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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就是蛇筋了,据段景住说,这巨蛇估计也得有三四百年寿命。所以它的筋可以说非常的结实并且有韧性,一般的人,甚至巨兽没有个几万斤的力气是完全没有办法拉断它的,而且如果配用其他的材料,精心淬炼的话,那么将制成一件上好的鞭子。
再就是巨蛇的牙齿跟肉了,虽然这两样完全没有前两样那么有用,但是如果精心利用的话也是不错的材料。尤其巨蛇的肉,对于现在正处于饥荒期的李权,倒也是一件不错的美味。但是怎么携带他们到成为了李权的一个难题,毕竟这条大蛇怎么的也有30多米长,而且体重也得有万斤左右,所以如果没有个几十人,或者什么汽车一类的工具的话,那可是完全没法运走的。
后来,还是时迁解决了这个问题,据时迁说,他有个百宝袋是专门放一些偷来的东西用的,而且这百宝袋仿佛没有底一般,无论你装多少东西,它都不会满,并且带在身上也感觉不到重量。
听了时迁的话,李权也着实惊喜了一番,这那是什么百宝袋啊,分明就是一个无限大的空间戒指吗。后来李权也亲眼看到了百宝袋的威力,它居然真的将巨蛇整个‘吞’了下去,这着实也让李权惊讶了半天。
再就是,段景住也着实给了李权一个惊喜,在时迁收起巨蛇尸体之后,段景住居然拿着两个硕大的东西来到了李权的面前。据他讲,右面那个闪着绿色光芒的石头,是从巨蛇的脑袋里挖到的,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但是他感到里面有着一股很强大的能量。而李权本人则初步断定它可能就是小说里写的魔晶,但是李权暂时也不知怎么用它,所以李权向着时迁嘱咐了两句,便将魔晶放进了百宝袋中。
而左手这个,则是巨蛇的胆,古人都说蛇胆是大补之物,而这么一只巨蛇的胆,当然就是非常大补之物了。而李权看着这么一个足足有自己脑袋大的蛇胆,却怎么的也不敢下口,毕竟蛇胆还是生吃最好,而李权对于这个血肉模糊的东西,却怎么也提不起胃口。
最后无奈,李权只能将巨蛇胆向着自己新收的手下‘刺头儿’一丢,便再也不管了。刺头儿就是那只巨虎,而李权之所以为他取这个名,也完全由于它脑袋上的那只角。
刺头得到这么一个好东西,自然十分高兴,它不断的向着李权一阵点头哈腰后,才捡起巨胆,大吃特吃起来。
打理好一切后,李权向着众人(兽)大手一挥,便再次踏上了旅程。
第六章 混居部落
这片荒原属实太过巨大,李权等人在荒原上足足走了四天,仍没有看到一点要走出去的样子。同时李权的心底也不禁暗暗范嘀咕,这个未知的异世界到底有没有‘人类’这些高等生物的存在。
在以前世界的时候,李权也没少去起点看一些玄幻小说,而穿越类的也是他的最爱,看着那些主人公在异界一开始就碰上什么美女出浴啊,或者妖精献身啊,他也着实狠狠羡慕了一番。但是小说终归是小说,书里世界也未必真的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要是万一这个世界只有这些巨怪猛兽,而没有人类,那么自己岂不成了光杆司令,要孤苦伶仃的度过一生。
想到这里,李权不禁狠狠的摇了摇脑袋,这种想法让他都不禁产生了一种恐惧,但是无奈事实就是摆在面前,李权即使想不接受也有点困难。所以这两天来,李权的情绪越来越低落起来。
但是事情在第五天的时候,突然有了转机,在前方一直负责探路的时迁居然发现了人类的脚印,而且这些人类似乎没有穿鞋,脚印清晰的简直能看见五只脚趾头。
李权皱了皱眉头,看着脚印郁闷的想道:“难道这个世界的人类还没有开化,在这么荒芜的大草原上居然不穿鞋?”
但是想归想,李权还是向时迁发出了继续打探的命令。
紧接着在余下的几天里,时迁又陆续的在前方发现了许多脚印,而且这些脚印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起来,这充分的说明前方似乎有着一个人类的聚居地。
在第七天,李权的预想也终于得到了实现,据回来报信的时迁讲:前方确实有着一个人类的聚居地,只不过那个聚居地里除了人类,似乎还有着一些其他人种,由于数量太多,时迁也无法一一向李权说明。
这个消息着实让李权高兴了一把,毕竟这么多天来的疑惑被打消了,这着实也让李权轻松了一下。
但是紧随而来的问题又来了,李权似乎是穿越到这个世界的,也就是说这个世界的语言,李权似乎是一句话也不会说,那么要如何与对方交流那,毕竟如果弄不好一旦发生什么冲突,李权可是真的有口难辩了。
想了半天办法的李权,最后得出的结果是没有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毕竟现在的形式就是这样,自己一开始也是这么慢慢走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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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权这次给自己做好了充分的安全准备,首先时迁与段景住这两个保镖,一左一右,充分保证自己安全,与此同时刺头儿被李权当成了坐骑,如果一旦有什么事情,完全可以凭借刺头儿的速度第一时间逃跑,再就是李权还将那只巨蛇蛇皮做的铠甲也穿在了身上,这完全可以防止弓箭的袭击。
准备了半天的李权,最后终于在时迁与段景住的包围下,胆战心惊的向聚居地走去。
大约走了一个小时候,突然前方出现了一队人马拦住了李权的去路。
这队人马大约三十来人,一个个骨瘦如柴,而且穿的也破破烂烂,而且他们手中的武器多数也有些生锈,甚至一些人还拿起了锄头一类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武器。
李权一看,不禁微微的笑了笑。据刚才时迁的情报,这个聚居地的人确实很穷,而且在时迁眼中这里的人似乎都没有什么抵抗能力。也是由于这个原因,李权才决定与对方接触一下的。看现在的情况也的确如此,甚至李权隐隐感觉,自己都能上去撩翻两三个人。
“你们是不是黑脸的人,回去告诉黑脸,我们混居部落是不会向你们投降的!”这时,一个黑发的年轻人突然从对方队伍中走了出来,对着李权大声的叫道。
李权一听对方的话,不禁满脸的惊讶,同时心底暗暗大叫起来:“我靠,太扯了吧,这小子居然说的是汉语,没想到现在汉语这么普及,就连异界也这么流行啊!”
但是想归想,李权表面上还是摆出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慢慢回答道:“这位兄弟,恐怕你是认错人了,我是东边山林来的,我只是在这荒原上迷了路,所以想找个暂时栖身的地方,淘碗水喝,要口饭吃罢了。”
对面的青年听了李权的话,显然犹豫了半天,最后半信半疑的看了看李权几眼后,才大声的叫道:“那你等下啊,我回村请示下我们的长老,看他同意不同意。”
在李权点头同意之后,年青人便迅速的消失在了队伍当中。
大约十分钟后,对方人马后面一阵骚动,紧接着一个满头白发,红脸大肚的老头子突然分开众人走了出来。
那老头也是一脸疑惑的打量了李权半天,之后突然憋足了气,向着李权大声叫了起来:“黑脸**@#¥@!#¥%&;*%#¥@#¥。。。。。。。。。。。。。。。。”
这老头肺活量也真大,一口气足足骂了五分多钟方才停止,而停止之后,老头仍旧观察了李权一阵,才笑呵呵的向着他走了过来。
李权一开始就被老头的骂声整了个一愣,现在又看见老头子突然笑呵呵的向自己走了过来,不禁暗暗揣摩,这老头别是个疯子。但是紧接着老头的一番话,终于打消了李权的顾虑。
“呵呵,小兄弟,别见怪,我这也是以防万一啊,那黑脸是这附近一个强盗,他最狠别人骂他,即使要是他的手下听见别人骂他也要立刻杀死对方,不然要是让黑脸知道,那么这个手下定死无疑,所以,我才用这个方法试探你的。”
“原来如此啊!我当大叔你跟我有仇那!”弄明白原因的李权不禁跟老头开起玩笑来。
“呵呵,小兄弟,真是幽默,来来来,大叔我叫吉姆,快快进村里休息休息。”吉姆大叔红着一张大脸热情的招呼着李权。
“我叫李权,吉姆大叔您好。”李权毫无避讳的也说出了自己的名字。
“李权?好奇怪的名字。。。。。。”吉姆大叔听了李权的名字后,不禁挠着脑袋好奇的喃喃自语起来。
而李权则赶紧解释道:“大叔,我是从东边山里来的,从小到大我是第一次出来。”
“哦,原来如此啊,唉~~,你八成也是我族的后裔,这荒原上无家可归的我族族人多着哪。”说