级的黑巧克力融化,加入奶油等等做出巧克力慕斯,同时,他还拿出一颗黑色的樱桃,很富有技巧的在外面包裹了一层透明璀璨的糖衣,樱桃的末尾用糖衣拖出一道长长的凤尾,架在那一小块巧克力慕斯上面。
我用叉子小心翼翼的挖了一口,巧克力在嘴巴中融化,带来了不下于被勋先生亲吻产生的快乐。
我拉了勋世奉的袖子,“呃,darling,这个巧克力慕斯简直就是人间仙品,咱们要它吧。”
“等一下,再尝试一下applepie。”他说。
于是,我用清水漱口,正在这个时候保罗·杜卡斯从烤箱中端出一个烤盘,里面是烤制成焦黄色的苹果派,散发出肉桂奇异的香气。厨王用刀切开,又涂抹了一些雪白绵密的奶油,伴随着一杯牛奶送到我的面前。
我用勺子几下子就吃光,酸甜可口,简直入口即化。
“,这个applepie怎么样子?”
“呃,这个也很好吃。要不,我们都要了吧。”
“不好,只能选一种,甜点品种太多,容易造成客人们选择混乱。”
“呃。这个,……”太难做决定啦!!!我想了想,勉为其难的选择了一个,“那我们还是选择巧克力慕斯吧,那个味道更好一些,苹果派有些酸。”
此时,厨王保罗·杜卡斯却用法兰西口音极重的英文说,“勋先生,也许像您这样的婚礼选用applepie显得有些简单,不过,既然这是您最爱吃的甜点,为什么不放弃其他的选择,而只选择applepie呢?毕竟,这是您的婚礼,您的意愿才是最重要的。”
“不。”闻言,勋世奉平淡的说,“我结婚了,我妻子的喜好凌驾于我的意愿之上。”他手指着那碟子黑色的巧克力慕斯,“那婚礼的甜点,就是这个吧。”
我,“……”
☆、第132章
132
……
“你们画完了扇面,又来糟|蹋绫罗?”
这,似乎是我自己的声音,却很模糊,不是我自己说出来让我自己的耳朵听见的,反而好像是来自于遥远的记忆深处。
“萧商,你毛毡上铺着的是什么材质的缎子?”
……萧商……
……这个名字……
一双手,这是一双男人的手,年轻,劲瘦。手指上有茧,那是常年握毛笔磨出来的痕迹。
万荷千峰园,书房小沧浪临水而建。
300年的老酸枝大案,放着笔山,架着狼毫,还有一个烧歪了的北宋汝窑笔洗,案上铺开羊毛毡。
那双手就在这个毛毡上轻轻摊开一张丝料,白腻柔滑,颇像美人月下微凉的玉体冰肌,在每个文人墨客的午夜梦回之时,或者在那些传奇话本小说中,这样的柔白可以侍奉枕席。
“这是我去钱塘取回来的丝料,梁师傅亲自织出来的,名字都没有想好。老师想要自己亲自画底稿,然后请卢老夫人按照他的画作绣出一副万荷图做屏风。这一块是多余的料子,老师让我拿回来试颜料。”
……这个声音,……清冽绵软,像最醇美的酒,……
“这么厚重的丝料,绣出一个屏风当然不错,但是,……诶,萧商,你不是说过要给我画一个丝巾吗,用这么厚的料子,我围上会显得脖子很粗的哦!!”
“这才是给你礼物。我为江先生族谱的整理和誊抄上出了一些力,谢仪很丰厚。”
伴随着声音,一层轻纱在我面前铺开,好像清晨薄透的烟雾笼罩在我眼前,让我看不清楚。
“阿苏,这是用失传很久的方法制成的轻纱,几十位经验丰富的老师傅们试验了很久才成功。一股纱线的粗细是平常使用规格的百分之一,像不像曹公借贾母之口描述的阮烟罗?”
细纱如梦似幻,刚开始看的时候是白色,等把它抖开,就看到这是一副满满的缠枝梨花,右边写着李叔同的一首词:
——问余何适,廓尔亡言;花枝春满,天心月圆。
落款一个大篆单字:萧。
他将这块轻纱披在我的头发上,我的眼前看见他写的字,他说,“这像不像传说中那个和尚清晨写在董小宛胸口的字,——花枝春满,春满花枝……”
他的亲吻隔着轻纱印了下来。
……异常熟悉,却又有些陌生,像世界上最纯的水,最清冽的酒,更像是,……一滴水,从翠绿的竹叶上一点一点滴落,我甚至还能听见那种颤人心魄的声音,……
不一样!
完全不一样!
这样的亲吻同我的丈夫给予我的完全不一样!
我能清晰的分辨出他们的区别,刻骨铭心的清晰!
我撕掉了面纱,清晰的看到眼前这个男人。
他不再是以往记忆深处那个只存在于照片中的模糊!
他明晰而真实,我甚至可以闻到他的气息,触摸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还有,我可以真真切切的看到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就像是三一学院保存的一本清雅的书,而现在,这本书就活生生的被我捧到手中!
他的名字是,——萧商!
……
啊!
我陡然睁开眼睛,周围很暗,一时之间,我甚至不知道哪里是哪里?
心脏砰砰的乱跳,好像盛夏的闷雷。
面颊上被亲了一下,勋世奉起身,“吵醒你了吗?”
愣了好一会儿,我才看见他从床上下去,披上浴袍,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清水喝,我赶紧从床上坐起来,“很晚了吗?”
“只有5点。”
“……”
太诡异了。
这个梦境太诡异了,……似乎是,早已经死去的人,在我的记忆中,复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